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世 康薩仁波切
摘錄~自燃燈智季刊創刊號
「佛陀的教法主要分成三個部分:
第一是見修
第二是實修
第三是儀軌修法
第一是見修的部分,
它的意涵是指我們觀待一個法或者一樣事物時,思維它的本質是什麼?它的本性是什麼?又該如何去觀察?這就是所謂見修的部分。
第二是實修的部分,
法本身有很多種,對於真實的教法,我們該如何實際去修行?這些修行對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幫助?要如何去改變我們的心態,才能使我們得到快樂。
第三是修法或者儀軌的部分。
如果我們本身的心態是迷信的,因為迷信的關係引來許多障礙,經由一些修持的方法使我們去除障礙,或者是透過一些儀軌修法,使我們在某些方面能得到順利,這就是所謂修法、儀軌的部分。」
「我們談談見修的部分,它最後所得到最微細、最終的結果會是什麼?就愛因斯坦而言,相對論 E=mc2 是他最終的結論。佛法觀察到最後所得到的結論,就是佛陀所說:心的本性是光明的,一切法都是從心的光明本性而衍生下去。」
「當我們學習見修的時候,要能分辨在哪裡需要見修,哪裡需要實修,這個界限非常重要。我們在見修中找到真理,知道這個真理對我們是有幫助的,那就要選擇有幫助的方面來作實修。」
「什麼是實修呢?當我們觀察了很多的真理、事實,進一步思維這些真理、事實對我們會有什麼幫助?對我們獲得快樂又有什麼幫忙?從這方面去觀察及修行,就是實修的部分。怎樣做才能使我們得到快樂?要從心方面去改變,才能讓我們得到真正的快樂,這是在觀察的部分所要去做的。如果我們能夠修心的話,就會得到快樂;反之,不能修心,我們則無法保持心的平靜,就會導致痛苦,心就無法獲得快樂。」
「在實修的時候,不是要我們觀察這個人的對或錯,而是要思惟怎樣幫忙他們, 怎樣使他人快樂,這是實修的部分;當我們要去利益他人的時候,我們要先改變自己,如果自己沒辦法獲得快樂,怎麼能使其他人也獲得快樂呢?這是非常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