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鑽漏洞 宜縣教師遭批教壞囝仔大小

張貼日期:Nov 05, 2015 5:5:27 AM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教師請育嬰假期間卻故意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水,宜蘭縣議員陳鴻禧痛批宜蘭縣政府放任教師合法鑽漏洞,這樣的老師如何教育下一代,經過宜蘭縣政府人事處查證,99學年度至今縣內超過10名老師有疑似鑽漏洞的行徑。教育處長文超順表示,教育處也不認同這樣的作法,會請人事處研擬從法令層面防堵這樣的行為。

「為人師表卻教壞囝仔大小。」宜蘭縣議員陳鴻禧表示,近日接獲家長陳情,縣內老師請育嬰假期間會特地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水,由於寒暑假不用上課,復職又可以領全薪,有些老師因此會特別在寒暑假復職,待開學後再繼續請育嬰假,經過宜蘭縣政府人事處查證,發現宜蘭縣內從99學年度至今有14名教師有此類疑似鑽漏洞的情形。

陳鴻禧表示,各行各業難免有淡季、旺季之分,但是哪有員工旺季請假,淡季領薪水的道理,而且還合法,僱主也不能拒絕,老師這樣的行為形成一股歪風,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教育處處長文超順表示,老師利用本身行業的特性在暑假期間7、8月復職領薪俸確實是走法律漏洞,個人看法是,老師既然申請留職停薪就不應該利用法律漏洞謀取個人私利,教師在暑假留職停薪其實對學校行政影響不大,快要生產的老師學校也不會安排他們擔任行政職務,所以不應該做出這種讓社會觀感不佳的事情。

文超順表示,站在縣府教育處的角度,要從法令層面防堵這樣的行為,因為目前就法規來說教師寒暑假復職的作法是合法的,必須由中央修法才能確實防堵,縣府會請人事處就法令層面研議具體作為。

人事處長郭忠聖表示,教師在子女滿3歲前可以請育嬰假,最長是2年,如果有需求還能延長1年,育嬰假期間前6個月可以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成本俸,依照法規教師在育嬰假期間選在寒、暑假復職後再繼續請假不但合法,也不能拒絕老師這樣請假,人事處會先進行勸導,請教師真的有需要再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