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會為何關心基本工資

張貼日期:Jul 28, 2011 1:10:34 AM

教育論壇:教師工會為何關心基本工資

2011-7-26 21:24 作者:羅德水

■羅德水

儘管勞工團體照例在場外抗議,眾所矚目的基本工資案,在勞、資各有堅持,甚至連勞工代表都沒有共識下,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日前決議,將基本工資由現行1萬7,880元調漲至1萬8,780元,亦即,月增900元或調幅5.03%,對此結果,資方在次日直接向總統馬英九表達不滿,勞方則揚言在行政院定案前持續施壓。可以預見,除非有強大的社會輿論支持,行政院就此定案的機率不小。

甫於7月11日成立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也派員聲援了勞工團體對基本工資的抗爭。或許有人要問:勞工的基本工資跟教師有什麼關係?教師工會為什麼要關心基本工資問題?

類似這樣的問題,在我們組織教師工會的過程中,其實也曾反覆出現,比如:教師組工會傷害學生權益、教師組工會將與家長對立等,「勞工的基本工資跟教師有什麼關係」?表面上看似不認同教師的勞動者身分,實際上,真正的目的在於分化、挑撥教師與勞工、教師與家長、學生的關係,便於孤立教師工會,好將教師與廣大的勞工、家長對立起來。

今天,正好藉由教師與勞工、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家長關係的討論,說明教師工會對勞工基本工資的態度,以及教師工會與各工團的關係。

基本工資調幅應反映經濟數據

就基本工資本身而言,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在1928年即曾通過第26號公約《最低工資設定機制公約》,該公約所稱「基本工資」即指,「可提供勞工及其家庭依當地經濟和社會狀況的最低需求」。依此脈絡,自1936年12月23日公布以來未曾實施,並已於1986年廢止的《最低工資法》第3條即訂有:「最低工資率,應就當地生活程度及各該工業工人情況,依左列標準定之:一、成年工以維持其本身及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二、童工工資不得低於成年工最低工資之半數。」

1984年7月30日公布的《勞動基準法》,於第21條明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這也是工會團體主張,基本工資調幅必須考量勞工基本生活所需與扶養人數,並上調為每月2萬3,459元(時薪130元)的主要理由。

再就國際比較與國內經濟情勢來說,十多年來,單位勞動成本成長率,台灣敬陪末座,平均工資調幅,則遠遠低於鄰近國家水準,要說台灣的經濟成長是苛扣勞工薪資而來也不為過;此外,去年台灣經濟成長率接近11%,進入全球富豪排行榜的台灣資本家,以及他們所擁有的財富都創下新高,但是,台灣勞工卻未能同步分享經濟成長果實,完全背離社會公義,基本工資問題已不容政府迴避。

親師生利益一致

無可諱言,各業勞工的勞動條件不一,薪資福利差異甚大,教職待遇或許相對平穩,但教師也是受僱者,不少勞工兼具家長身分,無論從同為受僱者的角度,或者親師利害的一體性來看,教師工會當然必須支持工會團體一次調足基本工資的訴求。

完全可以想見,勞工如果不能取得符合最低家庭生活所需的基本工資保障,即意味著勞工家庭的不穩定,意味著勞動家長必須以更長的工時換取一家溫飽。

當然,也就意味著勞工家長無法妥善照顧他們的子女,這無疑將使家庭經濟與學生學習成就陷入惡性循環,教師工會必須努力建構公平的教育環境,讓教育保有階級流動的可能,讓所有不分出身背景的學生,都可以有自我實現的機會,而支持受僱者家長獲取最低家庭所需的基本工資,正是讓教育維持起碼階級流動的關鍵。

回到校園現場,教師工會支持調漲基本工資,一大原因更出於我們的學生,絕大多數學生離開學校後都將投入就業市場,甚至有許多學生在學時就是打工族、就是建教生,教師工會不僅必須正視並且關心青年貧窮化,必須關心學生在成為受僱者之後的基本工資問題,更要教導學生如何維護自身的勞動權益,俾從本質上提升整體社會的勞動人權水平。

教師工會對各工會的態度

值得一提的是,7月21日的基本工資審議,場內會議桌上原有7席「勞工代表」,扣除沒有出席的「職業工會全國聯合總會」、「全國職業總工會」、「全國勞工聯合總工會」派出代表,出席的「勞工代表」,除了全產總林進勇外,全國總工會、台灣總工會、全國勞工總工會的代表並未支持全產總提出的計算基準,就連場外都有「全產總」與「團結工聯」兩場抗議活動,頗有互別苗頭的意味。

在這樣的基本情勢下,當天到場聲援的教師工會代表不免面臨以下兩個問題:來自工會幹部的疑問是,教師工會是來聲援哪個團體的?教師工會幹部則自問:全產總與團結工聯到底有什麼不一樣?為什麼同樣是聲援一次調足基本工資,卻要分兩次進行訴求?

這兩個問題,不僅清楚說明台灣工運何以長期積弱不振的原因,相當程度也反映出產業工會與教師工會對彼此的生疏,特別是教師工會幹部對台灣工會發展史的陌生。

對此,教師工會除了加緊進行內部教育外,更應在各種公共議題上,開展與各自主工會的連結,至於該與什麼樣的工會合作?對成立以來即不受執政者收編、堅持獨立自主的教師組織而言,取捨標準其實再簡單不過:教師工會只能支持自主工會、支持有利於勞工權益的訴求、支持有利於團結勞工的作法,並反對工會被政黨收編、反對工會淪為幹部俱樂部、反對工會只有主張沒有行動。

面對難以整合的工會流派,教師工會也唯有堅持這樣的基本原則,方有可能實現團結工人與尊嚴勞動的理想。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