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三個碗,
第一個是你覺得沒用、想扔掉的破碗,第二個是磁碗,第三個是金銀製成的碗。
有人拿走第一個破碗,你完全不會生氣;如果拿走的是第二個磁碗,你可能會生氣,但不會非常氣;如果拿走的是第三個金銀製的碗,你會非常生氣。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你對破碗沒有貪著,對金碗有。透過這個正因理路的推理可知:產生瞋恚的因是貪欲。
「嫉妒」是一種看到對方好而覺得受不了的負面情緒。
嫉妒與瞋恚有關,所以通常會歸在同一類煩惱中,但產生嫉妒的根源其實是貪欲。
嫉妒某人有錢,是因為自己對金錢有貪心,看到他獲得金錢才會覺得無法忍受,如果對方得到的是一塊普通的木頭,就不會覺得受不了;
同樣的,對於名聲有貪心,才會對於另一個擁有名聲的人感到無法忍受。
由上可知,產生嫉妒的因也是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