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6代收代辦費 後年免收

張貼日期:Nov 04, 2010 12:58:17 AM

 更新日期:2010/10/28 21:09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8日電)媒體今天報導,國中小班費、蒸飯費等6項代收代辦費用,將從101學年起免收。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說,明年預算已編定,明年要調整已來不及,「後年可能的話,朝這個方向來做」。

 

中國時報今天頭版頭條報導,監察院日前糾正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諸多巧立名目」,教育部召集地方政府開會決定,從101學年起,國中小學生不用再繳班級費等6項代收代辦費,全部由政府吸收。

 

吳清基在教育部務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今年6月19日遭監察院糾正,因此邀請地方討論,教育部尊重監察院,並做妥適處理,新措施預計從101年開始。

 

吳清基表示,明年預算已經編定,明年要調整的話會來不及,後年可能的話,朝此方向來做。

 

教育部表示,少收的項目總共有6項,包括班級費、學生活動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蒸飯費和齟齒防治費;稍晚將進一步說明。991028

 

(中央社檔案照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8/5/2fuhr.html

 

 

國中小6代辦費 101學年起免繳 

 

人間福報  2010/10/29 | 作者:羅智華 | 點閱次數:142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班級費、游泳池水電費、便當燃料費、學生活動費……,長年來,這些琳瑯滿目的代辦費是許多國中小收費單上列的項目,經監察院糾正後,教育部昨天宣布,從一百零一學年度起,國中小學生不用再繳班級費等六項代收代辦費用。

 

對這些收費項目,有些家長早已司空見慣,部分家長則無法理解。監察院於今年六月進行調查後認為,在國中小收取的多項代收代辦費中,游泳池水電管理費、電腦設備管理費應都屬教學範疇,涵蓋在學費中,因此應列為免收項目,而學生活動費與班級費等項目同樣也與教學有關,亦不該列入收費項目。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教育部昨天表示,目前已規畫將國中小將從一百零一學年度起,無須再繳交「蒸飯費」、「班級費」、「學生活動費」、「游泳池管理費」、「電腦設備維護費」及「齲齒防治費」等六項代收代辦費,相關經費將由中央政府與各縣市共同負擔。其中,班級費、學生活動費將請各縣市政府編列預算,而游泳池水電管理費、蒸飯費等費用則由教育部編列預算。

 

教育部表示,為釐清各類代收代辦費的收取範疇,教育部也將修正「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明確定義「學費」、「雜費」與「代收代辦費」。

 

雖然教育部已表示將從一百零一學年度起免收六項代辦費用,但有家長團體認為,應從下學期開始實施,不應「拖」到後年才修改。

 

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監事許永佳表示,國中小屬於國民教育,有很多代收代辦費本來不應該由家長「買單」,而是要由政府單位負責。過去,教育部已跟家長收取那麼多年代辦,既然監察院做出糾正,教育當局就該「即時修正」,不應再拖到一百零一學年度才施行,以免引發爭議。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07210

 

 

中小學6項代收代辦費 政府吸收2010-10-28 23:22 作者:游婉琪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教育部宣布,101學年度起,國中小學生不必再繳班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等6項費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國民中小學是義務教育,學生每學期仍需繳納1千元左右的「代收代辦費」。日前監察院糾正國民中小學「巧立名目」收取費用。教育部召集地方政府開會決定,刪除包含班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游泳池水電與管理費、齲齒防治費及蒸飯費共6項費用,學生每學期大約可省下7百元。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101學年度起,國中小學生不必再繳納的6項代收代辦費,全由政府吸收。班級費和學生活動費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其餘4項經費則由教育部視情況核實補助,預估政府每年需額外支出13億經費。

 

除了6項代收代辦費外,學生上課用的教科書籍費、按月收取的午餐費、學生寄宿費、家長會費和學生團體保險則予以保留。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目前已有8縣市全額補助教科書費用,午餐和寄宿費則視學生個別情形收費。往後學生每學期只需繳納1百元的家長會費和2百元的學生保險費用。

 

針對保留項目中的家長會費,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李正三認為,校園裡長期存在許多不合理現象,家長往往看到新聞報導後才有機會得知,追根究柢,問題在於多數學校的家長會功能不彰。

 

李正三表示,家長會費應事前調查有意願參加的家長才收費,而非在註冊單中強迫收取,多數家長無從得知費用支出流向。

 

陳益興表示,100年的教育預算已經編列完成送立法院審議,地方政府也已送往縣市議會。政府吸收國中小學生要繳納的13億經費,最快於101年才可編列。陳益興表示,教育部將修改「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明確定義「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適用範圍,讓國中小收費有明確依據。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