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講:文辭第二十八
主講人:臺灣大學吳展良教授
《通書·文辭第二十八》
再底下講〈文辭.第二十八〉:
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徒飾也,況虛車乎?文辭,藝也;道德,實也。篤其實而藝者書之,美則愛,愛則傳焉。賢者得以學而至之,是為教。故曰:「言之無文,行而不遠。」然不賢者,雖父兄臨之,師保勉之,不學也;強之,不從也。不知務道德而第以文辭為能者,藝焉而已。噫!弊也久矣!
「文辭」說:「文,所以載道也」。如果「文」不是「載道」的話,就沒有什麼意思。
這個當然是比較屬於儒家的一種文學、文辭的概念,這個概念有他的重要性,不過現代人是很反對。現代人都主張所謂的art for art's sake,就是藝術是為了藝術自己的目的,不是為了其他的原因,跟《通書》這裡正好相反。但是,古人的意思其實是說,若是有一種藝術或者文學偏離了人生的大道,久了之後,必足以為害。
事實上也是如此,我們今天的文學、藝術,往往如此,只是說這個道你要寬得看,不能講成狹窄的道德、教條,那文學、藝術就無從發展了。照濂溪的講法,這個「道」其實是要法乎天地的。天地、自然的變化還少嗎?你要講文章,有像四季的變化、風雨雲晷、山川草木種種的顏色變化之豐富嗎?所以我們的文學、藝術應該法天地,這是個寬廣的,但是不應當違背人生的基本道理。
在這個意義上,「文所以載道」還是值得注意。西方早期的藝術家其實非常重視他的藝術跟信仰之間的關係,像李斯特(Liszt)就覺得他的音樂是要奉獻給上帝的,這會使得他的音樂有不同的內涵,更不要講更早期的一些人。後來,慢慢地這個東西就變成為了個人的情志服務了。久而久之,如果他偏離人生的大道,就會有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