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思圓滿德相知識
不修信的過患及修信的勝利
理念依據:
1、 然此中者,謂信尊重。
此復弟子於尊重所,應如何觀。如金剛手灌頂續云,「秘密主,弟子於阿闍黎所應如何觀,如於佛薄伽梵即應如是。其心若如是,其善長生長,彼當速成佛,利一切世間。」諸大乘經亦說應起大師之想,毘奈耶中亦有是說。此諸義者,謂若知是佛,則於佛不起尋求過心,起思德心。於尊重所,特應棄捨一切尋察過心,修觀德心。
2、此復應如彼續所說,依之而行,「應取軌範德,終不應執過,取德得成就,執眾過不成。」謂其尊重雖德增上,若僅就其少有過處而觀察者,則必障礙自己成就。雖過增上,若不觀過,由功德處而修信心,於自當為得成就因。
3、是故凡是自之尊重,任其過失若大若小,應當思惟,尋求師過所有過患,多起斷心而滅除之。設由放逸煩惱盛等之勢力故,發起尋求過失之時,亦應勵力悔除防護,若如是行,力漸微劣。復應於其具諸淨戒,或具多聞,或信等德,令心執取,思惟功德。如是修習,設見若有少許過失,由心執取功德品故,亦不能為信心障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