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工作哪些 教部給個規範吧」

張貼日期:Feb 14, 2011 2:47:9 AM

「老師工作哪些 教部給個規範吧」

2011/02/10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鄭語謙/台北報導】

愈來愈多的中小學老師不願意站導護、不給家長聯絡電話、也不肯指導學生競賽及社團,但是這些到底是不是教師份內的工作?全國校長協會昨天建議,教育部應明確訂定教師的工時及工作內容,以免家長、教師認知不同,衝突愈來愈多。

 

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過去的老師是完全責任制,但因現行教師法規定,教師可拒絕參與「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拒站導護、拒接家長電話的情況可能愈來愈多。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邱承宗說,他就看過學生想參加校際合唱比賽,但沒有老師願意指導,只好放棄;國語文競賽也常找不到指導老師,孩子參賽只能當「砲灰」。

 

目前許多國中小老師會在學期第一周發聯絡單給家長,列出自家及行動電話,並約定方便電話聯絡的時間;台北市劉姓小學老師說,她與家長約定晚上九時半前聯絡,有些同事則只留行動電話,因行動電話費比較貴,免得家長講太久。

 

但也有老師不願留下班後的聯絡電話給家長,「有事來學校談」。有老師抱怨「怪獸家長」在半夜或假日猛打電話,一講就是一兩個小時。張榮輝說,如果教師能與家長事前約定,建立共識,衝突就能減少。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回應,老師並非不願意進行導護工作,但老師不是交通警察,沒有指揮交通的權力,如果發生事故,根本沒有安全保障;只要教育部訂好配套措施,例如和交通警察合作,相信會有更多老師願意投入。

 

劉欽旭也說,老師並非無心指導社團與各項競賽,而是許多活動,如內政部舉辦的租稅比賽皆在周末,應由校長反應更改時間,而非硬性規定老師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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