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吳展良教授
猶太基督教的重要性
講基督教與基督教文化要問的核心問題是:基督教如何興起?為何會變得這麼重要?基督教是影響現代西方文明的世界第一大宗教,沒有它大概也不會有西方現代文明,這是是所有研究西方的學者的共識。另外信猶太教的較少,約有一千五百萬。而回教也源於希伯來宗教傳統,基督教、猶太教和回教加在一起是世界人口的過半,可說是人類最主要宗教。相對於亞洲宗教如佛教、印度教、耆那教、錫克教……等多神而有中心嚮往的宗教,這三個宗教是一神教系統,而另一邊我們可稱之為東方宗教系統,這兩者相當不同,而其不同構成東西方文明的本質性不同,影響與差異極其巨大的,造成人們的人生態度、風格、思想、文化、藝術、政治、社會組織、倫理、道德……全部都很不一樣。
希伯來人的歷史
先講個核心問題:這個重要的宗教如何興起?它影響整個人類文明至今,是目前為止世上信仰人口最多的宗教,它為什麼變得這麼重要?我們要先看猶太教。首先,希伯來人到底是怎樣一個民族?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信仰?這信仰與其政治、社會組織跟婚姻家庭有什麼關係?猶太人跟羅馬人、希臘人都不一樣,他們起初在阿拉伯半島一帶遷徙不定,經常被人驅趕,自身的組織、資源、所有物都很薄弱,他們像《舊約聖經》裡頭記載的,剛從游牧趨向於定牧,開始有了自己的耕地,可是這地方不穩定,因為他們是從外來到迦南這一帶的,迦南當地人一直趕他們,他們一直跑,所以水草地是他們的美夢,諸位如果讀過《聖經》就知道,他們一直夢想能有個屬於自己的水草地,可是一直爭不過別人。他們連葬自己的人——如薩拉——時都沒有地,而且像他們的始祖亞伯拉罕、以撒,連自己的女人都保護不了。簡單講,他們是個正由游牧轉向定牧的弱小游牧民族。
希伯來人是家父長制,可是是比較弱的、不太有武力。舉個例子:亞伯拉罕跟以撒在碰到強人逼迫時都不敢承認自己的妻子,而跟強梁之徒──事實上就是原本住在當地的人──說:「這是我的姐妹」。對方說:「既然是姐妹,那我可以娶她。」於是就把她搶走了,最後靠著耶和華的恩典讓對方知道實情,這才把妻子還給他,而後對方說:「你為什麼要跟我撒謊呢?撒謊害我差點犯了罪」。換言之,他弱到碰到敵人威脅的時候,連自己的太太也不敢認。
一開始,猶太人分成好幾族,其中一族是以色列人,其始祖是雅各。希伯來人是長子繼承制,不是長子的雅各想要得到父親的祝福與家裡的資源,就用詭計假裝是哥哥,欺騙父親得到家裡的資源,這是《聖經》裡的故事。他哥哥知道後很生氣,雅各只好逃出去,逃出去後又用詭計騙到了他後來的財產、牲畜,所以以色列人是從始祖就富於計謀,你們看《聖經》就可以看得出來。後來雅各之孫約瑟──就是《聖經》裡幫法老解夢的,法老夢見七個肥羊跟七個瘦羊,瘦羊把肥羊吃掉,於是約瑟說:先有七個豐年,然後有七個荒年。——甚至用智謀當上宰相,以知識、智慧獲得地位。所以總括來講,猶太人(希伯來人)起初是個弱小的民族,但富於智慧與計謀,而且都善於逃命,這大概是弱小民族的通例。
希伯來人的宗族完全為父系,父親是族長,其權力很大,照《聖經》裡面講的,他的祝福跟詛咒都會實現,而且子孫等於其財產。他們也是長子繼承制,長子繼承包括父親名下所有資源、所有子孫的一切,他的兄弟都要聽命於他,因此其他子弟通常會出外另謀發展。家父長制跟宗教領袖、政治領袖是合一的,換言之,家族領袖即宗教領袖、政治領袖,而耶和華是其部族神,一開始是只保佑希伯來人這個部族的。而他們的家庭也比較特別,起初為了多子多孫而採一夫多妻,而且他們的倫理從我們的觀點來看蠻亂的:女子為了求子,可以從丈夫的兄弟乃至於公公處取得後嗣,《聖經》裡頭有這樣的例子。妻跟妾會爭,有時會娶同父異母的女子,還有娶堂兄妹、娶姑母的,因為他們最希望的還是娶本族女子。大體而言,他們的倫理系統不太像我們的觀念,反而是《聖經》裡面常常記載的,人經常地犯罪,乃至於女子常像財產一樣,有時甚至於強迫讓妻。阿拉伯人、游牧民族都常有這樣的情況,因為其本身看重力量,故而女子常常都像財產。
《舊約》的人性觀與猶太宗教信仰的本質
由《舊約》看希伯來人對人性的觀點,這非常有趣,他們善惡皆記,包括前面講的一些倫理上的混亂情況,讓我們感覺是實錄。而且因為對於人性不太樂觀,所以他們不太記偉人。《舊約》裡所記載的這些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似乎都不像偉人,而常常會有人的種種問題。人類的歷史常常都是強者所記錄的歷史,諸位也聽過這句話:「歷史常常是勝利那一方的歷史」,而《舊約》大概是唯一一部由弱者所記載的歷史,而且是一部實錄,它對於人的種種罪行、種種問題都做了實際的記載。我們由此發現,古猶太人在現實人生裡可盼望的其實不多,真正需要、也是唯一能盼望的,就是上帝的恩典。耶和華是其部族神,同時對他們來講,也是創造天地之神,是會大力保護他們、跟他們很親密的。而且坦白說,只要他們忠誠地信仰,耶和華會不問理由地保護他們,並且幫他們打擊外邦的人。譬如兩族生戰,祂會讓敵人的婦人不能生育、遭受種種毀滅性的打擊。所以說:「耶和華,你是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雅各的神」,這是他們從祖先就開始信仰的,所以對他們來講,猶太人跟外邦人的分野非常清楚。他們的族長也是宗教領袖,而且要絕對服從上帝。這裡就有有名的「亞伯拉罕獻祭以撒」的故事:在〈創世紀〉裡,亞伯拉罕受到神的諭示:「你要將你自己親生的兒子獻祭給上帝」,他恭敬地接受了這個命令,走到山上去,要殺掉他的親生兒子,用生命獻祭給上帝。但在最後一刻,上帝沒有讓他殺掉自己的兒子,而說:「你已經顯現了你的虔誠,用羔羊代替就可以了」。這非常重要,對他們而言,上帝的重要性超越一切,甚至於超越自己親生兒子,乃至連長子──他們非常看重長子,因為長子會繼承一切,也等於是自己生命的延續──的生命都不能跟上帝的重要性相比,這顯示的是:猶太人在世上承受的,就是無盡的種種苦難,經常被人驅趕,人也有種種罪性,不斷造成種種問題,《舊約》裡頭的妻妾相爭、兄弟相爭、父子相爭乃至於子女相爭……各種的問題,可以說是實錄。對他們而言,似乎只有上帝才是真正救贖、解脫的根源,而上帝在《舊約》裡頭也經常應許要照顧希伯來人。由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歷史就可看出他們是因信稱義,而非德行:亞伯拉罕之所以被稱為「義人」,並不是因為他有什麼了不起的德行,而是因為他連親生的兒子都可以獻祭給上帝,這顯示出他毫不打折的絕對信仰。耶和華會與他們的族長立約:「只要你忠誠地信奉我,我會保障你們一切種種、會賜福予你們,讓你們的子孫充滿這個大地」。對於剛從游牧民族變成定居的這群人來講,子孫的繁衍是最重要的事。而且按照原來的習慣,凡頭生的都要獻祭給上帝,因為頭生是最寶貴的,要把你最寶貴的獻給上帝,才表示你並不把自己的慾望、想望、私心超越在上帝之上。換言之,要連你頭生的都能捨棄,才表示你對上帝徹底的信仰。後來沒有這麼繼續下去,改拿羔羊代替,所以叫「羔羊獻祭」。而且當他們犯罪的時候,耶和華是很嚴厲地懲罰的。〈出埃及記〉裡,摩西拿了「十誡」下山,結果跟隨他的人都在拜金牛,摩西非常生氣,就砸了「十誡」的碑,耶和華的憤怒就降臨在他們的身上,說:「你們這樣子地違背耶和華,崇拜偶像,你們受到的懲罰是極嚴厲的,是各人殺他的兄弟與同伴,彼此都不得活」——如果拜偶像,連他的兄弟和同伴都要殺死,嚴厲到這樣的地步,所以上帝對他們來講,是非常嚴格、超越一切的、保護他們的神明,既是他們的部族神,也是他們的戰神,每當有戰爭的時候,就要向耶和華求告。這是《舊約》的神。
綜合來講,猶太人所信的耶和華神,是在一路苦難裡保護他們的唯一信仰,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明。因為猶太人始終被驅逐、當奴隸,好不容易成立猶太國又亡掉,可說始終處在倒楣的階段,因此形成可說是人類史上空前嚴格的,也是人類由三千年前至今最重大的信仰。這信仰的核心在唯一的神,而且對於祂是絕對地信仰,超越你在世上的一切。財富、名譽、乃至於頭生子女、乃至於德行……世間的一切都不可憑,你不是因為你的道德、努力、才能、你所擁有的任何東西而得救,而是因為你對於上帝絕對地、無條件地信仰,這是從猶太人艱苦的生命裡歷練出來的,是猶太人、猶太教第一階段,這絕對一神的、嚴厲要求不可崇拜偶像的信仰是他的根基。當然,祂也是個講道理的神,「十誡」裡頭講到不可姦淫、不可欺騙、不可殺戮、要孝順父母……有種種基本的人倫規定,恰恰是針對原本猶太人其實蠻亂的,讀《舊約》時可以看出有很多問題,所以他也充分認識人的罪性。所以《舊約》裡頭除了摩西之外,大概沒什麼偉人,而且摩西也不是因他的道德而偉大,是因他的信仰而偉大。這跟中國古代經典對比就大不相同了,中國古代經典裡記載的都是所謂聖賢或聖王,是說人之中尤其偉大的,有道德、有能力的人;希臘、羅馬的史詩裡面記載的,則是人性極致化所形成的一種神明形象,是人的能力、慾望、智慧、想像發展到極致的呈現。這都跟《舊約》的情況相當不同,甚至恰恰相反。《舊約》裡只突出一件事,就是神的恩典。人的一切都不夠看、都不能憑恃,但當然,人還是要行義、要守道德。
恰恰因為人不斷犯罪,《舊約》裡還有個很重要的東西:律法。如果有一個適當的社會組織,處於優渥狀態的人比較容易受到規範,而處於艱苦中的人則更加困難、更容易犯許多的問題,因此《舊約》對於生老病死、飲食男女都有嚴格細密到很難想像的律法。他們對於救恩主要靠兩件事:律法,以及對上帝無條件的信仰,這是他們民族的核心。光這兩點,就構成了這個民族到今天還沒有滅亡,而且猶太人非常聰明,據說猶太人至今出了一百三十幾個諾貝爾獎得主[1],華人到目前為止有幾個?他們還出了非常多歷史上的天才,對西洋的文藝、工業影響非常巨大。所以這個民族一方面非常弱小,處處被人驅趕、奴役,另一方面創造出史上最重要的信仰,這信仰一直是他們的中心,直到耶穌基督時開始有些變化。
耶穌基督的事蹟與教訓
耶穌基督的生平你們大概都知道,他是大衛一族的後代,出生時是猶太人還有自己的領袖的最後一個階段,最後一個領袖希律王在耶穌誕生後不久就死了。當時,希律王聽說耶穌出生後將會取代他,於是有種種謀害耶穌的行為,因此瑪麗亞就逃走、在馬廄生下耶穌,以至於有「三王來朝」的傳說。這可信度當然存疑。耶穌誕生在平民家庭中,其父約瑟相傳是木匠,他所受的教育我們也不清楚。比較可以看到、也比較重要的是他經過試煉,而後開始宣教,這宣教還先經過施洗者約翰的洗禮。施洗者約翰是當時很重要的人,他也符合了《舊約》裡預言:會有一個人做耶穌的先導。因為約翰不敢給耶穌施洗禮,耶穌對他說:「沒有關係,你先用水替我洗禮,我們按原來的規矩,我將來會用聖靈替你們做洗禮」。然後耶穌開始進城傳教。耶穌傳教的過程裡有大量倫理性的教訓,也有大量的神蹟——按《新約》四福音的記載:包括瞎子能夠看到、跛子能夠行走、驅趕各種鬼、讓死者能夠復活……——神蹟的難度當然很高,以前好像很少有人能行這樣神蹟的歷史記載,但神蹟一直是基督教很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後來基督也讓其門徒有趕鬼、施行醫病的能力。甚至直到今天,前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還替人趕過兩次鬼,成不成功是另一回事,看四福音其實很清楚,他行了很多神蹟,但更重要的是其教訓。
耶穌的教訓中,最重要的是〈山上寶訓〉。一開始他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憐恤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裡所宣揚的道德首先是虛心,而且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因為要虛心、要認識到人本身的限制跟問題,才能形成對上帝、對天國的真誠愛慕。如果相對於其他的民族,往往不是如此,像《論語》第一句就是「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強調的是學習,學先知先覺、有德的人;可是〈山上寶訓〉第一句話恰恰相反,他不強調學習,不是「好學的人有福了」,是「虛心的人有福了」、「哀慟的人有福了」、「溫柔的人有福了」,是要承認人類在世上到頭無所能為,人生終究充滿苦難、哀慟,因此我們要飢渴慕義、要懂得溫柔,我們不是自以為有能力、自以為強大的人,要懂得人終究充滿了罪性、問題,這樣的人才是有福的人。
歷史基本上就是一部人類罪行的展現,人類從頭殺到尾、打到尾,到處都是無止無休的慾望、征戰、貪婪,無論你怎樣努力,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會告訴你:所有人生到頭來終究是苦,甚至於終究是難以言喻的一種悲哀、悲苦。因此,這裡強調的是一種謙虛、溫柔、憐恤、悲憫的道德,不是那種強者、強勢、自以為了不起、自以為強勢的道德;跟希臘、羅馬的道德截然不同,甚至於跟我們東方中國追求聖賢的、完美的道德也不一樣,基本上他不承認人有這樣的可能性。從學歷史的角度來看,這是對人性很深刻的洞見。也就是說,從古到今的實際人生,人實在是問題重重,貪婪相爭、好奪好殺、自私自大……有無窮無盡的問題。因此,基督宗教為什麼成為人類最重要的宗教,首先恐怕恰恰是因其對人性的洞見,認識到人性終極的問題跟悲苦,使其給予受苦的人們一種永恆的安慰。
除了提出這樣的道德,耶穌基督還提出另一種道德標準,就是有名的:「有人跟你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跟你說,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右邊,你把你的左邊也讓他打」。他說:「你不僅是對於你好的人要好;乃至對你的仇敵,也要對他好」。因為:「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同是上帝的子女,對於天父而言,所有的人都是他所愛的。因此,你要用我愛他們的心來愛他們」。也就是你們可能會常聽到的一句話:「不是用人的愛去愛其他的人;是用上帝的愛去愛其他的人」。坦白說這超出人的能力,《論語》裡頭有一句相對的話,有人問孔子:「以德報怨,如何」?孔子說這樣不好,應當「以直報怨」。亦即,如果人家對你很差,你們之間已經有怨,你能用公道的方式對他,這樣就好了,否則「何以報德」?你該怎樣對待對你好的人呢?所以《論語》講的是一種講求公道的道德;而《聖經》裡講的道德則反之,是一種愛你仇敵的道德。坦白說這真不是人所能做到的,真的有仇敵的時候你就會知道,要愛他還真不容易,還真的是要用上帝的愛去愛,是一種宗教式的、人世間最高的道德標準,也是人所能提出來的最高道德標準。這個最高的道德標準其實有他的動人性,跟墨家講的道德有一點類似,但墨家也沒有講得這麼明確。墨家講「天志」,用天意來愛所有的人,這後來被說有點非人性了,也就是「視人之父若己父」,以至於墨家也沒什麼仇敵觀念。但基督宗教是愛你的仇敵,這是最高的道德標準。墨家還會幫人做點戰爭之事,而耶穌基督所講的──當然還是有一點不同,我們不能詳細講──似乎更進一步,是用上帝的愛去愛所有人的德性,這理想非常巨大。
基督受難與早期的傳教事業
為什麼耶穌基督會被迫害致死呢?他當然首先是在猶太人的團體裡面傳教,挑戰舊有的法利賽人信仰、乃至薩多干人的信仰。法利賽人的信仰是其最主要信仰,這些人屬於上層階級,認為只要靠謹守律法就能得救。耶穌跟他們講說:「謹守律法不能夠讓你們得救,你們一定要有德行、要全心地順服上帝,這樣才能得救」。所以他開始提倡一個以極高道德和對上帝絕對信仰為核心的宗教。這跟原來的猶太人只靠律法就希望得救非常不同。另一方面,耶穌也批判當時人們對世上虛榮的愛慕,他曾經說過一句話:「富人進天國,好比駱駝穿針孔」。如果不能捨棄你在世上所有的財富,你是無法進入天國的。而當時猶太人裡的薩多干人往往是富有的,聽到這樣的話當然非常難過。所以耶穌基督徹底地挑戰當時猶太人基本上以為自己能靠著猶太習俗、傳統、律法——尤其是律法——得救的想法;反而去提倡一個截然不同的新標準。
耶穌基督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可是他的門徒都相信他從死裡復活,而且他所揀選的的十二個門徒,除了猶大背叛、約翰老死,其他十個人──應該說十一個人,約翰是個重要的傳道者,但他是老死的,比較沒有遭難──都受到他的信仰的感召,無條件地出去傳教,而且都為傳教而殉難,這信仰可以讓他們犧牲自己的生命。傳教的早期,有個非常重要的人叫保羅,《新約》裡除了「四福音」外,很多部分都是保羅寫的。保羅繼承耶穌的意旨,擴大信仰,及於外邦人。起因是當時有外邦人來見耶穌基督,本來照猶太教的傳統,他們是不可以及於外邦人,因為耶和華是部族神,可是耶穌基督一樣地照顧他們、祝福他們,所以保羅繼承他的信仰,傳教及於外邦人。
保羅繼續傳播極高道德和對上帝的絕對信仰這兩個新標準,首先是在羅馬人統治的區域。當時已經是羅馬國統治疆域非常龐大的時期,他大約在紀元40年時傳入羅馬帝國(耶穌基督死的時候大概是紀元30多年,詳細無法可考;他生於紀元前4-6年,這有一個曆法計算上的誤差),當時羅馬充滿受苦受難的民眾,因為羅馬帝國是由征服而來的,是一個貴族——絕大多數都是世襲的——統治、掌握幾乎所有資源的社會,雖說有些共和國遺留的傳統讓他們去照顧民眾,比方說施捨麵包、公共浴室、準備一些節目讓他們看……可是基本上有相當大量的奴隸與貧苦下層,基督教就先在這些受苦的人當中傳播。所以歷史上可以看到,猶太教、基督教一開始是在受苦的弱小民族中傳播,第二波就是在羅馬的下層,過程非常艱苦而且備受迫害。備受迫害的原因是剛剛已點到的,他們要尊他們的皇帝為神,乃至於也要維繫原本的希、羅信仰,因為這是其公民宗教。可是基督教不拜偶像、不拜其他神,所以他們不拜、不接受希、羅信仰,這就跟原來的基本信仰,也是其國家的根基相衝突,使他們不斷地受了約250年的迫害。這有很多的故事,寬嚴不一,最嚴厲的像尼祿,把基督徒丟到競技場跟獅子搏鬥、餵野獸、還有倒釘十字架等等,很多可怕的事;另外當然也有寬鬆的時候,在某幾個皇帝的時候,只要你不直接公開地說我不信皇帝、不信原來的神,我就不去理你,而且只要你在最後一刻能夠拋棄原來的信仰,我就不去抓你。在寬嚴不一的情況下,基督徒、基督教仍不斷快速地擴張,最後成為最主要的宗教。到了西元313年,有名的君士坦丁大帝頒布所謂「米蘭詔令」,賦予他們自由信仰的權利。此時只是自由信仰,但基督教其實已超越他們的舊有宗教,所以之後不久,基督教在四世紀末之前成為國教。
基督教能這樣快速傳播,除了前面所講的這些因素──受苦受難、絕高的道德標準和一神的信仰──外,很重要的就是早期信徒跟傳教士所表現的堅貞,透過連長子都能犧牲、能拋棄一切財產和世上一切所有的強烈信仰,使他們能面對所有的挑戰。早期傳教士能到各種困苦的地方、冒著各種生命危險去傳教,他們先到城市,之後就到蠻荒之地,到可能被殺戮、被迫害的地方傳教。一直到今天這都是傳教士的傳統,到非洲、到世界各地,這是不得了的傳統。所以基督教作為一個一神教,他們在黑暗時期就是「黑暗時代的光」,不斷地傳教。而信徒即使犧牲生命也不放棄自己的信仰,這種對信仰的堅持也使其被人們所敬畏,這裡面也蘊含基督教絕對的標準。基督教對絕對性的要求,是耶穌基督在來的時候就說:「我並不是帶給世界上的人們和平,我是要讓世上起刀兵。我來這裡傳教之後,你們信我的人,你們要冒著兄弟相爭、父子相爭、家人相爭的危險來信仰我。」一直到今天的臺灣也不陌生,早期在臺灣信仰基督教的人,祖宗牌位是要燒掉的,這不是開玩笑的事,所以信了之後就跟家中決裂,這是很多人起初不敢信的原因。因此耶穌基督說這是絕不打含糊的、徹底的、絕對性的要求、絕對的信仰。
另一方面,有一種內在光明跟黑暗的、人的信仰與私慾、惰性的征戰,他要求基督徒完完全全地效法上帝,完完全全地被光明跟德性所充滿,不容許留下任何內在的黑暗。因此,基督徒在追求自己得救時常充滿緊張性。諸位不要以為這樣的宗教是信起來就得保佑,我們臺灣人一般信教都是說「有拜有保庇」,所以輕輕鬆鬆、愉愉快快地信;但信基督教之後要徹底地反省,內在凡是不合基督教的東西都要去除,否則就無法得到救恩。乃至於因為基督教後面還根據此世所做所為及內在德行的狀態,對你做最後的審判,通過的上天堂,沒通過的下地獄,永遠受最可怕的刑罰跟折磨。這意思等同有個期末考,通過的人留下,不通過的人趕出臺大,丟到太平洋裡頭去,你們怕不怕?所以這是個很可怕的終極測試,每個人要拿自己的一生面對上帝、做這樣的測試,所以這種宗教的力量非常巨大,會要求他們的信徒做極致性、徹底、內在的爭鬥,要不斷面對自己內心的私慾、貪婪。這是一種依上帝所立的最高道德標準而活的征戰,所以他們認為是天使(上帝)跟魔鬼的征戰,而最後也會感受到:人靠自己的能力是不能的,無法到達這種完全的標準,一定要靠上帝才能得到最終極的救恩,所以最後都會臣服。因此,基督教最重要的一個教義就是:人不能信靠人,只能信靠那個完美、完滿無缺的上帝。人都有罪,而且還有原罪,是靠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行,我們才能得救。所以最後的得救不是因為我自己完全得救,而是因信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因為基督教的道德的標準是絕對的、是至高的,因此在這標準下,人事實上是不斷犯罪、不斷有罪,像〈山上寶訓〉最後一句話:「你必須要完全到達天父的樣子」。所以說這是非常極致而絕對、甚至可怕的標準,人達不到怎麼辦?因為達不到,所以必須因信稱義,這是他的重點,因信仰而得救。
因為這樣絕對性地至高的標準,這個宗教產生了一些非常可怕、可敬、可畏的信徒跟教士,他可以為了這個宗教捨棄一切、拚命,然後追求人至高德行的完成,更重要的是一種信仰的達成。這當然也針對了人性種種的內在弱點,人類從有歷史以來就不斷有各式各樣的問題,也不斷地受苦受難,因此這當然也針對人性的需求而產生。可是這樣的宗教一旦建立,之後也開始有種種人的因素滲入。底下要講到人的部分,前面都是崇高的信仰。可是人難免還是會不斷有人的問題、有很多的分化,因此要講到基督教的發展。
早期基督教的分化與正統的建立
簡單地說,早期的教會是神祕信仰的團體,沒有主教系統的支持,主要靠的是虔誠的信仰跟內在的靈明。後來的天主教會、東正教的產生,其實和羅馬帝國的政治構造有密切關係。事實上甚至可以說,羅馬教會的統一就是羅馬政教統一政策的結果。早期的基督教內部剛開始有很多分化,先有所謂「唯知論」,這是受到希臘乃至於東方思想的影響,認為真理必須通過我們內在的真、善、美才能達到。東方思想往往都是這樣,東方人相信人可以成佛、可以達到終極的、最高的精神境界,在早期希臘信仰裡也有類似的事物。二世紀的時候這個講法曾經流行,後來被批駁:人哪有這麼偉大?人哪有可能達到真、善、美?只有靠信仰才能真正得救,而不是靠所謂對真理的認識。三世紀的時候有所謂「摩尼派」,這從波斯來的,滲透到基督教裡頭,一方面繼承主知派的講法,另一方面主張「善惡二元論」跟神秘主義,認為也是要靠修行、認知。這兩者都主張宗教的真理必須得自「啟示」,也就是說得到一種真正的revelation、一種真正的神啟,才能真正地得到救贖。這也被批駁,認為重點還是要回到虔誠的信仰。另外,四世紀初時有人主張惡劣的、叛教的祭司所做的聖禮是無效的,後來也被駁倒,因為你也不能保證每個主教或是神父的德行都是無缺的,有缺的人難道聖禮就無效嗎?聖禮是上帝所賜予的,不管執行的人道德狀態怎麼樣、有沒有罪,只要他是按照基督教的規範執行的聖禮就有效。這意思是說,基督教早期其實有不少分化,不同的地方來臨的信仰,乃至內部不同的神學,有很多爭論。而之後最嚴重的則是所謂「三位一體」的爭論。
「三位一體」的爭論首先大概在四世紀初,Arius主張:聖子耶穌是由聖父所造的,因此耶穌的神性比創造者耶和華的神性降一級的,聖靈的神性則比這兩者再降一級,所以三位不同。另外,他們也主張因為瑪麗亞只是人,故不是真正神的母親。此說後來被批駁,認為三位的神性都相等。這後來產生很大爭議,最後在西元325年,君士坦丁大帝主持第一次大公會議,在種種討論後決定支持三位一體,說聖父、聖子、聖靈的神性是相等的。請注意,皇帝之所以透過大公會議介入,建立基督教一統的教義,是因為他需要一個統一的教義作為統治帝國的基礎。只要碰到基督教教義有重大問題時,這種大公會議就會繼續召開。另一次重大挑戰,是在君士坦丁大主教Nestorius說:「耶穌是神人雙性的,既有神性,也有人性。」而且他也不承認瑪麗亞是神的母親。聖母的爭論是在五世紀的時候,爭論耶穌有沒有具有人性的問題。這個教派最後也被駁斥,皇帝召開第四次大公會議,說耶穌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已經徹底融合而不可分,不能叫神人雙性,而是神人融合的單性。瑪麗亞則是神的母親。這構成後來天主教聖母信仰的基礎。三位一體的爭論對神學來講非常重要的,會牽涉到一些基督教最根本的定義問題,甚至整個神學的發展。因為我們不在這個傳統裡面,所以覺得好像事不關己,但對於西方人來講,直到十九、二十世紀,教每個人都徹底明白三位一體的教義非常重要,每個人都要能背誦三位一體的教義,不能背誦的話甚至會被責打。
這些基本的教義因為兩個原因而統一。第一,皇帝召開大公會議,這跟帝國的需要有關係;第二,聖奧古斯丁的神學。聖奧古斯丁說,上帝存在每個人的靈魂中,人都要透過上帝的救恩才能夠得到救贖,而且一定要參加教會、接受聖禮才能夠得到救贖。聖禮不受主持者的德性所影響。聖奧古斯丁認為「人世間不是那麼重要」的說法,回答了當時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大約在西元411年[F4] ,羅馬城被野蠻人所劫掠,這對當時的人來說很不得了——文明的中心、我們的源起,竟然被野蠻人所劫掠,這不是世界末日了嗎?但奧古斯丁說:「這事在上帝看起來根本小事一樁,上帝的救恩考慮的是永恆的問題,真正的救贖在天上之城,我們人活在地上,要透過救恩、透過教會、透過聖禮,才能夠到達天上之城。」所以他給予了一個永恆的、救恩的promise,也確立了教會跟聖禮的重要性,這構成日後天主教會,乃至於東正教會的基礎。他們叫作「上帝之城」,為什麼叫「城」?因為西方人對所謂社會的觀念是從城開始的,希臘、羅馬的城邦影響到他們對社會組織的基本概念。這跟中國大不相同,中國是一個天下的概念,他們則是一個城的概念,所以叫「上帝之城」跟「地下之城」。
教會組織與教廷的建立
教會組織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配合世間的發展產生的。先是剛開始的時候,使徒們在各城市揀選一些人傳教,大概從二世紀時起,各城市開始有主教的教區跟教堂的堂區。最初是配合羅馬行政區的各城市,到了三世紀時,同屬於一省內各城的人才開始開省的教務會議。四世紀時,羅馬各大省的主教成為各省的主要人物,稱為總主教(Archbishop)。所以簡單講,二世紀時開始有所謂的教區(discese);三世紀時開始有以省為單位的所謂教務會議;四世紀時才開始有總主教(Archbishop);最後,大城的主教稱為宗主教(Patriarch)。四世紀後,羅馬主教逐漸得勢,有首席權,最後在五世紀中葉,透過皇帝的詔書,讓羅馬主教掌管各地的教會。所以簡單講,教會的組織和羅馬的行政區若合符節,而且最後是配合羅馬統治的需要建立教宗制度。當然在教會來講,羅馬的重要性除了是羅馬帝國的中心之外,也是因為首席信徒彼得在羅馬殉教,而且耶穌曾經說過:「我要透過你,建立我在世上的教會,以及進入天堂的鑰匙」。今天到梵蒂岡就會看到,他有個圖騰畫的是代表釋放與綑綁權力的兩把金銀鑰匙。授予彼得進入天堂的鑰匙,意思是羅馬教廷乃至於後來的教會,是充分反映了羅馬帝國的組織,這一點在羅馬帝國崩潰後非常重要。亦即,羅馬帝國崩潰後,各地精神上的秩序,乃至於很多人間的秩序,是靠教會維繫的。大家會用原來的方式,繼續地去找教會。中世紀繼承了依羅馬帝國的情況建立的組織,使其繼續對各地產生重大影響。但這裡有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東西教會的分裂。
因為教會——甚至於一開始在羅馬的教會——起初使用希臘文,所以東方、希臘的教士始終認為自己才是正統。西元第五世紀(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西方教會不願接受東羅馬帝國皇帝作正統,開始了種種的抗爭和分離。八世紀時,東羅馬皇帝宣佈盡除一切偶像,所以希臘正教的教會不像天主教的教會那樣雕刻繁複,裡頭乾淨的多,沒有那麼多聖徒聖像,這是因為他們一開始禁絕了幾十年,後來才恢復。可是西方不從,教會更進一步分裂。到了十一世紀中葉,產生更進一步關於「聖靈是否也源自聖子」的爭議。這是個滿奇怪的爭議,因為尼西亞大公會議本來說「聖靈源自聖父」,但後來西方教會加了一條:聖靈也源自聖子。東方人、東正教不同意,雙方吵得一蹋糊塗,互相把對方的教宗趕出教會——亦即「不承認你是基督徒」——自此正式分裂,形成東正教(希臘正教)與羅馬公教。東正教就是後來的整個東歐跟蘇聯的信仰,這個信仰直到今天都非常虔誠。蘇聯崩潰後,我聽到這樣一個故事:不少俄國人到了紐約,無所依歸,便參加東正教會,聽到彌撒音樂一起,所有人痛哭流涕。諸位要知道,西方人的靈魂深處就是基督教,你不懂基督教怎麼了解西方人?直到今天,大部分美國人雖然表面上吃喝玩樂,骨子裡還是怕得要命,到最後還是承認自己是基督徒。這很矛盾,但這就是世紀末的矛盾,也沒辦法。所以基督教的觀念就是這麼回事。雙方正式分裂,其實顯示教會深深地進入人類的組織跟人類的種種問題,當然也就是為什麼中世紀的教會這麼有權勢,他們事實上根本就等於是貴族,有領主、還有自己的軍隊,是封建貴族式的。乃至於後來種種的積弊,到文藝復興時教會的極其腐敗,都是因為擁有太多世間的權勢的緣故。
修道士與修道院
與此同時,還要注意一個很重要的傳統,就是修道士和修道院。這起於三世紀東方埃及和敘利亞的苦行僧,他們希望透過苦行能達到內心真正純淨的狀態。曾有個埃及的教士在沙漠裡面蹲了二十幾年不入城;也曾有個修士把自己鎖在柱頂上幾十年不下來,讓人家把食物等東西吊上去。這都是不可思議的苦行,要達到絕對的洗淨自我、不犯罪的要求。在這傳統底下,希臘在四世紀時建立首個東方修會,所以修行先起於東方;後來在六世紀時,義大利本島開始有修會;十三世紀時開始有所謂聖方濟會,西班牙則是所謂道明會,這些都是修會。修會變成他們非常重要的基礎,乃至於是他們道德的重要基礎。所以一方面有相應於世間需要跟組織的教會,一方面有修道會。理論上來講,教會是進入天國必要的鑰匙跟途徑;但實際上,教會有教會的問題。
綜合而言,基督宗教淵源於於猶太教這種一神教,帶有強烈要求跟絕對性的信仰,透過耶穌基督的發揚光大,把道德性跟信仰性推到極致,然後一批不顧性命、什麼都拋下的信徒跟傳教士將之傳遞出去,再加上教會的龐大組織,將整個宗教散播到整個西方古典社會,最後在西方的所有文明社會,幾乎全被基督教征服。當羅馬崩潰後,最後留下的基督教成為西方重要的文明基礎。後來的現代西方是基督教加上蠻族所產生的,現代西方人基本上都是蠻族的後裔,是經過基督教的轉化,才使他文明化,然後進行封建,現代西方基本是從這裡轉變出來的。
[1] http://cwichinese.org/Contri/jcontri_3.htm
[F4]或記為公元410年。參見布魯斯雪萊,《基督教會史(第三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頁124。譯自Bruce L. Shelly, Church History in Plain Language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