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性侵學童案 胡志強道歉

張貼日期:Sep 13, 2010 6:45:54 AM

師性侵學童案 胡志強道歉

更新日期:2010/09/10 20:19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10日電)台中市1所國小3年前爆發男老師性侵多名男童案,受害家長今天到台中市議會向市長胡志強陳情,呼籲國賠案市府放棄上訴。胡志強除向家長道歉,也承諾會協助與家長和解。

 

台中市1所國小民國96年間爆發男老師在校園性侵多名男童案,男老師被判徒刑19年6個月,家長提出國賠案,但二審敗訴。令家長不滿的是,在案發後,學校校長不僅包庇男老師,校長還順利調任他校擔任校長,因而向人本基金會投訴,在人本基金會協助下,展開自力救濟。

 

受害家長上午由人本基金會陪同到市議會,向前往備詢的胡志強陳情,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陳淑華、黃國書、王岳彬等到場聲援,現場除提出「放棄上訴,放過孩子」、「照顧受害者是市長的基本義務」及「國賠是國家給受害家庭最後一道支持和照顧」等訴求。

 

幾名受害家長出面泣訴孩子受害後,3年來所受到的內心煎熬,但過程中感受不到胡志強的溫暖。家長希望採取5月花蓮縣個案的協商方式解決,不要再讓家長及孩子承受漫漫司法訴訟之路。

 

人本基金會表示,花蓮縣某國小教師5月性侵多名女學童案,花蓮縣長傅崑萁接受律師陳長文等人建議,為保護被害者免於二度傷害,直接國家賠償受害家庭。呼籲台中市府比照辦理,不要再讓家長及孩子受折磨。

 

就在胡志強正要步入議場時,受害家長當面向胡志強陳情,籲請市府放棄上訴。胡志強表示,他也不希望因為程序不符的理由讓家長敗訴,而且市府如果最後打贏官司,就不能賠償受害家庭;他認為如果能和解就和解,已要求相關單位研究如何展開和解協商。

 

胡志強同時為家長所承受的過程感到抱歉,當場說「對不起」,幾名家長情緒激動說「3年多了,才等到市長的道歉。」由於胡志強幾次想要說話都被打斷,胡志強不再說明就進入議場。99091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攝 99年9月10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0/5/2ctaa.html

 

 

市長獎資優童 師伸狼爪一蹶不振

更新日期:2010/09/10 18:35 

 

這場性侵案官司,纏訟了3年,當初的孩子們都上國中了,受害學生家長向老師和學校,提出2千萬民事求償,一審判決勝訴,但台中市政府上訴,二審結果逆轉,理由是「程序不符」,家長接著提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家長說,一次又一次出庭,等於再度揭開孩子的傷疤,他們現在有2種選擇,撤銷告訴和市府和解,或是市府答應撤銷上訴,賠償2千萬。

 

受害學生家長:「我曾經也激動到想不開,爬到欄杆上面去,從4樓準備往下跳。」

 

王先生語帶哽咽,聲音微微顫抖,3年了,孩子還是走不出被性侵的陰影。受害學生家長:「到現在每天都會說,媽媽,妳陪我睡覺好不好,妳陪我睡覺好不好。」

 

學童們升上國三了,但害怕人群,更不相信老師,成績一落千丈,這些孩子當年都是成績優秀的模範生,6年拿到60幾張獎狀,畢業時,曾經風光地從市長胡志強手中,接過市長獎獎狀,但這些照片,現在看來格外諷刺。受害學生家長:「我真的很想當場把那張市長獎給撕掉,因為我覺得這個市長獎,拿得非常沒有意義。」

 

受害學生家長們感到心寒,市長口口聲聲說,不希望家長敗訴,卻還是請了律師,和他們打官司。台中市長胡志強:「監察委員也知道,我說絕對不要讓他敗訴,因為他們敗訴,我們對不起良心,不能因為程序敗訴。」

 

公務人員必須看緊人民荷包,因此當有人申請國家賠償,只要在合法情況下,市政府理所當然必須提出上訴,而胡志強說了好幾次「程序問題」,原來受害學生家長提出民事求償,一審判勝訴,市府提上訴,結果二審大逆轉,理由是,國賠案應該另外提出,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只要補正協議,就沒有程序問題,官司又回到高分院。

 

目前進行到更一審,如果市府撤銷上訴,結果就維持一審判決,老師和學校必須連帶賠償2千萬,受害學生家長說,當初提告,是為了社會正義,但每次出庭,對孩子來說,都是再一次傷害,不論和解還是撤銷上訴,他們只希望,盡快結束這場漫長的煎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0/8/2ct4r.html

 

中市校園性侵案,家長等3年,胡志強說「抱

更新日期:2010/09/10 17:14 

 

臺中市國小男教師性侵男學童案,受害學生和家長10日上午人本基金會陪同,到市議會要求市府「放棄上訴,放過孩子」。市長胡志強公開表示,很抱歉,很對不起,也再三強調,要求相關局處不能因為程序讓家長敗訴,一旦家長敗訴,對不起良心,他希望雙方能協商和解。

 

臺中市某國小謝姓男教師性侵多名男童案,市府儘管主嫌已判刑,家長為孩子爭取國賠,卻因為程序問題,纏訟多年,人本基金會中部主任張碧華上午陪同家長在議會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接受臺中地院判決,學校應國賠兩千多萬,放棄上訴;同時呼籲胡志強市長,正式邀請被害家庭到市府,當面致歉。

 

受害家長激動哭訴表示,多年來寫了兩百多封信,市長卻以兩百個字就解決他,幸好向監委陳情,糾正市府。但孩子無法瞭解,他們是受害人,市政府為什麼沒有幫他,還要與民爭訟。

 

還有媽媽哭著說,孩子走不出陰影,好擔心孩子長大成為另個謝老師。家長大聲疾呼,國家賠償是責任,不是施捨。花蓮縣可不經訴訟,直接賠償。台北縣能夠放棄上訴,為什麼台中市政府做不到。

 

臺中市長胡志強也出面說明,強調多次要求市府相關單位,不能因為程序讓家長敗訴,家長一旦敗訴會對不起良心,他說,因為市府一旦官司打贏就不能國賠,因此,他希望能和解就和解,不要走法律途徑;他強調,打下去有人會受傷,他對家長感到很抱歉、很對不起 。

 

聽到市長胡志強最後的「對不起」、「抱歉」,幾名家長情緒激動說著,等了3年多了,才等到市長的道歉。

 

(2010/9/10 下午 05:14:36 劉文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0/63/2cswc.html

 

 

狼師性侵學童 家長要求中市府放棄上訴

更新日期:2010/09/10 16:26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0.09.10 謝莉慧/綜合報導

 

台中市1所國小3年前爆發男老師性侵多名男童案,受害家長今天到台中市議會向市長胡志強陳情,要求國賠案市府放棄上訴。胡志強為家長所承受的過程感到抱歉,當場說「對不起」,並表示,已要求相關單位研究如何展開和解協商。幾名家長情緒激動的說「 3年多了,才等到市長的道歉。」

 

台中市1所國小於民國96年間爆發男老師在校園性侵多名男童案,男老師被判徒刑19年6個月,家長提出國賠案,但二審敗訴。

 

受害家長是由人本基金會陪同到市議會,向前往備詢的胡志強陳情,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陳淑華、黃國書、王岳彬等,都到場聲援,現場提出「放棄上訴,放過孩子」、「照顧受害者是市長的基本義務」及「國賠是國家給受害家庭最後一道支持和照顧」等訴求。

 

受害家長希望採取今年5月花蓮縣個案的協商方式解決,不要再讓家長及孩子承受司法訴訟的漫漫長路。

 

人本基金會表示,花蓮縣某國小教師5月性侵多名女學童案,花蓮縣長傅崑萁接受律師陳長文等人建議,為保護被害者免於二度傷害,直接國家賠償受害家庭。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0/135/2csx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