1、论遗赠的三分之一
2116、艾布·宛嘎斯传述:光复麦加那年,我病得几乎无常,穆圣前来看望我,我说:“使者啊!我有一笔财产,仅有一个女儿继承,我能遗赠我的全部财产吗?”穆圣回答说:“不行。”我说:“三分之二呢?”答:“不行。”我说:“二分之一呢?”答:“不行。”我说:“三分之一呢?”穆圣回答说:“就三分之一吧,三分之一也够多了。你留下继承人生活富裕强似留下他们贫困讨要。你每作施舍必得酬报,以至你喂进妻子口中的食物。”我说:“使者啊!我落伍了我的迁徙?”穆圣说:“你并没有落伍,只要你行善功求主喜悦,便会增加品位的。你留下来,人们将受益于你,个别人将损害你。主啊!祈你佑助我的门弟子完成他们的迁徙,不要使他们半图而废。呜呼!赛尔德·本·赫莱。”穆圣怜悯赛尔德,由于他归真在麦加(没有完成迁徙)。
2、论在遗嘱上偏畸
2117、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说:“有一对夫妻办功六十年,临终时他俩在遗嘱上偏畸,结果导致他俩入了火狱。”且诵读了以下经文:“但留遗嘱的时候,不得妨害继承人的权利。 这是从安拉发出的命令。安拉是全知的,是至容的。这些是安拉的法度。谁服从安拉和使者,安拉将使谁入那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这是伟大的成功。”(4:12—3)
3、论提倡立遗嘱
2118、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拥有财物而熬过两天的穆斯林,则立遗嘱是他的义务。”
4、穆圣未曾立遗嘱
2119、塔里格传述:我问伊本·艾布·奥法:“穆圣曾经立遗嘱了吗?”他回答说:“没有。”我说:“那么,穆圣为啥提倡立遗嘱且吩咐立遗嘱呢?”他回答说:“穆圣只是遗嘱人们遵循安拉的经典。”
5、论继承人不需立遗嘱
2120、艾布·伍玛迈传述:穆圣在辞朝演讲中说:“安拉确已规定每个人享受他自己的权利,故继承人不需立遗嘱。夫妻得儿子,奸夫挨石头,他们的清算由安拉。妄称他人是自己的父亲或主人者将受到安拉的诅咒直至末日。妻子施济丈夫的财物须经丈夫允诺。”有人问:“使者啊!食品也不可施济吗?”穆圣回答说:“食品乃最宝贵的财物。”穆圣还说:“借贷当还,赠品当报,债务当偿,保人当赔。”
6、论先还债后遗赠
2122、阿里传述:穆圣判决先清偿债务后交付遗赠。
7、论临终时的施济与释放
2123、艾布·哈比布传述:我哥遗赠我一部分财产,碰到艾布·岱尔达仪后我说:“我哥遗赠我一部分财产,你看我用于贫穷者,或赤贫者或为主道奋斗者?”艾布·岱尔达仪说,我听穆圣说:“临终时释奴犹如饱食后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