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西方中世紀後期的政治與文化──西方封建與君主傳統

臺灣大學吳展良教授

西方中世紀的歷史意義

今天主要講西方中世紀後期,所謂後期一般約是十世紀後,較嚴格的是從十一世紀後,區分的主因在於:西方中世紀發展的前期跟後期雖是一脈相承,但有根本上的很大不同,一定要認識到這不同,才能較瞭解後來的西方社會。

其實中世紀歷史的重要在於,它其實是現代西方各種政治、社會、文化與制度的基礎。亦即,現在的西方人不是希臘人或羅馬人,而主要是由北方南下的蠻族所領導與殖民者,他們吸收基督教,建立新興政治社會型態,變成現代西方人的祖先。故要瞭解西方政治、社會、經濟乃至各方面制度,都要溯源到中世紀,這是非常重要的時期。上次介紹的重點是中世紀前期的他們是怎樣一群人,貝武夫、齊格飛等史詩、神話,流傳在後來征服歐洲的所有古代北方民族中,是個瞭解他們的關鍵。這些怎樣都說不完,重點在瞭解事情的關鍵。

封建制度的起源

第一,在羅馬帝國後,這群蠻族起初在很早的歐洲建立許多小國。脫離所謂部落時代,不再以血源為基礎聯合,事實上是世襲君主制,主要著重在領袖跟其領導的整個部族[1]之上下統制關係。這些部族在歐洲建立許多小國,其重要領袖——無論東哥德、西哥德、汪達爾、倫巴比人或法蘭克人——都企圖建立一個大國家,但往往失敗。失敗原因有的是較落後,有的是因信仰基督教的不同派別,故法蘭克人最後脫穎而出,跟基督教有密切關係。亦即,後來在法蘭克人領導下建立查理曼帝國,可說是中世紀一個像樣的帝國,但它維持的時間相當短暫,可說從矮子丕平到查理曼之孫的時代就已分裂,然後回到較爭權式的歐洲。其中有個關鍵是北方人(north man)的侵襲,維京人(Viking)是其中最有名的一支,其他還有住在斯堪地那維亞半島、波羅的海沿岸——尤其以北——的各族南侵,在歐洲各地燒殺搶掠,原來由查理曼帝國系統下卡洛琳王朝分出的幾個國家都無法抵禦而大衰,於是地方居民就在各地民族組織下紛紛組織自救團體,這是封建體制的一個重要起源,但不僅於此。

封建體制其實有三大重要起源,其一是繼承自古代蠻族部族領袖、地方領袖系統;另一個是卡洛琳王朝在征服各地時常進行分封,把征服的地封給同征有功的武士,這種分封通常分兩種:少數是無義務的分封;較多種是分封後,受封者宣誓對分封者的效忠,做其從屬,服從並盡一定義務,主要是要派部將——主要是騎士——跟分封者一起打仗。第三是地方莊園(manor)與古羅馬的淵源,中世紀的「莊園主義」(manorialism)即沿襲自古羅馬時代的主、屬關係,這跟原來的地方領袖也有密切關係。故封建的源頭其實不單純,近代學者也有很多複雜的考證,不同學派有不同看法。大體上是數源合一,各蠻族小地方原有領袖,再加上中央的分封與原來羅馬制莊園,在羅馬崩潰後仍造成地方領袖的階層鬥爭。

中世紀的王權與國家

封建制度一方面代表原來短暫建立的查理曼帝國之組織,事實上無法抵抗蠻族乃至南方伊斯蘭教與較東方匈奴、馬札爾人入侵的強大兵力,於是它又回到依據各地武力,中央統合或有或無的狀態。大體上,底下的歐洲君主——神聖羅馬帝國、法國乃至後來的英國——都致力建立一個中央王權,後來就有英、法乃至較晚的德國興起。

過程中的關鍵,在於起初所謂的君主本身領有的王畿通常並不大,像法國安茹王朝的王畿事實上只集中在巴黎一帶,甚至比好幾個公爵的地方還小。英國是征服型態,王畿在1066年Norman Conquest時還較大,但又逐漸分封。重點在於所謂的封建制度有個複雜起源,而它不斷希望透過中央集權,集合地方勢力。一般說封建制度差不多從八、九世紀開始,十到十一、十二世紀最興盛,然後衰弱,衰弱後是十三世紀後王權逐漸再興。但它延續很長,法國直到法國大革命,義大利、德國甚至到十九世紀都還可看到封建制度的遺跡。而大概到十七世紀時,封建體系還一直對英國的法律、政治、社會體制有影響,故英史學界對此的看法其實非常不一致,有的認為封建是如查理曼分封乃至後來的諾曼征服,透過中央王權造成一種王權的分封;但也有人說是各地諸侯、小國勢力從未被掃除,正確的大概介於兩者之間。

我把歐洲在中世紀的演進分成四階段,一是蠻族小國;二是查理曼帝國的短暫統一;第三是封建歐洲,這非常長期,且封建歐洲繼承蠻族小國那種分離階段,但卻是查理曼帝國開始企圖將之統整的延續過程;第四就是君主國家。

簡言之,這過程先是分散的蠻族小國,查理曼帝國將之短暫聚合,但又很快因種種內憂外患因素而被打散,之後未完全回到原來的小國,反而介於其中,變成既有王權又有地方勢力的封建狀態,最後王權再將之重整、合成,變成現代各歐洲國家的興起。有點辯證的發展,但總而言之,現代歐洲的一切其實仍源於最開始的蠻族小國狀態,經過艱辛而辯證式的統合,才有近現代的英國、法國。像德國跟義大利的興起都很晚,因封建延續較久,到十九世紀德意志跟義大利才統一。這圖像較複雜,我融合各家說法,最後得到這看法。

基督教會與信仰的角色

在這過程中,教會、基督教扮演的角色至關重要,查理曼帝國的成功是因由卡洛琳王朝開始改信基督教,故不論內在組織或跟被統治者間皆能和諧。因羅馬帝國統治地區早已基督教化,故他們能較順利統治,而後基督教也給予他們一切倫理跟道德的基礎,乃至所有婚姻跟繼承等重大問題是否合法,都要經過教廷裁決,甚至國王的重大事務也不能違逆教皇,否則會產生劇烈鬥爭,乃至被罰跪在雪地裡、或被教廷開除。總之,基督教在這過程中是幫助他們建立秩序的重要因素。但一些蠻族本性仍在在流露,西方中世紀早期乃至到近代亨利八世之女伊莉莎白女王時代,宮廷內的鬥爭或內部運作方式仍相當原始。故西方人是從相當原始的狀態,快速進化為世界的頂尖文明。

封建制度的概況

今天要瞭解的核心問題,是近代歐洲如何從封建的中世紀逐漸融合。首先,封建制度有蠻族體系、查理曼帝國跟羅馬遺緒三個源頭,故其實並不如一般想像的只是分權制度,而已是歐洲逐漸邁向秩序的階段性過程。這時呈現的秩序顯然比蠻族小國時代高的多,有公、侯、伯、子爵體系,透過授予土地構成政治跟軍事聯盟,這體系最上層基本上是King,然後是Power of Lord,下是Land Lord等系統。上層基本上主要是征服者,以日耳曼族為主體。他們的語言隨著到不同地方而改變,像原來的日耳曼人到高盧地區(今天的法國)若干時代後,開始講一種拉丁化的語言Romance Language;在日耳曼地區(今日德意志地區)講的還是原來的日耳曼語文;英國的征服者早期基本上講日耳曼語,但在諾曼征服後,從1066年到約十三世紀,高層全講法文,後來才回到「盎格魯薩克遜」。故基本上歐洲貴族的本質是群征服者,平民是被征服者,貴族恥於跟平民共同作戰,故封建時期很像中國封建時代,基本上是貴族作戰。

這些貴族間有種多線而複雜的主從關係,亦即,從封地中獲得軍事跟政治上義務。故如維京人征服法國的諾曼地後,因改信基督教,被法國皇帝封為諾曼地公爵,他的後裔又征服英國,成為英國國王,故他同時是英國國王與法國臣屬。這情況經常發生,法國國王也常自神聖羅馬帝國或其他地方的國王或皇帝那裡拿到封土,於是就那封土而言,他又是其他君王的臣屬。上下皆然,每個單位都希望不斷擴張自己的勢力,於是拿到一塊地方後,若此地君王承認,他就建立臣屬關係,成為多線而複雜的主從關係。這情況下當然沒有現在的民族國家觀念,那是個貴族的世界,主從關係複雜而多線,各種大小貴族在爭權。那時的貴族體系早先均源於廣義北方民族Nordic的征服,故彼此間有複雜的通婚關係,且因他們蠻族的血液非常熾熱,故其繼承經常發生篡位,兒子起兵反抗老子、兄弟相殺、太太聯合情夫幹掉現任丈夫,非常自然、人性化。

另一方面,基督教非常規範他,不斷告訴他什麼是合法的,例如婚姻一定要是合法的如何如何,但事實上卻又不然,這常常也是不合法的婚姻。蠻族血液跟基督教教化兩種力量不斷征戰,也表現在王權上。這跟中國宮廷大不相同,他是蠻族信仰基督教後所產生的極劇烈狀況,基督教信仰本身又不像佛教,是非常強而有力的,故這一切的表現都非常強烈。

他們基本上採世襲制,十一世紀後變成長子繼承制。歐洲近代貴族跟羅馬貴族不同,羅馬貴族是繼承Title,但法律地位跟所有平民一樣;但歐洲貴族是征服者,是世襲的貴族,世代繼承領地,平民就是平民、貴族就是貴族,階級成分非常濃厚。羅馬的本質是個共和國,歐洲近代的情況不是,而是個世襲、階級制。這階級制是諸子均分的,像查理曼帝國就為三個孫子均分,子孫變得較微弱。這體制在十一世紀後開始變成長子繼承制,這是個非常大的轉變,一個關鍵原因是,早期在蠻族征服世界,征服其他地方的過程中,要手下拚命打的最好方式就是打完後人人有賞;但約到十一世紀後,能征服的土地在原來舊羅馬區域中差不多盡了,再往下分給諸子會變得衰弱,何況還有新蠻族入侵,於是逐漸變成長子繼承制,其他兒子另謀發展,很多變成騎士,晚期很多變成商業上的貿易者或其他冒險者。

從諸子均分到長子繼承制,事實上代表歐洲體制的改變,第一階段向外征服結束,對內鞏固的要求興起。封建制的成熟也差不多在這時期,跟長子繼承制的轉變有密切關係,他本身代表歐洲要求內部鞏固自己所得,而內部的鞏固一方面是長子繼承制、五等爵制,另一方面也看到王權重複興起。亦即,原來的王朝無法單獨對付新一波蠻族入侵。其實這些蠻族也是從北方來的,屬於廣義的Nordic系統,只差在先來後到;換言之,先來的強盜殺人放火,搶家劫舍,占領這地方後成為貴族,後面跟來的堂兄弟強盜想繼續搶奪此地,先來的強盜就變成此地的保護者(protector)。故講白一點,歐洲貴族對羅馬人來講是早來的強盜,在此地穩固、各地的封建落實後抵禦後來更北、更野蠻的強盜,建立共同防禦體系,上有王,然後公、侯、伯、子爵,地方上的knight,這是個理想型的封建制度。近代研究顯示,各地的封建制度不同,大體上是一個王下分封,有的不這麼嚴整,底下被統治的就是被征服者。這些新強盜就是所謂Viking,他征服法國諾曼地、西西里島、南義大利、英國好些部分等許多分散的地方,征服後他們也要循老強盜的作法安居落地,也就是改信基督教,之後就被納入這體系,也變成貴族。像後來的維京人,就是諾曼地這地方的諾曼地公爵,其實就是原來的維京人改信基督教。諾曼地公爵這群人後來還征服英國,今天英國最主要的王權由這系統而來,其核心特質是這麼回事。

新派學者認為用feudalism這詞可能不這麼恰當,他們認為最重要可能是「領主」(Lordship)的問題。廣義的領主到底怎麼形成,各狀態是何種關係,大體上有數個不同源頭,但都在抵禦外侮下形成。大體上體系的形成有所不同,他本質上原是聚合自很多分散部分,故中央、地方關係常是多變的。這也造成後來各地體系分別走向中央集權、國會或一直無法統一,各國發展非常的分歧。但本質上,一切都起自蠻族入侵建立諸小國的領土勢力,然後跟中央有分分合合的鬥爭關係,形成後來的歐洲。

歐洲中古的騎士文化

在這歷史過程中,「騎士」(Knight)是早期的蠻勇武士,透過基督教化與接受羅馬文化,後幾百年逐漸演進變成一種高尚文化。他們基本上拿長槍、騎戰馬、穿戴全副盔甲,發展到最高峰時的個人戰鬥力,據說可單挑打敗世界各地武士。這樣的衝撞力跟長距離的槍的本質,是要突出每個武士的最高戰鬥力,達到最高境界。事實上過程還是要經過長期修練,通常從七歲開始就要送他到其他Knight家庭接受訓練、當隨從,十四歲後就常隨Knight出去經歷各種事物。在這過程中要做各種雜役,尤其要侍奉他的家人、對女性有特殊的禮貌跟尊重,變成他的禮儀。最後,成為Knight前一天要禁食並徹夜禱告,隔天在教堂受封,整個是基督教的儀式。騎士一方面繼承蠻族尚武精神,也是封建體制下不斷尚武的需要,再加上基督教禮儀的訓練,讓他有一定素養。

這情況跟日本武士其實略有不同,日本武士從武家時代後經過長期發展,到戰國時期發展到高峰。他們的征戰方式很多地方跟歐洲相似,歐洲人認為日本人跟他們最相似,因他們在近代社會也以武士為基礎,且日本也有武士、宗教性。日本武士其實滿受佛教——尤其禪宗——影響,但禪宗跟基督教的性質頗為不同,故日本武士的修練似乎著重個人精神跟勇武,這跟佛教性質有密切關係。且我覺得日本武士的戰鬥力方式不像西方騎士那樣純陽剛,而是以內修的方式再爆發,由陰轉陽的武力。而且非常重要的是,日本武士對女性不太尊重,如日本精神的代表——吉川英治《宮本武藏傳》,其中的女性很可憐地跟在旁邊;但騎士精神卻非常保護女性,尤其是高尚的貴族女性,他們從小的訓練中就是要保護他們,服侍領主及其女眷。

這看起來似乎是種高尚表現,但這時的文化絕對是以男性的勇武為中心,亦即,這一切是彰顯男性的力量跟光榮。有效保護這些女性與占領很大的領土或征服很多神話對象、與龍作戰同樣代表男性的勇武。在這階段中,女性與其說是以他的人格被尊重,不如說男性要表現力量跟光榮的最好方式就是protect something,而最好保護的單位就是女性,故男人在戰爭上總要找個女性目標。若女性真這麼受尊重,就不會有貞操帶,換言之,女性在很大程度上是被男人擁有的,在長期遠征時要把女人鎖起來,貞操帶上都是尖刺,絕無侵入可能。

騎士文化一方面非常尊重女性,但絕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樣崇拜女性,最重要的還是彰顯男性的力量跟光榮,那時絕對是純男性社會,繼承貝武夫,認為世上最偉大的事就是成為一個強而有力、打敗一切的人,這是他的原始精神,也是騎士的原始精神。有很多Romance寫騎士如何不顧一切救這些高尚女性,且他的重點是保護她,絕不跟她發生關係,娶來後是另一件事。騎士為高層領主服務,故他們要救這些高層領主的女眷,如領主的女兒或太太,遠遠崇拜她,寫一些浪漫、不著邊際,遙遠的想像、詩篇,所謂Romance是這樣來的。起初是以男性的力量跟光榮為中心的,但到後來女權倒也因此逐漸提高。日本從封建時代、武家時代至今,女人始終是跟班的,西方則不同。

教廷與教會的角色

教廷跟教會的角色在這過程中至關重要,封建體系的兩大要素,一是蠻族逐漸建立合作的過程,另外一方面是教廷規定上帝的和平跟休戰,原來是週五到週日不准打,後來是週四到週日不可打,換言之,都是用基督教的名義。反過來可見,原來基本的型態是蠻勇的各地領主帶著武士不斷想擴張,又在各種權力的複雜關係下維持不穩定平衡,這就是封建,大家都全副武裝的不穩定平衡狀態。另外,基督教對婚姻、繼承等重大事項,可決定繼承人合法性,故會影響到主權狀態,這種種發展背後還有個重要因素。

中古封建的莊園經濟與生活形態

封建體系能成熟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十一世紀後西歐的經濟革命有關,一般認為這經濟革命發生在1050到1250年。這時氣溫提升,較乾燥,有利北方農業發展,有所謂的重犁耕「三田制」,把田分為三部,一次只耕一部分,春耕、秋耕,然後歇耕,以輪流使用保障地力。另外還有水輪、風車、水車,新的馬路、馬蹄鐵、手推車、耙等各種新器具,於是脫離早期餬口經濟狀態。西方在蠻族小國階段是餬口經濟,十一世紀後快速提升。其實,十一世紀後開始長子繼承,表示歐洲已不在第一階段的不斷擴張跟混亂,而開始要逐漸穩定建立秩序。故封建制度其實代表這階段較秩序性的建立,有助於經濟發展,這是莊園。莊園以領主跟教堂為中心,教堂在中間,較靠近老百姓。另有所謂春田、秋田與休耕田,還有共同的牧地。這是中世紀莊園的典型型態,他的經濟大體上自給自足,這經濟型態可說是封建制的基礎,領主在這上頭養一批武士,要打仗時就帶他們去,他也非常好戰,這是他的職業與基本身分。

莊園經濟可說是種相當封閉式的經濟,社會活動也表現出類似情況,故在當時來講地緣性很重要。在生活方式上,中古時代的歐洲到技術較矯健的封建後期歐洲都很重視血緣團體(brotherhood),一個表現是:若同族中有人受到嚴重傷害或侵害,他人有義務替他報復(revenge),以血償血。譬如羅密歐跟朱麗葉的故事就是滿典型的兩族相爭,只要殺其中一人,全族都有義務復仇,這種血緣團體跟作戰團體常有關係,但也未必絕對。亦即,他已是脫離純血緣構造的社會,但很多情況下還是會跟血緣關係相近者共同組成戰士團體,但也有很多時候沒有血緣關係。這兩個結合時,他戰力通常也最高,歷史上有很多例子。但因他已脫離部落時代,開始進入小王國或小領主時代,需要各方面有力量的外來人幫助,故不只是血緣團體。早期他們是父系跟母系雙重繼承,甚至命名時也如此,可能跟父親或母親的名字。到後期在羅馬基督教化後才漸變成父系。早期一切作為其實很接近精靈崇拜,從部落到部族的組合狀態。故古代族群一方面為存活而集體性很強;但另一方面,內部也常有非常激烈甚至殘忍的鬥爭,這是所謂文化遣免[2] 民族的共同特性,有的復仇故事會延續數代,且往往是叔叔、姪子彼此相殺的情況。

社會基本上是階層化的,大部分是王,然後公、侯、伯、子、男,然後武士下的被統治者,被統治者通常是農奴,也有不少自由人,但自由人的經濟地位通常跟農奴差不遠,。民生活非常困苦,是種較僵固式的經濟狀態。大體要到十字軍東征後,因貴族、騎士都遠征,家鄉疏於料理,且他們常跟當地一些猶太人借不少的錢,故有的死掉、有的回來還要還債,於是漸開始出讓一些土地權。於此同時,因農業生產力提升,更重要的是十字軍東征後開始產生遠程貿易,十三世紀後又有貨幣經濟,於是城邦漸擴大。

中古後期的貿易復甦,資本主義與城市興起

其實城邦在十一世紀後就先從義大利各地開始興起,義大利城邦跟十字軍東征有密切關係。然後後像法蘭德斯,法國的香檳地區,城市逐漸由南而北擴展。歐洲現代化指標就是看城市的逐漸建立跟擴大,這非常明顯地從南向北,例外是法蘭德斯(北比利時,在法文中叫La mouch/?),這地方是港口跟貿易的關係,故經濟非常發達,後來英、法兩國為此地打百年戰爭,這是個重要誘因。簡單說,城市逐漸擴張、興起後,很多農民跑到城市中。

城市起初是較小的封建城市,後來一些交通要地往往形成商業城市。商業城市有把附近農村收成加工的早期加工業,他們的組織方式是所謂的「基爾特」,基本上是商人透過貿易的方式,商人有商人的基爾特、工匠有工匠的基爾特,壟斷所有貿易跟物價經濟,故基爾特的經濟基本上並不是真正的自由市場經濟,而應是壟斷經濟。建立城市早期的人變成壟斷者,他們想在封建世界求得一席之地,往往透過向皇帝購買甚至是戰爭,他們會形成城市聯盟。有名的如十二世紀的倫巴聯盟串聯二十幾個城市,從北義大利連到神聖羅馬帝國南部,乃至許多中部城市,合力一舉打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菲特烈一世。之後並不是立刻取得特許權,還要先跟皇帝臣服,事實上這也有點封建體制,證明自己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後,皇帝給予「特許」(charter),變成自由城市。故在歐洲會看到某城是哪年charter的,意思就是取得自治權,得自治權後不再受原領主管轄,只對皇帝效忠,承認皇帝最高統治權,但基本上自治。

先進來者壟斷經濟,後來因種種因素逃入城市的農奴或希望奔入城鎮的農人,會被排除在基爾特組織外。他們既無土地,又無法掌握城市經濟跟政治——城市的統治者都是基爾特的掌握者——就變成所謂的無產階級(proletariat)。後來西方歷史上所謂的資產階級跟無產階級之分野由此而來,城市文明是現代化的開端,起初城市的政治、經濟等各種活動受基爾特的商人跟工匠組織掌握,他們是有產階級,也是後來所謂的中產乃至資產階級之源頭。往後跑進來的農奴、農人就變成無產階級,故中世紀後期就已可看出西方歷史上重要的資產階級、無產階級、貴族之分野,這是西方歷史上的幾個主要角色,王、貴族(土地貴族, landed gentry)、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後來的歷史就是這四種人複雜的鬥爭史。

所謂的民主政治分幾階段發展:第一是舊貴族們跟王的爭權,產生《大憲章》;第二是王拉攏資產階級打擊貴族;到十九世紀後是第三階段,這時開始拉攏無產階級平民。研究英國國會制度的人都同意,國會的淵源,其實完全淵源於中古的封建制度,但世上最早的民主體系不是英國國會,是冰島(Iceland)沿襲古日耳曼族的那議會制度。議會制度其實是古日耳曼人部族制度中本就存在的,凡是部族制的都或多或少有議會集會的習俗,冰島在約十世紀時就有議會的存在。英國議會也是從類似源頭,經過更複雜的發展而來。

故城市的興起是構成封建制度衰落非常重要的因素,另一個就是王權集中。然後當然就是所謂的新型武器,即後來所謂的大砲、毛瑟槍(musket)。大砲大概在十四世紀(1330年);毛瑟槍在1500年漸普及。毛瑟槍、滑膛槍較可快速換彈藥,這些都造成他的衰敗。早先十字軍東征也是造成他衰敗的重要原因。但封建體制仍非常重要,他直接從原來的蠻族小國與中央既競爭又連橫的關係所逐漸形成,較能代表歐洲現代社會的原型,故若要瞭解歐洲社會的原型,一定要瞭解封建制度。今天歐洲各地仍處處可看到各種體制由此而來,如辦簽證時要提legalized的出生證明、結婚證明,相當複雜。那是個中世紀的tradition,從中世紀以降就在每個教區都有個registry,每個人出生、死亡、婚姻都要到那登記,若沒登記,他就覺得這人不是人。歐洲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體制,都從封建演進過來,故不瞭解封建就不瞭解歐洲。

法國王權的擴張──兼及「十字軍東征」

底下講各國君王制的發展。封建體制其實是從第一階段的/…,所謂團結的過程,其中王權跟各地Lord是非常複雜、既合作又鬥爭的關係。首先看法國王權的擴張。987年卡洛琳王朝最後一任的懶人路易(Lazy Louie)死後無子,於是貴族跟教士選巴黎的伯爵休.卡佩(Hugh Capet)代之,建立卡佩(Capet)王朝。這王朝後來不斷建立法國中央王權。但他起初是貴族跟教士一起選出來的,而且起初的王畿較小,以巴黎為中心,王廷非常簡陋,公私不分。十世紀末期基本上還是非常早期,故他統合法國的第一步是打敗周圍經常來劫掠法蘭西斯島的流氓、強盜、貴族。到路易七世(約十二世紀)時,經常與諸侯征戰,命令地方官員,並與中產階級聯合。簡單講,擴張王權的方式就是王把常來侵擾的其他貴族打回去,聯合中產階級,並征服地方官員。其關鍵是史稱「奧古斯都」——來自羅馬的奧古斯都——的菲利浦二世(1180-122 3在位),他雄才大略,而且很尊重新獲得領土的風俗跟行政習慣。他安插代表國王的大法官為行政首長,且迴避當地人,新的大法官擁有軍事、司法權,只效忠國王。卡佩王朝的有效領土在他任內擴充四倍。這是經過987年到1180年,近兩百年的經營,好不容易才由原來的王畿擴張到相當的程度。另外,菲利浦二世也參與所謂第三次十字軍東征。

十字軍東征代表歐洲力量快速向外擴張的階段。意即,封建制度較穩固後經過經濟發達、戰力提高,像馬蹬、長槍、大矛這一類發明,使歐洲開始有能力擴張。這擴張向南是所謂十字軍東征,另外還向東、向北,征服今日波蘭、俄羅斯西邊乃至北邊。同時,北邊的Viking下來後,約從十世紀後也開始模仿南方體制,開始建立各種王國,瑞典王國是個典型例子,丹麥王國也在那建立。故這時歐洲在封建體制下快速膨脹,實力也快速增加。

他們的君王往往參加十字軍東征,因為不參加就證明——或表現出——你是一個懦弱的人,沒資格當君主。1189年史稱「帝王十字軍東征」這次特別有名,最重要的三王——英王、法王還有德王,即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都參加,英王跟法王一路上一直吵諾曼地到底歸誰,後來法王憤而中途回去,然後「紅鬍子」菲特烈在渡河時心臟病發死掉,結果只剩下英王獅心理查。獅心理查居然打出成果回國,因他長年不在國內,法王就慫恿他弟弟約翰叛變,就是有名的羅賓漢(Robin Hood)故事。這關係很複雜,//因獅心理查跟約翰的母親Eleanor of Aquitaine原是法王路易七世的王后,她沒生兒子,又搞好幾個情夫,於是和法王離婚,嫁給英王,英王娶她後繼承其領地,但因Eleanor of Aquitaine仍跟前夫有聯繫,且英王又和她發生衝突,於是她聯合前夫跟兩個兒子獅心理查和約翰推翻丈夫。獅心理查打十字軍東征後,他弟弟從修道院中出來,受法王菲利浦二世——路易七世之子——的鼓動叛變。他媽媽左右為難,最後因較喜歡約翰,就幫助小兒子對付理查。理查很生氣,於是聯合很多人幹掉約翰/?,他媽媽也死了。由此可知道他們關係多複雜,那時歐洲君王的關係非常原始,每個貴族都要為自己的生存而戰,跟東方世界的儒家關係大不相同,而且其拘限力很有限。基督教的教義不斷叫他們不要犯罪,但他們又不斷犯罪,常出去殺很多人,回來再不斷懺悔。這是約十二世紀的狀態。

之後的路易九世對宗教非常虔誠,他治國很強硬、公正,王廷也漸上軌道,分成一些部門,完善法國制度。這時(十三、四世紀)法國進入全盛期,在菲利浦四世後逐漸發展成民族國家。菲利浦四世降服諸侯,尊《羅馬法》,任用中產階級。《羅馬法》《羅馬法》讓他們重新建構統一王權,非常重要。這時菲利浦四世的力量也較強大,在他在位的1268年到1314年間,跟教宗的鬥爭非常重要,最後他得勝。這是很重要的里程碑,之前教宗跟神聖羅馬帝國鬥兩百年,最有名的是讓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跪在雪地裡三天三夜才恢復教籍,這兩百年的鬥爭最後是教宗得勝,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無法再有效統治領地。早期神聖羅馬帝國在歐洲是最具代表性的國家,但因教宗常跟神聖羅馬帝國爭世俗的最高統治權,結果法國漁翁得利,逐漸鞏固王權,在內部建立初步的民族意識。最後他挑戰教宗的教權,拘捕並羞辱教宗Boniface VIII,還打了教宗一巴掌,教宗兩天後氣死。之後他還設法讓法國人當教宗——本來歷代教宗都是義大利人,直到戰後才逐漸改變,但至今絕大部分的教宗仍是義大利人——且四年後把他遷到亞維農(Avignon),等於是把教廷控制在法國人手上。教會當然非常生氣,經過幾十年才好不容易遷回去,他們用《舊約》的典故,稱這時期為「巴比倫的淪陷」,亦即像巴比倫人——聖經中認為非常罪惡的一群人——的法國人抓住。這顯現出新興王權的厲害,法國居然能逐漸統合貴族力量而挑戰教宗。但之後到了「英法百年戰爭」時期。

英國王權的建立──兼及「英法百年戰爭」

英法百年戰爭的起因是在十四世紀時,法王查理四世死後無確定繼承人,法國人要推Valois一支——事實上也是同宗——的Philip VI當繼承人,但英王不同意,於是他在1337年自稱法王,雙方就打起來。但英法百年戰爭的重因/其實不在此。因英王本就來自法國諾曼地,他們說英文/的,且英國上層階級幾百年來都講是法文,並始終認為他們在法國領土上有很多權利。故查理四世死後,他們就想用這機會重新當法王。

其實英國跟法國在早期幾乎像孿生兄弟,英國原是很多分散的蠻族小國,早期有深色的依比利亞人[2]。然後在紀元前六、七世紀時有塞爾特人,塞爾特人是紅頭髮,身軀非常高大,用鐵器且善於作戰,技藝非常精強,他征服深色依比利亞人。然後羅馬人把塞爾特人與依比利亞人通通趕到今日蘇格蘭、威爾斯跟愛爾蘭,故有很有名的「哈德良長城」,是英格蘭跟蘇格蘭的分野。賽爾特人跟深色依比利亞人一起抵抗羅馬人的侵略,最後疆界差不多在今天蘇格蘭、英格蘭一帶。故蘇格蘭是較早的移民,英格蘭就是被拉丁化的區域。但羅馬人之於英國就像歐洲人之於非洲,並不打算在那裡待太久,歐洲人跑到非洲很快就離開,羅馬人到英國也是如此,但留下拉丁化。後來的叫盎格魯薩克遜人(Anglo-Saxon)的,是今天英國人的祖先/,他們主要占據英格蘭,建立很多小國。之後丹麥人(Danish)又來了。無論塞爾特人、盎格魯薩克遜人或丹麥人,都是不同的北方人。塞爾特人來自今日德國西北邊跟荷蘭北邊,盎格魯薩克遜從更東邊一點來,塞爾特人早先遷移很多地方,但最後從荷蘭上面跟德國西北到英格蘭;盎格魯薩克遜更東邊。他們不同族,但廣義來說都是日耳曼人。盎格魯薩克遜人在波羅的海這邊,善航海,征服英國,之後丹麥人又從那地區過來。故事實上整個北方民族都有Beowulf跟齊格飛這類神話,這是他們的民族原型。

這時他們也企圖建立王權,但分分合合,很不穩定,基督教也進來。真正建立王權是在1066年的諾曼人征服英格蘭(Norman Conquest)。諾曼人原是紅頭髮的維京人,賽爾特人也是紅頭髮,但維京人是從更北的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下來。這些維京人先征服諾曼地,再征服英格蘭,之後建立較像樣的王權,把六分之一土地當作王畿,二分之一分給一起征戰的將軍們作領土,四分之一還給原來的教會,另外可能還有些零星地方。基本上他建立一個中央王權,且保留司法審判與徵收土地稅之權,同時繼續沿用原來盎格魯薩克遜的郡守制,並建立Great Council代替原來的賢人會議(Witenagemot)。賢人會議包括教士跟各地貴族,即各地所謂的Lord、首領,這政治結構其實無法立刻建立強大而絕對、唯一的王權,他雖征服很多地區,卻必須把土地分給一起打仗者,這是封建制度的本質。乃至於必須集合各地Lord與教士一起開會,建立賢人會議。而國王的親信另有small council。賢人會議後來逐漸演變成英國國會,small council演變成政府。上層基本上是法國文化,跟原居民間區隔非常大,言語也不太通,風俗、習俗各方面格格不入。

亨利一世時,建立皇家法庭、財政部與巡迴法庭制度。到亨利二世時,建立金雀花王朝,又因貴族的挑戰——那時代難免有些貴族的挑戰,要爭王位——而經歷短暫內戰,他又繼承很多法國土地,既是英王,又兼諾曼地公爵,是法王的附庸,故雙方關係很複雜,常有爭執。另外這時的巡迴法庭會帶來當地人,問他對犯罪案件的看法,這是英美法系陪審團制度非常重要的源頭。此舉構成當地民眾對王室效忠,他也容許各種民事訴訟在國王的法庭開庭,同時也讓較小的騎士有較多權利,同時強調司法體系,削弱教會法令,故這是王權較擴張的階段。

這時,他跟貝克特主教的鬥爭非常典型也非常重要。貝克特主教是他的好友,他出於信任,任命貝克特主教為坎特伯里大主教——最早的傳教士建於坎特伯里,故坎特伯里大主教即整個英國教會的領袖——,結果因教會體制,貝克特主教必須服從許多教會規定跟教宗要求,跟王權發生劇烈鬥爭,最後他被亨利的四位騎士謀殺,造成群情激憤。把教會勢力納入、變更並不這麼立即、容易,亨利二世也必須對教會妥協,放棄把教會納入政府管轄的計畫。所謂封建體系的本質就是有王權,有各地貴族,早先是王權、貴族跟教會三邊鬥爭,教會力量原本非常大,後來漸產生資產階級、無產階級。故這時歐洲的特色,似乎是每個單位都奮力追求自己的生存,把戰鬥力跟活力都發揮到非常強大。

/約翰繼位後在歐陸節節敗退,他得位的過程也並不榮耀,又且因前後體制的徵稅引起貴族不滿,最後逼迫他簽上歐洲近現代民主政治最有名的《大憲章》,這過程基本上是王權跟貴族權力複雜鬥爭的結果,還加上跟法國的關係,王權又不太穩。約翰被迫簽下後又很快反悔,立刻起兵作戰,因為根據《大憲章》,國王未經貴族會議同意,不得徵稅,未經最高審判,不得進行處罰,乃至重要大事如作戰時調集兵力都有問題,等於國王自廢武功。這過程顯示王權未相當穩固,以及貴族間的征戰關係,之後又緊接著爆發貴族跟國王的爭權跟內戰,雙方在亨利三世時擴大國會,到其子愛德華一世時,召集各階層代表——包括各郡、城鎮代表與教士,顯示已從教士跟貴族武士擴充到各郡跟城鎮的基督教士,故史稱模範國會(Modern Parliament)——,限制貴族的土地和分封權利。故愛德華一世時(約十三世紀後期),王權跟貴族約達到穩定狀態,亦即,擴大國會讓各地能參與,國王對貴族權力有所限制,同時貴族對國王也有所限制,王權也建立各種法庭與行政機構。這逐漸成為在當時的歐洲算非常進步的制度。但往下到愛德華三世時,爆發英法百年戰爭。

英法百年戰爭的時間拖得較長,中間經歷數個君王。起初英國人節節勝利。原因是當時法國的武士團經過法國王室的長期削弱,作戰力已大不如前;而英國武士團的諾曼貴族們戰鬥力相當強,且他們使用的長弓也相當具破壞力,在亨利五世時,幾乎征服法國。但亨利五世的兒子幼弱,對外又敗給法國,之後英國又進行反攻,征服法國大部分地方,最後,有名的聖女貞德領導法國人打回來。

英法百年戰爭的過程很複雜,逐漸激起雙方民族情緒,最後法國人用大砲攻破英國人在法國最後的城堡,英國人從此退出法國。這過程大概顯示已要從封建社會過渡到最後王權階段,雙方的王權在這過程中日漸鞏固。之後英國又有所謂「玫瑰戰爭」,約克公爵因繼承關係跟王室爭戰三十年,最後在1485年由都鐸王室的亨利七世得位。都鐸王室統治英國一百二十年,王權集中。從英、法的例子可看到,他們在與貴族、教會長期鬥爭的過程中逐漸鞏固王權。這過程大體是經過司法權、財政權等逐漸擴張,尤其常靠戰爭達成。

其他諸國的情況

神聖羅馬帝國在大部分時期較分崩離析,起初有所謂「五大公爵」,王權雖在腓特烈一世、腓特烈二世時較集中,但最後終歸分裂。義大利也是較分裂的狀態,反而是北方各國的王權較為集中,各地發展不同。事實上關鍵在各地封建領地及王室的強弱不同。像法國的卡佩王室之所以成功,是因地理位置很好,就在巴黎一帶,然後他穩紮穩打,且幾百年間歷任法王都很長壽,繼承較穩定,再利用教廷跟神聖羅馬帝國的矛盾,較能成功建立中央集權;英國則是起初就有所謂的great council,各地分封貴族的勢力始終相當強大,於是英王跟貴族透過國會達到平衡;瑞典則是出了英主,故後期能統一。不過整體而言,法國是個較特殊的例外。其實這時的歐洲皇室,大部分時期不過像個大貴族,跟其他貴族間有複雜的權力鬥爭跟征戰,運作方式往往也相當原始、初階。

教廷、教會與中世紀世俗王權

教廷或教會也常加入這戰爭。當時的教會跟今天不同,經常proclaim他們在世俗上具有最高統治權。許多主教本身都擁有騎士、很大的領地,還有自己封建的采邑,如神聖羅馬帝國下有三個主教是後來的選侯之一。他們也常想擴充自己的土地,於是會效法其他皇帝或君王乃至高層貴族,透過宣誓效忠獲得領地,關係錯綜複雜。教會在封建制度的高峰期是封建制度的一部,本身擁有土地,也不斷企圖擴張,為自己的生存而戰。

當然,教會有其本身特殊的宗教地位。基本上在十一世紀以前,這地位常常跟封建制度攪和,且因教會從十一世紀後才開始較嚴格確立真正的獨身,早期很多教士或主教跟世俗人沒有太大差別,常出現任命貴族親戚擔任所謂修道院或教會——主要是修道院——的領袖「方丈」。另外,教會的人事任命常常控制在世俗人手上,甚至會買賣教職。此事激起十世紀後期克魯尼(cluny)的改革;到十一世紀,教皇格列高理七世開始致力恢復教會獨立性,禁止聖職買賣,堅守獨身,服從教皇,開始重新建立教會的道德規範;到十二世紀後期、十三世紀初期,教皇英諾森三世確立教廷對羅馬周圍領域的支配,並以宗教名義介入各國事務,逼迫世俗君主獻上土地作采邑,開啟向教士徵收賦稅的先例。故教會本身對世俗事務的參與大概到十三世紀時仍非常熱烈,一方面想提高本身宗教性跟倫理性,另一方面不斷要在世俗上也分一杯羹。但教會之後卻碰到英、法王權乃至民族國家初步興起後的挑戰,教會勢力約從十三世紀後逐漸走下坡。簡單的例子,就是法王「幽囚」教廷之事。

中古後期的教育與文化

中古時期的教育跟文化也跟經濟同步逐漸發達,有修道院、主教座堂學校,同時很多大學在中世紀封建時期興起,十一世紀有最早的大學。大學也致力於自己獨立的地位,西方人的觀念是每一事物的個體獨立性非常重要。另外「士林哲學」與中古建築、歌德式建築跟音樂也都非常發達。這些學藝一方面深受基督教影響,另一方面也繼承相當程度的古典要素。譬如中世紀大學所教的「七藝」(liberal arts)便是五世紀時,羅馬最後一個人文大師所建立;另外,「士林哲學」繼承亞里斯多德哲學,故事實上,文化成分仍相當地繼承希臘、羅馬因素。

綜論

這複雜圖像的主軸,是從蠻族入侵、建諸小國開始,企圖建立一個較整合的中央體系,然後逐漸變成中央跟地方鬥爭,建立王權。但蠻族小國、封建的基礎還是共同出發點,王權在這基礎下逐漸集中。基督教從頭到尾都對他們建立像樣的體制起規範作用,可說無所不在。其他各種事物如文化、藝術、學術發展,都樹立在其上。這主軸下還有其他各種發展,而經濟發展是其背景。

這過程中,大致的圖像基本上是由新興、非常具活力的蠻族一波波征服歐洲,最早一波就是入侵羅馬那批蠻族;他們稍穩定後,第二波是北方蠻族維京人,後來也融入這體系;然後才是逐漸穩定的王權。然後他們再向東、向南征服,從回教徒手中收回很多土地。這被稱為蠻族逐漸拉丁化的過程,「拉丁化」就是接受羅馬公教文化與羅馬帝國遺緒,構成新體系,本身具有強烈征服性,乃至後來發展城市文明。有說法認為,城市文明或商業文明的本質跟游牧民族類似,雖然他們已定居,不是游牧民族,但這種商業跟貿易本身具跟游牧民族類似的侵略性。這族群本身的征服性,加上後來城市商業文明的侵略性跟征服性,構成整個西方不斷向世界擴大、征服之始,即所謂「地理大發現」,乃至他們來到世界各地,也來到臺灣,像早先的荷蘭人,從十五、十六世紀開始自歐洲不斷擴散。這體系再配合科學、技術,以基督教、資本主義為後盾,這群源於北方的男人跟當地族群融合、領導他們,最後征服全世界。

[1] 「部族」很難翻譯,基本上幾乎已非原始部落。

[2] 今日你如果到了愛爾蘭,、北蘇格蘭,還可以可看到一些依比利亞人,不能叫原住民,他們不叫原住民,叫依比利亞人,但是但有一點像。他們幾千年前就在這個這地方的,也可能是最早從大陸過去的。早期英國跟就跟早先的台臺灣是類似的情況,跟大陸連在一起,所以早先的英國人從這裡過去,是深色的依比利亞人,有很多複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