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幹你娘 國中女罰三萬

張貼日期:Aug 30, 2010 5:4:37 AM

感謝敬進老師提供書面資料

全文引自蘋果日報

罵幹你娘 國中女罰三萬

走廊侮辱同學 母親連帶受罰

【劉昌松、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國中三名女國中生以三字經辱罵陳姓女同學,校方雖介入處理仍無法平息糾紛,案子鬧上法院後僅兩女和被害人和解,另名謝姓女學生除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交付法定代理人管教」,台北地方法院昨還判謝女要和母親連帶精神賠償三萬元給陳女。

 

校園糾紛

判決指出,二○○四年十月間就讀信義國中的一名張姓女學生在自己書桌上放了一張紙,紙上寫著「賤女人」三個字,而謝姓女學生就在這張字條前補寫上另名同學陳女的名字,雙方糾紛因此展開。

 

辯稱互罵不能抵過

隔了一個月,謝女、張女、陳女在教室前正面衝突,謝女、張女用「幹妳娘」、「哭爸」、「叫屁」等台語辱罵陳女,同年底,陳女又在走廊上被謝女、張女和另名女同學大罵「幹妳娘臭雞巴」。

因為罵同學而吃上官司的三名女國中生在接受學校輔導後,其中兩人和被罵的陳女達成和解,未和解的謝女則被求償三十萬元,因謝母是她的法定代理人,按《民法》對未成年子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因此一併挨告求償。

謝 女向法院辯稱,這是互罵事件,還強調說陳女當時也有回罵神豬、白痴,因此認為雙方互罵各有過失。但法官調閱學校輔導紀錄後,並沒有發現任何相關記載,且法 官認為,罵人與回罵是不同的兩件事情,被罵的人精神上所受的傷害,並不會因為回罵而稍有減輕,當然也不能適用於法律上過失相抵原則。

 

師長盼生記取教訓

信義國中校長戴麗緞表示:「事發時這些學生還只是國二生,學校一知道她們有吵架的情形後,立刻安排進行一對一的輔導教學,現在她們都已經順利升學了,希望她們能淡忘這些事情,畢竟成長過程難免有些不愉快發生,但是要記得這次的教訓。」

          

全文引自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