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以為捨棄自己會很慘,珍愛自己才會快樂,然而事實卻恰恰相反。我想到兩個例子,可以讓我們更清楚這個事實。
第一個例子是,怕鬼的人遇到鬼,或是在森林中遇到可怕的野獸,或是在黑暗中忽然聽到可怕的聲音時,心裡會害怕。
這害怕是因為愛我執、對我的貪而產生。
為了避免傷害,逃跑或抵抗都是應該的。
表面上看起來,愛我執在這個過程中似乎是扮演幫助者的角色,似乎因為有愛我執,所以我們才會想要逃跑,此時如果捨棄我,好像就會受到傷害。
雖然我們有這種感覺,但事實是:
如果愛我執太強使得我們太害怕,緊張到腳抽筋逃不了,反而會被野獸吃掉;
如果不要太害怕,就能夠好好地逃走。
由此可知,愛我執或對我的貪產生時,反而會直接害到「我」。
愛我執只會害你、不會幫你。
愛我執愈小,你的反應就會愈好;
完全沒有愛我執,你的反應才會是最好。
以害怕來說,
愛我執很強烈,害怕也會很強烈;
愛我執是中等程度,害怕也會是中等程度;
愛我執如果很小,害怕也會只有一點點;
如果完全沒有愛我執,那就完全不會害怕。
別誤會,不會害怕不表示就是傻瓜,更不表示會任人宰割,你還是應該設法逃走或抵抗。
第二個例子是,在大眾面前說話時,我們會緊張。緊張的一個原因,是擔心自己萬一講錯被批評。
此時,如果要你「捨棄我」、不要那麼珍愛自己,你會覺得這是個大錯,因為這會害你被人批評得更厲害;然而事實跟你想得正好相反。
三大寺的僧人應該都很有經驗,我們必須在數千人聚集的場合裡,自己一人站起來面對大眾辯經,因為愛我執的作用,此時我們會覺得很緊張。
愛我執想的是:「我要保護你不被人批評,所以我讓你緊張。」
但事實是:一旦緊張害怕,腦子反而無法發揮正常的作用,明明知道的臨時卻都想不起來,結果反而更丟臉。
愛我執雖然一副想保護你的樣子,所以讓你害怕,結果你卻因為害怕而表現失常、備受批評。
此時,如果你反過來試試看,不要緊抓著我,而是把我捨棄掉,換成這種心情:「管他的 不管怎樣都無所謂。我不是佛,所以我當然會有缺點,平凡的有情當然都有缺點,有缺點又如何?」
只要不緊張,你就會有合乎平常水準的表現,平常不懂的經論臨場當然還是不懂,但平常懂得的就不會因為緊張而忘記,如此一來,你的表現不但不會被批評,反而會被讚美。
上述兩個例子都只是小事,事實上,一切安樂都是由捨棄我而產生,一切困難都是由愛我執而產生。
必須要認清楚的是:你一直以為對的感覺其實是錯覺,你以為愛我執會幫你,但事實正好相反。
「捨棄我」的意思並非「不可以做對我有利的事」,而是捨棄「對我的貪」。
從某方面來說,不貪著我,才會對自己有利;貪著我,就會對自己有害,這就是為何要捨棄我的理由。
我是人,擁有離苦得樂的權利,所以當然要成辦安樂、消除痛苦;
然而一旦對我產生貪欲,所做的事情就無法恰如其分,反而與離苦得樂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