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八五新制 明年元月上路

張貼日期:Jul 16, 2010 9:42:39 AM

聯合報

2010.07.14

楊湘鈞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時間從七五制延長為八五制;另外公務人員優惠存款也有重大變革,規定所得替代率不得逾百分之七十五至九十五, 否則即減優惠存款額度。新法將於明年元月一日上路。

法案中特別訂定以十年為過渡期。在新法上路前符合現行規定「七五制」的,可以順利退休並按月領取退休金;而在新制施行的前十年,公務員在年資與年齡合計數 符合各年度適用指標數時,也可以領取月退休金。自施行後第十一年起,全體公務員將一體適用「八五制」。

立委呂學樟指出,九十五年民進黨執政時以行政命令改革十八趴,是「肥高官、瘦小吏」,例如同於一百年退休的公務員,五職等的公務員每月得被扣一萬一千餘 元;但十二職等主管,竟不必被扣減半毛錢。馬政府的新十八趴改革,不僅落實「高官多扣、小吏少扣」,還比民進黨改革方案節省一億元支出。

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於立院通過修法後表示,全案從九十年開始提,經六度送立院才三讀過關。他說,退休新制有近廿萬人受影響,但一年國庫可以節省卅四億元 支出,未來若教師及軍職人員跟進,每年更可為國庫省下近百億元;至於十八趴再改革案,將可消除現制「肥高官、瘦小吏」的不公,對近四萬名基層公務員更為有 利。

依現行七五制,公務員任滿廿五年即可申請自願退休,若同時也年滿五十歲,即可擇領月退休金;改為八五制後,則須再加上年滿六十歲以上的條件,或是任職年資 超過卅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才可以自退休日起請領月退。新制將延後公務員退休年齡,可望解決目前「菁英搶退休」的人力反淘汰現象。

張哲琛也指出,現行的「五五專案」優退方案,讓任職滿廿五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辦理退休的公務人員,能多領五個基數的一次退休金,修法後將於後年元月一日 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