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霸凌 教部比照防疫

張貼日期:Dec 22, 2010 5:26:6 AM

處理霸凌 教部比照防疫

 更新日期:2010/12/21 19:05

 

桃園八德國中傳出教師反被學生霸凌事件。教育部決定全面總動員處理校園霸凌現象,將比照SARS、新流感模式,每週兩次對全國校園進行統計,發現案例立即追蹤輔導。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處理霸凌要全面總動員,不能只靠霸凌通報專線,吳清基也向校長喊話,除非吃案、置之不理,否則通報霸凌案件,不會影響考績。 (陳映竹報導)

 

教育部長吳清基緊急趕往八德國中滅火,為學生上法治課程宣導反霸凌,對於在演講過程中,吳清基說了,「最近學校連續發生一些小事」,他澄清,他是去學校打氣,壓低對學校傷害,如果不是大事,怎麼會臨時衝下去呢?

 

根據統計,截至目前為止,今年共有1099件校園暴力、鬥毆事件,為了加強防治,教育部將全面動員各縣市校外會和督學系統,反霸凌工作將比照SARS、H1N1疫情防治,每週一和周四彙整統計各縣市校園霸凌申訴,隔天週二、週五教育部立即處理。

 

八德國中頻傳霸凌,卻獲得品德績優校園獎項,吳清基表示,學校名單都是從縣市推薦,教育部再進行查核,如果獲獎同年度又傳出問題,將進行處理。不過,學校狀況像流水,一陣子乾淨、一陣子渾濁,現在表現不好,不代表以前不能獲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1/1/2jeh1.html

 

 

友善校園周 教部反霸凌 

 

人間福報  2010/12/21 | 作者: | 點閱次數:90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本報台北訊】青少年集體霸凌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教育部次長吳財順昨天表示,導師是預防校園霸凌的第一線,必須把聯絡電話及email留給全班同學;教育部決定,下學期開始,開學第一周訂為「友善校園周」,加強反霸凌宣導。

 

吳財順說,國一及高一新生訓練時,各校也要安排法治教育,讓學生明白,霸凌須負哪些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及六至三十萬元的行政罰鍰。

 

台南一名國二中輟女學生被七女一男逼迫脫衣毒打,針對這類發生在校園外的中輟生霸凌事件,該如何防範?吳財順表示,若是國中小的中輟生,學校「一定要拉回來」,但最怕的是家長不當一回事,目前的機制只能結合學校、社工及警政進行家庭訪問,或由鄉鎮強迫入學委員會進行勸告、警告、開罰。

 

但他坦承,罰錢對中輟生家長不起作用,教育部呼籲導師要多關心學生。教育部反霸凌專線:○八○○二○○八八五,二十四小時有專人服務。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12569

 

 

觀念平台-校園霸凌被吃案的應更多

2010-12-21 中國時報 【許育典】

    校園霸凌似乎如同定時炸彈般地,接續的連環引爆,最後終於引起了社會乃至教育主管機關的關注。然而,校園霸凌真的是最近的新興事件嗎?根據教育部的調查指出,我國國中生曾遭霸凌的比率為二%,若以全國九十五萬名國中生來計算,總共應該有一至二萬人,但教育部每年接獲的校園霸凌通報,卻只有幾十件而已。由此看來,校園霸凌往往在「息事寧人」的鴕鳥心態中,被主其事者積極地隱匿,或消極地視若無睹,但這都完全與教育的本質相背。

 

    在霸凌事件日受關注之際,教育部表示,將立即進行「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校長如不處理校園霸凌事件,考績不得為甲,負責督導的縣市政府也會被扣補助款。如此的作為,能某程度地遏止校方「隱匿」不報的現況。事實上,仔細觀察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的態度,不是把它歸類為「單一個案」,就是以「開玩笑開過頭」帶過,唯有學校正視校園霸凌事件,被霸凌的學生才有向學校求救的信心。

 

    不可否認地,霸凌現象顯示了校園內對於多元價值、相互尊重的態度欠缺,以下從校園環境、人員態度的方面,建議其面對校園霸凌所應有的態度,藉此還給學生一個無霸凌的友善校園。

 

    就學校環境部分;主要在於減少學校死角的產生,並在校園內設有緊急求救鈕,使霸凌發生的第一時間得被知曉。而且,學校應該利用周會、活動時間,傳達學校面對霸凌的決心;讓加害學生明白,霸凌行為不被允許;讓受害學生清楚,當其勇敢站出來後,不須擔心再次的被霸凌報復;讓其他學生也瞭解,通報霸凌事件是市民勇氣的展現…等等。事實上,這也可以是個小型公民社會的養成,如果每個學生與教師都能培養「同理心」,皆可尊重並保護他人,友善校園才有機會形成。

 

    就人員態度部分;除了校長的強制通報外,教師也應在校園霸凌中,立於積極地位,教師之所以對霸凌事件的視而不見,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其沒有能力處理霸凌問題,此時,學校,乃至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其次,教師亦可能即是霸凌的主體,而這往往出現在言語霸凌中,亦即,教師經由言語的譏諷,加劇班級內的對立,也使部分學生以「老師本來就討厭你」作為霸凌的理由。當教師成為霸凌的主體時,便構成教師法的「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當教師故意隱匿不通報霸凌事件時,便構成教師法的「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而將會受到相對應的懲處。

 

    在零體罰政策經由教育基本法實踐後,由上而下的體罰漸減,但學生間的平行霸凌漸增,甚至傳聞有教師利用學生處罰學生。整體而言,唯有從校園環境、人員態度等多方的努力與進行,才有可能抑制校園霸凌的產生,否則,校園霸凌永遠只是一個待處理的「個案」,校園霸凌事件也將一連串的引爆。如果無法給予學生一個「安心」、「安全」的校園,那麼,「友善校園」、「人權校園」都將只是教育政策上的華麗詞彙,無法落實於人間。

 

    (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12210045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