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師會關於教師職能險的補充說明

張貼日期:Jul 30, 2010 1:57:31 AM

針對最近相關職能險之報導,本會如下幾點說明-

1. 當初職能險之設計乃是起因於校園事件頻頻發生,教師責任不斷加重的背景下所建立之保險機制。

2. 後來在本會請黃志雄委員及洪秀柱委員積極爭取學校的場所責任險後,此一保單的必要性已降低。

3. 本會與鑫欣保經合約期限96年11月至97年10月31日止,並自動續約一年,所以就現在而言,本會與鑫欣保經並無此項合約關係。

4. 關於鑫欣保經公司目前自行在校內推廣此項業務之行為概與本會無關,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