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諦分二:業集、煩惱集。
從一般的分類來看,業分為善業與惡業,以下我們也會以這種分類方式做為說明的基礎。
不過,將來討論到「集諦」時,這種分類就不夠周延,必須要用另一種分類:非福業、福業、不動業來說比較好。
造成「苦苦」的原因,所涉及的業是惡業。
一般而言惡業分為十種,以下針對苦苦討論業時,範圍也會限定在「以十惡業為主的惡業」不過大家應該要知道,這十種分類並沒有包括所有的惡業。
惡業從煩惱產生。
煩惱的分類有廣有略,廣的來講有八萬四千種;
比較簡單的分類則是:
六種根本煩惱、
二十種隨煩惱。
六種根本煩惱是:貪、瞋、痴、染污疑、我慢、染污見。
二十種隨煩惱是:忿、恨、惱、覆、嫉、慳、諂、誑、憍、害、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惡業因為煩惱而產生,而煩惱的生起則多數與貪欲有關。
雖然並非所有的煩惱都是由貪而起,但目前我們談的粗分煩惱,它們根本的起因都是貪欲。
貪欲有很多種,包括對於色聲香味的貪欲、對自己見解的貪欲等等,這些貪欲的根本都是「對我的貪」都是「無法捨棄我」造成的。
再次統整以上的概念。
所有的困苦都來自惡業,
惡業來自貪瞋等煩惱,
許多煩惱的根源與貪欲有關,
而所有的貪欲都來自「對我的貪」
根據以上的論述可以得知:
苦的根源是「對我的貪」或是「無法捨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