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之鬼神論述義

臺大歷史系 吳展良

朱子之鬼神論,於其宇宙暨人生觀中,實居關鍵之地位。徒言朱子之理氣論而忽於其鬼神論,則不足以知其宇宙觀之靈動多姿。徒論朱子之心性論而略於其鬼神論,則不足以知其生命觀之周遍廣大。朱子之鬼神論,既不同於基督教、佛教、暨道教之人格神(personified god)觀點,亦不同於現代唯物之無神論,而具有統合神靈、物質、人生界之特質。[1]其說上繼儒學大傳統,下為近世儒家鬼神觀之代表,於中國思想史中,實具特殊之價值。

近人研究朱子哲學思想者眾,研究其鬼神論者希。學界受西方科、哲學之影響,於其鬼神論固無甚興趣,在唯物論之主導下,更不免拒斥朱子之論鬼神靈怪。然而由思想史之角度言之,朱子之鬼神論實於其學說體系中佔極重要之地位。《語類》一百四十卷,首理氣、次鬼神、次性理,其後乃繼之以論學暨論經史百家之語。鬼神論之重要性,由此可見。近人於此所發明者既有限,筆者不揣淺陋,乃發意為述義。既名為述義,乃以發明朱子之原意為主,至於根據當代各種學術思想對其學說之批判與研究,則有待於來日。[2]

一、 以其所知,養其所不知

朱子之於鬼神雖具豐富細密之見解,然其基本態度,實不離孔子「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一說。朱子承孔子,以鬼神之事渺茫難知,學者首當致力於人生日用之實。若於平常事理見得深透,則於鬼神之事亦當有所理會。然即令有所見,於其所得,亦不可拘執,要當仍以人生實理為宗主。鬼神接際於無限,無限無涯之事,本非中國儒、道兩家之所務。莊子曰:「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所不知。」[3]朱子之於鬼神,庶乎近之,故曰:

「鬼神事自是第二著。那箇無形影,是難理會底,未消去理會,且就日用緊切處做工夫。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此說盡了。此便是合理會底理會得,將間鬼神自有見處。若合理會底不理會,只管去理會沒緊要底,將間都沒理會了。」淳。義剛問目別出。[4]

此條為陳淳所記,黃義剛時亦在側。案陳淳所記各條皆寫於庚戌(一一九零)、己未(一一九九),而義剛與陳淳同門之時為慶元三至五年(一一九七 ~ 一一九九),[5]故知此條成於慶元五年,已是朱子最後見解。朱子於他處又曰:

聖人不說死。已死了,更說甚事?聖人只說既生之後,未死之前,須是與他精細理會道理教是。[6]

鬼神之理,聖人蓋難言之。謂真有一物固不可,謂非真有一物亦不可。若未能曉然見得,且闕之可也。[7]

蓋以太過用力於渺茫難知之事,反將有害於人生合當認識之正理。是故弟子問鬼神,朱子往往以此事為第二義答之:

義剛將鬼神問目呈畢,先生曰:「此事自是第二著。『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此說盡了。今且須去理會眼前事,那箇鬼神事,無形無影,莫要枉費心力。理會得那箇來時,將久我著實處皆不曉得。所謂『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這箇皆是面前事,做得一件,便是一件。如易,便自難理會了。而今只據我恁地推測,不知是與不是,亦須逐一去看。然到極處,不過只是這箇。」義剛。[8]

在儒家而言,鬼神之事渺茫,故不免為第二義,然對於鬼神亦非無講法。朱子之意蓋謂此事難明,然非不可理會。學者於平常事物認識深切,則於此難明之理亦將有所認識,且將見其與平常事理本來無殊。生死鬼神之事於人生關涉甚深,朱子上承孔子與二程,於此事不欲深論其究竟,然亦自有有一番講法:

要之,通天地人只是這一氣,所以說:『洋洋然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虛空偪塞,無非此理,自要人看得活,難以言曉也。所以明道答人鬼神之問云:『要與賢說無,何故聖人卻說有?要與賢說有,賢又來問某討。』說只說到這裏,要人自看得。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而今且去理會緊要道理。少間看得道理通時,自然曉得。沈僩。[TW1][9]

鬼神之事,自古難明。朱子既教人莫急切求之,又教人「看得活」,莫要說死,此種態度,實有其通觀古今事物繁變之深厚智慧在。其「要之,通天地人只是這一氣」一說,亦表明朱子對此問題自有其見解。故學生問「物必有理,皆所當窮」時,朱子答曰:「此處是緊切。學者須當知夫天如何而能高,地如何而能厚,鬼神如何而為幽顯,山岳如何而能融結,這方是格物。」[10]鬼神之理,亦所能治當窮。然此所謂窮鬼神如何幽顯,乃本乎「未知生,焉知死」之古訓,以其所知,推究於其所不知,而非期必於一究竟之答案也。

二、 造化之神妙

朱子所謂之鬼神,可大別為三類。《語類》之編者曰:

鬼神,其別有三:在天之鬼神,陰陽造化是也;在人之鬼神,人死為鬼是也;祭祀之鬼神,神示、祖考是也。三者雖異,其所以為鬼神者則同。知其異,又知其同,斯可以語鬼神之道矣,故合為一卷。[11]

其中陰陽造化,最為平常親切,卻處處內涵神妙,朱子即此而謂之鬼神。至於人死為鬼與祭祀之神祇、祖考,乃世間所謂之鬼神,朱子以其同出天地陰陽造化,非有二物也。三者分屬天地造化、人死所為之鬼與所祭之鬼神,乃所謂異。前述「通天地人只是這一氣」,乃所謂同。通造化、鬼神、人物為一,此為朱子學說之特殊見精神處。朱子於難知難明之事物,多教人先理會眼前事,而後逐漸通透過去,其論鬼神,亦本於平常可見陰陽造化之神妙,以推擴於種種靈怪神異之現象。以下將循此理路,疏理其思想,以還原其精神風貌。

朱子承伊川,主張「鬼神者,造化之跡」,是即造化之種種奇妙:

鬼神者,造化之跡。且如起風做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非有神而何?自不察耳。才見說鬼事,便以為怪。世間自有箇道理如此,不可謂無,特非造化之正耳。此得陰陽不正之氣,不須驚惑。所以夫子「不語怪」,以其明有此事,特不語耳。南軒說無,便不是了。[12]

且就這一身看,自會笑語,有許多聰明知識,這是如何得恁地?虛空之中,忽然有風有雨,忽然有雷有電,這是如何得恁地?這都是陰陽相感,都是鬼神。[13]

「起風做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乃至人身之「自會笑語,有許多聰明知識」,在古人言,自是中含神妙。即以現代科學之眼光觀之,宇宙之生成變化、生命之種種奇妙,亦頗有難解者。[14]朱子見天地造化一切種種中含神妙,乃謂鬼神靈異,亦不過造化之神奇,不足為怪。即以常理言之,天地之間有常必有變。「起風做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為平常之神奇,鬼神則為非常之神奇。自古及今有關鬼神之記載傳說極多,朱子亦以鬼神之事為可能,故往往擇其較近理者而信之:

又問:『世之見鬼神者甚多,不審有無如何?』曰:『世間人見者極多,豈可謂無,但非正理耳。如伯有為厲,伊川謂別是一理。蓋其人氣未當盡而強死,魂魄無所歸,自是如此。昔有人在淮上夜行,見無數形象,似人非人,旁午充斥,出沒於兩水之間,久之,纍纍不絕。此人明知其鬼,不得已,躍跳之,衝之而過之下,卻無礙。然亦無他。詢之,此地乃昔人戰場也。彼皆死於非命,銜冤抱恨,固宜未散。』又問:『「知鬼神之情狀」,何緣知得?』曰:『伯有為厲,子產為之立後,使有所歸,遂不為厲,可謂「知鬼神之情狀」矣。』又問:『伊川言:「鬼神者,造化之跡。」此豈為造化之跡乎?』曰:『若論正理,則庭前樹木,數日春風便開花,此豈非造化之跡!又如雷霆風雨,皆是也。但人常見,故不知怪。忽聞鬼叫,則以為怪。不知此亦是造化之跡,但非理之正耳。』又問:『世人多為精怪迷惑,如何?』曰:『家語曰:「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羵羊。」皆是氣之雜揉乖亂所生,專以為無則不可。如冬寒夏熱,春榮秋枯,此理之正也。忽冬月開一朵花,豈可謂無此理,但非正耳,故謂之怪。孔子所以不語,學者未須理會也。』坐間或云:『鄉間有李三者,死而為厲,鄉曲凡有祭祀佛事,必設此人一分。或設黃籙大醮,不曾設他一分,齋食盡為所污。後因為人放爆杖,焚其所依之樹,自是遂絕。』曰:『是他枉死,氣未散,被爆杖驚散了。設醮請天地山川神祇,卻被小鬼污卻,以此見設醮無此理也。』[15]

此條甚長,包羅各種鬼神現象暨朱子之解釋,甚具代表性,乃周明作所錄,成於壬子(一一九二)以後,亦屬朱子晚年思想。此處於人死之後為鬼、為厲,山間與水土之中或有之精怪,均據古籍與傳說而加以承認。朱子以為世間此種事情極多,難以全然否認,但教人莫惑於此等變異之事。當視其為「造化之跡」,與「庭前樹木,數日春風便開花」之為神奇,同為一事,不過一正一不正而已。所謂子不語怪、力、亂、神,非否定怪、力、亂、神之事,但以其非常而不言。山中靈怪有若冬月開花,學者且不需理會此等事,待天地間事理明白多了,自知陰陽造化有常有變,不足為奇。朱子此說,化鬼神精怪現象為造化本有之奇妙,雖不能符合現代唯物無神論之標準,卻大幅削弱鬼神說所具有之宗教性及撼動人心之力量。

三、 鬼神只是氣

朱子之宇宙觀視萬物為一體,通天下為一氣,天下無氣外之物,而有是氣必有其理。其於鬼神靈怪,既以其不外造化之神妙,乃視之為氣化之功用與自然。而其承認鬼神,亦為其理氣論注入萬物有靈論(animism)暨泛神論(pantheism)之色彩:

鬼神只是氣。屈伸往來者,氣也。天地間無非氣。人之氣與天地之氣常相接,無間斷,人自不見。人心才動,必達於氣,便與這屈伸往來者相感通。如卜筮之類,皆是心自有此物,只說你心上事,才動必應也。[16]

神,伸也。鬼,屈也。如風雨雷電初發時,神也。及至風止雨過,雷住電息,則鬼也。[17]

氣之伸者、往者謂之神,氣之屈者、來者謂之鬼。天地之間無非氣之屈伸往來,故曰「鬼神只是氣」。鬼神與人身既同為一氣之化,故人心方動,便可與其相感通。鬼神只是氣,其一切種種,自可以氣化之理說明。氣化之運,不外陰陽,是即氣之動靜、聚散、屈伸。在朱子而言,天下無氣外之物,而氣化之理有常,是以鬼神、靈異、感應、占卜之事,亦不外於動靜、聚散、屈伸、陰陽之理。朱子此說,將不可揣摩之神異,一歸之於可見可知之氣化之理,其於安定人心,實有極大之功能。此處尤其重視人心與鬼神乃至萬事萬物之感通。此因心屬氣,且為氣之靈,朱子既視天地為一氣,自易相信人心可與其同類之鬼神相感通,並從而解釋卜筮、感應之現象。可見朱子思想中,心、物、神靈均統合於一氣,彼此轉化感應,同為一氣之聚散開閤,屈伸往來。而朱子所謂之氣,亦絕非現代唯物觀點之氣,而具有通貫現代所謂神靈、物質、生命、心靈諸界之性質。

朱子此說,與西方之唯物論、唯心論、心物二元論、一神、多神論大不同,而稍近於萬物有靈論與泛神論。然其所重不在萬物有靈論與泛神論所重之靈魂(anima, soul),精神(spirit)、或神(god),而在於化神異於平常氣化之理。所謂「鬼神只是氣」,「鬼神者,造化之跡」,其要義皆在於納鬼神於一氣之化,故曰:

雨風露雷,日月晝夜,此鬼神之跡也,此是白日公平正直之鬼神。若所謂『有嘯于梁,觸于胸』,此則所謂不正邪暗,或有或無,或去或來,或聚或散者。又有所謂禱之而應,祈之而獲,此亦所謂鬼神,同一理也。世間萬事皆此理,但精粗小大之不同爾。又曰:「以功用謂之鬼神,即此便見。」道夫。[18]

雨風露雷,日月晝夜,造化中處處皆含神妙,故曰:「此鬼神之跡也」。世間萬物皆出於一氣之化,皆含屈伸往來之理,而其一切表現又莫不中含神妙,是即處處皆有鬼神。「以功用謂之鬼神」,係以陰陽二氣之屈伸往來中,所生之種種奇妙變化為鬼神。如此之鬼神論,既得以解釋古人所普遍相信之神靈現象,又將其納入「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之理性世界,是為朱子對儒學之偉大貢獻。

陰陽就氣之性質言,陽氣動而陰氣靜。鬼神就氣之功用言,所謂神者,氣之伸也,所謂鬼者,氣之歸也。無處非此氣之屈伸往復,故無處非鬼神:

鬼神只是氣之屈伸,其德則天命之實理,所謂誠也。天下豈有一物不以此為體而後有物者邪?以此推之,則「體物而不可遺」者見矣。[19]

問:「『體物而不可遺』,是有此物便有鬼神,凡天下萬物萬事皆不能外夫鬼神否?」曰:「不是有此物時便有此鬼神,說倒了。乃是有這鬼神了,方有此物;及至有此物了,又不能違夫鬼神也。『體物而不可遺』,用拽轉看。將鬼神做主,將物做賓,方看得出是鬼神去體那物,鬼神卻是主也。」僩。[20]

鬼神就氣之屈伸往復言,萬物自氣化中來,故曰:「是有這鬼神了,方有此物;及至有此物了,又不能違夫鬼神也」。鬼神在物之先,為其主,乃《中庸》所謂:「體物而不可遺」。天下無一物不以鬼神為體,是以益知造化神妙之無所不在。朱子引明道之言曰:「氣外無神,神外無氣。謂清者為神,則濁者非神乎?」所以使學者知無論清濁精粗,莫不有鬼神在焉。此理無所不在,所以通貫「死生人鬼」:

問:「伊川謂『死生人鬼,一而二,二而一』,是兼氣與理言之否?」曰:「有是理,則有是氣;有是氣,則有是理。氣則二,理則一。」賀孫。[21]

程朱視死與生、人與鬼為同源。人而生者氣之聚,死為鬼者氣之散。一聚一散、一生一死,乃所謂「氣則二」。此二者實同出於氣化之理,乃所謂「理則一」。聚散者,氣也,聚散有常,理也。「有是氣,則有是理」,理氣不離不雜,鬼神之道亦無所不在。

四、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

所謂「鬼神只是氣」,或曰「鬼神者造化之迹」,雖可見鬼神乃氣化之自然,不若直言鬼神即陰陽二氣之基本功用之深切著明。朱子以此盛稱橫渠「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一語:

伊川謂鬼神者造化之迹,卻不如橫渠所謂二氣之良能。直卿問:「如何?」曰:「程子之說固好,但在渾淪在這裏。張子之說分明,便見有箇陰陽在。」[22]

曰:「橫渠謂『二氣之良能』,何謂『良能』?」曰:「屈伸往來,是二氣自然能如此。」曰:「伸是神,屈是鬼否?」先生以手圈卓上而直指其中,曰:「這道理圓,只就中分別恁地。氣之方來皆屬陽,是神;氣之反皆屬陰,是鬼。日自午以前是神,午以後是鬼。月自初三以後是神,十六以後是鬼。」童伯羽問:「日月對言之,日是神,月是鬼否?」曰:「亦是。草木方發生來是神,彫殘衰落是鬼。人自少至壯是神,衰老是鬼。鼻息呼是神,吸是鬼。」淳舉程子所謂「天尊地卑,乾坤定矣。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曰:「天地造化,皆是鬼神,古人所以祭風伯雨師。」問:「風雷鼓動是神,收斂處是鬼否?」曰:「是。......」淳。[23]

朱子觀物,恆從其整體視之,凡事物皆有成毀變化或與其對立者,故整體中必分陰陽。[24]升降、午前午後、朔望之變、日月、生衰、呼吸、天地、乾坤、動靜等,皆可分陰陽鬼神。凡生發、動進處皆屬神,是即陽氣作用;凡收斂、靜退處屬鬼,是即陰氣作用。陰與陽就氣言,鬼神則偏就陰氣與陽氣之作用言,故曰「二氣之良能」。鬼神即陰陽二氣自然本有之功能作用,說之以「造化之迹」,不若「二氣之良能」之深切著明。朱子曰:

鬼神之幽顯,自今觀之,他是以鬼為幽,以神為顯。鬼者,陰也;神者,陽也。氣之屈者謂之鬼,氣之只管恁地來者謂之神。『洋洋然如在其上』,『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這便是那發生之精神。神者是生底,以至長大,故見其顯,便是氣之伸者。今人謂人之死為鬼,是死後收斂,無形無跡,不可理會,便是那氣之屈底。」道夫問:「橫渠所謂『二氣之良能』,良能便是那會屈伸底否?」曰:「然。」道夫。[25]

鬼神乃造化過程之一體兩面,凡事有伸必有屈,有成必有毀,皆所謂鬼神。生時氣聚生發,謂之神,謂之顯,死後氣趨於散亡,謂之鬼,謂之幽。人死為鬼,朱子亦不否定,惟以其出於氣化之自然,乃死後一時未消亡之氣,久則亦將散盡。此所謂鬼,係兼就氣化之作用暨所成之結果言。生死鬼神,乃一氣之伸屈聚散,是皆「二氣之良能」。

錢賓四先生以「一體渾成而可兩分言之」,代表朱子思想暨立言之根本精神。[26]理氣、陰陽、鬼神皆為此宇宙一體內所具相反相成之兩方面。理者一而常,氣者多而變。陽者動進,陰者靜退,而實為一氣之動靜。此一動一靜,非為二事,實為一理。鬼神者,一氣之屈伸往來,其義由陰陽觀念推衍而來,是以鬼神亦為一體與一理。宇宙中種種神妙,朱子皆謂之曰鬼神,其伸展靈妙者為神,其消退收束者為鬼,乃一體之兩面也:[27]

以二氣言,則鬼者,陰之靈也;神者,陽之靈也。以一氣言,則至而伸者為神,反而歸者為鬼。一氣即陰陽運行之氣,至則皆至,去則皆去之謂也。二氣謂陰陽對峙,各有所屬。如氣之呼吸者有魂,魂即神也,而屬乎陽;耳目鼻口之類為魄,魄即鬼也,而屬乎陰。「精氣為物」,精與氣合而生者也;「遊魂為變」,則氣散而死,其魄降矣。謨。[28]

「『陽魂為神,陰魄為鬼。』『鬼,陰之靈;神,陽之靈。』此以二氣言也。然二氣之分,實一氣之運。故凡氣之來而方伸者為神,氣之往而既屈者為鬼;陽主伸,陰主屈,此以一氣言也。故以二氣言,則陰為鬼,陽為神;以一氣言,則方伸之氣,亦有伸有屈。」[29]

陰陽一體,神鬼亦一體。此一可分之為二,二可續分為四:

其方伸者,神之神;其既屈者,神之鬼。既屈之氣,亦有屈有伸。其既屈者,鬼之鬼;其來格者,鬼之神。天地人物皆然,不離此氣之往來屈伸合散而已,此所謂『可錯綜言』者也。[30]

伸中有伸,伸中有屈,是以神中有神,神中有鬼,亦如陽中之陽為太陽,陽中之陰為少陰,反之亦然,故曰「可錯綜言者也」。人者,陰陽之會,其生,氣聚而成物,謂之神,其死,氣散而為鬼。生中有死,聚中有散,是以人生為「鬼神之會」:

因問:「『精氣為物』,陰精陽氣聚而成物,此總言神;『游魂為變』,魂遊魄降,散而成變,此總言鬼,疑亦錯綜而言?」曰:「然。此所謂『人者,鬼神之會也』。」銖。[31]

由此而知神、鬼、人為一體,莫非一氣之聚散,二氣之流行:

故橫渠云:『神祇者歸之始,歸往者來之終。』」曰:「此二句,正如俗語罵鬼云:『你是已死我,我是未死你。』楚詞中說終古,亦是此義。」[32]

始生曰神,生者,死之始,故曰「神祇者歸之始」。歸曰死,死者,生之終,故曰:「歸往者來之終」。鬼為已死之我,我是未死之鬼。此種見解,何等豁達,何等灑脫。

鬼神雖為一體,然則二者有辨。無生不成死,一切死滅則未必生。天地之大德曰生,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故天道常以神言,此為最上。人道法天,然不能如天之常健,有生有死,故稱之曰:「神鬼之會」。人死為鬼,往而不返,其氣漸盡,是最無生意者:

今且說大界限。則周禮言:天曰神、地曰祗、人曰鬼。三者皆有神,而天獨曰神者,以其常常流流動不息,故專以神言之。若人自亦有神,但在人身上則謂之神,散則謂之鬼耳。鬼是散而靜了,更無形,故曰往而不返。[33]

在天為神,人死為鬼。前者生機勃發,流行不息,後者終歸於消亡:

問:「鬼神恐有兩樣:天地之間,二氣氤氳,無非鬼神,祭祀交感,是以有感有;人死為鬼,祭祀交感,是以有感無。」曰:「是。所以道天神人鬼,神便是氣之神,此是常在底;鬼便是氣之屈,便是已散了底。然以精神去合他,又合得在。」問:「不交感時常在否?」曰:「若不感而常有,則是有餒鬼矣。」又曰:「先輩說魂魄多不同。左傳說魄先魂而有,看來也是。以賦形之初言之,必是先有此體象,方有陽氣來附他。」[34]

橫渠言「至之謂神,反之謂鬼」,固是。然雷風山澤亦有神,今之廟貌亦謂之神,亦以方伸之氣為言爾。此處要錯綜周遍而觀之。伸中有屈,屈中有伸,便看此意。伸中有屈,如人有魄是也;屈中有伸,如鬼而有靈是也。[35]

天之神常在,即造化之生生不息、神妙不測,是則為「雷風山澤」之神,乃天地方伸之氣,而所謂廟貌之神亦以之為言。人死所之為鬼則屬已屈之氣,生機不足,有待生人以精神去合他,乃得交感。人若不以精神合之,則此鬼不存。不交感而有者,是為「餒鬼」,即所謂欲望未遂,不肯散去之餓鬼。

朱子主鬼神即造化之神妙,亦信世間有死後之鬼與當祀之神。其所謂鬼神,乃造化之跡,二氣之良能,與人生密切相接,同屬一氣之化。此種鬼神觀,顯與西方「超越」(transcendental)之上帝,乃至佛教遍佈三千大千世界之佛菩薩法身常在觀不同。本於此種氣化之鬼神觀,朱子於世人所謂之鬼神現象,提出清晰而一貫之解釋:

曰:「神祇之氣常屈伸而不已,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餘矣。其消散亦有久速之異。人有不伏其死者,所以既死而此氣不散,為妖為怪。如人之凶死,及僧道既死,多不散。僧道務養精神,所以凝聚不散。若聖賢則安於死,豈有不散而為神怪者乎!如黃帝堯舜,不聞其既死而為靈怪也。嘗見輔漢卿說:『某人死,其氣溫溫然,熏蒸滿室,數日不散。』是他氣盛,所以如此。劉元城死時,風雷轟于正寢,雲霧晦冥,少頃辨色,而公已端坐薨矣。他是什麼樣氣魄!」用之曰:「莫是元城忠誠,感動天地之氣否?」曰:「只是元城之氣自散爾。他養得此氣剛大,所以散時如此。祭義云:『其氣發揚于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此數句說盡了。人死時,其魂氣發揚于上。昭明,是人死時自有一般光景;焄蒿,即前所云『溫溫之氣』也;悽愴,是一般肅然之氣,令人悽愴,如漢武帝時『神君來則風肅然』是也。此皆萬物之精,既死而散也。僩。淳錄云:「問:『「其氣發揚于上」,何謂也?』曰:『人氣本騰上,這下面盡,則只管騰上去。如火之煙,這下面薪盡,則煙只管騰上去。』淳云:『終久必消了。』曰:『然』。」[36]

天之神祇乃陽中之陽,生機勃發,故其氣常屈伸不已。人死為鬼,則屬已屈之氣,生意已盡,終將消散而無餘。人死,其氣之消散有久速。凡不伏其死者,如凶死暨平日務養精神之僧道,其氣多凝聚不散。若安於其死者,如聖賢,則善其終而不復留。人死則精氣散,有如薪盡而煙騰。忠誠豪傑之士,養得精氣強盛,當其死而氣散時,氣象甚為宏大。朱子此種說法,本於天地、人、鬼神皆為一氣之化之信念,理路十分清晰,然其中所涉及各層次之神鬼,則有待進一步分疏。

五、 神祀

由朱子觀之,鬼神乃造化之良能,人秉天地而生,於造化之神妙自當致其敬意,此所謂當祀之神:

問:「『祭神如神在』,何神也?」曰:「如天地、山川、社稷、五祀之類。」曰:「范氏謂『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只是心誠則能體得鬼神出否?」曰:「誠者,實也。有誠則凡事都有,無誠則凡事都無。如祭祀有誠意,則幽明便交;無誠意,便都不相接了。」曰:「如非所當祭而祭,則為無是理矣。若有是誠心,還亦有神否?」曰:「神之有無也不可必,然此處是以當祭者而言。若非所當祭底,便待有誠意,然這箇都已錯了。」淳。[37]

說鬼神,舉明道有無之說,因斷之曰:「有。若是無時,古人不如是求。『七日戒,三日齋』,或『求諸陽』,或『求諸陰』,須是見得有。如天子祭天地,定是有箇天,有箇地;諸侯祭境內名山、大川,定是有箇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定是有箇門、行、戶、灶、中霤。今廟宇有靈底,亦是山川之氣會聚處。久之,被人掘鑿損壞,於是不復有靈,亦是這些氣過了。」賀孫。[38]

此所謂神,乃三禮所記天地、山川、社稷、五祀(諸侯之司命、中霤、國門、國行、公厲;大夫之門、行、戶、灶、中霤)之神。皆先有此物,而後有此神。係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戶之氣所化聚。當其位份者以誠意祭之則與之交感。此天地山川之神,似在若有若無之間,故曰:「神之有無也不可必」,「祭神如神在」。[39]然則朱子之意,則以其代表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戶,又見之於經典,所謂「七日戒,三日齋」,求諸上下而得之,要當為有。或曰「有無不可必」或曰有,一則可見朱子於鬼神終不欲下一斷論。二則以朱子立說常以實事事物為本,故所論天神之實,不過天地、山川、社稷、家戶之靈氣。三則不欲質疑於經典有關若見鬼神之記載。四則不願推翻鬼神之信仰。五則欲納鬼神之說入清明理性之現世人生。此等處實可見朱子立說綜融合會,多方考量之苦心。

朱子以鬼神之有無為不可必,並謂古人各依其份位,祭天地、山川、社稷、五祀,其義在於追本報始,致其公忠仁愛之心於事事物物。其心公,其神正,後世之祠多出於私意,其神亦無由得正:

廣云:「人心聚處便有神,故古人『郊則天神格,廟則人鬼享』,亦是此理。」曰:「固是。但古人之意正,故其神亦正;後世人心先不正了,故所感無由得正。」因言:「古人祭山川,只是設壇位以祭之,祭時便有,祭了便無,故不褻瀆。後世卻先立箇廟貌如此,所以反致惑亂人心,倖求非望,無所不至。」廣因言今日淫祠之非禮,與釋氏之所以能服鬼神之類。曰:「人心苟正,表裏洞達無纖毫私意,可以對越上帝,則鬼神焉得不服?故曰:『思慮未起,鬼神莫知。』又曰:『一心定而鬼神服。』」廣。[40]

「祭時便有,祭了便無」,但致其敬於天地山川社稷五祀,而無非分之求,所以不褻瀆。後世妄立廟宇神像,為私家作種種僥倖非分之求,失其各安其位,各盡本分之意。種種妄求,皆為淫祠。人惟當為其所當為,苟正其心,「表裏洞達無纖毫私意,可以對越上帝」,則鬼神欽服。此說一以人心之公私邪正為本,使鬼神難知之事,服從於人心,而不再可畏,而得以增進人道之意義。此種觀點,以現代唯物論視之,或屬不必要亦不徹底。然就鬼神實屬難明之古代而言,誠為通情達理、深刻周到而正氣凜然。而其淵源,則在融個體入群體,人人但求盡份之三代制度與理想。

朱子於民間所立,為一己求福之廟宇,以及依想像所造之神像頗不以為然。而於民間所祀之神之所以能「顯靈」,則有其解釋:

又曰:「今有箇新立底神廟,緣眾人心邪向他,他便盛。如狄仁傑廢了許多廟,亦不能為害,只緣他見得無這物事了。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之,故其鬼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先生每見人說世俗神廟可怪事,必問其處形勢如何。賜。夔孫少異。[41]

心屬氣,與天地萬物同體而相感應,故能鼓動二氣而致鬼神。人心最靈,眾人不正之心匯聚,自成一種力量,而使其所祀之神顯靈。非但人心,山川之形勝,亦可匯聚氣化之力,以助長鬼神之威靈。[42]然遇見大力量如狄仁傑者,不信此事,即使廢廟,亦不能為害。此見廟祠實以人心為主,而世間靈異之事,亦緣此得一解釋。《語類》又載:

廣云:「今愚民於村落杜撰立一神祠,合眾以禱之,其神便靈。」曰:「可知眾心之所輻湊處,便自暖,故便有一箇靈底道理。所以祭神多用血肉者,蓋要得藉他之生氣耳。聞蜀中灌口廟一年嘗殺數萬頭羊,州府亦賴此一項稅羊錢用。又如古人釁鍾、釁龜之意,皆是如此。」[43]

得眾心之輻湊,其神便靈。得有生之物血祀,藉其生意靈氣,其神亦靈。在朱子以為,天地萬物本皆一氣所化,凡物類愈近者,愈能相互感通。死生一體,人與鬼神最近,感通之力最鉅。至於含血氣之物,其「生氣」與人、神亦近,故可藉其生氣以湊聚鬼神之靈氣,而使神明靈驗。然若久不得人祭祀,則所聚之氣散,亦不復顯靈:

或問:「世有廟食之神,綿歷數百年,又何理也?」曰:「浸久亦能散。昔守南康,緣久旱,不免遍禱於神。忽到一廟,但有三間弊屋,狼籍之甚。彼人言,三五十年前,其靈如響,因有人來,而帷中有神與之言者。昔之靈如彼,今之靈如此,亦自可見。」壯祖。[44]

是則愚民所謂之種種神蹟,不過藉人心之力或犧牲之生氣幅湊而成,不足為怪,亦實無所謂昭昭者君臨其上。此說既可為靈異現象提供一種解釋,亦可教人勿耽於淫祠,迷信泥塑木雕或天上之神明。朱子本於孔子之訓示,教人做人只當各盡本分,正其心意,則所謂鬼神亦將欽服。

朱子既反對百姓妄希禍福,迷信神靈,故主張去淫祠:

人做州郡,須去淫祠。若係勑額者,則未可輕去。賀孫。[45]

其中有勑額者,以君命不可違,故不可輕去。又去淫祠首當教育百姓,否則生事而無功:

南軒拆廟,次第亦未到此。須是使民知信,末梢無疑,始得。不然,民倚神為主,拆了轉使民信向怨望。舊有一邑,泥塑一大佛,一方尊信之。後被一無狀宗子斷其首,民聚哭之,頸上泥木出舍利。泥木豈有此物!只是人心所致。[46]

張全然不信鬼神,故斷然拆之。然則百姓深信鬼神靈異,倚之若命,其心不服,轉生怨望,其事終將無功。鬼神靈異之種種,在前人實難一概不信。然朱子以人心所聚、氣化所成之理釋之,庶可服人之心。以歷史情境論之,朱子之所為,實較通情而達理。

六、 仙佛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天地山川萬物有靈,是以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以下祭於家,此所謂正祠。天清地明,人各有位份,報本返始,人各盡其心,是乃儒家經典所昭示之事鬼神之道。在此之外,朱子多視之為淫祠,然亦不謂皆無其事。百姓崇仙拜佛,朱子則曰:

人言仙人不死。不是不死,但只是漸漸銷融了,不覺耳。蓋他能煉其形氣,使渣滓都銷融了,唯有那些清虛之氣,故能升騰變化。漢書有云:「學神仙尸解銷化之術。」看得來也是好則劇,然久後亦須散了。且如秦漢間所說仙人,後來都不見了。國初說鍾離權呂洞賓之屬,後來亦不見了。近來人又說劉高尚,過幾時也則休也。廣。[47]

又曰:

古時所傳安期生之徒,皆是有之。也是被他煉得氣清,皮膚之內,骨肉皆已融化為氣,其氣又極其輕清,所以有『飛昇脫化』之說。然久之漸漸消磨,亦澌盡了。渡江以前,說甚呂洞賓鍾離權,如今亦不見了。[48]

氣久必散。人說神仙,一代說一項。漢世說甚安期生,至唐以來,則不見說了。又說鍾離權呂洞賓,而今又不見說了。看得來,他也只是養得分外壽考,然終久亦散了。賀孫。[49]

常人之形質重濁,多含渣滓,仙家煉其形質,僅存清虛之氣,故能升騰變化。此種說法本於氣之清濁,以之說明仙人飛昇、尸解、長壽之術,在古人氣化之宇宙觀而言十分合理。仙人者,清虛之氣所化。既為氣化所成,自然有聚有散,而非長生不壞。朱子此說,既有採於神仙家,然與其有所不同。仙家之說亦重煉氣,然以煉氣所化之神,可以長存。故視此長存不壞者為真,而以世間萬事為過眼雲煙。朱子則以天地萬有皆在陰陽變化之中,無一物可以不壞。萬物出於氣化,時聚時散,惟其中所含之理為終古不變。此如古人之音容形殖雖早已散去,然其所以為人之理則長存。儒者所重在於千秋萬世永存之理,個人之長生久視實無足輕重。修仙之事大費工夫,既不得於真實久常之理,又無益於人倫日用,即令可以成仙,亦非儒者所務:

問:「神仙之說有之乎?」曰:「誰人說無?誠有此理。只是他那工夫大段難做,除非百事棄下,辦得那般工夫,方做得。」[50]

儒者以經世濟民為務,成仙為非常之事,不足以為人人當循之大道,實不足為重。且此事多詐妄:

老內侍黃節夫事徽宗,言道人林靈素有幻術,其實也無。如溫革言見鬼神者,皆稗官,某不曾見。所作天人示現記,皆集眾人之妄。吏部親見節夫,聞其言如此。方子。[51]

人生當依乎天理而行,此天理即天地日月山川萬物所具之常道。仙家人格神化「三清大帝」之說,實不為朱子所取:

周問:「『獲罪於天』,集註曰:『天即理也。』此指獲罪於蒼蒼之天耶,抑得罪於此理也?」曰:「天之所以為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為天,故蒼蒼者即此道理之天,故曰:『其體即謂之天,其主宰即謂之帝。』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雖是理如此,亦須是上面有箇道理教如此始得。但非如道家說,真有箇『三清大帝』著衣服如此坐耳!」銖。[52]

氣化觀與上帝觀本相衝突。朱子一本氣化觀立說,於道教、仙家種種人格神之說法,自然不能同意。然世間神異之事甚多,朱子於其時難以全然否認,為求說理圓融無礙,乃以鬼神乃二氣之良能一說釋之。

朱子既不信神仙可以長存,亦不信佛之法身不壞暨神識輪迴之說:

某問:「漢時如鄭康成注二禮,但云鬼神是氣。至佛入中國,人鬼始亂。」曰:「然。」可學。[53]

鄭問:「輪迴之說,是佛家自創否?」曰:「自漢書載鬼處,已有此話模樣了。元城語錄載,溫公謂『吾欲扶教耳』。溫公也看不破,只是硬恁地說。」淳。[54]

本於氣化論立說,不信離氣化別有獨立之鬼神,亦不信神識可以長存輪迴,故曰「佛入中國,人鬼始亂」。既不信離氣化而別有獨立之神識與神靈,自然不信佛、菩薩之法身不壞,超乎三界之外,暨佛經中種種神奇悠渺之說:

論佛只是說箇大話謾人,可憐人都被它謾,更不省悟。試將法華經看,便見其誕。開口便說裏河沙數幾萬幾千幾劫,更無近底年代。又如佛授記某甲幾劫後方成佛。佛有神通,何不便成就它做佛?何以待闕許久?又如住世羅漢猶未成佛,何故許多時修行都無長進?今被它撰成一藏說話,遍滿天下,惑了多少人。勢須用退之盡焚去乃可絕。[55]

天地山川自然等觸目可見可感之物,乃朱子所謂之實然,離此氣化之實,莫非妄誕。朱子對氣化之宇宙觀信之甚篤,乃決意排去佛氏之鬼神說。然則世間相傳佛教神異之事極多,朱子亦或不之信,或以氣化之妖怪加以解釋:

因論釋氏多有神異,疑其有之。曰:「此未必有。便有,亦只是妖怪。」方子。[56]

或以其為自然現象:

俗言佛燈,此是氣盛而有光,又恐是寶氣,又恐是腐葉飛蟲之光。蔡季通去廬山問得,云是腐葉之光。云,昔人有以合子合得一團光,來日看之,乃一腐葉。妙喜在某處見光,令人撲之,得一小蟲,如蛇樣,而甚細,僅如布線大。此中有人隨汪聖錫到峨眉山。云,五更初去看,初布白氣,已而有圓光如鏡,其中有佛。然其人以手裹頭巾,則光中之佛亦裹頭巾,則知乃人影耳。今所在有石,號「菩薩石」者,如水精狀,於日中照之,便有圓光。想是彼處山中有一物,日初出,照見其影圓,而映人影如佛影耳。峨眉山看佛,以五更初看。璘。[57]

或以其源自人心感應:

夷狄之教入於中國,非特人為其所迷惑,鬼亦被他迷惑。大乾廟所以塑僧像,乃勸其不用牲祭者。其他廟宇中,亦必有所謂勸善大師。蓋緣人之信向者既眾,鬼神只是依人而行。必大。[58]

因說:「氣化有不可曉之事。但終未理會得透,不能無疑。釋氏之學,只是定靜,少間亦自有明識處。」或問:「他有靈怪處,是如何?」曰:「多是真偽相雜。人都貪財好色,都重死生。卻被他不貪財,不好色,不重死生,這般處也可以降服得鬼神。如六祖衣缽,說移不動底,這只是胡說。果然如此,何不鳴鼓集眾,白晝發去?卻夜間發去做甚麼?」[59]

此處所謂「鬼神」,乃氣化之鬼神,與人本為一物,故感得人心而有種種變化神異。至於離氣化而獨存之鬼神,則不為朱子所可。佛家多神異,在朱子而言,不過其心精一虛靜、不為物累,故能降服鬼神。儒者凜然正氣,亦可使鬼神欽服。要之朱子之意以為鬼神不過氣化之一環,人生之延伸。此清平人世為一切之根本,君子當務此根本,勿執意於渺茫難知之鬼神之事。

七、 妖孽鬼怪

天神者應乎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戶,見於儒家經典,體現天地家國之實,乃理之正者。民間廟祀之鬼神,則多出於道、佛二教暨民間私祠,祀者僥倖求福,朱子於其常不以為然。除此等神祠,尚有所謂妖孽鬼怪:

問:「『遊魂為變』,間有為妖孽者,是如何得未散?」曰:「『遊』字是漸漸散。若是為妖孽者,多是不得其死,其氣未散,故鬱結而成妖孽。若是尪羸病死底人,這氣消耗盡了方死,豈復更鬱結成妖孽!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如今打麵做糊,中間自有成小塊核不散底,久之漸漸也自會散。又如其取精多,其用物弘,如伯有者,亦是卒未散也。……」[60]

人死氣當散,如有不得其死而心未甘者,其氣不散,鬱結而成妖孽。朱子以打麵做糊其中自有小塊作譬,實最能表現氣化鬼神觀之思路。此種觀點上承子產。《左傳》載鄭人相驚以伯有之鬼,子產釋之以伯有三世從政,用物精多而魂魄強,又不得其死,故為厲。所謂用物精多而魂魄強之說,雖不必為氣化論,然魂魄之強弱既可因所用之物而轉移,則兩者之間關係密切亦可知矣。伯有之事載於經傳,故屢為朱子所論:

伯有為厲之事,自是一理,謂非生死之常理。人死則氣散,理之常也。它卻用物宏,取精多,族大而強死,故其氣未散耳。[61]

死而氣散,泯然無跡者,是其常。道理恁地。有托生者,是偶然聚得氣不散,又怎生去湊著那生氣,便再生,然非其常也。伊川云:「左傳伯有之為厲,又別是一理。」言非死生之常理也。人傑錄略。[62]

此全以氣化論釋之,而以其為非常之理。伯有既可為厲,則前文中死後托生以至元神出殼、靈魂作怪之事亦非不可解:

問:「伯有之事別是一理,如何?」曰:「是別是一理。人之所以病而終盡,則其氣散矣。或遭刑,或忽然而死者,氣猶聚而未散,然亦終於一散。釋道所以自私其身者,便死時亦只是留其身不得,終是不甘心,死銜冤憤者亦然,故其氣皆不散。浦城山中有一道人,常在山中燒丹。後因一日出神,乃祝其人云:『七日不返時,可燒我。』未滿七日,其人焚之。後其道人歸,叫罵取身,亦能於壁間寫字,但是墨較淡,不久又無。」揚嘗聞張天覺有一事亦然。鄧隱峰一事亦然。其人只管討身,隱峰云:「說底是甚麼?」其人悟,謝之而去。揚。[63]

冤鬼作祟自亦難免:

光祖問:「先生所答崧卿書云云。如伊川又云:『伯有為厲,別是一理。』又如何?」曰:「亦自有這般底。然亦多是不得其死,故強氣未散。要之,久之亦不會不散。如漳州一件公事:婦殺夫,密埋之。後為崇,事才發覺,當時便不為祟。此事恐奏裁免死,遂於申諸司狀上特批了。後婦人斬,與婦人通者絞。以是知刑獄裏面這般事,若不與決罪償命,則死者之冤必不解。」[64]

橫死或為人所殺者,其含恨之氣難散,易為鬼祟。至若人馬之血,含恨之氣,亦能化為鬼火或鬼靈:

鬼火皆是未散之物,如馬血,人戰鬥而死,被兵之地皆有之。某人夜行淮甸間,忽見明滅之火橫過來當路頭。其人頗勇,直衝過去,見其皆似人形,髣彿如廟社泥塑未裝飾者。亦未散之氣,不足畏。『宰我問鬼神』一章最精密,包括得盡,亦是當時弟子記錄得好。賀孫。[65]

此等皆朱子所謂不得其死,故為怪為歷。日久或一旦心釋冤解,則其氣散去。蓋以聚散屈伸乃天理之常,無物不然,凡鬼神之若為一物者,皆不免於散去。惟天神應乎天地之大公,無形無狀,乃終古而長存。前古之妖孽鬼怪,後世無存,亦以其氣已然散去之故。此種鬼怪雖不可見,氣聚之時,皆若有知識且能行人間種種事。中國歷代典籍、民間傳說暨朱子之友朋遭遇此等事甚多,是以朱子亦加採信,而一以氣化論釋之。

八、 祖魂

人死其氣不散而為鬼為厲乃非常之事,人若安於其死,則死後不為鬼:

問:「有人死而氣不散者,何也?」曰:「他是不伏死。如自刑自害者,皆是未伏死,又更聚得這精神。安於死者便自無,何曾見堯舜做鬼來!」[66]

雖不為鬼而有魂,魂歸於天,其氣亦未盡散,然非團聚如鬼怪。當祖宗祭祀之時,子孫與祖先一氣相承,又以誠意祭之,祖先之魂氣方將來享:

『魂升于天,魄降于地。陽者氣也,歸于天;陰者質也,魄也,降于地,謂之死也。知生則便知死,只是此理。夫子告子路,非拒之,是先後節次如此。』因說,鬼神造化之跡,且如起風做雨,震雷花生,始便有終也。又問:『人死則魂魄升降,日漸散而不復聚矣。然人之祀祖先,卻有所謂「來假來享」,此理如何?』曰:『若是誠心感格,彼之魂氣未盡散,豈不來享?』又問:『如周以后稷為始祖,以帝嚳為所自出之帝,子孫相去未遠,尚可感格。至於成康以後千有餘年,豈復有未散者而來享之乎?』曰:『夫聚散者,氣也。若理,則只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為一物而為性也。但人分上所合當者,便是理。氣有聚散,理則不可以聚散言也。人死,氣亦未便散得盡,故祭祖先有感格之理。若中次久遠,氣之有無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孫,必竟只是這一氣相傳下來,若能極其誠敬,則亦有感通之理。[67]

人死之魂氣乃漸散而非頓散,故以誠心感格之,其未盡散之魂氣將來享。至若遠祖、始祖,則其魂氣之有無不可知,然奉祭祀者乃其子孫,是為一氣相傳,若能極其誠敬,亦當有感通之理。此來享之魂氣,亦謂之鬼神。乃感格而至,與不伏其死,平日聚而不散之鬼有別:

用之云:「既屈之中,恐又自有屈伸。」曰:「祭祀致得鬼神來格,便是就既屈之氣又能伸也。」僩問:「魂氣則能既屈而伸,若祭祀來格是也。若魄既死,恐不能復伸矣。」曰:「也能伸。蓋他來則俱來。如祭祀報魂報魄,求之四方上下,便是皆有感格之理。」[68]

此處所言,不免頗啟觀者之疑。蓋所謂漸散之魂氣,何以因感格而再聚?千年之魂氣,理當散盡,如何能來享?竊謂朱子之意,蓋以生時之精氣魂魄、不伏其死之鬼、與常人死後漸散之魂氣皆同出於一氣之聚散。此氣或聚或散,因時因地變化無方,皆出乎其本有之良能。其品類淵源愈近者,愈易相互感應。祖宗漸散之魂氣,本無所繫,可因子孫之愛敬而再聚。千年之魂氣,在天地間,平日雖消散至極,亦未必不能因子孫至誠之心而來享。此種以人生為中心之氣化鬼神觀,與世界各大宗教皆不同。其說根植於經典暨古代社會文化,與中國祭祖、祀神乃至民間信仰之傳統密切相連,誠值得吾人注意。

九、 精靈物怪

除上述鬼神暨暨祖魂外,朱子亦信此世間尚有種種精靈物怪:

問:「今人家多有怪者。」曰:「此乃魑魅魍魎之為。建州有一士人,行遇一人,只有一腳,問某人家安在。與之同行,見一腳者入某人家。數日,其家果死一子。」可學。[69]

因說鬼怪,曰:「『木之精夔魍魎。』夔只一腳。魍魎,古有此語,若果有,必是此物。」淳。[70]

《孔子家語》云「山之怪曰夔魍魎」,故朱子謂之木之精。自古謂深山大澤出異物,所謂物之積也厚則其變化不測。造化既處處含神妙,斯亦不足為奇。此雖非平常正理,然朱子以其鬼神觀推測之,乃信其可有:

「若論正理,則似樹上忽生出花葉,此便是造化之跡。又加空中忽然有雷霆風雨,皆是也。但人所常見,故不之怪。忽聞鬼嘯、鬼火之屬,則便以為怪。不知此亦造化之跡,但不是正理,故為怪異。如家語云:『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羵羊。』皆是氣之雜揉乖戾所生,亦非理之所無也,專以為無則不可。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也。有時忽然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但既非理之常,便謂之怪。孔子所以不語,學者亦未須理會也。」因舉似南軒不信鬼神而言。閎祖。[71]

子不語怪、力、亂、神。蓋以其難言之,然非謂絕無此等事。張南軒不信鬼神,屢為朱子所議,其態度可見一班。朱子既信山中、水間、土石之下皆可有精怪,於世間種種靈怪之傳聞亦不一概否認:

因說張仲隆曾至金沙堤,見巨人跡。「此是如何?」揚謂:「冊子說,并人傳說,皆不可信,須是親見。揚平昔見冊子上并人說得滿頭滿耳,只是都不曾自見。」先生曰:「只是公不曾見。畢竟其理如何?南軒亦只是硬不信,有時戲說一二。如禹鼎鑄魑魅魍魎之屬,便是有這物。深山大澤,是彼所居處,人往占之,豈不為祟!」[72]

謂當以理斷之,並不主張人若未曾親見則當不信鬼神靈怪。然於各種傳聞,朱子亦皆用心思加以判斷:

因論薛士龍家見鬼,曰:「世之信鬼神者,皆謂實有在天地間;其不信者,斷然以為無鬼。然卻又有真箇見者。鄭景望遂以薛氏所見為實理,不知此特虹霓之類耳。」必大因問:「虹霓只是氣,還有形質?」曰:「既能啜水,亦必有腸肚。只纔散,便無了。如雷部神物,亦此類。」必大。[73]

薛士龍家見鬼之事如何,今不可知。朱子斷其所謂鬧鬼而吸水者當為虹霓之類。朱子以虹霓有腸肚故能啜水,是亦近於鬼怪。此種說法,今人必然笑罵之。然就古人而言,天上起雷、生虹之事實為神奇,賦予其種種想像,是亦不足為怪。然朱子雖信世間有精靈物怪,並非盡信傳說:

問:「世俗所謂物怪神姦之說,則如何斷?」曰:「世俗大抵十分有八分是胡說,二分亦有此理。多有是非命死者,或溺死,或殺死,或暴病卒死,是他氣未盡,故憑依如此。又有是乍死後氣未消盡,是他當初稟得氣盛,故如此,然終久亦消了。蓋精與氣合,便生人物,『游魂為變』,便無了。」[74]

物怪神姦之說十有八分不可信。若不伏死而憑依、剛死而氣未散盡者則有之。精與氣聚而為物,散而成游魂,此方為常理。其餘非常之事,終究不需太過理會。

十、 結論:

朱子之鬼神論乃其氣化宇宙觀之重要部份。朱子視此宇宙為一氣之化,又見氣化之中自有神妙之性能存焉,乃名之曰鬼神。鬼者歸也,神者伸也。此一屈一伸,相應氣化之一陰一陽。屈伸就其功能言,陰陽就一氣所分出之二氣言。所謂鬼神,即陰陽二氣之功能。陽動陰靜,陽伸陰屈,一氣動靜屈伸以生天地萬物,其中莫不有鬼神在焉。風雨雷電、花開花落,此常見之鬼神。神祇鬼怪、仙佛祖靈,此難見之鬼神。其為鬼神者一也,而其中莫不有天地之奇妙存焉。以陰陽論氣,以鬼神論性能功用,以性理論造化之常。合陰陽、鬼神、性理,乃可見朱子宇宙觀之全體。現代學者多以朱子之學說重理道而僵固,然以朱子之鬼神論觀之,其眼中之世界,實為一生機活潑、神妙不測、處處感通、萬物有靈之宇宙。

朱子此說植根於儒學經典,而出之以氣化之宇宙觀。此說既與世界各大宗教之鬼神觀不合,亦與現代之唯物論相違異。世界各大宗教之鬼神觀,皆主形神分離之二元論。人死其形骸歸於腐朽,然精神永存。鬼神乃精神存在,不受氣化形質之限。至於唯物論則否認鬼神,視一切靈異現象為無稽,或為特殊之物理現象。中國自古之世界觀為一元論。經典所載暨民間遭遇傳說,有關鬼神之事極多。朱子既尊重傳統,又企圖解釋各種聞見記載,乃融合造化之神妙,世間之神異現象,人心之感應,天地陰陽之氣化,而成此氣化一元之鬼神論。由之益可證朱子所謂之氣,絕非唯物觀點物質性之氣,而為精神(spirit)與物質(matter)合一之氣。

朱子之鬼神論雖承認神靈現象,然反對立基於人格化鬼神、靈魂不滅、仙佛之信仰或為私人祈福之崇祀。其所謂正神,乃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戶之神,是即天地、山川、家國氣化之靈。祭之則有,未祭之時,還諸天地。此說本於古禮,將鬼神還諸天下之公,不欲個人以私意妄求僥倖於鬼神。此論肯定神靈現象,是以眾人於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戶亦不敢褻瀆濫為。而於過度依靠鬼神,與對天地山川萬物毫無敬意之間,得一巧妙之平衡。此說既謂天地有靈,則百姓不敢妄作非為。又曰:「一心定而鬼神服」,則人生自當以誠意正心,自求多福為中心,而不致惑於鬼神仙佛之說。朱子之鬼神論,在今日或不免為世人所譏,在歷史上實深具意義。

* 本文曾發表於2001.6.23「東亞近世儒學中的經典詮釋傳統第七次會議」(廣州,中山大學)。

[1]佛、菩薩之法身遍虛空,人死神識尚存之說亦非究竟,故佛教本不宜以人格神之論說之。然則法身與世界不二,神識化盡而成佛之境界,畢竟非眾生一時可期。果報未盡,眾生不能去其形跡。為度化眾生,佛、菩薩亦以報身、化身示現。佛經所載佛、菩薩、諸天、神、鬼皆以人格化、具象化之型態出現,亦以此故。

[2]當代研究朱子思想者甚夥,然看法極為分歧。部份學者更據其所信之當代學說對朱子肆意批評,或用西方之概念橫加支解,以致眾說紛云,治絲愈紛。竊謂古人距今已遠,索解為難。治其思想,當以整理疏釋其原意為第一義。本文以述義名,並以近古之文體為之,蓋以此故。

[3]《莊子》,〈大宗師〉。

[4]《語類》,卷三,頁一。

[5] 陳榮捷,《朱子門人》(台北:學生,1982),頁二六0。

[6]《語類》,卷一百二十六,頁十五。

[7]《文集》卷五十一〈答董叔重〉,頁十。

[8]《語類》,卷三,頁一。

[9]《語類》,卷三,頁十四。

[10]《語類》,卷十八,頁八。

[11]《語類》,序目,頁十三。

[12]《語類》,卷八十三,頁廿一。

[13]《語類》,卷三,頁六。

[14] 當代西方思想史之主流,乃以科學唯物觀取代基督教之神造世界觀,韋伯(Max Weber)稱之為除魅(disenchantment)之歷史。朱子所處之時代,顯然未經過此種唯物觀點之洗禮。是故朱子對鬼神仍抱持相當程度之信仰,亦屬自然。然則現代之唯物觀點雖已取得巨大之成功,若以嚴格之學術觀點檢查之,當前之唯物觀就解釋一切現象與世界本質之最終目的而言,似仍有待努力。宇宙大爆炸之前、黑洞之內、人之心靈、各種「超自然」現象,似仍為科學界亟待攻克之議題。

[15]《語類》,卷三,頁五。

[16]《語類》,卷三,頁一~二。

[17]均見《語類》,卷三,頁一。

[18]《語類》,卷三,頁二。

[19]《文集》卷四十七〈答呂子約〉,頁十二。

[20]《語類》,卷六十三,頁十九。

[21]《語類》,卷三十九,頁四。

[22]《語類》,卷六十三,頁二十二。

[23]《語類》,卷六十三,頁廿四~廿五。

[24] 詳參拙著,〈朱子之理氣論〉,發表於「中國的經典詮釋傳統第十次學術會議」(臺大,二000年)。

[25]《語類》,卷十八,頁五。

[26] 錢穆,《朱子新學案》,頁二六七。

[27]《文集》卷六十二〈答杜仁中〉云:「神是理之發用而乘氣以出入者,故易曰: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將神字全作氣看則誤。」(《文集》,卷六十二,頁十八。)鬼神乃氣之妙用,雖不出於氣化,若將其「全作氣則誤」矣。故知鬼神為氣化無所不在之屈伸往復,乃特就造化之神功妙用而言。

[28]《語類》,卷六十三,頁廿三。

[29]《語類》,卷六十三,頁廿三。

[30]《語類》,卷六十三,頁廿三。

[31]《語類》,卷六十三,頁廿三。

[32]《語類》,卷三,頁三。

[33]《語類》,卷八十七,頁廿七。

[34]《語類》,卷三,頁十四〜十五。

[35]《語類》,卷九十八,頁四〜五。

[36]《語類》,卷三,頁六。

[37]《語類》,卷二十五,頁十五。

[38]《語類》,卷三,頁十六。

[39] 《語類》釋「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一句時又曰:「此是弟子平時見孔子祭祖先及祭外神之時,致其孝敬以交鬼神也。孔子當祭祖先之時,孝心純篤,雖死者已遠,因時追思,若聲容可接,得以竭盡其孝心以祀之也。祭外神,謂山林溪谷之神能興雲雨者,此孔子在官時也。雖神明若有若亡,聖人但盡其誠敬,儼然如神明之來格,得以與之接也。」明有官守者,亦當致敬於境內山林溪谷之神。既曰如在,則亦屬若有若無之間。

[40]《語類》,卷八十七,頁廿九。

[41]《語類》,卷八十七,頁十五〜十六。

[42]此乃風水之說。鬼神與山川同屬氣,故山川形勝所匯聚之氣,可以助長鬼神之力量。民間所謂祖宗墳墓之氣,可以影響子孫之運勢,與此同一思路。

[43]《語類》,卷八十七,頁廿九。

[44]《語類》,卷三,頁十八。

[45]《語類》,卷三,頁十八。

[46]《語類》,卷三,頁二〜三。

[47]《語類》,卷一百二十五,頁十三。

[48]《語類》,卷六十三,頁廿〜廿一。

[49]《語類》,卷三,頁十。

[50]《語類》,卷四,頁廿一。

[51]《語類》,卷一百二十七,頁六。

[52]《語類》,卷二十五,頁十六。

[53] 《語類》,卷一百二十六,頁二十三。

[54] 《語類》,卷一百二十六,頁二十二。

[55] 《語類》,卷一百二十六,頁二十七。

[56] 《語類》,卷一百二十六,頁二十二。

[57] 《語類》,卷一百二十六,頁二十三。

[58] 《語類》,卷一百二十六,頁二十七。

[59]《語類》,卷四十七,頁二。

[60]《語類》,卷三,頁十。

[61]《語類》,卷三,頁九〜十。

[62]《語類》,卷三,頁九。

[63]《語類》,卷三,頁十。

[64]《語類》,卷三,頁十。

[65]《語類》,卷六十三,頁廿〜廿一。

[66]《語類》,卷三,頁九。

[67]《語類》,卷三,頁五。

[68]《語類》,卷三,頁六。

[69]《語類》,卷三,頁十一。

[70]《語類》,卷三,頁三。

[71]《語類》,卷三,頁四。

[72]《語類》,卷三,頁二〜三。

[73]《語類》,卷三,頁三。

[74]《語類》,卷六十三,頁廿五。

[TW1][沈僩記,戊午(1198)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