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開示
「如未成正覺,眾生墮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前因後果,絕對沒有突然無因而生的果,也沒有突然無果而滅的因,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這種自然規律是非常科學的。
二千五百年前釋迦牟尼便已總結了前人的經驗,經過自己高度的智慧分析與深入地實際體驗,便發明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因緣生法」的原理,所謂「諸法無我,諸行無常」唯其無我無常所以世界是不斷變動的,而不是靜止不變的,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循著因果律而發展,因能生果,果能酬因,因果相生,理法歷然。佛教要普渡眾生,由迷轉悟,去苦得樂,而指出四攝六度、三十七道品等種種法門,便是建立在這個因果基礎上的。如不明因果,不信因果,那便是違反了自然規律,失掉了宇宙的真理。
佛教之講因果,而且在經論裡把因果規律作了科學的分析,這不能不說是人類思想上一大進步。惜乎傳到中國之後,一般人把因果規律籠統模糊起來發生了曲解,失掉了科學性,反而成了迷信的東西。佛教的因果論是一門極精細的學說,在唐朝以前很少具體介紹而被籠統模糊。唐代玄奘大師留學印度,回國後用「四緣」說師地「等論」,才把佛教的因果論詳盡地介紹過來,並建立了「俱舍」、「唯識」二宗。但是終以不大合乎中國固有思想而沒有宏揚起來。到了唐代後期「俱舍」「唯識」二宗便趨衰歇,甚至典籍失傳。籠統地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自然不錯,但是因果規律的實際內容並不簡單。種瓜自然應該得瓜,不能得豆,而瓜種子只是得瓜的一個主因,另外還須日光、水、土、人工等助緣因的不完備、不適當,一樣會使瓜種子不能結成瓜或是雖然結瓜而瓜會有種種缺陷。一般人不了解這些詳細道理,不是誤解因果,便是不信因果,而發生偏差,把因果道理庸俗化、簡單化、迷信化了,非常可惜。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佛典稱之為「一切法」或「萬法」,屬於心理者名「心法」,屬於物理者名「色法」。一切色心諸法非自然生或偶然生,必仗他力而後得生;例如青草絕不是世界上本來自然有青草,也不是本來沒有無緣無故的就生出青草,必須有青草的種子,再加上水土的滋養,日光空氣等的溫育,而後青草生。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必須有春風吹了才生。如無種子、日光、水、土、空氣等,便無青草。種子、水、土、日光、空氣等統名「因緣」。無論心法、色法皆從因緣生,故名「因緣生法」,因緣是「因」,「因緣所生法」就是「果」。一切莫非「緣生」,故一切法不離「因果」。
因果論的理論重點是四緣說。佛教各派對於緣的解釋頗不一致,部派佛教時期說一切有部有見於南方的《法聚論》講二十四緣,北方的《舍利弗毗昙》講十緣,理論紛繁,於是加以簡化,只列舉南北兩論中的前四種: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合之為「四緣」。並突出因緣為四緣中的重點,認為因緣是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視為因中之因。四緣後被小乘和大乘認為是一切有造作事物所借以生起的四類條件概括了一切因緣。《中論·觀因緣品》:「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大乘中觀學派強調緣起性空,因緣相對於「果」來說才有意義。
一切法莫非緣生,「緣」通名「原因或條件」,共分四種:
一、因緣:
佛教通常將因和緣加以區別。從產生的結果來說,親生是因,疏助是緣。
親生(主要條件)是因,疏助(次要條件)是緣
這裡所講的因緣是說因即是緣,名為因緣。因緣就是起主要作用的因,是所謂「親因」或「真因」,通常把引生結果之主要條件叫作「因」,次要條件叫作「緣」。因也是眾生條件之一故名「因緣」。如竹器以竹為主要條件,竹就是竹器的因緣。唯識家也把「因」叫作種子,把「果」叫作「現行」,「種子」能生「現行」叫作「種生現」,如樹之種子能生樹,「現行」亦能變更「種子」,叫作「現零種」,如現在之樹能生新種,因為水土日光空氣等條件的變化,或茂盛或不茂盛,其所生新種或優或劣,必與舊種有所不同,這說明種子受了現行的熏習而發生變化,故名「現熏種」。又如人們對於某一種事物有個想法,根據這個想法 (因或種子) 發生一種行為 (果或現行)——這也是種子生現行或因生果,隨後在行為的過程中,又接觸了些新的事物,得了些新的經驗,於是改變了以前的想法,這便是「現熏種」或是果又成因,另生新果。
二、等無間緣:
又稱次第緣。「等無間緣」只在精神現象中存在。所謂「等」便是「同等」或是「一樣」,所謂「無間」,便是「毫無間斷」的意思,人心前念為後念生起之原因,如無「前念」,必無「後念」。「前念」既滅,「後念」繼生,二念體用同等,而且二念之間無有間斷,有如呼吸和相繼,一呼一吸,生生不已,念念不停。佛教認為主觀思維的開展,前前後後是相互關聯著的,前行的思維大體規定了後起思維的種類,前後思維中間如無其他障礙,那末前者引導著後者就魚貫而下,不致中斷。如此前念心直接為後念心的生緣,稱為等無間緣。又前念心導引後念心產生,所以又稱次第緣。佛教強調主觀思維的無間斷的開展,會逐漸發生對客觀的反作用。
三、所緣緣:
歸譯為「緣緣」。「所緣」的「緣」字是「攀緣」的意思,如心裡相信一件事,則心為「能緣」,事為「所緣」。又如欣賞荷花,則眼識為「能緣」,荷花為「所緣」故「所緣」,即是「心識」的「對境」,能引起「心識」能緣的作用。「所緣境」即是「能緣心」的「所緣緣」,如無「所緣境」這個條件,則「心識」起不了能緣的作用。「所緣緣」又有親疏之分。「親所緣緣」與「能緣心」相伴而起,不能相離,例如「眼識」對「色境」,能見之能力(見分)與所見之影像(相分)二者不能相離,「相分」即為「見分」之「親所緣緣」,而影像必有實在物體為其本質,此本質與見分相離即為「見分」之「疏所緣緣」。如無「疏所緣緣」即無「親所緣緣」,如無「親所緣緣」即不能生起能緣之心法,故「所緣緣」亦系專就心法而說。心因境起,為佛教因果論中之一原則,故佛教在基本上不屬於主觀唯心論的范疇。自俱舍、唯識二宗衰歇之後,因果之理法不明,一般佛徒看見華嚴經上有「一切唯心造」的一句話便機械的執著唯心論,由脫離現實而逃避現實,逃上深山古寺關門參禪念佛或淡玄說妙,只求明心見性,不管蒼生死活的現象,這豈是佛教智悲雙運,普渡眾生的本旨?
四、增上緣:
所謂「增上緣」者,指任何一種事物對於其他一切事物的影響和作用。分為兩類:
一、一種事物對於其他一切事物有助令生長的作用;
二、一種事物對於其他一切事物阻礙之不令生起之作用。
此種事物便為其他事物的增上緣。於其他事物能助令生長者,如陽光、空氣、雨水、肥料、人工、農具等對於農作物來說,都是「有力增上緣」。於其它事物,雖不直接助令生長而亦不障礙其生長者為「無力增上緣」。「有力及無力增上緣」皆屬「順增上緣」。於其他事物障礙之不令生起或已生起而令之破滅者,如冰雹之於花草,槍炮之於人物,是為「逆增上緣」。此緣範圍最廣,凡世界上任何一事物皆為其他一切事物的「增上緣」即前三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亦屬「增上緣」。佛教認為宇宙間任何事物無不具有增上緣的功能,只是不能影響自己,也就是不能作為自身的增上緣。再者一切由因緣和合而生的有為法不能影響無為法,不能作為無為法的增上緣,因為佛教認為無為法是不被緣的。由於「增上緣」這條原則,便建立了「萬法一體」,「諸法無我」的宇宙觀。
以上四緣,第一種亦因亦緣,其餘三種只是「緣」而不是「因」。色法生起,但須「因緣」、「增上」二緣。心法必備四緣,無有一法只從一緣生者,亦無有一法不待緣而生者,故曰「一切法(除無為法)皆是緣生」。以上四緣中,一切物質現象由因緣和增上緣二緣生,精神現象由四緣生,但無想天上的心法例外,因為無想天的天人無知覺,外境自然也。
佛學概要十四講表(八)
第二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丙)生起三由
前(乙)已說一切法相皆是「因緣所生,暫起幻有」,然則,此「萬法因緣生」之義,可聞其詳否?今(丙)詳述之。
「生起三由」
一切諸法生起的由來,不外「因、緣、果」三者,分述於後︰
◎ 因—— 動機、造作
「因」為主因,佛典言萬法生起的主因為「種子」,「種子」為一佛學名相,須先消釋之。
吾人佛性無始以來隨迷緣而為「識」,眾生之「識」有八,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為前六識,「末那識」為第七識,「阿賴耶識」為第八識。七、八識為深細幽微難知之心識作用(不經第六識),第八識乃「根本識」,以其為前七識之根本,前七識皆依之而生起故;其名為「阿賴耶識」,譯為「藏識」,猶如一大倉庫,甚深甚廣,含藏有宇宙萬法之「種子」。
「種子」乃一種潛能,有生起結果之功能,論典釋云「親生自果功能差別」,即第八識中有能生一切諸法之差別力用,猶如五穀種子,能生芽莖花果,故名此第八識中生果功能為「種子」。功能未顯,則名「種子」;功能已顯,則稱「現行」。
又第八識中「種子」有「本有」與「新熏」二類。「本有種子」指第八識中無始來本含藏有一切諸法之種子;「新熏種子」指前七識起現行作用(包含身口意三業等),同時又在第八識中落下「種子」(近似心理學所謂「印象」)。如是第八識中所含藏一切諸法之「本有」、「新熏」種子,即為宇宙萬法生起之主因。
「動機、造作」,為令初學易懂故,此處偏就「新熏業種子」而言。「動機」指意業,「造作」指身口業,三業一動作,則皆於第八識中落下「種子」。下舉喻言之︰「如種下地」—— 猶如五穀種子下於田地之中,將起生長之作用矣。
◎ 緣——所緣緣等
「緣」為助緣,種子起現行,須有助緣。下舉喻言之︰
「如日水肥」—— 猶如五穀種子要生長,須有日光、水分、肥料等之助力。
佛典將一切助緣歸納為三種,即「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若「因」、「緣」合說,則有四種,即再加一「親因緣」。如是「四緣」為一切諸法生起之「因緣」(「四緣」即四種因緣之略稱)。
宇宙萬法可分為二類即「心法(心理現象)」與「色法(物質現象)」,心法四緣生,色法二緣生,如下表︰
「親因緣」——指諸法各自之「種子」,以「種子」能親生自果,故為諸法生起之「親因(最直接、親密之原因)」,此為四「緣」之首。
「所緣緣」——指心法之生起必有「所緣(所攀緣對象)」,若無「所緣」,則心法不起,故此「所緣」為心法生起之一助「緣」。
「等無間緣」——亦指心法之生起,必前一念滅,後一念方生,前一念開避引生後一念;前一念若不避開,則不能招引後一念生起,猶如行人走獨木橋然;故以開避引導之前念,為後念生起之一助「緣」。論典釋云「自類無間,等而開導」,謂八個心識各自為一類,各類心識前念之於後念,力用均等,開避引導,中間不為他物所間隔。
「增上緣」——謂有增上勢力,能助生果法者皆是;凡不屬於前三緣之增上勢力,皆屬於「增上緣」也。如唯識論典所云「眼識九緣生」,其中有七緣皆屬於「增上緣」。
心法具四緣乃生,如「眼識九緣生,耳識八緣生」等,其「九緣」、「八緣」即由「親因緣」、「所緣緣」、「增上緣」開出,若加「等無間緣」,則各加一緣而為「十緣」、「九緣」等。
色法則具二緣即生。如「水」以八識田中「水種子」為親因緣,氫、氧等為增上緣;概水具色、味、觸三塵,此三者各有其種子,氫、氧等元素亦各有其種子;氫、氧等種子先起現行為「氫、氧」後,同時助水之三塵種子起現行為「水」。
◎ 果——結成、起相
「果」為結果,故云「結成、起相」,亦即因緣具足,所生起的結果現象。下舉喻言之︰
「如植物熟」——猶如五穀種子下於田地,更得日、水、肥等之助力,而得生長成熟,開花結果矣。
如是,一切萬法的生起不外「因、緣、果」的道理。
◎ 因(常暫)、緣(強弱)、果(遲早)
此「因、緣、果」的道理,看似簡單,其實不然。蓋從下種,至於遇緣,乃至結果,其間錯綜複雜、變化多端。
◎ 因(常暫不同)
「種子」一落八識田中,不會無故消失,待緣而現行為果。如是因現行為如是果,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色法、心法、善法、惡法莫不如是(色法種子現行為色法,心法種子現行為心法,善法種子現行為善法,惡法種子現行為惡法等)。
然「種子」藏於八識田中,有「常(長久)」有「暫(短暫)」,亦即有的藏很久方現行為果,有的藏不久即現行為果,何以如此?其故有二︰
一者「種子」本身有強弱故,強者易現行,弱者不易現行。如大善大惡之業種,其力較強;小善小惡之業種,其力較弱。
二者所遇之「緣」亦有強弱故,詳如後述。
◎ 緣(強弱之判)
某「緣」於某「因」有助力(順緣)或阻力(逆緣)之別;且其助力或阻力又有「強」「弱」之別。
以善法、惡法二類為例,如「善緣」對於「善因」有助力,對於「惡因」則有阻力。又如「大善緣」對於「善因」之助力強,對於「惡因」之阻力亦強;「小善緣」對於「善因」之助力則弱,對於「惡因」之阻力亦弱。反之,「大惡緣」、「小惡緣」對於「惡因」、「善因」之關係,類推可知。
「因」與「緣」既然各有強弱順逆(助阻)之別,故因緣和合,則有因強緣強、因弱緣弱、因強緣弱、因弱緣強,乃至因緣互為助力、阻力等多種差別。附圖如左︰
◎ 果(遲早有時)
因緣和合,既有強弱等多種差別,故現行為果,則有「遲早」之異。蓋因強緣強則勢力充足,必先現行為果,故「因暫果早」;因弱緣弱則勢力不足,欲現行為果,尚待他日,故「因常果遲」。
以此道理來看吾人之人生,吾人皆希望得善果,勿得惡果。然往昔於八識田中所落下之業因,善惡強弱,各皆有之,將如之何?所謂「往者已矣,來者可追!」惟有從今以後加緊於「緣」上著力而已!欲使「善因」早日現行為「善果」,則須多加「善緣」,莫加「惡緣」;欲使「惡因」遲不現行為「惡果」,則勿加「惡緣」,且反以「善緣」阻之。雖然如此,亦只能阻之於一時一世,而不能阻之於永劫永世,以善惡功過不能相抵故;所以釜底抽薪之計,惟有修學佛法功夫(定慧)連「種」清除而已!否則種子於八識田中,不會無故消失,不論時劫何等久遠,遇緣具足時仍現行為果。故佛典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亦即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何謂「時候未到」?須知時間有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故因緣果報的道理,須通三世來看,方能透徹,若局於現世,則將終身大惑不解!歷史上常見有善人得惡果,惡人得善果;如顏淵夭、盜蹠ㄓˊ壽,秦檜富貴、岳飛抄斬。社會上亦常見作惡多端的人,卻一生榮華富貴;而品學兼優的人,卻一生窮困潦倒。此誠令人覺得天理何在?因果何其爽(差錯)! 其實,吾人今生所受的果報,未必是今生所造的業因所成;而今生所造的業因,若沒有足夠助緣,則可能下一生以後方才結果。是故,作惡之人享受榮華富貴,此富貴不是今生作惡的業因所成,而是宿生行善的善業因緣在此生開花結果。至於作惡之人未遭惡報,則是惡因尚未遇足夠的緣,所以惡果未形成,但可能在下一生或下幾生就會自食其果。
若明此「三世因果」的道理,則智慧大開,則為「已聞君子之大道」,則能稍知「天命」(天命即「因果」,謂先天的宿世業因,所感今生的果報趨勢),則知「不怨天,不尤人」,則知「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則知「命自我作,福自己求」,則知「自在自得」,則知「素位而行」,則知「無入而不自得」,則能趨吉避凶,則能安身立命!
舉例言之,明朝袁了凡的一生可說是立命、轉命之典型芳範。詳讀《了凡四訓》,便可了知極善極惡之人,今生之「業緣」甚強,對其「宿世業因(命數)」有顯著影響,故今生果報與其「命數」不相符合。而一般平凡之人,今生小惡小善,「業緣」較弱,對其「宿世業因(命數)」影響較微,故今生果報與其「命數」大致相符;然雖影響較微,並非全無作用,蓋微善微惡一一「功不唐捐,孽無倖免」,點點滴滴的善惡業「緣」,對於業「因」皆有增減作用,只是增減得顯著與否而已!明白這個道理,更能了達「因果絲毫不爽」及「命運果報操之在己」的真諦!
◎ 有因同果異、有果同因異
綜上所述,可知從「因」至「果」,確實錯綜變化。所以有可能最初種的「因」是同等相似的,而最後的結「果」卻差異甚大。亦有可能最後的結「果」是同等相似的,然最初種的「因」卻大不相同。此全由中間所遇之「緣」各各不同所致。
此一組,說明「萬法因緣生」的道理,大小乘經論中處處言之,乃佛典中最常用、最普遍之一義。此處但粗略言之,若依唯識論典細說,則「種子」須論「業種子」、「名言種子」等;「果」須論「等流果」、「異熟果」、「增上果」等;「緣」則須詳論「九緣」、「八緣」等。
學習心得分享
〔維基百科〕:
四緣說,佛教理論,對於緣起的一種解說,將一切事物的因果,分成四緣。四緣分別為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這四緣會生出所有心與心所法,又稱四緣生法。
等無間緣(時間)
「等」=是相等的等;
「無」=是沒有;
「間」=是間隔的間;
總合起來就是「沒有間隔」。等無間緣是從時間上來講的。
等無間緣:
是指從前一秒到後一秒、前一念到後一念之間,在時間上沒有間隔、沒有間斷。在證得阿羅漢果之前,念頭不可能斷,一直相續的。
在時間的過程之中,我們的每一念都是念念不斷、時時不斷。
等無間緣:是指你跟緣之間的關係不能斷掉。
所緣緣(空間)
是指與心、心所法相應的法。
如眼識與外界色法為所緣,耳識以聲音為所緣、鼻識以香味為所緣等;十八界之間,六識、六根與六塵的關係就屬於所緣緣。
〔維基百科〕:
心所,又稱心所法、心所有法、心數、心數法,佛教術語,意指心的所緣、所有,與心相應俱起的法。當心識在運作時,會與心識同時發生的各種名法皆可名法稱為心所。它的功用是作為心的助伴,支持心的運作。
增上緣
不障礙,又有助於其他法生起的緣,稱為增上緣相
因緣
因緣產生一個「果」必須只有有一個主因。這個主因就是因。但是要成就這個「果」仍須其他許多「缘」來配合才能完成。so「因」、「果」、「缘」三者同義
Ex:種子是近取因,水、陽光、土壤是俱生緣。
以上四個緣是用來說明緣起法中的分類。
某個緣有可能具足4個,是以緣的性質來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