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臺灣大學吳展良教授
盛清的政教、社會與文化的核心問題是:此時的管理結構及運作機制為何?建立在哪種社會基礎之上?其相應的學術文化特質為何?[王2] 這是歷史研究的一般方式,希望掌握的是對事物較整體的認識。清朝前期,即順、康、雍、乾四代,(十九世紀前)可說是全盛時期,當時的清帝國是全世界最成功的大帝國。因而,我們必須通過瞭解清代的管理結構、運作機制,才能知道它的統治者怎麼經營這個巨大的、多民族與多宗教並存的國家,這個同時面臨很多挑戰,經濟上快速發展變動、人口不斷增加的大帝國。[王3]
我們先要瞭解清朝是在怎樣的社會基礎結構下建立機制,然後再去問相應的學術文化特質為何。清代的中央運作是以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權的方式治國的,是部族政權、軍事征服和多元治理模式的融合,對漢民族與非漢民族採取不同的治理手段。[1]在魏光奇的書中可以看到,清代地方區劃基本上分五種,即道、府、廳、州、縣。但實際上各地方還因狀況不同而有相應的調整,有的地方是直隸的廳、州,有的地方則是屬州、屬廳,大小不等,性質不同,變化很多。[2]若只是看斷代史,例如張研的〈清朝前中期國家政權的運行體制〉寫得很好,[3]但仍不能明白其中的複雜性與變化性,其下還有很多各地因不同的需要而調整之處。例如對滿漢蒙藏是不同的統理方式,但核心相同,清朝部族政權的開始,是利用和蒙人、漢人合作。
清代面對的是新興的經濟革命型態,與宋代所發生的經濟革命不同,晚明清初的經濟革命擴張到了民生必需品,如茶與棉花等。現在估計當時中國十分之一的農產都屬於經濟作物,這是前所未有的情況。雖然如此,清朝和中國歷代一樣依然選擇小政府的統治概念,要經濟實惠地治理中國。只是不同的是,清朝又企圖由商業中獲利,並運用商業來平衡與控制社會。中國歷代的經驗是:農業經濟無法支持巨大的官僚結構,而且太大的官僚結構很容易成為人民的對立面和剝削面,所以政府要小,不能太大。因而對於這種統治概念來說,與其說依賴政府治理中國,不如說更多是依賴社會結構的內部秩序,而這秩序則立基於家族制度。小政府VS大社會的結果,是社會內部必須有一套安定的方式。宋、明兩代,中國政府的核心組成是士大夫政治、士大夫政府。清朝對士人既控制又攏絡,一方面透過八股、科舉、修書、文字獄等控制士人,另一方面又與士紳建立共同利益關係,共享天下利益。瞿同祖曾明白揭露清代統治的核心機制基本上是個巨大的士大夫團體,上面是以滿州人為核心的皇室,背後有軍事機制,中層就是巨大的士大夫,底層是老百姓社會。[4][王4] 清朝政府在籠絡士大夫階層之外,懂得要討好和照顧下層民眾,所以施行輕徭薄賦、地丁攤糧等政策,孟森先生說清朝能得天下的關鍵就在於此。[5]清廷非常重視處理糧食供應問題,如墾荒、設置管理常平倉等,還介入地方市場,在秋收時買進糧食,春夏之交最困難時再賣出,幫助平易糧食價格。[6]所以清朝其實是懂得管理經濟,(尤其是糧食供應)的政權。另外,清朝對貨幣的管理也頗為進步。[7]所以清朝不是個消極的農業政權。[8]再者是他的宗教政策,如未經朝廷冊封的媽祖廟不能叫天后宮,民間只能叫聖母廟,臺灣就只有五間朝廷冊封的天后宮。司法上,解決民事糾紛是關鍵,而在地方政府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解決刑獄、盜匪、民間起事、收租稅等。
一個小政府用怎樣的制度管理這麼多事?基本上,清代中央政府的獨裁與前代有所不同,它固然一方面承襲明代廢相,但也有早先八旗共治的傳統及來自八旗制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入關前,乃至入關時,諸多重要政策的制定都是由皇帝、八旗旗主和重要王公大臣共議而得,所以往往能夠有效解決問題。在鞏固皇權的過程中,議政王大臣會議慢慢汰廢,可是歷時甚久。順治時議政大臣交由皇帝任免,康熙時廢除八旗定員制,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成員開始冗雜,但皇帝仍重視他們的意見。雍正時以軍機處奪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乾隆初又再恢復,到乾隆五十六年議政王大臣會議才真正廢除。也就是說,滿清王公大臣們——尤其是滿族——對政治決策的直接影響力至此才結束。換言之,滿清雖然利用漢人傳統的皇帝制度進行管理,卻不是個人獨裁,還有八旗傳統及滿州部族政權需要調和,與中國傳統王朝不同。
滿州部族政權的統治結構,使人想起中國共產黨,一集權於部族,一集權於黨;一集權於議政王大臣會議或軍機處,一集權於中央政治局。而且最後都集權於一人,背後或有開國的大臣或有開國高幹團體,而開國大臣或高幹團體內部既團結又有複雜的關係。中國在以家族為中心政權時,很容易在三、五代後就腐化,但部族政權不同,部族政權有內部制衡的力量。內閣軍機處會找一些最有才能的滿漢大臣幫助決策,所以決策效率相當高。雖說是皇帝一人獨裁,但底下會有些能幹的大臣能幫忙解決問題。結構上來講就是個部族政權,中心有個愈加集權的皇帝,有軍事內閣輔佐,直接控制不到一百名的封疆大吏和大臣。[9]這些重臣除中央大員外,就是地方督撫與提督。清代地方上一般有三個封疆大臣,總督、巡撫、提督,都有直屬的綠營兵,分別為督標、撫標、提標。總督、巡撫都負有節制一方的重責。[10]另外,地方上還有將軍統領八旗兵。這些都是皇帝要直接牢牢掌握的關鍵權力。一方面是秘密政治,一方面也可區分日常和重要的工作。這樣的結構其實效率很好,六部權限縮小,侍郎可單獨上奏,一部有六長官,另有通政司、中書科及處理各種奏摺流通的辦法,讓大家可知道一般政務。[王5]
督察院繼承明代對政府的監察,但清代的督察和明代也有不同,明朝台諫還會直諫皇帝,清朝從不如此。換言之,部族政權的統治更加嚴酷。明朝的諫官有時會泣血死諫,有時還會罷官。[11]而清朝政權更為集中,除高官外不准專摺言事、不准民間議政,龐大的內務府控制稅收。[12]這樣的中央集權結構把軍權、高官掌握在手裡,同時利用中國原本的整個官僚機構。[王6] 中國的官僚機構是全世界農業社會中最發達、且長期穩定的。西方直到十八世紀路易十四時,官員基本上都仍是皇帝的親信,且稅收是包稅制。路易十四是當時西方最進步的政府,但比起清朝人還差得遠。
中央六部和地方行政的結構與運作均非常複雜,從中央到地方,規定都很詳密。[13]但運作的核心不在於規定的詳密,而在以倫理來治理國家。上層是政府體系,有核心的權力中心,清朝掌握得很好。和其他朝代相比,清中葉雖也中衰,但並不像宋斷裂為北宋、南宋,漢斷裂為東漢、西漢,或是像唐代到安史之亂後整個政權就垮掉。然而事實上,清朝面對的挑戰其實是比之前歷代要強。西方文明的到來是前所未有的挑戰,加之內部爆發的民變,但並未混亂到讓他亡國。(明中葉的民變也很混亂,不過明清都沒斷成兩截)。中央對官僚體系與地方社會的掌握達到制衡和穩定的狀態,而沒有弄到無法收拾,使得藩鎮或中央無法應對外界的挑戰。所以清代的政府體制可說相當厲害,儘管過度中央專制會同時帶來了很多壞處,這一方面可參考錢穆先生的《國史大綱》。[14]
進一步看地方政府。地方分督撫、布政使與按察使、道員、知府、知縣知州等五等。[王7] 大體而言,督撫的本職是監察。督撫——尤其是總督——管軍權,[王8] 但也有很多特殊情況,道員會直接管轄軍隊。知府負責監督跟行政,知縣、知州負責基層行政。布政使主要收財稅、管民事,按察使主要監督官吏的優劣。[15]但他們的職掌與功能往往也不僅限於此,因為這基本上是宗法社會下的士大夫政治,所以上位者什麼都管,雖有職責之分,但傾向於家父長心態,也就是底下的事都是我的事,都可以管。中國體制不是西方現代嚴格理性化的架構,也不是法家,認為政府首先要嚴格劃分職能,循名責實。傳統政治基本上是家族的擴大,所以至今都說「國家」,其實這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說法。西方人說的state指的是government,是和society相對的。State絕不包含任何「家」的概念。西方人對政治學核心的定義就是state和nation,關鍵在於這是個超血緣的、法律的關係,不受私人情感左右,這才是西方認為的國家型關係。而中國是個巨大且複雜的政治結構,其核心關係是以家族為紐帶,和父母有關。天子是民之父母與上帝之子——照宋明理學的概念,天子是上帝長子,負責管理底下這一大家庭。華人至今都強調「愛國家」,既是國,又是家,國跟家的本質在華人世界必須聯合來看,因此對官僚體制的理解不能離開對家族體系的理解[王9] 清代的督撫體制源於征服中國過程的需要,所以首軍事,次民政。[16]總督、巡撫、提督、布政使與按察使可互相制衡,均可單獨上奏,使任何人無法形成地方勢力。[17]除開國時期外,前期領軍者多滿州人,督撫亦然,太平天國後則反之。。地方上的軍隊分成標、協、營、汛四級,督撫以下都可領軍,但主要是總督的督標。督撫體制的問題是差操不分、軍政不分。[18]差操不分是差務、訓練兼有,軍隊在訓練之餘又要做很多地方上的勤務。[19]這種型態是由於,軍隊本身仍在家父長制之下,在上的人往往什麼都管,[王10] 所以造成軍政不分。清廷害怕地方藉此坐大,所以又將軍隊分成四種標,除督、撫、提標外,總兵領鎮標,一省之軍再分成二至五鎮。由此形成的總督、巡撫、提督、總兵之間的互相制衡,可避免地方坐大。由此可見大官多、小官少,這使得地方官員能興革的事很有限。[20]要做什麼事都動輒為上層掣肘,甚至若沒把上層疏通好,便不可能做任何事。為了上面送往迎來的應酬,就不知道花費多少精力。何況縣令是獨任官,一個縣只有一個縣令帶著幾個班底就任,[21]這跟明代不同,跟宋更不同,宋以前都是朝廷正式的命官,且員額多很多,可有所興革。至於漢唐的基層地方官往往出於地方大族,在地方上影響力很高,又兼為朝廷命官,承上啟下的功能強大。明清以降就已遠遠不如,到清代更加不如。往往一個地方官帶著幾個班底就任,還常不久任,正常來講應該是三年一任,有些地方甚至每年一任,到了清中、末葉時情況越來越嚴重,地方官能作的事非常有限,基本上就是地方自治。由此可瞭解楊念群的那篇文章的好處,[22]清朝人根本打算靠地方自治,所以教養才是關鍵,而不是教官員去管太多事。而地方自治的核心就是宗族,明清的宗族發達程度超過一般想像,這一點張研的文章裡講得很好。[23][王11]
廣州中山大學華南學派對此做的最新研究結論大致是:中國宗族運動在十六世紀中葉由政府開始推廣,到十八世紀真正完成。因為到了明中葉後,明代政府認為地方開始失控,若增加地方官吏就要增加賦稅;軍力更不足恃,地方守城才十幾個兵,一個盜匪團伙就掀翻了,所以明清朝廷只是象徵性地派兵到地方,實際上則是靠地方士紳所領導的團練與自治。地方自治要靠儒家倫理,這就是為何要拿《四書集注》與儒學取士的原因,朱子所說的三綱五常倫理體系是政治穩定的關鍵基礎。在上有個非常集權的中央,若部族政權產生的天子能有效運作,效率就會高,在下則基本上靠自治。自治第一靠宗族,第二靠士紳,所以士紳很重要。這個直到清末的臺灣都是如此,清末臺灣地方上的事,都是由地方上的幾個士紳說了算,士紳怎麼說老百姓就跟著走,日本政府也懂得利用這點,會利用授勳等辦法,讓士紳跟政府合作;而國民黨最愚蠢的地方就是在二二八把士紳階層摧殘殆盡,從此失掉民心,與民間長期對立。所以要懂得清朝,才會懂中民間社會基本上是靠宗族和士紳管理。
臺灣還有很特殊的一點,就是臺灣是個移民社會,跟中國大陸的情況不同,民間宗教發達。移民社會的基層組織很依賴共同信奉的三山國王、開漳聖王、媽祖等民間信仰。移民社會的宗族不甚發達,家族則依然重要。所以台灣最主要的大概有三:士紳、家族、民間信仰,而家族仍然是生活的核心。臺灣民間信仰特別盛,這是維持地方秩序的一大關鍵。只要政府控制住上層,經濟尚可,社會就相當安定。一旦出了大亂,朝廷再調兵遣將。不過在清中葉前絕少發生大亂,這套辦法足以控制這社會。這個結構在張研的書裡分析得相當好——縉紳,紳衿,有官位和沒官位,[24]瞿同祖則分成官紳跟學紳,[25]後者只有學養而無官位,兩者都是士紳。所以上面是中央政權,將軍、政、財權都控制在手上,底下分成一千多個縣,以督撫、兩使、道、府、廳層層節制,所以底下很難有所能為,通常也不太需要有所能為,基本上靠民間自治。政府只管收賦稅與一些大問題,如水利、災疫、飢荒、叛亂、盗匪。若有叛亂與盜匪當然要管,民間亦可協助處理一般的盜賊,清中葉前民間也很少起事,難得有幾個大案子都被大書特書。整個社會靠士紳階層維持。而士紳階層從哪來呢?從宗族與私塾裡來,而私塾通常跟宗族有密切關係。在中國社會,建了私塾,若親戚要來也很難拒絕,且往往聚族而居,張研的書裡說往往一姓一村甚至一姓好幾村。[26]中國大陸的宗族特別發達,臺灣因為是移民社會,所以民間宗教發達,宗族則相對沒那麼發達,但仍有很大力量,各地有大姓,影響很巨大。在中國大陸,幾千年下來,宗族非常巨大,在福建、廣東一帶尤其發達,往往自擁武力。基層社會首先靠宗族,另外則靠里社、保甲、團練,在城市中還有同業公會管理經濟和維繫商業秩序。在此基礎上,各級政府從上到下連繫在一起,結構很完整。
進一步看基層官府,縣令有幕友及長隨,構成了核心權力機構。縣令會帶著班底來,譬如有名的紹興師爺,一些紹興人家裡向來世代相承,有其訓練與規矩。幕友多來自考不上任官資格的士人,而長隨就是家裡的家丁,是長期跟隨的人。通常一個縣的朝廷命官只有縣令和典史,典史原本管簿書,後來因為官不夠,就變成管盜賊。為何官不多呢?因為希望不要增加民間的負擔,盡可能讓民間自治。
另外就是胥吏,量不少,各地也不同。分三班,如管理衙門裡升堂等各種事務。胥吏大抵是地方上的人,通常品類很雜,明清以來對胥吏的評價大多不好,胥吏常和地方上的生員、秀才及惡勢力勾結,有些秀才甚至自己就做胥吏,以便撈好處。然而胥吏因為是地方勢力,跟地方上的宗族關係密切,宗族、士紳和民間信仰力量對他們也能構成一定的制衡。同時,也因為他們從宗族社會出來,地方上有事,他們就運用各種宗族的關係來處理。多數老百姓一輩子不見官,實在不得已的時候,就運用各種宗族、朋友和士紳關係來處理。每個宗族也都會培養至少一兩個讀書人,否則這宗族很難生存發展。
跟讀書人有什麼關係呢?譬如鹿港有所謂的「詩酒會」、「神仙會」等各種平常聚在一起作詩吟詞的聚會,從事這些事情並不只是閒著無聊,因為如果平常沒有在一起吃飯喝酒、作詩吟詞的交情,一旦碰到事情能找誰幫忙?這是個幾乎所有人都企圖透過宗族的保護網,互相制衡、抗衡的社會。這也使得胥吏也不容易任意妄為,他們受到很多民間宗族、地方信仰、士紳還有別人運用各種關係的節制。不過一般來講,胥吏的風評仍然不佳,因為這個工作薪水很低,總是要透過各種方式雁過拔毛,撈點好處,如規費、例費,看魏光奇的書會覺得簡直黑暗至極。胥吏確實有那一面,但也有受到層層節制,不敢太過分的一面,兩方面都存在。而且大部分的人都盡量避免跟官府產生法律關係,所以當時社會實際運作的機制是,宗族努力培養士紳,每個人通常也努力去認識士紳與地主富人,並參加信仰團體,這對於個人來講事關重大,這是在現代社會難以體會的。宗族、士紳、信仰團體跟現代人的生存幾乎無關,只要有法律與政府就能保護個人,這是現代的大政府、小社會型態。以前則是小政府、大社會,法制很不深入周延,也抵不過前面所提到的要素。一般只有嚴重的案子才會報官,小案子根本不鼓勵報官,而由宗族與社會按禮法及人情自行判案,情理在前,法在後。
這種層層的安保網絡,幾乎涵蓋中國傳統社會裡的每一個人。因為農業社會裡個人生存不易,又有各種疾病,平均壽命才三十來歲,所以需要建立強大的互保網絡,而家族就是最巨大、最可靠的網絡。任何人生在一個家族裡,就有一定的權利,當然也有相對的義務,這是規矩嚴明的中華體系。這樣的中國社會沒有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的焦慮,因為西方人存在意義的核心要靠上帝維繫,「沒有上帝」是天崩地裂的事。所以西方社會最嚴重的問題是,一旦沒有上帝,人的終極定位便產生了嚴重的問題,不知在世界上要漂泊到何處?人生的價值和最終意義該怎麼講?而在中國社會,新一代的人——尤其都市人——與家族的關係愈遠,就愈感受到存在性的焦慮,我到底是誰?我生命的意義為何?會有越來越多心理上、精神上、方向上的疑惑。
中華傳統由一層又一層龐大的互保互育體系所構成。首先是家族,家族是一切的核心。另外他希望建立一些多層次的異姓兄弟關係,這就牽涉到行會、民間各種信仰、里社、保甲與團練。而家族關係與家族心態通常會滲入這些組織。雖不同姓,但可像兄弟一樣互相照顧,這是另一種保障。往上就是透過士紳和上層政府建立關係,所以是多重的網絡。每個人都繳大量的「保險費」,除了一般經濟上的各種義務外,每個人在這樣的禮教系統中要遵守很多責任和義務。清末常說「禮教殺人」,但這樣說是忘了這些禮法是保險公司的存在條例,家族與宗族就是保障一切的巨大保險公司。所以在理解官府時,不能離開基層社會。官府的規模與工作範圍其實很小,「縣令獨任制」讓一縣通常只有縣令、典史與幾百個胥吏,要怎麼治理數十萬人?所以父母官以胥吏、鄉紳、里長、甲首等形成互相制衡也互相利用的關係,沒有地方人士便無法治理,地方人士若沒有政府派來的命官,也會有一大堆的弊病。上層的規範無法下達,底下會產生地方上自私舞弊的問題。其中最關鍵的是鄉紳團體,瞿同祖的書跟張研的文章裡都提到,胥吏量大,規定考試任用,任期五年,實際上裡面都有很多花樣,不表示他要有一定的教育知識。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這些胥吏才是長期待在衙門的人。因為一切的社會組織核心是家族或宗族,所以很容易視縣令為父母官,底下如縣令的子弟。遇到能幹有威的長官,衙門如子弟,都聽他的話,就變成巨大的共生利益集團,一切跟著老大走,法令其實就是應付。別犯大事,上面其實也不太計較,但如稅收不到、出了個大盜,害了人命不好辦等,鬧上去就不行了。
當時其實人人對政府都敬而遠之,敬是真敬,希望千萬別進衙門。一旦不得不和衙門打交道,民間宗族的方法往往是派個輩分較低的族人去處理這類完糧納稅的事,萬一出了差錯,做家長的就託關係去把他救回來。這樣的好處在於,因為農業社會中,中央政府不可能管到每個地方的縣令,中央政府要到地方,如福建廣東,甚至臺灣,最快的郵傳要五到七天,正常官旅要一、二個月,甚至三個月,這要怎麼去管?所以基本上完糧納稅、治安等方面,若能按照儒家倫理運作,可使政府、民間彼此都相安無事。各種商業也能適應新時代的經濟因素。大量從南美洲、墨西哥、亞洲輸入的銀兩,造成新的經濟型態、土地重新分配等等,這都帶來地方經濟的繁榮,而且形成新型態的秩序,包括張研書中所提到的,異姓人認共同的始祖,形成新的兄弟關係。這就是為何《三國演義》這麼重要、為何人人拜關公?這是民間運作的機制,除宗族外,最重要的就是講義氣。
在這樣的社會裡,傳統士大夫這群人就很特別,因為國家承上啟下的機制全靠他們。士大夫透過科舉、學校產生,而科舉與學校的辦法規定得很細緻。譬如考上秀才的比率很低,秀才考舉人、舉人考進士都很困難,所以中間還必須有其他機制,如舉人考不上進士怎麼辦?於是每隔幾年就讓舉人去京城做大挑,錄用其中相貌好、有才氣的人。這一方面是安撫人心,一方面是防止作亂——落第秀才與舉人是社會中最容易出事的,洪秀全就是個例子。另外,科舉能集中天下人才,至今考大專聯考都仍是如此,但這事其實流弊很深。不過另一方面科舉也有大用,因為整個政治結構若沒有士大夫便無法運作,社會秩序也有賴他們維持。士人在上層構成政府、在下構成士紳階層,這個紐帶可說是傳統政治社會運作的關鍵,連經濟運作有時也脫離不了他們的掌握,這些對於傳統社會結構性的認識相當重要。清朝的學校其實是附帶的,學校考試是為了不要讓生員懈怠,考上秀才還要督促他們繼續讀書。雖然學政理論上來講很有權力,例如地方官吏不可打秀才,若要罰則一定要經過學政同意。士大夫非常關鍵,因為這個階層及其思維——儒家政治倫理這套——是傳統政治社會的核心要素。
清朝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捐納盛行,這跟他們是異族政權也有一定的關係。清中葉前的捐納規定較嚴,重要官員如正印官,縣令就不能用捐納出身的人;但清中葉後捐納越來越氾濫,清末則氾濫到不行。所以清代興亡的關鍵也在於整個士大夫體系能否保持其嚴正性,當士大夫體系越來越混亂,有很多雜途出身的人,貪汙腐化就不可遏止,敗壞了整個體制與風氣。各種記錄也顯示,清中葉前的官風較嚴正,其中雍正朝的整頓也很重要,雍正朝殺了很多官員整頓官風後,直到乾隆、嘉慶早期,官風都還不錯。另外還有吏員考職,但很少人能考上任官,舉薦較多,世爵世職。不過一切仍以科舉考試為中心,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另外一個重要的制度是官缺制與抽籤得官制,[27]以官缺制控制滿漢關係和官員,為平衡大量無法任官者和少數能任官者,抽簽得官也是無可奈何,因為有太多人情和關說,要在一定程度上讓大家覺得公平、人人有機會,以降低不滿的壓力。另外有考核制度,文官三年一次,武官五年,按照四格六法,分成入格、合乎基本標準的,以及犯事所以不可用的,還有八法之說,有貪贓、亂法者都不行。
清廷用人顯分滿漢,漢人絕難至高位。又有對各類關係的迴避,官員不僅不能任本鄉的地方官,連親人任上司也不可。任官體制相當成熟,但問題是往往一部或一職兩官,互相推諉。因此要怎麼看待這個官僚體系的性質?這群人透過同樣的教育考試,彼此間還常有師生和同年關係,因此會形成思想和準則非常近似,且有高度認同感的統治團體,這能幫助國家的穩定。另外,因為能任官的比例少,等缺待職者很多,所以一定要用各種方法加以安撫,朝廷要注意到如何將長期待缺者與地方上秀異人才納入體系。同時更多地希望他們跟地方宗族結合,以免他們成為地方上的問題。這是二十多年來,以哈佛為中心的漢學界注意到的問題,也就是南宋以下地域社會的興起。這件事源於北宋,不過到了南宋以下,讀書人口大增,印刷術發達,所以想任官而考不上的士人漸多,朝廷只能盡量選才、安撫,更多就要靠地域社會吸收,所以這些士紳就形成地域社會的中堅份子,隨著土地兼併和經濟發達,這些士紳往往都有各種辦法成為地主,甚至靠商業獲利營生,然後成為地方上的領袖。作為地方上的領袖,這些士紳上面結交官府,下面安頓地方。
在基層社會上,里社、保甲、坊廂里制都是構成基層社會的重要方式。士紳雖不入里社、不入保甲,卻往往可以控制里社和保甲,有時朝廷還會央求這些低層士紳參與、領導里社。里社和保甲是政府法令規定的基層組織,但其運作往往跟宗族社會連結在一起,或受到士紳統治。所以看中國傳統社會,千萬不能只看條文,也不能只讀書上的記載,而要理解它運作的機制。華人社會有個很重要的特點,學術上叫「言有盡而意無窮」,政治上來講,是成文的法令都是要解決不得不處理的問題,但實際運作的機制往往不是如此,而另有其機制,中共至今的運作仍是如此。在古代,這需以強大的宗族為中心,有廣泛的經濟社會活動合作組織,同時,除了前述的虛擬血緣組織跟士紳聯合控制,往往還會跟民間信仰結合在一起。臺灣至今仍如此,譬如臺灣的家族或宗族雖沒那麼大,但仍會輪流祭祀,透過民間信仰祭祀聯合地方上的家族,這是明清社會很重要的特質。
與經濟的發達相應,清代的地方組織也頗為發達。其組織跨出宗族,卻經常是透過虛擬的血緣且輪流作莊的方式,所以仍脫離不了擴大的血緣關係。這牽涉到國與家的進退問題,張研的書中講到國家的力量後退,地方或家的力量則前進。他這只看到一方面,但應該還有另一個層面[12] :唐以前的國家力量更弱,只能及於府一級,州縣一級根本是為地方上的世家大族所控制。明清的政府則及於州縣,只是下不去了,所以張研的講法應是有點問題。宋以前的世家大族力量更巨大,地方上都被他們所控制。從國跟家兩方面來考慮中國政治的基本構造是正確的,但最早根本是合這些大家族為國,封建的本質是個最大的家,把家人分封出去來控制國家,然後和其他家族做各種連繫,這是上古的巨大世族。
秦漢——尤其東漢以降——是巨大的宗族控制地方。宋以下則因受到安史之亂的打擊,世家大族凘滅。宋以降,尤其在明清則企圖重建宗族,因為發現政府力量不足,地方容易出亂子。尤其元朝、明中葉、清中葉都出了很多亂子。所以國與家互為進退,這表示中國傳統政治是個二層結構,上面以皇權及官僚體制組成政府,下面就是家族,每個人基本上都納入名為家族的「安保公司」。以前的人生病在家裡看,學校在家裡上,婚喪喜慶全在家裡辦,宗教也以宗族祭祀為核心,所以中國的家族具有很大的政治與社會功能。清代的構造是小政府、大社會,大社會裡宗族與類宗族式的各種民間機構組織也相當發達。這種認識非常重要,必須從這裡出發,才能進一步瞭解中國所碰到現代化後的問題到底為何。
另外,士紳階層承上領下,在國與家間與皇帝的特殊關係,這點張研與瞿同祖的講法很令人欣賞。士紳階層跟王室的關係是對立又統一的,王室沒有士紳無法統治──部族政權是擴大的王室──因為王室和士紳共用統治權,利益當然是統一的,而上面想從士紳身上多撈一點好處,所以也是對立的。所以縉紳與紳衿均屬於這二層結構。
這件事到了明清時可說高度地發展,充分滲入民間社會,也能進入到政府最上層。所以理解士大夫階層或士紳階層,就成為理解中國政治社會的關鍵。士紳跟皇帝有特殊的關係,皇帝知道沒有他們無法統治社會,所以會給他們各種好處,會施恩、加恩和推恩,還包括所有人都要經過殿試得官,成為天子門生,建立門生、座主這種被普遍認同的關係。另一方面,士紳有家族和地方的利益和需求,所以也要在兩者之間獲得平衡。士人基本上跟家族緊密聯繫在一起,為了家族的延續,往往要竭盡力量地供個人出來讀書考科舉,宋以下就是如此。大家族當然想成立私塾,也有家族田產、共業,就拿這出來供弟子讀書,以維持家族繁榮。窮人也有窮人的法子,例如老大繼承家業、耕田,老二做生意賺錢,老三去考試。士人依靠家族產生,所以他們的集體性都很強,人人都不是個人主義,而是家族作業。
士人的基本組織是如此:選拔者與被選拔者叫座師、門生,關係是一輩子的。同年則等於共同認個老師,大家都是同學。華人社會習於如此背後編織社會保障,這跟歐美社會有本質性的差異,歐美社會希望人人是戰士,整個社會政治最典型的源頭,恐怕是希臘方陣,每個人要為自己的生命奮戰,但有嚴謹的組織。其長處是每個人的戰力堅強,缺點則是社會裡的弱者經常被淘汰,經常產生主奴、控制與被控制的關係,封建的貴族對底下非常殘暴。
中國傳統社會並不如此,人跟人之間不是winner跟loser的關係,是希望能像家人一般同舟共濟,互相幫忙,所以中國社會盛行各種網絡關係,也很難用法制,中國人向來認為法制是次要的,修養、教養才是核心。所以若從有法、無法來看,會覺得中國社會一無是處,魏光奇的書最大缺點也在於此,因此這本書只能當材料用,材料收得很豐富,但缺見識。若只從有法、無法的角度來看中國社會,它早就該亡了,因為中國的法令從來沒有好好運行,很多地方更沒有清楚的法制,都是人情關係。
另一方面來講,在農業社會中,這有效地建立了巨大的保障網絡,讓絕大多數人可以生存,也給當中的秀逸份子有發展機會,雖然發展往往是比較狹隘的。所以中國傳統的集體性強,個體奮戰性弱。縣官跟鄉紳團體、地方士紳經常聚會,詩、酒、文會很重要,他們不光是做詩吟詞,也討論所有地方上的重要事務,因為大部分自治,所以平常事也不多,還可以寫一些吟風弄月的詩詞,在清代臺灣可看到很多記載這類聚會的詩文,風流瀟灑,充滿藝術人文氣息。另一方面,這些士紳就是地方上的領袖,所有重要的事都要經過他們同意,所以這種文化有另一個意思,好處是文學藝術性很高、人文性很強,當然跟經濟好也有關。現代社會是科學理性強,人文藝術就很淡,做官的往往要搞科技;以前的重心則是人文藝術,這些東西跟倫理配合才會美。儒家以詩賦為主要取士工具,詩賦寫得好代表這個人有才情,有才的人什麼都能辦,但有些人只有才不能辦事。現代的知識份子不一定能做官,而以前大家族裡頭就有複雜的政治,古人對人情世故之所以比現代人嫻熟的多,是因為中國政治的運作型態從家就開始了。
傳統上來講,政治是很高尚的,政者正也,讓所有人走上正道才是政治,人生能達到最好的道路,這是中國傳統,馬基維利前的亞里斯多德,基督教的概念也是。中國整個社會的運作機制就是複雜的關係倫理,層層互相制衡,這叫中國式制衡。西方是三權分立制衡,中國則是各種官吏的制衡,這種制衡有其限制,但也確實讓整個社會安定,所以大部分人一輩子碰不到命案,而今天打開報紙,幾乎每天都有命案,以前社會很少有這樣的事。這些士人也介入地方的工程、里甲、團練,也有逃稅、拒付附加稅、包攬錢糧、分享附加費等問題。
總之,士人是民間社會的主體,[28]有一種說法是這階層為民之蠹,[29]這也是中共革命的主要訴求。中共農民革命的說法,是農民跟士紳有深仇大恨,受他們剝削,但若照前面的分析,就顯然不這麼簡單。這些士紳都是宗族出身,跟宗族有千絲萬縷的關係,跟地方上的人也不是這麼簡單,固然人是自私的,士紳階層也會以自己宗族、家人的利益為優先,但也必須照顧許多地方事務,很多時候還必須捐錢、鋪橋、修路、維持地方秩序,因為地方一亂,就會威脅他的利益。官紳之間雖然合作,也有利益衝突,這本身也是制衡。這社會的制衡方式不是沒有缺點,缺乏很多西方的優點,但他也有優點,才能成為這麼大帝國穩定的核心。另外,士紳與中共黨員有其類似性,中共到最後其實想拿黨員取代士紳,士紳是靠讀四書五經和做詩賦起家,黨員則是要信仰馬列,中共的上層結構跟明清有類似性,基層結構也有類似性。黨員要深入民間,取代以前宗長族長甚至員警的地位。員警什麼都管,地方上什麼問題都涉入,其實就跟傳統士紳很像。
到底是封建或郡縣?顧炎武的講法是:明代行郡縣制有很大問題,最大的問題是沒能好好照顧民間,所以他主張民間在一定程度上要恢復封建,也就是說,每三年考核一次官員,若成績優異則可續任,傳諸子孫。[30]清朝沒有採取這樣的封建,而是採取地方自治。因為若照顧炎武的講法會有弊端,會使中央無法控制類似世襲的地方,所以中央採取高度的地方自治,但縣令由中央派任。王汎森先生在文章中提到過很多曾靜案的背景,[31]但這裡要補充很關鍵的一點,也就是宣傳戰。國家的運作機構,最重要的是要掌握意識形態,必須讓士大夫階層認同現在的這體制是合理的。讓曾靜去宣講,而非殺了就算了,就是要讓士人心服口服,要讓士人知道清代統治是合理的,把這道理告訴天下人,所以這是打一場宣傳戰。在雍正時覺得宣傳戰有必要打,到了乾隆則認為華夷問題已經不需再提,事實上是清朝的統治更加成功。原來很多不符儒家的統治方式就不要再講,但前面那一戰是必要的,不然清初老百姓對夷狄為中國之主有很大的意見,更何況有很多內部倫理的問題也需要加以澄清。另外,政統跟道統也是很重大的問題,清朝人因此非常希望能掌握意識形態,努力想把政統和道統合一,這在黃進興、楊念群的文章中都有提到,[32]但清朝人的合一並不像黃進興所講的那樣成功,清朝政府雖然努力這麼做,但士大夫多有反感,如乾嘉學術中戴震所說「以理殺人」的問題,凌廷堪、阮元、焦循等用情欲來反對理,主張以禮代理。[33]乾嘉學術這些人被壓在底下,一肚子不愉快,覺得整個體制根本是一種控制、利用的體制、覺得這裡面有很多的問題。
//清朝對各民族分而治之,另外也很看重「儀式」。因為非漢人區域的民族,事實上都較剽悍,不能用在漢人區那種基本上以宗族跟儒家倫理治理的方式來獲得安定,比較需要的反而是尊重其本身的習俗、傳統、宗教,看他們是如何選定領袖,再與那種心理配合。所以,如之前一再強調的,清朝皇帝在藏區就是所謂的「轉輪聖王」,對蒙古而言是大汗,對滿人而言也繼承了所謂的「選汗」制度。同時,清朝皇帝會定期跟非漢族的領袖舉行某些宗教或禮儀上的活動,例如一起打獵以籠絡感情。[34]而且清朝皇帝還會信奉非漢人區域的宗教,其中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喇嘛教,也因為這點,所以清人能深入主要信奉喇嘛教的藏區跟蒙區,另外還利用貿易手段加以羈縻。中國歷代都是如此,跟非漢人民族做生意、給好處,同時還尊重他們的文化,尊重他們本身的種種特質、禮數。清人因為自己就出身東北異族,所以對少數民族文化本來就有較多的理解、認識跟尊重,不那麼大漢中心主義。[35]清人用理藩院治理,理藩院中主要也是百蠻之人,所以對這些尤其剽悍的民族,也能做適當處理,對新收的新疆也能做適當認識。
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清人很重視收集訊息跟進化,做成民族誌。早期的民族誌甚至畫成圖樣,這都可看出清朝的治理能力。簡單說,清初的治理能力,確實比以前高許多。在尊重文化這點,包括會翻譯少數民族的文字,這也很了不起,另外也進行蒙文與藏文翻譯。所以清人瞭解、尊重對方,利用對方本身的習俗跟傳統治理,同時跟他們建立情感,這都是這個大帝國能維繫的重要原因。[36]在清初,要維繫這麼大的帝國而保持安定非常不容易,底下就要講清代的衰亂。
另外補充一點,前面約略講到清朝制度,其長處在於以女真武力結合了漢人治術,起初六代的主政者都可說是英主,甚至乾隆在早期也比較勤政,在這整個階段中可見其呈現的長處,比較勤於治理。另一方面,清朝的弱點會是什麼呢?他的弱點在於,清朝人對於自己所運用的這套漢人治術,其實缺乏深入的理解,只把它當作一種統治技術來運用,這點跟明太祖其實是類似的,明太祖之於儒教也是同樣的看法與做法。因此可以看出,在中華晚期帝國的情況下,一方面對儒教的尊重似乎到了前所未有的狀態,像唐人就不這麼尊重儒教,魏晉南北朝、五代更不必說,宋朝開始復興儒學,但當時儒學的地位是逐漸建立,大概要到南宋後期理學的地位才比較突出,真正為社會普遍所共尊。但明清時,變成不太能質疑理學的地位,朝廷利用理學統治,但反而並不真正能得到義理的精神。在這個情況下,義理會變成一種外在的壓迫、違反人的情感,甚至只是標榜一套人人必須遵循的規則,但其實已經跟人的情感、人的自然慾望產生了許多衝突。這是為何從戴震以降,就一直有「以理殺人」說法的緣故。意思是說,當統治者如此獨尊理的地位時,一旦拿「理」來殺人,別人就連要反駁都無從反駁起。[37]這背後當然也是對清朝文字獄、權威統治的反抗。[38]從這裡頭更進一層地看,就可以認識到清朝人這樣統治,容易喪失自己核心動力,為什麼呢?因為這若只是統治的工具,跟人的情感、與自然想望產生越來越多的對立時,到最後人人都是偽君子,這就呼應了清中葉以後官吏貪瀆的問題。官吏貪瀆有許多原因,這是其中的一個。朝廷整天提倡程朱理學,但實際上大家做的也都不是這麼回事,剛開始皇帝在上努力提倡,官吏也還比較勤政為民,久而久之就發現人人都有很多私心、私慾,並不是真正為了所謂的「天理」,是為了天下之人才有所謂天理,若不為了天下之人,那「天理」就變成一個虛假的東西。於是激起士大夫對宋明學術的反動,像錢大昕就主張為政在於「寬容平恕」,[39]要容納各種多元因素,不是標榜非常嚴峻的道理就行,清朝的治術——尤其起初幾個君主——自尚嚴峻,臣下稍有不合就嚴厲處理,實際上離人情越來越遠。
章學誠則主張為政要「切人事」,尊「時王之制」。[40]切人事就是說不要去談普遍、不可質疑的東西,而必須懂得歷史是隨時演變的,不同時代有不同特色與需求。章氏還注重方志之學,對民情要能深入地認識,這後來對清朝的治理有重大幫助。地方官初到一地往往先讀方志,瞭解民情、社會後,才能適當施政。這些種種都是希望能把一個好像高高在上、普遍的道理,降回到切合人情事理與具體事物,而且要能包容、能看到政治、社會、歷史、文化的多元力量。但這樣的學術也只是在滿清的高壓統治下,一些可說是薄弱的抗議、糾正之聲,無法改變整個學術的潮流,更大多數的人也只能轉而研究古經籍,對古典的最高典範訓詁、考證、明義,藉此得到一種精神安慰,對實際政治的幫助很有限。這都是在可說是異族高壓政治,利用漢人的治術乃至理學的扭曲結果下的無奈狀態。當時士人當然也想更進一步地探討政治、學術,但沒有辦法。後來的龔自珍就是很典型的代表,有話不敢說、沒法說,動輒就有殺身之禍。[41]
清朝的治理可說是高度有效率,也高度成功;另一方面也隱含了高度的危機,同時在內部是高壓模式,所以其實是一種較類似帝國的型態,跟傳統中國不太一樣。漢朝不太好說是帝國,雖說也有相當的成分,但帝國的最大特色就是統治非我民族,而漢朝統治非我民族的比例很低,中國歷代大都如此。唐代是羈縻較多,直接統治少;清朝則是直接統治,這個帝國型態是清代很大的一個特色,成功在此,後來也敗在此。
因為後來清朝本身的統治能力下降,四面八方都出問題。後來今文經學想反對這樣的狀態,就會談到所謂「變法改制、微言大義」的問題,但當時士人想要談一點政治、制度都無法談,只能利用今文經學發揮一番想法。[42]事實上,這個想法在經學上的基礎有問題,因為所謂微言大義的傳承,並沒有真正的書本、書冊,而是對師與弟子間口傳下來的微言大義做一些發揮,對政治做一些微言大義的批評。這些批評在經學的典籍、文獻上其實是沒有足夠支持的,但也可反應出清代學術的無可奈何,這種無可奈何就使得清代學術內部隱含了很大的問題。簡單講,樸學或所謂經學並不足以真正擔負政治、社會責任,且是一種被壓迫的無奈狀態。今文經學的這種反動本身事實上也並非良好的學術,反而是把他們對政治上的不滿,透過古經籍中文字做發揮,並非出於對古代的政治社會全面而深入的研究。這點還不如古文經學,古文經學較認真地研究整個古代政治、社會制度。所以今文經學既沒有真正的學術基礎,很多講法的深刻度也不足,兩方面都有缺點。雖然如此,這依然是當時最有批判性的見解,很值得重視。
另一方面,清代的文化其實很發達且繁盛,尤其盛清時,在文化的每一方面,如詩、詞、歌、賦、琴、棋、書、畫……等,都可找到大量文物。以前研究藝術史的人對清朝較為輕視,都尊宋,甚至元、明,覺得那較有精神,而清朝文化俗;但現在越來越多研究喜歡清代,其實清朝流行的歸流行,底下還是什麼都有。清朝的文化就像個博物館或博覽會,有多方面精緻的成就,卻缺乏真正的創意、精神與完整性。在清朝文物中,可找到對各種古典事物的再置(reproduction)、應用整理或模仿,所以別小看清朝,清朝很繁盛、留下很多文物。清朝的瓷器至今價格仍然居高不下,所以當然仍有其水平。但清代文物多為繼承、整理、考訂、調和,所以比較爛熟、沒有精神,這是清代的文化。所以一個時代的政治會深刻地影響文化,這是個歷史經驗,儘管清朝當時如此繁盛,其實享受、文化、娛樂非常豐富,坦白說比今天的文化水平高得多。但這種情況下還有一個大問題:這樣的學術、文化,是無法維繫一個大文明的,精神不夠。這個文明原來所維繫、倚賴的,其實主要是女真武力跟漢人治術,以及聰明、優秀而精明能幹的君主非常靈活地運用這套方式統治,但這就文明的內涵來講是不足的;就武力來講,武力一衰就不行了,八旗一衰,底下要怎麼辦?所以在八旗衰後,清代的武力其實就已經不足以維繫這個大帝國的格局。這個大帝國的核心當然是靠漢人治術——尤其是漢人的政治、經濟還有社會實力——支撐,所以清代的中衰從它立國的格局就看得出來,清代立國的格局雖然也有輝煌的成就,但也有很大的問題。
近代西方的立國格局厲害,是以基督教奠定整個社會倫理乃至政治的核心價值,基本上非常強固,到一九五零年前,大部分的西方人都還是相當虔誠、至少絕對不敢有異議的基督徒,知識份子呢?知識份子是一群怪咖!一般老百姓很少這樣,都戴著帽子,每個禮拜天乖乖上教堂,這是西方最重要的基礎,奠定了整個倫理跟秩序的核心,再一層層加上資本主義、文藝復興、啟蒙運動、浪漫主義運動……這些種種,使得他們在文化、軍事、政治上都相當厲害。為何軍事厲害?在列國體制下不斷打了幾百年,再加上這些背景,各種因素疊加起來,當然厲害。清朝相形之下雖巨大,但它的軍事、政治、學術、文化上有所不足,所以中期之後就產生了大問題。
編輯者:王雨舟
編輯時間:105年5月9日
老師這裡說的「核心問題」是:1、管理結構運作機制的社會背景2、管理結構運作機制的學術脈絡。老師在後文中還提出「必須通過瞭解清代的管理結構、運作機制,才能知道它的統治者怎麼經營這個.....國家」這裡似乎牽涉到對於管理結構和運作機制本身的研究、解釋。從後幾段來看,這方面的內容老師也講了很多。因此,此時管理結構和運作機制本身的內涵是否也是「核心問題」之一?是否應當增列其中?
(不知道這裡是否可以呼應新清史的相關議題)老師這裡對「清代的管理結構和運作方式」的講授,側重於「中國本部」即內地十八省,而對滿蒙回等地區講得較少。結合老提出的「核心問題」,引發學生的思考是:
清代既為「巨大的、多民族與宗教」的國家且其管理結構運作模式具有複雜性和多變性,那麼不同地區(特別是較少講授的中國本部之外的地區)的統治模式、理念為何?各自相應的社會、(學術?)文化背景為何?
以及,這一種多面向性的(包括内地十八省在內的)統治模式、理念背後的社會、學術文化脈絡為何?
這句話之後如果連接詮釋士大夫階層的內容似乎會比較通暢,但後文在講與下層民眾有關的內容,所以是否刪去此句會比較合適?
老師這裡講到宗族的內容,好像與「督撫體制」關係不大,不知道能不能刪去?
是否需要引述一下兩位學者的相關論述?
羅志田:「郡縣空虛」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