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把愛與貪混為一談。
愛,會為了利益對方而做任何事,包括為了利益他而責備他,甚至勇敢地離開他;
貪,會把自己看得最重要,不管能不能利益到對方,都要按照自己的意願在一起,永遠不可以分開。
然而,現在被你深愛的人,過去曾經被你傷害過很多次。
前輩子的事你不記得,但未來你也不會停手,會繼續對他做出各種可怕的事。
為什麼?
因為身在輪迴,因為完全被煩惱控制,一點自由也沒有。
除非痛下決心,徹底從輪迴離開,完全擺脫煩惱的控制,才能終於不再傷害你深愛的人。
如果你真的愛他,那麼,至少要努力成為一個永遠不再傷害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