捜討官関連の文書には、
1.捜討検討
2.掃討命令/掃討延期・中止指示(財政疲弊のため)
3.掃討準備・渡航・帰還報告
4.調査詳細報告
5.地図
6.後日の、報告の引用
などがある。
1693.11.18.肅宗實錄 卷 二十五, 肅宗 十九年 十一月 丁巳條
接慰官洪重夏辭陛 左議政睦來善右議政閔黯 與重夏同爲請對 重夏言 倭人所謂竹島卽我國鬱陵島 今以爲不關而棄之則已 不然則不可不預爲明辨 且彼若以人民入接 則豈非他日之憂乎 來善黯俱以爲倭人之徙入民戶 旣不能的知 此是三百年空棄之地 因此生釁失好 亦非計也 上從黯等言 盖蔚山漁人 自海邊漂至鬱陵島 島上三峰接天 中有數十戶人家遺址 草木則多竹葦 禽獸則多烏鳶猫狸 爲倭人所執去 自其島至伯耆洲 七晝夜 時倭請以犯境之罪 罪漁人 太宗朝 宰臣申叔舟 浮海入審鬱陵島 記其形止而來 今漁人所言 與其記言相符 議者皆以爲 此明是鬱陵島 而廟堂乃以爲等棄之地而不欲辨爭 其計誤矣
•1694.02.23.肅宗實錄 卷 二十六, 肅宗 二十年 二月 辛卯條
癸酉春 蔚山漁採人四十餘口 泊船於鬱陵島 倭船適到 誘執朴扵屯安龍福二人而去 及其冬 對馬島使正官橘眞重 領送扵屯等 仍請禁我人之漁採扵竹島者 其書曰 貴域瀕海漁氓 比年行舟於本國竹島 土官詳諭國禁 固告不可再 而今春漁氓四十餘口 入竹島雜然漁採 土官抅其二人 爲一時證質 本國因幡州牧 馳啓東都 令漁氓附與弊邑 以還故土 自今以後 決莫容船扵彼島 彌存禁制 使兩國交誼 不坐釁郄
自禮曺覆書曰 弊邦禁束漁氓 使不得出扵外洋 雖弊境之鬱陵島 亦以遼遠之故 不許任意徃來 况其外乎 今此漁船 敢入貴境竹島 致煩領送 遠勤書諭 隣好之誼 實所欣感 海氓獵漁 以爲生理 不無漂轉之患 而至扵越境深入 雜然漁採 法當痛徵 今將犯人等 依律科罪 此後㳂海等處 嚴立科條而申勅之 仍以校理洪重夏 差接慰官 至東萊倭館 則橘眞重 見覆書中弊境鬱陵之說 甚惡之 謂譯官曰 書契只言竹島固好 必奉鬱陵者 何也 仍屢請刪改 而私送其從倭 通議扵馬島 殆至半月 遷延未決 重夏使譯官責之 從倭私謂譯官曰 島主必欲刪鬱陵二字 而如有難處者 亦許受書正官之委曲請改 自爾如此 又迭爲游辭以爭之 朝廷終不聽 橘眞重計窮情露 乃受書以歸 扵是 治泊船鬱陵島人 或刑訊或編配 後承旨金龜萬侍講筵 白
上曰 臣昔爲江原都事 至海上 問居人以鬱陵島 則爲指示之 臣早起遙望 三峰歷歷 及日出 都不可見矣 以此比之扵靈巖月出山之望濟州 則尙爲近矣 臣謂當置鎭于此島 以備不虞 向者漁採人之謫配 恐爲過也 上曰 爾言亦有見矣
史臣曰 倭人所謂竹島 卽我國鬱陵島 而鬱陵之稱 見扵新羅麗史乘及唐人文集 則其來最遠矣 島中多産竹 亦有竹島之稱 而其實一島二名也 倭人隱鬱陵之名 但以竹島漁採爲辭 冀得我國回言 許其禁斷然後 仍執左契 以爲占據之計 我國覆書之必擧鬱陵者 乃所以明其地之本爲我國也 倭人之必欲改鬱陵二字 而終不顯言竹島之爲鬱陵者 盖亦自病其曲之在己也噫 祖宗疆土 不可以與人 則明辨痛斥 使狡倭無復生心 義理較然 而過扵周愼 徒欲羇縻 如犯人等科罪之語 尤示弱扵隣國 可勝惜哉
是夏 南九萬白 上曰 東萊府使報 倭人又言 朝鮮人入扵吾竹島 宜禁其更入也 臣見芝峰類說【故判書李晬光所著芝峯卽其號】倭奴占據礒竹島 礒竹 卽鬱陵島也 今倭人之言 其爲害 將無窮 前日答倭書 殊糢糊 宜遣接慰官 推還前書 直責其回賓作主可也 新羅圖 此島亦有國名 納土貢 高麗太祖時 島人獻方物 我 太宗朝 不勝倭患 遣按撫使 刷出流民而空其地 今不可使倭居之 祖宗疆土 又何容與人乎 申汝哲曰 臣聞寧海漁人 島中多大魚 又有大木大竹如杠 土且沃饒 倭若據而有之 旁近江陵三陟 必受其害 上用九萬言 命還前書
1694.07.16.肅宗實錄 卷 二十七, 肅宗 二十年 七月 壬午條
前武兼宣傳官成楚珩上疏 陳備豫之策 有六 一曰 鳥嶺【聞慶】竹嶺【豐基】置忠淸道兵使及營將 鬱陵島設鎭是也 二
曰 洞仙嶺【鳳山】靑石洞【開城府】設鎭是也 三曰 平山月籠洞 築城儲穀是也 四曰 諸處戰船 皆使之泛留水中是也 五曰 諸處軍官 一定其額 而汰其餘 悉充軍兵之逃故者是也 六曰 諸處軍器 無時點閱是也 上命該曹禀處 然無所施行
1694以降
1694.07.04.肅宗 20년 甲戌七月初四日 鬱陵島接慰官, 鬱陵島審視
http://www.history.go.kr/url.jsp?ID=NIKH.DB-bb_048_001_08_1930
今七月初四日領議政南引見入侍時領議政南所啓, 以鬱陵島事, 接慰官差出已久, 而近日臣及他大臣有故, 國書一款, 尙未得完定矣, 此則當於後日備局諸臣齊會時相議定奪, 而蓋此島形止, 自朝廷曾無的知, 事事之疏虞莫此爲甚, 卽今三陟僉使有闕之代, 令該曹極擇差送, 使之親入島中, 審視其形勢, 然後或募民入居, 或設鎭防守, 以杜日後旁伺之患, 似合事宜, 敢此仰稟, 上曰, 鬱陵島形勢, 使人往見, 可知其虛實, 依所達施行可也。
1694.08.14. 肅宗 27冊、20年(1694 甲戌 / 清康煕 33年) 8月 14日(己酉) 4番目記事 .....
http://sillok.history.go.kr/viewer/viewtype1.jsp?id=wsa_12008014_004&grp=&aid=&sid=0&pos=0
○初南九萬以鬱陵島事, 白上, 議遣接慰官, 直責其回賓作主, 及倭差還, 持春間所受回書而至, 又致對馬島主書曰: “我書曾不言鬱陵回書, 忽擧鬱陵二字, 是所難曉, 只冀刪之。” 九萬遽欲從其言, 改前書。 尹趾完執不可曰: “旣以國書, 付之歸使, 何取復來請改乎? 今若責之以竹島是我鬱陵島, 我人之往, 何嘗犯界乎? 則倭必無辭矣。” 九萬遂以此入奏。 上曰: “狡倭情狀, 必欲據而有之, 其依前日所議, 直辭以報之。” 九萬曰: “曾聞高麗毅宗, 初欲經理鬱陵, 而東西只二萬餘步,南北亦同之, 土壤褊小, 且多巖石, 不可耕, 遂不復問, 然此島在海外, 久不使人視之, 倭言又如此, 請擇三陟僉使, 遣于島中, 察其形勢, 或募民以居之, 或設鎭以守之, 可備旁伺之患也。” 上許之。 遂以張漢相爲三陟僉使, 接慰官兪集一, 受命南下, 蓋安龍福ㆍ朴於屯, 初至日本, 甚善遇之, 賜衣服及椒燭以遣之, 又移文諸島, 俾勿問, 而自長碕島, 始侵責之。 對馬島主書契竹島之說, 是爲他日徼功於江戶之計也。 集一問龍福, 始得其實, 乃喝倭差曰: “我國將移書于日本, 備言侵責龍福等之狀, 諸島安得無事?” 倭差相顧失色, 始自折服。 至是, 九萬改前日回書曰: “弊邦江原道蔚珍縣, 有屬島曰鬱陵, 在本縣東海中, 而風濤危險, 船路不便, 故中年移其民空其地, 而時遣公差, 往來搜檢矣。 本島峰巒樹木, 自陸地歷歷望見, 而凡其山川紆曲, 地形闊狹, 民居遺址, 土物所産, 俱載於我國《輿地勝覽》書, 歷代相傳, 事跡昭然。 今者我國海邊漁氓, 往于此島, 而不意貴國之人, 自爲犯越, 與之相値, 乃反拘執我人, 轉到江戶, 幸蒙責國大君, 明察事情, 優加資遣, 此可見交隣之情, 出於尋常, 欽歎高義, 感激何言? 雖然我氓漁採之地, 本是鬱陵島, 而以其産竹, 或稱竹島, 此乃一島而二名也。 一島二名之狀, 非徒我國書籍之所記, 貴州人亦皆知之。 而今此來書中, 乃以竹島爲貴國地, 方欲令我國禁止漁船之更往, 而不論貴國人侵涉我境, 拘執我氓之失, 豈不有欠於誠信之道乎? 深望將此辭意, 轉報東都, 申飭貴國邊海之人, 無令往來於鬱陵島, 更致事端之惹起, 其於相好之誼, 不勝幸甚。” 倭差見之, 請改侵涉拘執等語。 集一不從。 倭差又請得第二書【請刪鬱陵二字之書。】之回答。 集一曰: “汝若受上船宴, 則吾當歸奏朝廷而成送之, 蓋權辭也。” 倭差遂受上船宴。 集一乃復命, 然倭差不肯歸。 漢相以九月甲申, 乘舟而行, 十月庚子, 還至三陟, 言倭人往來固有迹, 而亦未嘗居之。 地狹多大木, 水宗【海中水激處, 猶陸之有嶺也。】亦不平, 艱於往來, 欲知土品, 種麰麥而歸。 明年復往, 可以驗之。 九萬入奏曰: “不可使民入居, 間一二年搜討爲宜。” 上從之。 又言: “禮曹所藏, 有丁卯伯耆州倭, 漁于其食邑竹島, 漂到我界之文, 東萊府所藏, 有光海甲寅, 倭有送使探視礒竹島之言。 朝廷不答, 使東萊峻斥之之文, 倭之漁採此島, 其亦久矣。” 上曰: “然, 時漢相所圖上山川道里, 與《輿地勝覽》所載多舛, 故或疑漢相所至, 非眞鬱陵島也。”
張漢相が描いてあげた山川と道里が 《輿地勝覧》の記録と違うのが多いので、或者は張漢相の行って見たところが本当の鬱陵島ではないと疑ったりした。
1694.11.06.肅宗實錄 卷 二十七, 肅宗 二十年 十一月 庚午條
大司憲李秀彦應旨上疏曰 (...) 臣曾按嶺南 巡到左道海邊 丑山浦包伊浦栗浦舊鎭 在扵寧海盈德興海等地 詢諸故老 則昔者日本之侵軼 或及扵此 故設鎭以防 其後水宗變易 故漸移各鎭扵東萊以下 而舊址猶在云 其言雖不可徵信 而以麗史觀之 麗末倭患 及扵嶺東 近年嶺東嶺南 漁採之民 尋常徃來扵鬱陵島 則水宗變易之說 或不至於孟浪耶 天下之患 多生所忽 乞更以海道爲念 嚴加防禁焉 上奬納之 凡可議者 下于該曹
1694.10.15 肅宗 20년 甲戌十月十五日 鬱陵島地圖
http://www.history.go.kr/url.jsp?ID=NIKH.DB-bb_048_001_11_2750
司啓辭三陟僉使張漢相, 去月十九日發船到蔚陵島, 今月初六日還到三陟, 初九日使其軍官持馳報備邊司文狀及地圖來納, 當此風高之節, 行中員役皆得無事回來, 誠爲多幸, 張漢相上送報狀及地圖, 竝爲封進, 以備睿覽之意, 敢啓, 答曰, 知道。
1694.10.22 肅宗 20년 甲戌十月二十二日 鬱陵島往來船隻
http://www.history.go.kr/url.jsp?ID=NIKH.DB-bb_048_001_11_2810
今十月二十一日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南所啓, 卽接江原監司啓本, 則三陟僉使張漢相, 鬱陵島往來船隻造成之際, 差使員分定雜物, 未免有過濫之弊, 竝與漢相而論罪矣, 第聞江原道沿海各邑, 曾無體大船隻造成之事, 故其所任使之人, 猝然當之, 事多生疏, 許多雜物, 旣難斟酌, 則設有濫傷之弊, 元無大段深咎之事, 且漢相乘危涉險, 往來於累朝所不通之地, 雖不必以此爲渠之功勞, 亦不必以微細之事, 輒加譴責, 況以差員生疏之罪, 竝及於僉使, 似涉至 (過) 重, 張漢相合有容恕之道矣, 上曰, 差使員則固有濫徵之罪, 而至於竝罷張漢相, 則實涉過重, 勿罷可也
1695.04.13.•肅宗實錄 卷 二十八, 肅宗 二十一年 四月 甲辰條
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領議政南九萬言 慈山郡守李浚明 前年爲三陟僉使 厭避鬱陵島審察之行 而今除西邑 渠之所避則許遆 所願則差送 朝家使臣之道 豈容如是 請罷黜 此後則勿復除職 以徵厭避之罪 上從之
1695.06.20.肅宗實錄 卷 二十八, 肅宗 二十一年 六月 庚戌條
前年接慰官兪集一還朝 而差倭橘眞重 猶索第二書之回答 南九萬以爲 狡倭情狀絶痛 豈可又答其第二書乎 况兩書之意 自是一事一答書足矣 終不許眞重久留不歸 期扵得請 會倭國召眞重歸 眞重遂以六月十五日 爲發行之期 貽書萊府 詰問四條 以請轉達朝廷而開示之
其一曰 答書中時遣公差 徃來搜撿云 謹按因幡伯耆二州邊民 年年徃竹島漁採 二州年年獻彼島鰒魚扵東都 彼島風濤危險 非海上安穩之時 則不得徃來 貴國若實有遣公差之事 則亦當海上安穩之時 自大神君至今八十一年 我民未曾奏與貴國公差相遇于彼島之事 而今回答書中言 時遣公差徃來搜撿者 未知何意也
其二曰 回答書中不意貴國人 自爲犯越云 貴國人侵涉我境云 謹按兩國通好之後 徃來竹島之漁民 漂到于貴國地 禮曹叅議以送返漂民 與書扵弊州總三度矣 本邦邊民 徃漁于彼島之狀 貴國所曾知也 以上上年我民徃漁于彼島 爲犯越侵涉 則曾前三度書中 何不言犯越侵涉之意乎
其三曰 回答書中一島二名之狀 非徒我國書籍之所記 貴州之人 亦皆知之云 貴國曾考一島二名之狀 載于書籍之中 而又謂一島二名之狀 弊州之人 亦皆知之 則初度答書 何言貴界竹島弊境鬱陵島乎 若初不知竹島 即鬱陵島 而爲二島二名 則今之答書 何言一島二名之狀 非徒我國書籍之所記 貴州之人亦皆知之乎
其四曰 謹按八十二年前 弊州寄書扵東萊府 以告看審礒竹島之事 府使答書云本島即我國所謂鬱陵島者 今雖荒廢 豈可容他人之冒占 以啓鬧釁耶 其再答書亦然 七十八年前 本邦邊民 徃漁于彼島 漂到于貴國地之時 禮曹叅議與弊州書云 倭人馬多三伊等七名 被獲扵邊吏 問其來由 則乃徃漁于鬱陵島 遇風漂到者也 玆付倭船 送回貴島 盖八十二年前 言可容他人之冒占 以啓鬧釁耶 則無七十八年前 聞他人徃漁而容許之理矣 今回答書中 言一島二名之狀 貴州之人 亦皆知之者 以八十二年前 東萊府答書 有礒竹島者 實我國之鬱陵島也之句乎 八十二年前書 七十八年前書 辭意不相合 今不可不請問之
朝廷答曰 八十二年前甲寅 貴州頭倭一名 格倭十三名 以礒竹島大小形止探見事 持書契出來 朝廷以爲猥越而不許接待 只令本府府使朴慶業答書 其略曰 所謂礒竹島 實我國之鬱陵島 介扵慶尙江原兩道海洋 而載在輿圖 烏可誣也 今雖廢棄 豈可容他人冒居 以啓鬧釁耶 貴島我國徃來通行 唯有一路 此外則無論漂船眞假 皆以賊船論斷 弊鎭及沿海將官 唯嚴守約束而已 唯願貴島 審區土之有分 知界限之難侵 各守信義 免致謬戾云 今此書辭 亦載於來書 疑問第四條 詳略雖異 大旨則同 若欲知此事源委 此一書足矣 其後三度漂倭 或稱徃漁于鬱陵島 或稱漁採于竹島 而並付歸船 送回貴島 而不以犯越侵涉爲責 前後意義 各有所在 頭倭之來 責以信義者 以有侵越之情也 漂船之泊 只令順付者 沈溺餘生 乞得速還 則資送是急 不暇問他 與國之禮 有當然者 夫豈有容許我土之意乎 時遣公差 徃來搜檢事 我國輿地勝覽 詳記新羅高麗及本朝 太宗 世宗 成宗三朝 屢遣官人扵島中之事 且前日接慰官洪重夏下去時 貴州摠兵衛稱號人 言扵譯官朴再興曰 以輿地勝覽觀之 鬱陵島果是貴國地云 此書乃貴州人所嘗見 而丁寧言說扵我人者也 近間公差之不常徃來 漁氓之禁其遠入 盖爲海路之多險故也 今者舍自前記載之書而不信 乃反以彼我人之不相逢値扵島中爲疑 不亦異乎 一島二名云者 朴慶業書中 旣有礒竹島實我國鬱陵島之語 且洪重夏與正官倭相見時 正官乃發我國芝峰類說之說 類說曰 礒竹即鬱陵島也 然則一島二名之說 雖本載扵我國書 發其言端 實自貴州正官之口 答書中所謂一島二名之狀 非徒我國書籍之所記 貴州人亦皆知之者 乃指此而言也 此豈可疑而請問者乎 癸酉年初度答書 有若以竹島與鬱陵島爲二島者然 此乃其時南宮之官 不詳故事之致 朝廷方咎其失言矣 此際貴州出送其書而請改故 朝廷因其請而改之以正初書之失 到今惟當一以改送之書 考信而已 初書旣以錯誤而改之 則何足爲今日憑問之端乎
此書未及達 而眞重又自以己意 作爲文字 請扵回答書啓 依此改之 萊府 峻責却之 眞重遂進定行期扵六月初十日 又貽書萊府曰
去年所受回答書中 有可疑之辭意 然再度書契 不爲回答 則貴國之意 未可窮知 故只請再度答書 旣受之答書 不爲疑問 而裁判平成常入和舘傳刑部君 令某歸州之命 某仍以爲答書中可疑之辭意 不可不請問 五月十五日呈疑問書扵府使 以請轉達于京都 以六月十五日爲乘船之期 欲貴國閱疑問書而察此事之情狀 某未乘船之前 再改回答書契之微意也 故五月卄三日 以某之意見 增損答書文字 錄爲一本 呈府使大人 以請轉達于京都 其後訓導來 述府使之意 其所言如不知是非者 某悟此事不成 因減所期之日數 以六月十日爲乘船之期 自呈疑問書 至于今二十五日 而貴國未賜開示者 即是無可開示之辭也 旣無可開示之辭 則答書不可不改作 不爲改作而欲令帶去者 豈止輕侮弊州 實是侵陵本邦也 貴國輕侮弊州 侵陵本邦 則某之處此事 不可不直赴東萊府 面接府使大人 以見不辱君命之節義 然刑部君召某之意 有不可量知者 故含羞抱憤 以歸弊州 府使大人 可以憐察某之情也 某之歸州 不帶回答書契 使訓導別差封之 以授之舘守 是乃欲刑部君遣使之日舘守 授之使者 使者繼述某之志事 以決此事之成否者也 因惟兩國之和好 在留答書扵和舘之間 答書一越海 則兩國恐失百年之和好云云
眞重雖發船到絶影島下 東萊府追送朝廷所答開示書 眞重乃復貽書萊府 大肆罵辱 其書曰 今日裁判送達開示書扵船上 某謹讀之 開示不明 是所謂過而順之 又從而爲之辭者也 開示不明之旨趣 論之如左 一八十二年前書 即述新羅高麗國初彼島屬于貴國之辭而已 彼
1696.08.29.肅宗實錄 卷 三十, 肅宗 二十二年 八月 壬子條
東萊人安龍福 興海人劉日夫 寧海人劉奉石 平山浦人李仁成 樂安人金成吉 順天僧雷憲 勝淡 連習 靈律 丹責 延安人金順立等 乘船徃鬱陵島 轉入日本國伯耆州 與倭人相訟後 還到襄陽縣界 江原監司沈枰 捉囚其人等馳啓 下備邊司
1696.09.27.肅宗實錄 卷 三十, 肅宗 二十二年 九月 庚辰條
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領議政柳尙運曰 安龍福 不畏法禁 生事他國 罪不可容貸 且彼國解送漂海人 必自對馬島例也 而直自其處出送 不可不以此明白言及 而龍福姑待渡海譯官還來後 置斷宜矣 左議政尹趾善亦以爲然 刑曹判書金鎭龜曰 臣以領相之言 徃問右議政徐文重 以爲此事所關不輕 自古交隣之事 初似微細 末或至大 對馬島若聞龍福之事 必憾怒我國 宜先通報 而囚龍福等 以待彼中消息 然後論斷 判府事申翼相以爲 通告對馬島 似不可已 而聽其所言後處置 有同禀令 一邊通告 一邊處斷 似當云矣 上問諸臣 諸臣皆以爲 龍福罪狀難貸 先通島主後 更觀事機而處斷爲宜 上曰 龍福之罪 決不可貸 亦不可不通告馬島 渡海譯官還來後處之可矣 尙運請問議于南九萬尹趾完 允之 尙運曰 李仁成製疏 其罪亦重 而若論首從 仁成爲從 宜斷以次律 其餘只爲漁採而去 當置而不論矣 上可之
1696.09.25.•肅宗實錄 卷 三十, 肅宗 二十二年 九月 戊寅條
備邊司推問安龍福等 龍福以爲 渠本居東萊 爲省母至蔚山 適逢僧雷憲等 備說頃年徃來鬱陵島事 且言本島海物之豐富 雷憲等心利之 遂同乘船 與寧海篙工劉日夫等 俱發到本島 主山三峰 高扵三角 自南至北 爲二日程 自東至西亦然 山多雜木鷹烏猫 倭船亦多來泊 船人皆恐 渠倡言 鬱島本我境 倭人何敢越境侵犯 汝等可共縳之 仍進船頭大喝 倭言吾等 本住松島 偶因漁採出來 今當還徃本所 松島即子山島 此亦我國地 汝敢住此耶 遂扵翌曉 拕舟入子山島 倭等方列釜鬻煮魚膏 渠以杖撞破 大言叱之 倭等收聚載船 擧帆回去 渠仍乘船追趂 猝遇狂飆 漂到玉岐島 島主問入來之故 渠言頃年吾入來此處 以鬱陵子山等島 定以朝鮮地界 至有關白書契 而本國不有定式 今又侵犯我境 是何道理云爾 則謂當轉報伯耆州 而久不聞消息 渠不勝憤惋 乘船直向伯耆州 假稱鬱陵子山兩島監稅 將使人通告本島 送人馬迎之 渠服靑帖裏 着黑布笠 穿皮鞋乘轎 諸人並乘馬 進徃本州 渠與島主 對坐廳上 諸人並下坐中階 島主問何以入來 答曰 前日以兩島事 受出書契 不啻明白 而對馬島主 奪取書契 中間僞造 數遣差倭 非法橫侵 吾將上疏關白 歷陳罪狀 島主許之 遂使李仁成 構疏呈納島主之父 來懇伯耆州曰 若登此疏 吾子必重得罪死 請勿捧入 故不得禀定扵關伯 而前日犯境 倭十五人 摘發行罰 仍謂渠曰 兩島旣屬爾國之後 或有更爲犯越者 島主如或橫侵 並作國書 定譯官入送 則當爲重處 仍給糧 定差倭護送 渠以帶去有弊 辭之云 雷憲等諸人 供辭略同 備邊司啓請姑待後日登對禀處 允之
1696.10.13.肅宗實錄 卷 三十, 肅宗 二十二年 十月 丙申條
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左議政尹趾善曰 安龍福事 問于在外大臣 則領敦寧尹趾完以爲 龍福私徃他國 猥說國事 彼或認爲朝廷所使 則事甚可駭 論其罪犯 當殺無疑 而但念馬島之人 從前欺詐者 以我國不得通江戶之故耳 今知別有他路 則必將大生恐㤼 而聞龍福之被誅 則又喜其路之永塞矣 我國之誅龍福 以法則是 以計則非 廢法固不可 失計亦可惜 至扵通報島中 梟示舘外 以快狡倭之心 未免爲自損之歸云 領府事南九萬以爲 龍福癸酉年徃 鬱島 被虜扵倭人 入去伯耆州 則本州成給鬱島永屬朝鮮公文 且多有贈物 出來時 路由馬島 公文贈物 盡爲馬島人所奪云 而不以其言爲必可信矣 今見龍福 再徃伯耆州呈文 則前言似是實狀 龍福之冒禁再徃 挑出事端之罪 固不容誅矣 然而對馬倭之假稱鬱陵以竹島 虛托江戶之命 欲使我國 禁人徃來扵鬱島 其中間欺誑操弄之狀 今因龍福而畢露 此則亦一快事也 龍福 之有罪無罪 當殺不當殺 自我國徐當議處 馬島之米布紙减分細瑣之事 皆不當擧論矣 至扵事係鬱島變幻欺謾之狀 不可不因此機會 使萊府送書馬島 條列詰問 明辨痛斥 彼若更有巧飾不服之言 自我又送書以問曰 汝居兩國間 凡事之無信如此 龍福以漂風殘氓 無國書而自爲呈文 不可取信 固也 自朝廷將欲別遣使臣於日本 審其虛實 汝將何以處之云爾 則馬島倭 必大生恐㤼 服罪哀乞然後 龍福之罪 自我議其輕重而處之 鬱島事 使倭人不敢更有開口 則狡倭嘗試之計 庶可少縮 此乃上策 如不能然 亦宜使萊府 送書島主 先陳龍福擅自呈文之罪 更陳本島虛稱竹島之失 分數開說 委曲措辭 待其回答後處之可也 龍福斷罪之意 決不可語及於書契中 此爲中策 至若馬島用奸欺我之狀 則不問而置之 龍福呈文辨正之罪 則先論而殺之 惟救得免扵島主之憾恨 其示弱甚矣 且島主之意 雖內以快其讎爲幸 外必不肯釋然 感謝扵我 今後凡事 少有不如意者 必以龍福藉口 爲侮脅我 國之語柄 不久 將以鬱島執言 而連續送差 我何以堪之乎 似是下策云 在外大臣之意 皆以殺龍福爲不可 而南九萬之上策 似難輕議 不罪龍福而專責馬島 則有若自朝家使爲者然矣 安龍福李仁成姑爲仍囚 待首相出仕後處之 其餘脅從 旣傅生議 先爲放釋乎 上曰 領相出仕後 商議禀處 諸人先爲放送 知事申汝哲曰 龍福之事 雖極痛駭 國家所不能爲之事 渠能爲之 功過足以相掩 不可斷以一罪也 趾善曰 不殺龍福則末世奸民 必多生事於他國者 何可不殺也 上曰 待領相出仕後處
張漢相(1656-1724)
1700.c.a. 「西渓雑録」(朴世堂)の「張漢相 鬱陵島事蹟」
ただし、西渓雑録の張漢相の記録のほうがより詳しく、原本により近いものと考えられる。
また、こちらでは恐らく8月から九月1日までの、第一回の無名の島の調査(壬寅春版には掲載無し)
及び、09/20-10/05までの、第二回の調査が掲載されている
なお、此の記録どおりに地図を書くと、円型の鬱陵島圖形の地図に非常に近いものになる。
1694.09.25 三陟営将 張漢相の鬱陵島調査 「鬱陵島事蹟」
「鬱陵島事蹟」の詳細:上記リンク中
及び、09/20-10/05までの、第二回の調査だけが掲載されているのみ。
現在の竹嶼と現竹島を見た報告(島名言及なし)・鬱陵島の詳細レポー
これは、張漢相の外孫の家系(壬寅春外後裔永陽申光璞書.)が写した物で、1976年に"発見”されたものらしいが、どうも一部を歪曲と証拠隠蔽のため改竄している恐れがある。
長らく、是を、我々は「張漢相が書いた鬱陵島事蹟」と勘違いしていた。種本を見ない限り、何ともいえない
(壬寅:1782.1842.1902.1962)
1698.04.20
1698.04.25.승정원일기 숙종 24년 柳尙運이 입시하여 鬱陵島에 搜討使를 보내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D24040250-00800
今日大臣·備局引見入侍時, 領議政柳尙運所啓, 鬱陵島明春搜討事, 旣已定奪矣。譯官一人, 亦當定送, 而在外時, 聞領府事南九萬之言, 則倭學中善倭語者, 則或老病, 年少者, 則不善倭語云, 若以居在東萊, 出入倭館, 善倭語者, 定送, 則事似便當, 而東萊之人, 無此名目, 可合任使者, 故如是仰達。分付東萊府, 使之預擇年少解事善倭語者一人, 往來間姑頉其身役, 趁明春搜討之節, 前期入送, (於)於嶺東該鎭, 以爲搜討邊將帶去之地, 何如? 上曰, 依爲之。
1698.09.20 승정원일기 숙종 24년 尙運 등이 입시하여 申厚命이 接伴使의 職任을 仍察하는 문제, 栗島의 飢民을 賑恤하는 문제, 鬱陵島에 搜討使를 定送하는 문제 등에 대해 논의함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D24040200-01200
又所啓, 鬱陵島定送邊將搜討事, 曾已定奪, 分付本道矣。今觀所報, 則頃年張漢相入去時, 糧米二百石給送, 而本道各邑, 今難辦此, 必須分定嶺南船隻, 則以本邑所在船改修, 水夫亦當分定一半嶺南云。今則與初去之時, 有異, 糧米及船隻水夫, 當減定三四分之一, 而如是分定往復之際, 必致節晩, 事勢如此, 姑待明春入送, 何如? 上曰, 當初不知水路, 故磨鍊太過, 今則旣知程途。且以間二年看審定奪, 朝令不可數改, 依當初稟定入送, 爲可矣。判敦寧徐文重曰, 旣不造船, 則無大段治行之事, 依下敎入送, 似宜矣。柳尙運曰, 四五月, 當爲風和之節, 而當初分付, 在於差晩之後, 往復之際, 勢將未及發船。五月之初, 且此入送搜討之擧, 旣已定送官人, 則雖已一番往審, 他國人所往來之地, 亦不可草草發送, 致有疎虞之慮。故臣自外送議於領府事南九萬, 則亦以爲然, 朝令旣下之後, 不當還寢, 而事勢亦有不可不商量者, 故仰稟矣。上曰, 然則待明年入送, 爲宜, 而預爲分付, 趁早發, 可也。又所啓, 先來北米, 纔已到泊, 依前定奪分給京畿外, 五千餘石, 則自賑廳捧上, 而都下之民, 以還上分給, 則秋間收捧, 爲難。故方爲定價發賣, 分俵諸道, 餘數無多, 以此還充經費, 其數幾許, 且有司之臣, 豈不料理充補, 而必有定奪, 然後可以擧行, 故仰達矣。此皆出於地部經費, 戶曹判書, 亦且主管財賦, 而卽今戶曹判書李濡, 久未行公, 不得行公, 不得相議。令賑廳堂上, 與地部官相議, 勿論多少遲速, 以先運北來之劃給於賑廳者, 隨其發賣, 別爲料理, 以爲還充地部所費銀貨之地, 何如? 上曰, 此則不可不爲, 以此分付, 可也。
1699.07.15 越松萬戶田會一の鬱陵島調査
『肅宗実録』 圏33
啓曰, 卽接江原前監司柳之發報本司文狀, 則越松萬戶田會一, 以鬱陵島搜討事, 去六月初四日發船, 同月二十一日還泊於待風所 行中員役及沙格, 皆得無事回來, 本島地形, 圖畫上送, 篁竹香木, 及土石等數種, 亦爲上送云, 而中路阻水, 報狀及地圖, 爲先上來, 故依前竝爲封進, 以備睿覽, 而初因搜討官直報, 雖有此文狀之例, 旣係外洋搜討之事, 今後則道臣枚擧啓聞, 事體宜當, 以此分付何如, 答曰, 允。
1702.05. 三捗営将 李凌明の鬱陵島調査
http://www.historyfoundation.or.kr/main.asp?sub_num=138&pageNo=1&state=view&idx=490
肅宗實錄』 卷 三十六, 肅宗 二十八年 五月 己酉條
三陟營將李浚明 倭譯崔再弘 還自鬱陵島 獻其圖形及紫檀香靑竹石間朱魚皮等物 鬱陵島間二年 使邊將輪回搜討 已有定式 而今年三陟當次 故浚明乘船于蔚珍竹邊津 兩晝夜而還歸 比濟州倍遠云
5月三捗営将李凌明が鬱陵島で紫檀香と青竹を献上した 指導と物産を捧げ.
1705.06 『肅宗實錄』 卷 四十二, 肅宗 三十一年 六月 乙巳條
http://www.historyfoundation.or.kr/main.asp?cate=4&sub_num=138&pageNo=1&state=view&idx=491
鬱陵島 搜討回還時 平海等官軍官 黃仁建 等十六名 渰死 上命擧恤典
6月鬱陵島(鬱陵島) 水土後帰って来る途中に 平海 などの 軍官 黄仁建 など 16人が溺れ死にしたのに対して 恤典を行い.
1708.02.27『肅宗實錄』卷 四十六, 肅宗 三十四年 二月 甲辰條http://www.historyfoundation.or.kr/main.asp?cate=4&sub_num=138&pageNo=1&state=view&idx=492
副司直金萬埰上疏 極言都城之可守 斥濶大難守之論 以爲 古所謂七里之郭 擧其延袤而言 今王城延袤 猶不滿七里 而以爲濶大 有若過萬雉倍倍者然 何哉 且言城北釋伽峰稍下處 先爲設備防 捍北城洪福之役 次第設施 以爲固守之道 仍陳 鬱陵島設鎭 以作海防 慶尙左兵營 移之安東 移置水使於今之左兵營等事 上褒以爲國之誠 疏本下廟堂 使之禀處
2月副司直 金万〓が鬱陵島に鎭を設置しようと上訴したが, 受け入れられない.
1709.03.09 숙종 35년 3월 9일 (경진) 원본447책/탈초본24책 (20/22)1709년 康熙(淸/聖祖) 48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D35030090-02000
又所啓, 江原監司李台佐狀啓, 以鬱陵島搜討, 姑爲停止事, 爲請矣。本道量事, 猶未了當, 而又擧搜討之役, 則民間驛騷, 事甚可慮, 搜討之役, 似當姑爲停止, 大臣之意亦如此, 故敢達。上曰, 今春搜討, 姑爲停止, 可也。又所啓, 江原監司李台佐狀啓, 以本道已量十三邑外, 未量十二邑, 則待秋擧行之意, 爲請矣。卽今農務方殷, 勢難畢量, 待秋擧行, 似無所妨, 大臣之意亦如此, 故敢達。上曰, 卽今形勢, 畢量似難, 未量之邑, 姑令待秋擧行, 可也。又所啓, 江原監司李台佐, 以未量邑則營將巡點, 當爲擧行, 而已量邑則今方解卜, 猶未了當, 待秋退行之意, 爲請矣。量役未畢之前, 營將又復巡點, 則軍兵往來, 其弊不些, 必有騷擾之患, 似當待秋擧行, 故敢達。上曰, 未量邑則因令爲之, 已量邑, 待秋擧行, 可也。又所啓, 咸鏡監司尹德駿狀啓, 以東作方殷, 營將巡點, 姑爲待秋之意, 爲請矣。戎政雖不可廢, 而方當農節, 民弊不些, 則待秋擧行, 似爲得宜, 故敢達。上曰, 今春巡點, 姑令停止, 可也。又所啓, 慶尙右兵使金重三狀啓以爲, 癘疫滋蔓, 請退本營矗石山城城操矣。蓋聞本道癘疫甚熾, 城操雖重, 聚衆行軍之際, 必有熏染之患, 姑令停止, 似當矣。上曰, 今年城操, 姑令停止, 可也。又所啓, 永宗僉使申命任狀啓, 以江都米二百石, 移轉補賑, 而仍留本營之意, 爲請矣。島民阻飢, 不可不恤, 二百石雖難盡給, 一百石姑許移轉, 以補賑資, 而仍作軍餉一款, 更爲商確稟定〈之〉意, 敢達。上曰, 一百石許給, 可也。又所啓, 黃海監司李彦經, 以田稅太, 或待秋退捧, 或折錢上納之意, 狀啓爲請矣。在前凶歲, 或有作錢之規, 故問議于戶判, 則以爲, 卽今所在稅太有裕, 海西作錢, 亦無所妨云, 故敢達。上曰, 作錢代捧事, 分付, 可也。又所啓, 慶尙監司洪萬朝狀啓以爲, 頃年本道還上, 移轉于咸鏡道矣。卽今本道, 飢荒殊甚, 賑資不足四萬石, 還爲移送事, 爲請矣。本道雖曰飢荒, 穀物自可推移, 今年北道, 稍似登稔, 而穀物本來數少, 移轉之穀, 有難還給。況且今已節晩? 雖欲移轉, 而其勢必不及於賑時, 今姑置之, 似宜矣。上曰, 事甚重難, 勿施可也。
1710.09.27.承政院日記 숙종 36년 9월 27일 (무오) 원본456책/탈초본24책 (5/5)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D36090270-00500
○ 有政。兵批, 同知梁益命, 文兼吳勣, 同知崔萬尙, 全羅左水使李壽民, 文兼朱恒道, 景福宮假衛將具文行, 文兼洪錫九, 部將趙德基, 忠壯衛將金泰雄, 三陟營將朴錫昌, 五衛將李徵瑞, 衛率李玆田, 都摠管李弘述, 武兼李益馝, 幕嶺萬戶鄭天奉, 司禦崔邦彦, 訓鍊主簿閔濟章, 加德僉使朴昌潤, 知事尹以道, 副摠管尹趾仁, 江口權管單羅晩濟。吏批, 待敎單宋成明, 以李命世爲兵曹佐郞, 李頤晩爲鐵原府使, 尹趾仁爲同義禁, 呂必建爲假引儀, 李徵海爲原州牧使, 韓識爲麒麟察訪, 洪重衍爲司僕判官, 李濂爲工曹佐郞, 朴行義爲奉常正, 洪裕道爲西部參奉, 林象德爲吏曹正郞, 朴泰恒爲判決事, 丁道復爲修撰, 徐命遇爲持平, 韓配周爲司諫, 金德基爲承旨。
1710.10.03 『肅宗實錄』卷 四十九, 肅宗 三十六年 十月 甲子條
http://www.historyfoundation.or.kr/main.asp?cate=4&sub_num=138&pageNo=1&state=view&idx=493
直李光迪 上疏累萬言 極論固守都城之計 仍陳內守七策 外禦六策 其內守之策七條(...) 五曰 遣御史巡撫海防也 近來海防之踈虞 無處不然 舟楫雖存 櫓卒不備 浦戶流亡 立代無人 僉使萬戶 雖受防布 而一自减數之後 絶無代立者 至如永宗鎭所屬水卒 散在遠地 島中浦民 多屬於各衙門之陸軍 湖西水虞候所管戰船 皆在數日程海港 而張空拳瞭望而已 且東海 古有水宗 而船舶不通 故革罷諸鎭矣 數十年來 水宗大變 而倭船比比漁採於鬱陵島 誠可寒心 亟宜分遣御史於東西海浦 舟楫之不完者 申飭改造 櫓卒之未備者 督令責立 革罷之鎭 依前復設 已减之防布 依前準給 水軍之在山郡者從便換定 爲今日之急務也
1711.02.21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D37020210-01500
숙종 37년 2월 21일 (경진) 원본459책/탈초본24책 (15/15) 1711년 康熙(淸/聖祖) 50년 金井山城을 축성하여 왜적을 방어하는 방안, 宋象賢의 別廟를 세워 人和를 수립할 것 등을 청하는 權以鎭의
竊照我國地方, 東南際海, 與之爲仇而爲之備者, 海中之倭奴而已。當知其海路衝要, 而爲之備禦, 臣謹稽前人文字, 詢之海氓漂人等, 則倭之地方, 以間島爲地盡頭, 而間島之右, 則海波連接於我國之寧海·平海等處, 而千里無島, 波濤洶浩, 不可以涉。在昔高麗睿宗時, 倭舶數隻, 來圍三陟, 頃歲邊氓安龍福, 自鬱陵島, 爲漁倭所執, 四晝三夜, 始至倭國之伯耆州, 而去時只見一島在海中, 前後寧海·長鬐等漂氓, 漂數晝夜便達倭奴之長門·伯耆等處, 卽水勢極洶, 不見島嶼云, 此我國與倭奴, 東界相接之海路也。自倭奴上松浦長崎島, 直西以泛則, 出於我國濟州之南, 過羅州黑山島, 以達於中國之閩浙地方。崇禎己巳年間, 平調興, 因譯舌, 自言渠在江戶時, 將倭等以漢商往來時, 路經一島, 水險而人惡, 頗有所拘礙, 將率兵往攻, 以便往來, 而渠審其處, 則乃我國濟州, 故極力沮止云。其言固不可信, 而嘉靖乙卯, 倭與唐商, 來犯濟州·長興等處, 姜沆久在倭中, 審知水路, 而乃曰閑山島以西, 海路遙遠, 不可容易過涉, 此我國與倭奴, 西南界相通之海路也, 而但聞自間島, 至一歧之風, 本三百八十里, 自一歧, 至馬島, 四百八十里, 自對馬島之鰐浦, 至釜山, 三百十里,
「鬱陵島圖形」の現存する一番古い、調査に基づく鬱陵島詳細図 リンク参照
倭船倉の刻石立標の文章 リンク内参照
既に岩間朱・朱土窟・孔巌・三仙巌・竹嶼(于山島)などが記載されている。
なぜ實録や備辺史などに記録がない?
1714.07.07 『肅宗實錄』 江原道御史・趙錫命の報告
http://www.occidentalism.org/?p=285#comment-6763
辛酉 江原道御使趙錫命 論嶺東海防疎虞將略曰 詳聞浦人言 平海蔚珍 距鬱陵島最近 船路無少礙 鬱陵之東 島嶼相望 接于倭境 戊子壬辰 異攘帆穡 漂到高杆境 倭船往來之頻數 可知 朝家雖以 嶺海之限隔 謂無可憂 而安知異日生■之必由嶺南 而不由嶺東乎綢繆之策
1714.07.22『肅宗實錄』卷 五十五, 肅宗 四十年 七月 辛酉條
http://www.historyfoundation.or.kr/main.asp?cate=4&sub_num=138&pageNo=1&state=view&idx=494
備邊司因江原道暗行御史趙錫命書啓 令江原道臣守令 講究軍保 團束節目 盖錫命 以爲平蔚之距鬱陵島不遠 倭 徃來頻數 而東沿一帶八百餘里之間 只有數鎭海防 踈虞誠甚可慮云故也
1714.07.22『肅宗實錄補闕正誤』卷 五十五, 肅宗 四十年 七月 辛酉條
http://www.historyfoundation.or.kr/main.asp?cate=4&sub_num=138&pageNo=1&state=view&idx=495
辛酉 江原道御使趙錫命 論嶺東海防疎虞將略曰 詳聞浦人言 平海蔚珍 距鬱陵島最近 船路無少礙 鬱陵之東 島嶼相望 接于倭境 戊子壬辰 \r\n異攘帆穡 漂到高杆境 倭船往來之頻數 可知 朝家雖以 嶺海之限隔 謂無可憂 而安知異日生■之必由嶺南 而不由嶺東乎綢繆之策 不容少緩 廟堂請依其言 飭江原道 團束軍保
1717.03 3月17 『肅宗實錄』卷 五十九, 肅宗 四十三年 三月 壬申條
http://sillok.history.go.kr/viewer/viewtype1.jsp?id=ksa_14303017_005&grp=&aid=&sid=0&pos=0
○ 江原 監司 李晩堅 馳啓, 乞停今年 鬱陵島 搜討, 備局覆奏以爲: “近年搜討, 不過往見空島, 當此凶歲, 不可重貽民弊, 請姑令停止。” 上從之。
江原道観さつ使李晩堅が凶年を理由であっての鬱陵島捜討を停止しようという長計をあげて受け入れる
1718.02.30 『肅宗實錄』卷 六十一, 肅宗 四十四年 二月 己酉條
http://www.historyfoundation.or.kr/main.asp?cate=4&sub_num=138&pageNo=1&state=view&idx=497
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局諸宰 領議政金昌集言 咸鏡監司李坦狀本
乞令內寺奴婢 納米免賤 以補賑資 宜許其請 江原監司金相稷狀本言
目今賑政方張 請姑停鬱陵島年例搜討 亦宜許之 東萊府使趙榮福
狀陳通信使及期差出之意 宜分付該曹 姑待接慰官文報 差出使臣
世子並從之 司諫趙鳴鳳申前達 世子不從 掌令韓以原申前達 世子不從
1718.03.21(03.01?) 付 還上耗穀, 鬱陵島 式年 搜討 http://db.history.go.kr/url.jsp?ID=bb_071_001_03_0560
今二月三十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接入對時, 領議政金所達, 全羅監司洪致中狀達內, 本道尤甚邑中, 臨陂·沃溝·萬頃三邑, 當此春節, 民窮益甚, 而還穀尠少, 無以接濟, 三邑所在賑廳北漢米, 及上年退捧軍保米, 分付該邑, 姑勿出浦, 爲先分賑云, 各樣軍餉, 切勿捧留, 盡數上納, 旣有特敎, 則民事雖切, 擅自留賑, 其在事體, 極爲非矣, 監司洪致中推考警責, 元穀則姑許留賑, 待秋卽時準數上納之意, 分付何如, 令曰, 依爲之, 待秋捧納之意, 分付可也, 又所達, 此乃前黃海監司李喬岳狀達也, 金楺爲監司時, 以會付還上耗穀折半補賑事, 爲請而朝家, 只令尤甚邑新捧耗穀取用矣, 其後又因其狀請, 之次邑, 亦許折半取用矣, 今見李喬岳狀達, 則戶曹以新捧之耗全數取用, 已違定奪, 又以會付他穀, 挪移會減, 終有所未安, 會案還爲下送, 而白給飢民之數, 今難還徵於經年之後云, 當初使之取用者, 只是新捧耗一半, 而會付他穀, 有所推移, 全數取用, 誠爲未安, 而旣已白給於飢民, 則到今徵出, 其勢誠難, 依狀達竝爲會減, 其時監司, 從重推考宜矣, 戶曹判書權尙游曰, 廟堂則使之折半取用, 而監司全數用下矣, 左參贊閔鎭厚曰, 當該守令似當一體警責矣, 令曰, 依爲之, 又所達, 江原監司金相稷狀達內, 鬱陵島每式年有搜討之擧, 而賑政方張, 公私赤立, 許多糧米船中什物, 有難責出, 請姑停止矣, 當此凶歲, 糧米什物措備實爲有弊, 今年則依狀達, 搜討姑爲停止似宜矣, 令曰, 依爲之。
1726.10.20 『英祖実録』 圏1.
http://sillok.history.go.kr/viewer/viewtype1.jsp?id=kua_10210020_005&grp=&aid=&sid=0&pos=0
江原道 儒生 李昇粹 上疏, 請於嶺東九郡之間, 特設水營, 以爲防禦之計, 又置邊將一員於 鬱陵島 , 募民耕墾, 批曰: “無前閫帥, 似難創設。”
10月江原道 儒生李昇粹が鬱陵島に 辺将を置いて住民を集めて耕作するようにしようと上訴したが, 受け入れられない.
1726.11.01.승정원일기 영조 02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02110010-02600
○ 兵曹口傳政事, 以鄭亨益爲副司直。兵批, 行判書金興慶進, 參判李裕民進, 參議趙鳴鳳病, 參知徐宗燮方物封裹進, 左副承旨慶聖會進。以鄭亨益·李纘基爲同知中樞府事, 姜再烈爲僉知, 吳重周爲訓鍊都正, 崔錫胤爲中樞經歷, 李漢弼爲都摠都事, 李重泰[李秉泰]爲部將, 李萬協爲三陟營將, (以下略)
1727.03.「雍正五年丁未捜討記」 (1957年2月28日の『東亜日報』に載った黄相基の記事「独島領有権 1」に引用元として記載)http://www.pref.shimane.lg.jp/soumu/web-takeshima/takeshima08/2007/record200910.html
1727年(英祖3年)、三陟営将李萬協が倭学、崔萬廸ほか98 名を率いて4月11日に出発し5月2日に竹邉津に回着したという記録」
1727.06.13 승정원일기 영조 03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03060130-00900
李萬協爲內禁將,
1728.05.01영조 4년 戊申五月初一日
今五月初一日常參入侍時, 左議政趙所啓, 關東界於嶺南, 多有濱海之處, 實則接於倭境, 而濱海諸處, 無設置鎭堡, 只有三陟僉使·月松萬戶, 而僉使今爲營將, 而不過爲海山遊觀之所, 不足爲海防重地, 且其軍器極虛疎, 誠爲可慮, 卽今本道方伯聞頗留意於此等事, 而關東海防之疎虞, 本甚可慮, 當此新經變亂之餘, 不可不各別周防, 以此意分付何如, 上曰, 依爲之。
1734.01.05. 領議政 沈壽賢이 입시하여 嶺東의 흉년이 심하므로 鬱陵島를 수색 토벌하는 일을 정지하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http://db.history.go.kr/url.jsp?ID=bb_095_001_01_0490
同日入侍時, 領議政沈所啓, 江原監司魚有龍狀 啓以爲, 鬱陵島搜討明年當此, 而其往來之際各種 浮費極爲浩多, 昨年嶺東諸邑凶歉尤甚, 勢難擧行, 姑爲停止云, 本道事狀誠然矣, 依施何如, 上曰, 依爲 之。
1735.01.19.備辺司謄録 『英祖実録』 圏40. 英祖11年1月 右議政 金興慶등이 입시하여 鬱陵島의 조사를 시행하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
http://db.history.go.kr/url.jsp?ID=bb_097_001_01_0430
又所啓, 江原監司趙最壽狀啓, 鬱陵島搜討, 今年當擧行, 而道內農事不免慘凶, 往來時所入雜 物, 皆出民間, 營將及倭學等, 所率甚多, 累朔候風, 所 費不貲, 當此荒年, 必多騷擾, 今年姑爲停止, 待年豐 擧行事陳請矣, 今年關東年事, 果爲凶歉, 多人治送, 累朔候風, 不無弊端, 而此是定式以三年一往者也, 昨年旣不得擧行, 今年又爲停止, 則雖無當初定式之意, 何以爲之, 上曰, 此事何如, 行左參贊金取魯曰, 丁 丑·戊寅年間朝家送張漢相, 看審圖形以來, 而聞 鬱陵島, 廣闊土沃, 曾有人居基址, 或有往來之痕, 其西又有于山島, 而亦且廣闊云矣, 其後仍有三年一搜討之定式, 此與年例操停止有異, 事係海防申飭, 恐不當以本道凶歉些少弊端, ?年停廢矣, ?曹判書李廷濟曰, 往在丁丑年間, 倭-人請得鬱陵島, 故朝家嚴飭不許, 而使張漢相往見此島, 三年一往仍爲定式矣, 本道凶荒, 固爲可念, 而此事之??停廢, 亦甚可悶矣, 上曰, 兩重臣所達是矣, 候風雖有弊, 而此蓋憚於越海不欲往見之致也, 此地若棄之則已, 不然, 豈可不爲入送耶, 今年則搜討事擧行之意, 分付可也。
1764.01.18 비변사등록 14집 領議政 洪鳳漢 등이 입시하여 鬱陵島 搜討를 내년 봄에 거행하도록 하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함
http://db.history.go.kr/url.jsp?ID=bb_145_001_01_0510
又所啓, 此江原監司成天柱狀啓也, 鬱陵島 搜討, 今春當次, 而嶺東大歉, 今方設賑, 在前若値歉 歲, 則多有停止之例, 令廟堂稟旨分付矣, 道臣所 論, 不無所據, 前此亦有其例, 今年特爲停止, 待明年 擧行事, 分付何如, 上曰, 依爲之
1765.02.08 1765년 乾隆(淸/高宗) 30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1020180-01900
鳳漢曰, 寢睡·水刺之節, 亦何如? 上曰, 亦一樣矣。鳳漢曰, 此江原監司成天柱狀啓也。以爲三陟鎭·鬱陵島, 甲申搜討, 因年凶, 退行於今年。所屬九邑, 爲八百三十里, 追邑點視, 大段防礙, 令廟堂卽速稟旨, 分付矣。巡點雖重, 旣爲搜討相値, 其所掣肘, 誠如狀辭, 三陟鎭則特爲停止, 何如? 上曰, 依爲之
1765.05.11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1050110-02900
仍命賤臣曰, 鬱陵島圖形, 令政院, 入於差備, 翰林禁推傳旨, 書入
1769.01.04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5010040-02000
以爲鬱陵島搜討, 明春當次, 而在前歉歲, 狀聞停止, 曾有規例, 明年搜討, 姑爲停止, 待後年擧行事, 請令廟堂, 稟旨, 分付矣。本道被歉, 果如狀辭, 搜討退行, 亦有前例, 依狀請許施, 何如? 上曰, 依爲之。
1769.10.14 『英祖実録』英祖45年10月14日条
http://sillok.history.go.kr/viewer/viewtype1.jsp?id=wua_14510014_002&grp=&aid=&sid=0&pos=0
○領議政 洪鳳漢 奏曰: “聞 鬱陵島 産人蔘, 商買潛入採之, 倭人 若知之, 恐有爭桑之患矣。” 仍請曰: “我國文獻不足, 今於 鬱陵島 事, 無所考證。 自今博採前後文蹟, 作一冊子, 以爲事大交隣文字好矣。” 上允之。 鳳漢 又奏: “ 濟州 覆船時, 軍官 具埉 , 抱御史而跳下丈許, 汲水船所率六七人賴而得生, 皆 埉 之功也。 收用似好矣。” 上曰: “昔年 閔濟章 以通信使軍官, 能活多人而陞資。 且 埉 曾以參軍, 未出六云, 特爲加資爲五衛將, 奬一勵百焉。”
10月領議政洪鳳漢の建議で 文蹟を広く集めて鬱陵島に関するパンフレットを作ることにハム.
製造元仁孫に命じて三尺令状を勤めた者といっしょに鬱陵島の地形と物産を描くようにする.
1769.10.15 元三陟営将 沈義希の鬱陵島の説明
영조 45년 10월 15일 (계해) 원본1297책/탈초본72책 1769년 乾隆(淸/高宗) 34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5100150-01700
己丑十月十五日申時, 上御集慶堂。藥房入診時, 都提調金陽澤, 提調元仁孫, 副提調蔡濟恭, 假注書李奭濟, 編修官金聖猷, 記事官李鼎運, 醫官許礈·李以楷·鄭允協·慶絢·吳道烱[吳道炯]·柳光翼, 以次進伏訖。陽澤曰, 聖體若何? 上曰, 一樣矣。進湯劑, 上進御。陽澤請診脈。上曰, 只入二醫。礈先進診脈, 退伏奏曰, 左右三部度數調均, 脈候滑體一樣矣。以楷更診脈候退伏奏, 一如礈言矣。上命濟恭, 書建功問答書畢。上曰, 此文, 使大臣見之, 可也。陽澤曰, 御製中, 悶之一字, 實慨然矣。上曰, 心也而非氣也。今日祗迎於延和門, 步詣建明門時, 中官之手近脥, 則予顧之。叱之曰, 若傾危則扶持, 可也, 而平地則何難步行下敎矣。中官中, 有甲戌生二人, 而氣衰則甚於予, 喘息之氣奄奄, 而予則無喘息。以此觀之, 予則勝矣, 而以頃日殿講時七十老人觀之, 予則衰甚矣。陽澤曰, 下元好, 故如是矣。上曰, 飯則强進, 而茶則不飮矣。陽澤曰, 建功湯, 爲調理之劑矣。連服日三貼, 可也。上曰, 一日三服, 則不勝飽腹矣。陽澤曰, 日氣漸寒, 何可減也? 上曰, 卿等勸藥, 如子之勸父食也。上曰, 沈義希入侍。義希進伏。上曰, 汝曾入鬱島云, 詳言之。義希曰, 臣爲三陟營將時, 四月乘南風而入矣。上曰, 持旗幟而入乎? 義希曰, 然矣。上曰, 持何物而來乎? 義希曰, 竹與香木持來矣。上曰, 其處有何獸也? 義希曰, 有鼠而大如猫矣。上曰, 留宿幾日而來乎? 義希曰, 留八日而出來矣。上曰, 倭船或來乎? 義希曰, 不見矣。上曰, 有蔘乎? 義希曰, 不見矣。上曰, 其處何物最多也? 義希曰, 全鰒藿等物最多矣。上曰, 我國人必入矣, 有虎乎? 義希曰, 無矣。上曰, 地廣幾何? 義希曰, 四方百里云矣。上曰, 可觀處乎? 義希曰, 勝於金剛山, 而冬柏春柏至賤矣。上曰, 地廣計之, 則不過一小縣矣。若作田畓則幾何? 義希曰, 土沃故似勝於耽羅云矣。上命退出。上命讀黃海監司狀啓, 江華留守狀啓, 平安監司狀啓, 忠淸監司狀啓訖。諸臣以次退出。
1769.10.16 承政院日記 45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5100160-01900
上曰, 提調與曾經三陟營將解事者, 畫鬱陵島峯巒形勝, 蘆竹·冬春柏·鰒·藿·㺚獸等物以入。紫檀香立於山頂者, 異於花卉, 書名以標。日本山望見者, 亦書標以入, 可也。
1769.10.16 『英祖実録』 英祖45年10月16日条
http://sillok.history.go.kr/viewer/viewtype3.jsp?id=wua_14510016_001
○甲子/命提調 元仁孫 , 與曾經 三陟 營將解事者, 圖畫 鬱陵島 峰巒形勝物産以入。
1769.10.17 承政院日記 45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5100170-01900
仁孫曰, 鬱陵島地圖入之, 而日本山則無所望見, 故不爲畫矣。上曰, 然乎? 仍命出去, 監煎以來, 仁孫退出。上曰, 藥房提調, 持湯劑更爲入侍。仁孫持湯劑進伏。陽澤進湯劑, 上進御訖。諸臣以次退出。
1769.11.27 承政院日記 45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5110290-02400
又啓曰, 鬱陵一島, 距倭境不遠, 島中物産, 禁其私取, 法意甚嚴, 而近聞該道蔘貨, 遍行於傍近列邑, 多有現官贖公者, 傳說狼藉, 至及於都下, 此必奸細貪利之民, 冒法採取, 而地方官之矇未覺察, 極爲可駭, 請三陟前府使徐魯修挐問嚴査。上曰, 依啓。
1769.11.29. 英祖実録 45年11月29日条 1番目の記事
http://sillok.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king.jsp?id=wua_14511029_001&tabid=w
又啓“ 鬱陵島 地近倭境, 故物産之禁其私取者, 法意甚嚴, 而近聞本島蔘貨, 遍行傍邑, 多有現發屬公者云。 地方官之矇然不察, 極爲駭然。 請 三陟 府使 徐魯修 拿問嚴處。” 從之。
1770.05.05 승정원일기 영조 46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6051050-02500
命讀趙㻐·李鎭復疏, 命書批答, 命讀鬱陵島摘奸狀啓, 至幾至覆沒等句, 上曰, 極涉危險矣。讀訖。上曰, 越此則採蔘亦云難矣。其末有地圖封進之語, 臨退, 命進其地圖。諸臣以次退出。
1770.05.06 승정원일기 영조 48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F48050060-00500
沈頤之, 以義禁府言啓曰, 江原監司狀啓據刑曹粘目內, 越松前萬戶裵贊奉, 移本府處之事, 允下矣。裵贊奉以搜討事, 入去鬱陵島云, 待其回還, 依例發遣府羅將, 交代後拿來, 何如? 傳曰, 允。
1776.05.22 승정원일기 정조 즉위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G00050220-04600
浩修曰, 卽伏見江原監司金夏材鬱陵島搜討啓本則越松萬戶之報狀, 極其張皇, 考之前例, 亦無如此之規, 而依所報謄啓, 有欠詳審, 推考警責, 何如? 上曰, 依爲之。越松萬戶, 從重推考, 可也。
1778.01.10 승정원일기 정조 02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G02010100-01900
尙喆曰, 此江原前監司金履素今春合操與巡點擧行當否, 令廟堂稟旨指揮, 勸別武都試設行, 鬱陵島搜討, 今當災歲, 姑爲停止, 待年豊擧行事, 爲請矣。當此荐饑連賑之時, 累千軍兵裹糧赴操之弊, 誠如道臣所論鬱陵搜討, 亦有災年退行之例, 合操巡點與搜討, 竝姑停止, 勸別武都試, 依例擧行之意, 分付, 何如?
1778.12.20 승정원일기 정조 02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G02120200-02300
尙喆曰, 此江原監司李亨逵狀啓也。以爲鬱陵島搜討, 明年當爲擧行, 而嶺東諸邑, 今將設賑, 入島之時, 爲弊不些, 搜討一款, 令廟堂, 稟旨分付矣。搜討, 乃是三年一次擧行之事, 而此與軍兵操鍊之弊, 有異, 連次停退, 亦甚疎虞。明年則依例爲之之意, 分付, 何如? 上曰, 依爲之。
1778.12.20 命 鬱陵島 搜討依例爲之
領議政 金尙喆 啓言 江原監司 李亨逵 狀啓以爲 鬱陵島 搜討明年當爲擧行而設賑之時爲弊不些令 廟堂 稟旨矣乃是三年一次擧行之事而此與軍兵操鍊之弊有異連次停退亦甚疏虞明年則依例爲之之意請分付從
1785.01.10승정원일기 정조 09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G09010100-03300
命善曰, 此源春監司徐鼎修狀啓也, 以爲鬱陵島搜討, 間一年擧行, 自是定式, 而嶺東諸邑, 纔經大賑, 昨年穡事, 又未免歉, 今春搜討, 何以爲之云矣。搜討往來時, 民弊不少, 故道臣狀辭, 不無請停之意, 且再昨年, 旣行搜討, 則與屢年停闕有異, 今春則勿爲擧行事, 分付, 何如? 上曰, 依爲之。
1785.01.10鬱陵島 搜討勿爲擧行
領議政 徐命善 啓言 鬱陵島 搜討間一年擧行自是定式而 嶺東 諸邑纔經大賑昨年穡事又未免歉今春搜討民弊不少勿爲擧行事請分付從之
1786.07.04.越松萬戶 金昌胤の調査 原春監司 李致中以鬱陵島搜討形止馳聞
4/28~05/05の間捜討を実行した時の鬱陵島の詳細報告・調査した地名など
より大きな地図で 1786.07.04 原春監司、李致中復命書 を表示
1787.07.16 승정원일기 정조 11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G11070160-03200
上曰, 何事? 豐之曰, 其一則韓命祥所押去柳善得, 指告堤川逃亡人曾悅者, 見方捉囚於金海獄, 而第其容疤, 與曾悅相左, 年歲亦參差云矣。其一則嶺伯於金吾郞歸時, 通報於判義禁, 以爲鬱陵島往來船格二漢捉得査問, 則謂京居金郞廳稱號者, 募得三十名格軍, 每名各給三十兩, 以千石容入大船, 往入鬱陵島, 斫伐島竹, 滿載以歸云矣。上曰, 此則似非尋常看過處也。嶺伯貽書於判義禁云耶? 豐之曰, 不爲貽書, 只使金吾郞傳通云矣。命退, 承史以次退出。
1787.07.25 승정원일기 정조 11년
http://sjw.history.go.kr/inspection/insp_result.jsp?mode=k&sjwid=SJW-G11070250-01200
本島之間年搜討, 法意至嚴, 而今此蔚山海夫之頻年往來, 兩朔留連者, 萬萬驚駭。所謂勿禁公文, 藉曰各津路例飭之事, 鬱陵一島之明有法禁, 若果提飭, 俾知莫敢踰越, 則豈有此無難冒犯, 惟意逗留之擧乎? 慢不察飭之罪, 有難容貸, 當該慶尙左兵使姜五成, 蔚山府使沈公藝爲 先罷黜, 令該府拿問嚴處。搜討之限, 雖在明年, 今以已現發者觀之, 則他道船隻之爛熳去來, 尋常漁採之無所忌憚, 可以推知。及今搜檢, 申嚴禁制, 然後海防可嚴, 奸弊可祛, 依狀請別定勤幹校卒, 入送本島, 如或有潛採之類, 一一捉致, 嚴加勘斷, 在囚蔚民等亦爲分輕重照法勘處, 至若所捉物種, 此與搜討時例納物種有異, 自本道從長區處之意, 一體分付, 何如? 傳曰, 允。今番本道營邑, 貽弊不少, 狀啓持來該校之勞役亦不少, 物種竝劃給道臣分劃, 亦令優給校卒處事, 分付一
1793.10.01 日省錄
召見輪對官于熙政堂 禮曹正郞 李福休曰 兩昏朝私家設享不合 於禮博採衆議立廟享祀似好矣 予曰 曠古未行之典何可輕議乎福休曰 臣按本曹謄錄 蔚陵外島其名松島 卽古于山國也 新羅智證王時 異斯夫 以木獅子 恐㥘島人 而受降 今若立碑 於松島 述異斯夫舊蹟 則其爲我國土地 可以憑驗矣
1794.06.03.越松萬戶韓昌國の鬱陵島調査 江原監司 沈晉賢以鬱陵島搜討後圖形馳啓査
4/24-30の鬱陵島調査の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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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5.06.04 吏曹判書 尹蓍東請進定 鬱陵島搜討之期試令採蔘從之
蓍東 啓言近來蔘政至艱產稀價踊 關東 蔘契貢人之來訴 備局 者非止一再而實無變通矯捄之道曾聞 三陟 之 鬱陵島 自是產蔘之地而間年搜討每在三四月間故採非當節便作無用之物而局方諸醫皆以爲蔘品甚好無異於 五臺 諸山所採云明知其可用而因循等棄誠爲可惜一番試採無則已之亦無所損明春搜討之當次以今六七月進定使 三陟營將 領率略干採蔘軍入去採取其擧行事例則已問于該營將有條列報來者請自 備局 從便知委以爲試可乃已之地予詢大臣 左議政 兪彥鎬 曰此事臣已與諸堂相議該營將條列報來者亦已見之間年搜討旣是應行之例則進定期限試可乃已恐無不可矣 內局提調 沈頤之 曰臣等已與 吏判 有所商確而曾未有試則御藥所須雖不敢輕易議到當此蔘政極艱之時採之而有補益之道則豈不幸甚乎 行司直 徐有隣 曰臣亦與 吏判 爛加商確而明知其爲可用則採之爲宜矣敎以 吏判 之言好矣依此爲
1795.08.21 命申 鬱島 之禁沿海船商跟捕事置之當該地方官拿問勘罪
備局備 啓言頃以 鬱陵島 搜討事筵稟行會矣卽見 江原監司 李秉鼎 啓本則以爲近來沿海船商輩視本島作爲貨藪冒禁潛入之弊比比有之以今番搜討行所報見之採取魚藿亂斫篁竹伐木造船偸採 人蔘 之跡若是狼籍邊禁之蕩然萬萬驚心自臣營文移於 慶尙 全羅 咸鏡 二道沿海船商中 鬱島 犯禁之類各別嚴査期於捉得依律嚴勘亦爲發關於道內沿海各邑另加嚴査爲辭矣 鬱島 往來禁制莫嚴而挽近以來法綱解弛潛入漁採之不足甚至於伐木造船斫竹採蔘之跡處處縱橫今發於搜討之行誠萬萬寒心此必是本道及 慶尙 全羅 咸鏡 三道沿海船商中睯不畏法者之所爲而 鬱島 所產 篁竹 有表易知此若執捉造船採蔘之類可以次次究得事端今旣現露之後不可只付 道臣 移文發關而止請更以此意自 廟堂 措辭嚴飭於本道及三道廣加廉探於沿海各邑期於捉得照法重繩而若其廉探之際侵及無辜船民之患亦不可不念一體知委毋敢騷擾此後搜討之行趁節早無時發送如有現捉之事當該犯者依律處置斷不饒貸該地方守令或鎭將另加照勘之意申明知委於諸 道使 之各別懸法於沿海船商等處俾無作奸犯科之弊允之敎以此後嚴加申禁爲可旣往何可跟捕乎徒致繹騷必無實效以此行會而該道地方不爲論罪未免倖漏 府使 營將 萬戶 間當該地方官員令 道臣 指名報來後當該人拿問勘罪
1796.06.24 命 三陟營將 李東憲 內移擇差其代明年搜討以營將入送
右議政 尹蓍東 啓言 三陟營將 李東憲 日前擬望於 五衛將 有勿施之命 鬱陵島 搜討間年爲之故今年非年次明年搜討之時則 東憲 箇滿已過臣意則令 兵曹 依例內移其代各別擇差明年 越松萬戶 搜討當次而必以營將入送預先經紀無如今年之後時不如意之歎爲宜從之
1796.09.15 命明年 鬱陵島 搜討以 三陟營將 替送船隻造備及人丁乘船之數 道臣 査實酌定狀聞
右議政 尹蓍東 啓言今年 鬱陵島 搜討以節晚之故不能善爲臣聞 三陟 前營將 李東憲 言則大洋險濤專仗舟楫而 嶺東 無可合船隻每借用於 嶺南 其不能完固勢所必至朽索敗櫓十無一全故器械則取用於 三陟 海民修補則費盡其渡海糧料及其駕海致敗居多明年則必以採蔘當節前期入送船隻則 三陟 江陵 各造一隻定給于各其邑海民任渠商販搜討之年趁卽整待事定式施行以除 嶺南 船遠取之弊如此則二船自足二挾船加把之規亦爲除去其外員役採夫及 通引 奴子等諸般名色中不緊者竝爲停減以此言于道臣則 道臣 徐有防 亦甚稱好云採蔘之政旣已始之當節入送未知得失何如而不可不更爲採取明年月松 萬戶 搜討當次以 三陟營將 替送分付 道臣 船隻造備及人丁乘船之數更爲査實酌定以爲從便擧行後狀聞之地從之
1796.12.11江原監司 徐有防以鬱陵島搜訪時造船及糧米劃給員役存減數爻馳啓 목
有防狀啓以爲鬱陵島搜訪時捉船操縱旣貽嶺沿之繹騷渡海浮費半歸器械之修補因此爲弊不一其端其所矯捄不容少緩今因大臣筵奏有此令本道兩隻船新造而若其渡海時不緊名色減省之命發關分付於江陵 三陟等兩邑船材則以近海私養山卽爲許斫定監色董役今方粧造而體樣則比嶺船稍大以除二挾船加把之規所入物力及工匠糧料依嶺西白 土船例以詳定會減船主則各其邑海夫中擇其有根著富實者永定勿侵公稅任渠商販而搜討限年及期特令日後改造改槊必有定限然後可以鎭久擧行改槊則限以五年改造則 限以十年而限內若有致傷處則使船主擔當繕修而只改造改槊時所入物力就詳定中酌量助給極爲便好故依此擧行計料諸般名色中不緊者分付該營將處量宜減除糧米則以元定八十石劃給江陵 三陟兩邑造船節次及搜訪時員役存減數爻作成節目上送備局明年搜訪則以三陟營將擧行計料
1797.07.18.命關東 鬱陵島 紫檀香以十立內外且狀啓上送 목
江原監司 徐有防狀啓以爲三陟營將 李鴻德牒呈內紫檀香五十立擇取上送云臣詳細看審後修成册上送于備邊司敎以雖因藥用年前有本司知委而年年多數輸致必有民邑之弊此後十立內外具狀啓上送事令廟堂行會
1799.03.18 命 鬱陵島 搜討以 三陟營將 越松萬戶 依前按次擧行仍寢採蔘之行
左儀政府 李秉模 啓言 江原監司 尹弼秉 以今年鬱陵島搜討 越松萬戶 爲當次而採蔘節目中只有營將行採蔘軍入送之語 萬戶 行則不爲擧論有難擅便之意報本司矣此事恐或有弊而無益故此後採蔘之多寡蔘軍之若樂民弊之有無使之論理報來矣卽見所報則枚擧 江陵 等五邑牒呈以爲採蔘軍定送始自乙卯而必以生長峽裏慣識蔘芪者 江陵 五名 襄陽 八名 三陟 十名 平海 四名 蔚珍 三名分定起送而皆托風濤之不慣間多謀避故抄擇時任掌輩之操縱索賂難保必無及候風津頭也稱以糧價收歛民間一名所得多至四五兩小爲二三兩採蔘則乙卯爲二兩八錢丁巳爲五兩六錢此在於採手善不善則有難預料而今年搜討官 越松萬戶 雖爲當次依近例採蔘封進則以 三陟營將 替送何如爲辭矣目下蔘政實爲苟簡如使此蔘品良而採多則果是不可已之策而第其蔘品比陸蔘甚劣其勝於家蔘者幾希此後所採多少雖未可預料以兩次行所採觀之足可推知而民弊已如此搜討則依前以 營將 萬戶 按次擧行採蔘軍入送一款今姑置之似合事宜矣從之
1799.10.02 罷前 江原監司 尹弼秉 職推 慶尙左兵使 李普漢 重推 蔚山府使 李廷仁 仍命 越松萬戶 盧仁素 拿勘 鬱陵島 潛入人及搜討譯學更査嚴勘
備局 啓言 慶尙監司 申耆 狀啓有草記回啓之命矣取見其狀本則枚擧 左兵使 李普漢 牒呈以爲 蔚山 居沙工兩漢潛入 鬱陵島 採鰒發賣故捉來査問則渠輩呈公文受掌標擬往 濟州 採鰒逢風漂到鬱陵島 而 越松萬戶 東萊 倭學適以搜討差員先到島中詳考公文明知風漂之狀而留住三日猝遇風浪渠之船隻破碎搜討騎卜船亦爲致敗以破材合造一隻而帖給如干糧米多少餘材使渠造船出來先爲發船故留住之間拾取島邊 生鰒 僅僅連命而食餘之數爲二百五十餘貼此外一把長 靑竹 八箇及半尺 香木 五塊自搜討行中棄置故拾得以歸云以此卽爲關問於搜討同行倭學處則所報亦如浦民供辭故關飭地方官刑訊嚴覈則潛入之跡終未現捉漂風之證略有所據而 鰒魚 香竹 莫非禁物無難採取不可無懲 越松萬戶 則奸民冒入適在搜討之時而視若尋常又從以給糧造船稱以糧盡先爲回來名以搜討官顯有符同掩匿之跡 越松萬戶 盧仁素 爲先罷黜其罪狀令攸司稟處沙工等自臣營照法勘處爲辭矣 鬱島 搜討法意甚嚴旣見奸民之攔入匪惟掩匿不報反令留連刈竹採鰒而先自出來者論其罪犯萬萬痛駭當該邊將爲先令該府拿來嚴覈考律重勘海防之解弛責在 道臣 況管下邊將有此犯科而不能趁時摘發尤非重邊禁之道當該 道臣 捧現告施以罷職之典外洋漁採本有法禁而始旣成給公文終又致此冒犯邑倅 閫帥 俱難免不飭之罪事旣現發之後只爲循例報營又不具格狀聞者極涉駭然 慶尙左兵使 李普漢 爲先推考地方官 蔚山府使 李廷仁 亦爲從重推考所犯各人更令嚴査得情照法處置搜討時同船之譯學請亦令該道一體査問嚴治允之
1803.05.22 鬱陵島에 들어온 潛船을 搜討하고도 풀어준 越松萬戶 朴守彬을 拿來하여 該府에서 繩律을 더하게 할 것 등을 청하는 備邊司의 啓
啓辭 卽見江原監司申獻朝狀啓, 則以爲, 湖南之興陽·長興·順天等三邑私船十二隻, 潛入鬱陵島, 閱月留住, 而越松萬戶朴守彬, 旣捉奸民於搜討之時, 則因當輒捉報營, 而徒聽員役之敎囑, 無端放還, 其在懲後之道不可容恕, 該萬戶朴守彬爲先罷黜, 其罪狀令攸司稟處, 湖南船格等, 所當捉致窮覈, 而程道絶遠, 推捉之際, 爲弊不少, 倭學徐成臣, 符同捧賂之狀, 亦發於鎭校等招辭, 竝令廟堂發關各該道, 使之嚴覈定罪爲辭矣, 鬱島搜討, 法意何如, 則名曰搜討官, 目見潛船之若是夥多, 而匪惟掩匿不報, 反有捧賂故縱之跡者, 論其罪犯, 有浮於冒法攔入之船漢, 紀綱所在, 萬萬寒心, 該萬戶待其拿來, 該府自當嚴加繩律, 而至如十二隻船漢, 縱云居在他道, 相距且遠, 事出道內, 罪關犯越, 文移捉來, 具格取招後登聞, 事體卽然, 而今乃煩請廟堂之發關, 誠極不審, 該道臣從重推考, 潛船諸漢, 及倭學, 自本道星火捉致, 嚴覈得情, 使之更爲啓聞, 雖在本邑地方外洋漁採, 自有法禁, 則況此絶遠之地, 駕海行船, 至犯邦禁, 而身爲守土之官, 曚未覺察者, 難免平日不飭之失, 順天·長興·興陽三邑守令, 亦爲捧現告從重推考, 近來漁船漂失之患, 比比有之, 已可見外洋禁出之法, 全無實效, 而今此許多船隻, 無難潛採之擧, 國法之蕩然, 尤無可言, 自今以後, 申明舊制, 各別察飭, 不但犯法之船漢, 依律重繩, 地方守令, 隨現嚴處, 斷不可已, 以此意一體分付諸道道臣, 何如, 答曰, 允。
1807.05.12.越松萬戶 李泰根の調査。 江原監司 金履喬の報告
4/07-04/12の間捜討を実行した時の鬱陵島の詳細報告・調査した地名な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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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08.03 鬱陵島潛入船主全光良守等及倭學李馥祥幷嚴刑照法
江原監司 金履喬狀啓以爲鬱陵島間年搜討係是邊政則其所防禁法意何如而今此興陽 長興 順天等三邑私船十四隻潛入島中閱月逗留採取魚藿眞贓已露稱以漂泊尤極痛惡倭學李馥祥興海沙格金允石 蔚珍沙格李己丑等目見潛船之入島和應捧賂亦極可痛上項三邑船主全光良守等十四名及倭學李馥祥沙格金允石 李己丑等自臣營更加嚴刑照法勘處格軍一百七名嚴勘懲後之意方文移于該道臣 李肇源處
1811.? 完文
1815.01.13 命 鬱陵島 搜討待後年次擧行
備局 啓言 江原道鬱陵島 搜討今年爲當次而船隻格軍渡海物種自本道及 嶺南 當爲分定擧行而遇歉停免前旣有例待後年次擧行之意請分付允之
1823? 捜討節目 癸未年
1827.05.19 三陟營將 河始明の鬱陵島調査 江原監司 鄭元容 以 鬱陵島 搜討馳達
4/23~27日に実施された鬱陵島調査。可支魚窟他鬱陵島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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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04/27
1827.05.19 三陟營將 河始明の鬱陵島調査 江原監司 鄭元容 以 鬱陵島 搜討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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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達以爲鬱陵島搜討間二年擧行自是定式而今年搜討三陟營將 河始明牒 呈內
四月十六日與倭學崔甲文及所率負役沙格等八十人分載四船
二十三日泊于本島看審則左有黃土窟右有屛風石自黃土邱尾至中峯爲五里而中有可墾田畓處或有古人 所居之基址前進至浦口壁上有進上香木可封者故斫取後至萍卓邱尾則有大竹田而竹本稀疏取其中稍大者斫取而東至長沙邱尾望見竹田在於壁上俱是小竹入島三日詳察 島內則周回殆近八九十里俱是石山而厥木則桑栢桐楡香榛之屬飛禽則烏雀鷗鶉走獸則猫鼠海錯則藿鰒雜魚又到可支魚窟則可支魚七八首驚人入海之際砲搏捉得二首
(24.25.26視察?)
二 十七日還到泊於江陵而進上元封 紫檀香二吐 莫加封十吐 莫靑竹三箇 石間朱六升 可支魚皮二領 依例上送云本島圖形一本 可支皮二領 靑竹三箇 石間朱 六升 紫檀香十二吐 莫一一尺 量後上送于備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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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5.14 三陟營將 李慶鼎の鬱陵島調査 江原監司 尹聲大 以 鬱陵島 搜討馳啓
4/初8日から実施された鬱陵島調査。 鬱陵島の地名など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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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04.14 慶尙監司 金大根 以 寧海府 漂民 鄭今準 逢異樣船顚末馳啓 寧海丑山で黒船。H.M.S Samarangの事か?
狀啓以爲卽接 寧海府 三公兄文狀內本府 丑山浦洞 居 鄭今準 鄭應振 二人興利次往 江原道江陵周文津 而今月初四日借騎 咸鏡道洪原 居 金致東 船隻初十日回到 蔚珍 境海猝遇大風折傷鴟木與帆竹漂流到 鬱陵島 北邊而有船如島揮旗高聲哀懇捄生則自大船中下一小船二人同騎漸漸來抵以如粟餠之物盛於木桶而饋之仍爲還去更爲招招乞生則卽復回還以索引上故登船看之彼船所載之人爲二十八人果是三帆船而帆布以西洋紬爲之船長十九把餘廣五把餘船外銅鐵鋪鏄船隙則以灰塗之船索則一年皮爲之從船六隻提掛船傍人物則或削鬚而頭髮限覆額削之所着衣服上衣則如本國 赤古里 樣而袖末如女袖下衣恰似女袴而縫下皆以氈爲之頭着則如本國斗能達樣而皆以西洋紬爲之船中什物或置木桶木斗之而盛以甘藷及魚油淡水等物朝夕則以甘藷和白米末作粥或以造淸和白米飯以其所食同給我人而我行中一人適生水疾手額以痛則渠出一玉甁傾水塗額又使嗅之於鼻孔則水疾卽除欲知所居國號眞諺書示則彼以不知樣搖頭爲言而語音難解轉至十二日出于 蔚珍 望前洋則巨浪如山不得下陸十四日又出 三陟耳面津 適逢 全羅 商船仍下登船今十九日還到本浦云今以漂民所告觀之船制食物衣服明是異域人物而此亦異樣船之向北逗遛者係是邊情以文狀修啓
1849.05.04.江原監司 朴容壽 狀罷 越松萬戶 李圭祥
狀啓以爲 鬱陵島 搜討間二年擧行而今年搜討 越松萬戶 當次故發關分付矣該 萬戶 牒呈內萬戶去四月初八日與 倭學 金英俊 及員役十一人沙格六十名分騎四船離發十九日到泊于本島黃土龜尾下陸看審則何許船隻厥數不少見甚驚怪次第摘奸則 全羅道 船十四隻 慶尙道 船二隻本道船二隻合爲十八隻而皆云漂流入泊故各船船主一倂縛置閏四月初一日回船時當竝捉還而 萬戶 所領四船狹窄無以盡載渠之潛船擧皆破傷故只捉船主十八名分載四船沙格等各別嚴飭使之追後來待初四日還鎭後船主等仍爲枷囚以待處分而 慶尙道 船二隻中一隻自 統營 以異樣船搜驗事持公文來泊云故考見公文後該營軍官 徐文億 還送本營云矣今此無賴漢之冒禁潛入若是狼藉究厥所犯萬萬痛駭捉來之十七名爲先嚴囚于 平海 獄 萬戶 李圭祥 十八船隻與許多沙格棄置空島任其所爲只捉船主輕先回來者大是妄率其在重島禁嚴搜討之道不可仍置爲先罷黜其罪狀令攸司稟處島中棄置之船隻沙格嚴飭該鎭首校眼同船主一漢更爲入島捉來一體盤覈登聞計料
1849.05.22 慶尙監司 金大根 以館倭所示島倭書謄本馳啓
狀啓以爲 東萊 前 府使 趙徽林 謄報內館守倭言內今見島中通報則以異樣船經過事弊州奉行因島主之令有書諭知於俺使之轉達 萊府 云而出示其諭知故詰問異樣船近亦經過則答以四月以後更無現形云島倭所聞或慮異船之逗遛於我國 鬱陵島 而有此書諭使之轉告者也彼旣以邊虞同恤之意要知虛實而告于臣府則自臣府不可無回答之擧故諭知書謄本上送而館守倭處所答書令該曹撰出下送云矣卽見其謄本則以其所聞有此通諭之事而前後過去之異舶旣不知漂泊何處且去月以來仍無現形者矣同倭諭知書謄書上送
1852.07.11 尙監司 洪說謨 上密啓
密啓以爲七月初七日 安東營將 金在徽 初五日秘報內卽接初五日 英陽縣監 洪羲升 所報內初二日卽見本縣首比面新 院洞 尊位文報則以爲北初面開上洞居出身 鄭禹龍 及其子自性首比面發里頓居治匠 李尙友 及其子 允慶 開上洞居 朴平陽 新院居孫 密陽 等腸肚相連作黨追逐胥動浮言募聚無賴之類方今流民之彌滿閭閻者盡是豪悍殊常之人則安知非厥漢輩之所誘耶人心騷動耕田者撤構屋者停太平之世是何爻象也急發將差捉致諸漢鉤覈根因則 李允慶 口招內 鄭禹龍 本以 南海 之人年前新寓於本縣而其子 自性 性本頑悍自恃幻術敢生不道之兇計肅聚徒黨於鄰邑締結新寓之愚氓今月初七日期會於本縣劍磨山中仍爲擧事又與 鬱陵島 賊漢期會於今月初十日云端緖可謂盡露魁首 鄭自性 出招未捉者刻期跟捕之意嚴飭發關於英陽等邑而嗣後跟捕形止隨卽更報計料
1852.07.12 御熙政堂行朝講 領事 李憲球 特進官 姜時永 李寅皐 同知事 申錫愚 承旨 李明迪 玉堂 朴珪壽 李鍾淳 掌令 朴公鎭 假注書 李亨會 史官 徐相至 李容殷
講 孟子 第二卷○ 憲球 奏曰昨見 嶺伯 密啓則以爲 英陽 等地近有無賴之類互相締結胥動浮言甚至有包藏凶計傳播一境以致騷擾云誠不勝萬萬駭惋旣自本營關飭於該鎭及該縣使之刻期詗捉到底盤詰則有不必過慮而第 鬱陵島 賊漢云云之說旣登於該鎭所報矣無論虛實之如何不宜掩置故自臣司已有所委關於 東營 使卽發送校卒偵探該島及 英陽 接界 蔚珍 平海 等地如有殊常之漢則期於譏捕窮覈隨卽登聞之意行會申飭故有此仰達予曰所奏甚好無賴輩之胥動浮言煽動人心極爲痛惋至於 鬱陵島 之說尤爲虛誕虛實間第爲採探而譏捕之際每有騷擾之斃云今番則勿使作斃之意各別申飭可也
1853.07.01.哲宗實錄 卷 十, 哲宗 三年 七月 己未條
慶尙監司洪說謨, 以安東營將 金在徽秘報 上密啓 英陽縣居鄭禹龍及其子自性李尙友及其子允慶 朴平陽孫密陽等 作
黨追逐 胥動浮言 募聚無頼之類 耕田者撤 搆屋者停 急發將差 捉致諸漢 鈎覈根因 則鄭禹龍 本以 南海之人 年前新寓於本縣 而其子自性 性本頑悍 自恃幻術 敢生不道之兇計 嘯聚徒黨於隣邑 締結新寓之愚氓 今月初七日 期會於本縣劍磨山中 仍爲擧事 又與鬱陵島賊漢 期會於今月初十日云 端緖可謂盡露 魁首鄭自性 出招未捉者 刻期跟捕之意 關飭於英陽等邑 而嗣後形止 隨即更報
1854.08.09 召見 江原道暗行御史 姜蘭馨 于 熙政堂
中略
予曰還弊非獨此道爲然至於畿內百餘里之江華等邑亦皆如此穀皆換麤斗不滿數至於所包之物無異鹽空石此則予所親見者也古語云君舟也民水也舟非水則無以行險君非民則罔與守邦而民若怨而離散則其將何恃而爲國乎應夔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君民舟水之喩果是宋朝格言矣蘭馨曰聖敎至當矣民生疾苦若是洞燭臣無容更達而臣向於奉命時以奉化凶賊事旣伏承封書內特諭故入境之日直向三陟轉至奉化接壤之蔚珍 平海一體行關多發將校從以譏捕則別無殊常之蹤且做荒之輩每以鬱陵島爲藉口之端故臣關飭該府與討捕營眼同謏討則只有湖南沿海邑船漢輩六十餘名故捉來出陸依律勘處而更無他可疑之端外他逋藪之可以隱伏處亦爲一一跟尋而終未斯得此無非臣疏虞之致而不勝惶悚萬萬予曰若無可疑之蹤則已矣而向見
1854.08.09 江原道暗行御史 姜蘭馨進書啓別單
鬱陵島 在 蔚珍 之正東古之于山國新羅高麗皆欲居民而未果本朝 太宗 朝 世宗 朝連爲搜出逋民而空其地此是掌故家所流傳而至今爲禁地者也以其人所罕到之故凡做謊之輩每以此地之有居民藉爲話柄臣於入道之初關飭該府與討捕營定送校卒眼同搜討則果是 湖南 沿海邑船漢輩六十五名結幕留住或伐木造船或採取藿鰒而捉來出陸故臣於露踪之時嚴査窮詰則別無隱情移關 道臣 使之依律勘處謹按高麗 毅宗 己卯遣溟州首倉 金柔 立往視島中回奏云島有大山自山頂東距海萬餘步北距海萬餘步惟南與西距海爲萬三五千步而地多巖石人不可居遂寢作縣之議且謹按 通編 所載有曰六尺爲一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以此推之萬餘步之地纔爲二十七里餘矣就其中除却山林川澤溪壑巖石不可居之地則其可居者無幾里矣夫以無幾里之地兼之不可藝之土
1854.08.16 備局 以 江原道暗行御史 姜蘭馨 別單回啓
一 鬱陵島 搜討自有定限故奸民輩乘其暇隙闖往造船就三年一次之限內勿爲硬定其期無時搜討則庶可爲防奸事也年來此島之爲不逞輩迷藏孤注旣知其爲無實則無時搜討足爲滋擾取輕之端置之各處船漢之冒犯鳩財此係必禁乃已之事此漢輩各有所居原藉而所造新船之役何辦得爲本鄕隣里及地方官宜無不知之理凡各處船漢離鄕出去時面里任枚報于官待還來別船摘奸若係新造則査問其所從來
1854.09.10 命 香木 推移取用永息加卜定之弊
禮曹判書 洪在喆 啓言香室所用 香木 每年三百斤而例自 江原道 進上矣或値別香多數入用之時則更加卜定於該道而春秋兩本宮封香之曾以內下入用者又自昨春因下敎取用於香室兩次所封爲近百斤則香室所用自致不足今年亦不得不有加卜定之擧臣意則 鬱陵島 間年搜討原有 香木 之上送 備局 者而此島所産 香木 且稱佳品待其上送自 備局 輸送香室與年例進上者推移取用無更有加卜定之意分付香室永爲定式似好故敢達而事係所重請下詢大臣處之予曰大臣之意何如 領議政 金左根 曰間年搜討之行 香木 旣有上送 籌司 者以此進用恐好矣 右議政 趙斗淳 曰 禮判 所奏甚方便蓋 鬱陵 香木 素稱品佳加卜定之弊亦將隨以永息依此定式恐好矣予曰大臣之意如此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