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羅馬人與羅馬帝國

臺灣大學吳展良教授

前言:回顧希臘文化的特質

有人問到「漢人」或「唐人」的源頭是怎麼回事,簡單地說,大概從東漢時開始,有少數人自稱「漢人」,後來在魏晉南北朝時,一些外族開始稱原來被漢朝所統治的人為漢人。到了唐代,唐朝人開始稱自己為漢人。所以漢人是先被外族稱為漢人;到唐朝時,唐人才稱自己為漢人;再往後,其他外國人又稱中國人為唐人;最後到了晚唐的時候,一些中國人也開始自稱唐人。所以過程大概都這樣:別人先稱你為漢人或唐人,而你會稱自己是前一代的人——漢人剛開始不稱自己為漢人,稱自己為秦人——,這個名詞,基本上跟朝代有關係。

希臘文化非常特殊的特質在於追求事物的極致性,它幾乎把人性的各種極致、各種可能,在戲劇、文學、藝術、哲學、科學、乃至於宗教的想像方面都推到極致。希臘之所以能這樣做,跟城邦之間的關係是很密切的。希臘的文化都由城邦發展而來,而城邦之間處於激烈的競爭狀態,而同時又屬於在悠閒的人生中探索生命終極的情形。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希臘文化的特質可說跟中華文明是處於兩極的狀態。對弒父戀母情結的描寫、兄弟之戰、兄弟之爭、整個家族內部的悲劇,居然可以成為希臘的經典作品;這跟中國傳統文學裡頭一再歌頌的,透過人的努力達到大團圓恰恰相反。我們的戲劇最為人詬病的,就是往往弄了半天,到最後就大團圓,正好跟希臘悲劇相反。我們不會把這麼衝擊性的、刺激性的情節發展出來,可見雙方文化有些本質性的不同,一重和諧,一重個性的極致發展。漢人與希臘人,於此走向正好相反。另外,在科學跟學術方面也不一樣:中國學術通常看重整體的平衡哲學,彼此在發展時有互相密切的關係,希望自然科學、社會、人文、藝術、宗教……等,彼此間達到合諧的狀態;而希臘會把每一個東西都發展到極致的狀態。

這種極致狀態的發展,非常有利於希臘文化在每一方面的發達,事實上,這也使其至今對西方人都仍有無限的吸引力。我們發現無論在哪一方面,我們的極致性很難超過西方。在現代文化中,我們常常會說,想在哪一方面出人頭地就得要極致,比如數學方面極致、物理方面極致、某個科目極致,或者在詩、散文等文學上的情感發散到達極致。然而當我們做那種追求的時候,往往會發現希臘的某個人、某種神或某種體制已為你做最早的開路。西方人一再發現,我們的極致性比不上希臘人,因為他們是在人類文化裡頭,第一次這樣去追求的一群人,因此他的表現的力道跟徹底無與倫比,那種極致性幾乎再難超越,所以像《伊底帕斯王》(Oedipus the King)這種激烈的、極致的故事,我們不但想像不出來,更寫不出了。他們對於事物極致性的追求,構成希臘文明文化震爍古今的根本原因,乃至於西方人一直到今天都始終覺得,我們在各方面的精神意涵上是無法超越希臘人的,這是他的基本奧秘。

希臘人這種精神的發揮,其實是偏在文化性和理想性上面,自然科學並不太發達,因為他們不太做實驗,推理與觀測比較多,這屬於有閒的階級,而非務實的階級。這個情況到了泛希臘文化時期開始改變,因為泛希臘文化時期不再是城邦政治,而是大的帝國政治,亞歷山大死後又分成幾個大帝國,也不再以希臘傳統宗教為主,而走到神權政治跟專制政治,不再有那麼多的自由,同時獎勵科學的發展,因此泛希臘化時期自然科學反而高度發達,托勒密的天文學、醫學上的種種發展都是在泛希臘化時期。簡而言之,泛希臘化文化是利用希臘文化的底子,做一些跟實務結合、乃至比較應用型的發展。其最主要意義在於將希臘文化推擴到從整個地中海,一直到近東、非洲等原來亞歷山大帝國所統治的地方,構成了希臘文化的第一波擴展,隨著希臘文化的擴展,人類文明有了很大的演變。與此同時,我們發現一個新的力量興起,這個新的力量是在羅馬。

共和國早期歷史

泛希臘文化時期基本上在BC323年之後,而羅馬的興起則在這之前。人類歷史上有好幾個非常強大的大國,像中國的漢王國、阿拉伯的大食帝國,而羅馬不見得如一般人所想,是一個最強大的帝國,卻是一個持續非常長久、而且始終維繫著強大力量的帝國。我們要問的核心問題是:羅馬人到底是怎樣的一群人?他們如何建立西洋史上最強大而持久(長達千年)的帝國?帝國為什麼衰弱?它的影響為何?

羅馬人是在羅馬半島上崛起的,這個地方原來有一些土著,後來有來自小亞細亞的Etruscan人,他們使用青銅器,而且能夠鑄造黃金,石棺也相當地精緻。基本上,Etruscan人已經有比較高度的文化,也是羅馬人的老師,羅馬人從他們那裡學到了冶金、青銅器、武器,還有種種制度,而羅馬人最後也像早期的希臘人一樣,打敗了他們的老師,然後建立他們的國家。

現代考古學者認為,羅馬最早大抵在西元前575年於「七個小山丘之地」建城[1],山丘並不高,旁邊有臺伯河,是個便於防守的地方。傳說中,羅馬是西元前753年,由Romulus和Remus兄弟在義大利中部建立的。這個傳說不盡可靠,但有重要的意涵:早期這裡有一些羅馬人,後來被Etruscan人入侵,最後才有羅馬共和國的建立。所以羅馬人自己的想像是:我們原來有一個國,被Etruscan人打敗,後來我們又把他們打敗。而相傳這兩兄弟是被拋棄到荒野,喝狼奶長大的,這也很重要,狼是羅馬的一個重要圖騰。古代很多民族——尤其是好戰的民族——都以狼為圖騰,成吉思汗也自認為是狼的子孫,他整個家族都跟狼有密切關係,而蒙古人更始終是崇拜狼的。所以另一個建立跨越歐亞的大帝國的國家,他的圖騰也是狼。狼的特色是非常善戰,而且通常是有兵法地打集團戰,狼群能夠行埋伏戰、掠襲、偷襲、包抄。牠們有首領,而且首領的權威非常高,整個狼群的成敗存亡都要看這個領袖的帶領。狼后的地位也很高,娶對狼后,後代才能獲得好的繁衍。因此,以狼為圖騰的民族不能小看。

羅馬人的基本身分是農民跟戰士,他們同時具有這兩種身分,平常是農民,一旦有敵人入侵就是戰士。其社會的基本組織是「百人團」,此為王政時期Etruscan國王所進行之改革,每十人構成一小隊,有一個小隊長;每百人構成一隊,有一個隊長,從很早就這樣,後來演變成為羅馬的軍團。所以羅馬人從一開始就是個農耕民族跟戰士結合的集團,而且是用軍事組織來建構社會的基本組織,因此在其最早的政治組織──公民大會(Assembly)──中,投票是以軍團為單位,每百人軍團一票,最後以票數的多寡來決定。如果作一個比較的話,會發現希臘人多半是城裡人、生意人,相反地,羅馬人卻是農民跟戰士,因此二者的文化發展截然不同。希臘人早期也非常有軍事精神,他的英雄都是,但在polis的城市文明高度發展之後,它慢慢走向文化人和悠閒的資產階層的道路。而羅馬則幾乎從頭到尾沒有放棄作為農民跟戰士的基本認同,其農民文化崇尚純樸、勤勞、重視集體、富有合作精神跟人情,他們從事非常務實的農耕,完全崇尚跟土地的連結和樸實的力量。此外,羅馬是家父長制,女性的地位比較低,雖然她們偶然也曾有過兩次抗稅行動,但既然是抗稅,可能也不太單純,或許有男人在背後鼓動。羅馬人重視家族、孝順,父親主管祭祀,權威非常高,他決定一切,不容挑戰,理論上對家中所有人有生殺大權,假若子女激怒父親,他甚至於可以賣掉子女。因此羅馬人沒有希臘人那樣亂七八糟的弒父、戀母,更不搞什麼《伊底帕斯王》(Oedipus the King)。總之,羅馬是以農民、戰士團體及家族為社會基礎的共和國。

羅馬的戰士文化崇尚權威跟力量,軍隊裡最崇尚的是帶領的隊長們、將軍們,每個人都表現出他的勇武、勇敢、犧牲、集體、愛國——一種軍隊的文化。而這兩種文化從很早時就結合在一起,羅馬早期的政治制度就建立在其上。換言之,羅馬人建國之初,其實也是一個小的城邦。人類文明在開始的時候,通常都是從城邦的形式開始的,可是因城邦的建構不同,之後的發展也會有所不同。馬基維利寫的《李維羅馬史疏義》(Discourses on the First Ten Books of Titus Livy)即討論:「所有的文明都是從各式各樣的城開始,為什麼最後羅馬這個城能夠統治全世界的城?原因何在?」馬基維利非常推崇羅馬的制度,尤其是其共和制度。

傳統上認為,羅馬共和之建立是在509B.C.。[2]早期羅馬的共和制度是以公民大會(Assembly)與元老院(Senate)為中心。公民大會是由所有的成年男性構成,早期時候它的階級還沒有那樣分化,大家都是自由民,基本單位是戰士團,即「百人團」(Century)。Senate則大體上是世襲貴族,人數是三百人,公民中比較有功績、有貢獻的,後來就成為Senate。Assembly選出兩位執政官(Consul),相當於皇帝,權威非常高,可以帶兵、/制定各種法律。這個組織是羅馬成功的奧秘,由公民大會、元老院和執政官三個重要的政治機構組成,體制相當地完整,有中央的領導者,有國民大會及元老院。直到今天,西方國家的上議院,通常都還叫Senate,代表民眾的國會,則叫Assembly。所以西方人看希臘、羅馬文化,很多制度是從歷史與傳統來,而不是個人用思想發明的,延續性非常高。這些制度一開始其實是很原始、部族的政治,但是他的基本走向決定未來的命運。剛開始的時候,部族政治往往都有公民大會,像後來中世紀的蠻族,也有公民大會,是現代民主制。早期的羅馬雖然沒有公民大會,可是公民的地位也很高,乃至於後來也有所謂民主政治,要賦予所有人民權利。易言之,其實越早期大家越平等,若在此時走上公民大會的路,比較有利於制度的穩定跟建構。另外,它有宗教上的主管──大祭司(Pontifex Maximus)。如我一再說的,宗教在古代文化中非常重要。而羅馬早期的宗教則有自己對於各種自然界神明的崇拜,後來受到希臘宗教的影響,使其發展出融合了自然崇拜跟古希臘神明崇拜的系統,其中很多神是從希臘的神轉成拉丁文,再變成他的神。他把這個東西構成一個讓老百姓信奉的系統,認為羅馬人應該要學習這些神明的勇武精神,也有神明對人的監察之意。另外有幾個副執政(Praetor)襄助執政官,還有負責監察共和國運作是否符合傳統跟法令的監察官(Censors)。所以這個體制相當完整。

理論上,Assembly可以提出法令、律法、決定是否宣戰,但實際上的運作卻朝元老院和執政官傾斜。可以說,早期的公民大會權力比較高,可是,發展到一個階段之後,貴族的權力日漸提高,平民的權利反而越來越差。而且隨著羅馬的力量逐漸增加,分配也越來越不均,於是造成從西元前494年一直到西元前287年,幾乎長達兩個世紀的貴族與平民之鬥爭,最後制定了護民官(Tribune)與所謂的「平民會議」(Concilium Plebis),事實上是重新恢復了古代的傳統,而讓每一個平民都能保障自己的權利。「護民官」剛開始大概是兩個人,最後慢慢多到十個人。他非常重要,可以否決執政官的議案或者作為,保障人民的權利。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抗運動,迫使「護民官」為平民會議的主席,甚至於在西元前450年制訂所謂的「十二表法」(The Law of the Twelve Tables),這非常重要,是貴族與平民經過長期鬥爭後的產物,把共和國的傳統和法律作一個建構,使得整個共和國的運作有法律上的保障。乃至於到西元前287年,賦予每個公民都可以進入Senate的權利(之前只有被選為執政官的平民可以),平民跟貴族在法律的地位上達到平等。所以大抵而言,羅馬的制度就經過了從剛開始的原初的型態,就是比較平等的型態,然後有貴族掌權的型態,最後貴族和平民長期的鬥爭,產生出護民官,乃至於重新確立了平民會議,使得貴族和平民在各方面的權利都能平等。這種共和國是個非常了不起的建構,可以說羅馬的成就都在這制度的基礎底下。也因為他有法律的基礎,使得他一切種種東西獲得了規範,在這個基礎底下,羅馬能夠快速地發展。

羅馬的擴張與三次Punic Wars

羅馬的發展非常有戰略,首先是征服、籠絡所有拉丁平原上的人,羅馬人──基本上是建立羅馬城的這群人──征服拉丁平原,把這些人納入成為他的盟友,然後重複這個策略,一步步征服其他民族:先把Etruscan人趕到北方,然後逐漸往南征服。羅馬人在南方遇到的最大挑戰是希臘人,雖然希臘的幾個城邦本身很小,但影響區域卻並不小,從愛琴海的沿岸逐漸地擴散出來,到泛希臘化時代已擴散到整個亞歷山大帝國的所在。三世紀時,希臘半島上的Pyrrhus王呼應在南義大利受到羅馬人逼迫的希臘人,雙方產生激烈戰爭。起初希臘人打贏兩次,可是他們發現戰死的羅馬人面容堅毅,而且沒有一人面朝後方的,死者的傷痕都在正面,顯示無人往後逃跑,於是Pyrrhus王慨歎道:「這樣的民族,終將征服世界」。他的慨歎果然成真,最後羅馬人打敗他,統一整個義大利,將所有人納入他的聯邦、盟邦。不過,作為統治者,羅馬人並不太壓迫被征服者,而主張被征服者與羅馬處於良好合作的關係。

羅馬人持續自己極其嚴苛的訓練,嚴苛到什麼程度?如果在軍隊裡面怠忽職守,比方守夜時打瞌睡,是會被處死的。嚴厲的懲罰配合對戰事中英勇表現的厚賞,使羅馬戰士成為一群非常可怕的戰士,這是他們征服世界的基礎。羅馬陸軍的典型裝備是劍與矛,軍分三部,由最年輕裝備也最輕的Hastati打頭陣,若不得利,則投入第二陣的主力部隊Principes,再不濟,就由最有經驗、裝備也最好的Triarii,帶領原先退下之兵團一同向前衝。此制度在107 BC被馬略(Gaius Marius157 BC-86BC)廢除,改為重裝步兵團。羅馬人最早也使用方陣(phalanx),剛開始一個方陣大約八千人左右,後來嫌太大,縮減為約三千六百人(應為4200-5000人,中隊制)左右的legion,比較靈活,編制也開始改變。legion並不全是百人團,為因應不同的需要,也有六十多人到一兩百人的編制(Legion,軍團,較為常見的指稱為馬略改革後之羅馬編制,下轄10大隊,一大隊600人,一軍團共6000人)。所以羅馬人是一個非常務實的民族。

這時大概是共和國時期,此時期發生了Punic War──羅馬人在擴張時期與迦太基(Carthage)人的戰爭。迦太基是在地中海的北非沿岸一帶,以北非為中心的一個非常強大的帝國,不同於都是印歐民族的羅馬人跟希臘人,迦太基人則是閃族,他們善於經營商業,帝國以商業為中心,因而發明有名的腓尼基字母,便於書寫、記帳,此外還有很多制度上、商業上方便的發明。迦太基人透過貿易積蓄財富,也是個非常富足的國家。羅馬因為爭殖民地Sicily跟Sardinia而與迦太基發生戰爭。第一戰時,羅馬陸戰失敗,但居然殲滅迦太基的海軍。這非常不容易,因為迦太基是海上貿易國家,海軍非常強,但羅馬人模仿迦太基戰船建立自己的艦隊,倚靠其英勇殲滅了迦太基海軍,使其放棄西西里島,並於第二次時再奪去薩丁尼亞島與科西嘉島。

第二戰——布匿克戰爭(Punic War)時,大概是迦太基有始以來最著名將領之一的漢尼拔(Hannibal),帶領配有象隊的大軍從西班牙越過阿爾卑斯山,直達義大利攻擊羅馬本土。羅馬強大的軍隊,儘管對希臘曾有部分戰敗,畢竟最後還是打敗了希臘;但羅馬面對漢尼拔卻幾乎每戰皆敗,而且剛開始還是多數敗於少數。漢尼拔是一個非常厲害的軍事天才,各種策略都很出人意表,甚至在一眼受傷、身體狀況極糟的情況下,都還能良好地調度軍隊,最後殲滅羅馬軍,血染整個湖面。羅馬人從沒有遭遇這樣的挫敗,最後只好堅壁清野,躲在羅馬城裡,不敢出來作戰,一出來就被他打敗。漢尼拔在羅馬縱橫十餘年無敵手,直到羅馬人攻擊迦太基的本土,讓漢尼拔被召回。最後因為迦太基內部有一些爭執,不太願意讓漢尼拔得到太多的支援,其部隊一直沒有獲得適當補給,他才在靠近迦太基的地方被打敗,與羅馬訂立契約。自此,羅馬獨霸。

獨霸之後,羅馬並沒有立刻滅迦太基,而是經過幾十年後,才因為不放心而把這個地方抹為平地。羅馬人燒毀迦太基全城,再以犁在其上耕作——對西方古代文明而言,其文明的核心幾乎都是一個個的城邦,因此,把一個地方燒掉並用犁耕作是非常羞辱的作為,表示再也不讓你重新建城——,從此,迦太基滅亡。

從共和走向帝國

此後,羅馬進入共和國後期,然後開始轉變。在此之前,它還不是個征服廣大地域的國家,但到了共和國後期,羅馬征服的地域越來越廣大,它不斷擴張,先打敗迦太基,控制了薩丁尼亞跟西班牙,到西元前一百年的時候更幾乎控制了整個地中海沿岸。羅馬的擴張造成羅馬人的地位越來越高,開始不太理會盟邦,並逐漸控制屬地。此外,大量財富湧入羅馬,使得羅馬人不太需要耕作,而貴族開始擁有大量財富,結果構成了從貴族到農民階層的整體腐化。建立羅馬基礎的這些人本來是務實的農民兼戰士,但當征服的地方日益增加,財富逐漸流入,他們變得不再需要耕作。這其中還有個重要問題:很多農民出征歸來,發現自己的田園荒蕪,而且被豪強侵占,他們無法在家鄉生活,但到城裡去也不能耕作,縱使能耕作,因為豪強們開始運用很多征服來的奴隸耕作降低成本,因此他們也不能溫飽。但因為他們都是羅馬的締建者和締建者的子孫,打天下有功,貴族只好發麵包給這些戰士、演戲給他們看,讓他們成天無所事事。這樣一來,羅馬農民樸實的精神開始墮落,戰士的精神也開始墮落,政治的運作型態越來越以上層貴族為中心。

隨著征服的地方越來越多,擁有的財富越來越巨大,貧富之間的差距也越來越大,羅馬共和國後期產生不斷的擴張、征服,有更多奴隸、財富進入,貴族的地位愈來愈高,公民們(citizen)卻無所事事。而越來越多的奴隸也造成了斯巴達克斯(Spartacus)之亂,競技士(gladiator,羅馬這時為娛樂人民,常建大型競技場讓大家看競技)密謀起事,後來還鬧過幾次奴隸戰爭。在平定奴隸叛亂後,羅馬的領袖們擁有更多權力,而領袖需要應付許多平民的鬥爭,也要討好平民、獲得平民的支持,因此就產生貴族出身,但懂得如何籠絡平民的平民派新領袖。

第一個以武力奪取政權者為蘇拉(Sulla,c. 138 BC – 78 BC,起因為與馬略爭權,雙方爭鬥多年互有勝敗,羅馬城亦多次易手,後馬略先死,蘇拉獲勝,內戰隨之告終),他歷經多次失敗,最後平定了斯巴達克斯(Spartacus)之亂。受他賞識提拔的三員武將,各有表現,形成了前三頭統治。其中,凱薩(Caesar)跟龐培(Pompey)都擁有彪炳的戰功。凱薩尤其以智慧稱。克拉蘇(Crassus)則以親和力與生意頭腦著稱。西元前53年,克拉蘇因征帕提雅失敗而死,前三頭聯盟瓦解。凱薩則在征服高盧(Gaul,今天的法國地方)後,發現龐培控制元老院,經過一番猶豫,他決定越過高盧和羅馬的界河盧比孔(Rubicon)河,進入羅馬奪回政權——這是非常致命性的作為,因為之前整個制度的核心元老院具有很高權威,而凱薩不顧元老院命令,直接殺回羅馬,等於以他的戰功挑戰羅馬的既有制度,是第一個破壞共和國舊有體制的人。——最終凱撒打敗並驅逐龐培,終結三頭統治。由於凱薩破壞體制,很多元老院的人對他不滿,造成有名的刺殺凱薩事件,即莎士比亞寫成的Julius Caesar。不過,戲劇裡頭把凱薩演成非常偉大的人,但連凱薩最信任的布魯忒斯(Brutus)都參加了密謀刺殺凱撒的行動,這表示凱薩破壞共和體制的行為,本身有值得非議的地方。然而,因為一般老百姓並不那麼喜歡元老院,反而覺得裡面很多貴族跟老百姓的利益是衝突的,因此在凱薩被這群人聯合刺殺後,平民還是擁護凱薩派,他的親戚屋大維(Octavianus)就跟安東尼(Mark Antony)同時成為新的執政者,「後三雄」的新政治開始建立。可是,羅馬的政治已經無法安於元老院與公民體制平衡、執政官間相和諧的狀態,反而開始轉為以力量為主。最後敗給屋大維的安東尼跑到埃及,跟埃及女王克麗奧佩托拉(Cleopatra VII)在一起,屋大維又打敗安東尼的陸軍和克麗奧佩托拉的海軍,最後統治全局,而進入了所謂的帝國時期。

起初,屋大維很小心、保守,並不自稱皇帝(Emperor),而是「第一公民」(Princeps),可是他逐漸地掌握了所有的權力,到他死時,元老院事實上已完全虛置,他死後元老院更追稱他為神。可以說,Octavianus以漸進的方式建立了事實上的帝制,元老院已經變成很次要的東西。屋大維是「帝國」的開國君主,在他的統治下是羅馬最繁榮的黃金時期,也是「羅馬式的和平」擴展到最極致的時候,此時帝國疆域極其廣大,老百姓沒有其他挑戰者,法律上沿襲舊制,羅馬相當地繁榮。之後帝國開始有種種問題,中間曾產生有名的昏君尼祿(Nero),當然也有好皇帝,可說起起伏伏,在五賢帝時是個高峰,五賢帝的最後一位,奧里略(Aurelius)──有名的哲王,既是哲學家又是名君──不幸傳位給他的昏君兒子,也有一說是遭兒子篡弒,後面的皇帝越來越糟。

到了羅馬帝國後期的政治,一方面固然征服極為廣大的地域,但也日益轉向以皇帝及其能控制的軍隊為中心,到最後常常是由軍隊裡推出皇帝,誰擁有軍隊,誰就能當皇帝,乃至於到後來,因為羅馬人不願當兵,軍隊的組成也越來越複雜,不只有非羅馬人,甚至根本非義大利人,所以後來有些皇帝根本不是羅馬人,也不是義大利人,而是小亞細亞等地的人。而因為蠻族最武勇,很多蠻族也進入帝國的疆域當兵,乃至於最後蠻族裡應外合,推翻了羅馬人。

簡單地做個結論:羅馬的勝利在於它是農民和戰士的結合,以純樸和力量為主的文化,有良好的共和制度,也有公民宗教支持其信仰。可是這些從共和國的後期就開始隨著擴張逐漸地腐化,帝國時期後,慢慢轉成以皇帝、軍事為中心,最後連軍人的組成都逐漸腐化,越來越多外族、異族加入,最後軍隊要立誰就立誰,皇位更迭常是被軍隊謀殺。同時,體制也逐漸腐化,貴族越來越不負責任,原來共和國的精神都消失了,法律也逐漸廢除,最後變成整個帝國體制的崩潰。

羅馬的文化遺產及其影響

1.羅馬法

請大家先記住一件事:羅馬人的基本性格是農民兼戰士,因此他們比較務實,他們留給後世的文化上遺產相對上比希臘少,原創性的部分更是少得多,也不是以精緻文化見長。羅馬真正見長的,首先是在政治跟軍事組織上的天才,尤其建立如此龐大的帝國便可見一斑;另一方面,羅馬先是共和國,然後是帝國,其國祚──西元前575年建城,一直到西羅馬帝國在西元476年滅亡,東羅馬帝國在1453年滅亡──是人類歷史上最長的,這本身當然有很大的祕密,值得我們不斷地去研討,也給後世很多啟發。大抵而言,後世——尤其歐洲人——在創建政治組織時,無論是共和國或帝國的型態,都一再地向羅馬借鏡。羅馬在軍事方面也有震古鑠今的成就。

另外非常重要的,是羅馬在法律上的成就,歐洲的各種政治組織多受到羅馬影響,最關鍵的部分就是透過羅馬法來進行的。羅馬法是在很長的時間裡逐步完成的,首先是西元前450年完成的「十二表法」(Twelve Tables),它是成文法,也是後來羅馬各種法律、法制之基礎。古代各個其他民族的法制,如《漢摩拉比法典》,基本上由受命於神的王所頒布,明顯而絕對地從上而下;羅馬法卻是共和國的法,因此本身確實蘊含許多平民的需求,乃至於平民跟貴族間經過鬥爭,而後彼此尊重、妥協的結果,所以「十二表法」非常重要。羅馬的民法適用於羅馬公民,跟中國朝代的觀念很不一樣,羅馬從城邦的概念發展出來,所以羅馬人的基本身分先是羅馬城的公民,然後擴大到羅馬的公民,即被羅馬所容納、跟羅馬合作的人。

羅馬以農業關係為主,保留了氏族社會的習慣,所以羅馬法基本上先來自社會習慣,也加上元老院有經驗、有智慧的決議,甚至有經平民會議、民眾大會與民眾的保護者提出意見而形成的決議,所以羅馬的民法算是相當進步,這點非常地特別,其他民族的法律很難望其項背。另外,羅馬有所謂的萬民法,主要適用於外邦的人,因為羅馬後來征服的許多地方,其社會習俗都跟羅馬不一樣,而且除了少數秀異份子會被納為羅馬公民,其他一般都不是羅馬的公民,所以他們有另外一套主要由裁判官在司法裁判中為尊重各地不同之風俗習慣,而逐漸形成的案例法。另外,很重要的,羅馬法也有自然法的概念,它是指自然界普遍適用於所有人的、永恆不變的規範,凌駕在社會法之上。它比較理念型,具有超越性概念。許多羅馬法學家——尤其斯多噶學派——對此做過很多探討。自然法跟萬民法有時分開討論,有時併為一談,因為這兩者有重複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萬民法比較具體,落實在所有實際的實踐當中,但也因為處理萬民而注重普遍性,故有跟自然法重複之處。

這一套法典經過長時間演進,是構成羅馬社會統治的基礎。首先,民法是其整個組織、構造、生活習慣的結果,萬民法則是因應統治諸民的需要所發展出來的,而自然法給他比較深刻的、法學的、普遍的、原則的概念。這些經過長時間演變,在查士丁尼時成為《查士丁尼法典》,最後成為歐洲幾乎所有國家法律來源的基礎,後來歐洲國家締建自己的政治組織和法律內涵時,幾乎無有不重視、參照《查士丁尼法典》的。因此,羅馬法對於後代影響非常地巨大,對於現代歐洲的產生也有極深刻的影響。

讀西方歷史時我們會發現,西方人從古到今是一套的,並不是到現代國家才這樣,很多東西都淵源於希臘、羅馬,如法律觀念、民主觀念、元老院、參議院、領袖選舉、平民跟政府間的關係……這些種種都淵源甚古。其中的重要關鍵,是因為這些東西都源於城邦政治。他們往往都從單一城邦開始發展,起初因為城邦裡一般老百姓跟貴族的關係很密切,彼此經過種種鬥爭、協商,最後穩固其法治。這在大帝國不太可能,因為平民跟貴族的關係在小城邦裡才比較接近,在希臘城邦如此,羅馬城邦亦如此,雅典如此,斯巴達亦如此。同屬公民、自由民的平民和貴族,其關係起初都比較密切,這構成其法典本身就具有一種「共和國」傾向。當然,中間還有好幾種不同的演變:希臘有君主、有僭主、有民主等等複雜變化;而羅馬起先是共和國,然後變成帝國,之後整個型態開始改變──事實上羅馬的變質,主要即因從共和國變成帝國,不再是城邦與其盟邦的關係。羅馬剛開始是城,先與拉丁平原上的拉丁人結為盟友,說羅馬是拉丁人的母親城,這是他們最核心、密切的關係,然後擴散到周圍其他的少數民族,甚至南方的希臘民族,一直到整個義大利。當還在義大利內部階段的時候,羅馬對旁人都採取「我是中心,其他人是盟邦」的關係,但經過兩次布匿克戰爭(Punic War),他擴大到其它地方,開始有許多殖民地、建立許多的行省,羅馬城與被征服的行省間變成有直接的控制關係,高高在上、帝國式的君臨關係,而不再是盟邦關係,這造成羅馬的質變,乃至於最後羅馬連對義大利的盟邦也採取君臨的態度,於是有很多早先的盟邦為了爭取權利,而與其產生複雜的鬥爭關係。但最後,羅馬仍朝向帝國發展,其體制亦慢慢產生根本性變化,少數人——尤其是貴族與上層的軍事領袖們——統治了龐大的帝國,原本平民和貴族密切的關係慢慢地退讓並落到幕後,而盟邦跟羅馬原有的關係也慢慢地消退,最後羅馬君臨全世界。羅馬君臨全世界後,就更多地仰賴萬民法或自然法概念,但它也不斷地把自己民法的概念滲透到對其他民族的統治中,這構成羅馬公民適用羅馬民法,其他被統治者則適用萬民法。不過,羅馬公民的成分後來隨著帝國的演進逐漸擴大,到第三世紀時,所有的自由人都可成為羅馬的公民,但這時帝國的基礎卻已逐漸敗壞。所以非常諷刺地,當所有自由人都得到公民身分後,帝國的基礎──原來屬於羅馬人的那種民法的、農民、戰士團體的、真正維繫其習慣與道德的精神──反而崩壞了。

2.宗教

羅馬有自己原生的、一種自然跟精靈崇拜的宗教,而接觸希臘文化之後,羅馬大量吸收希臘神話,希、羅的神話就成為其主要信仰,也變成大部分公民信仰的宗教。之後,大概在共和國後期跟帝國的前期,有所謂「東方宗教」的進入,他們帶有神祕主義、或說神祕經驗的特質,乃至於有像埃及的伊西斯神(Isis)般不斷死後重生的信仰。這樣的東方宗教曾流行一時,直到基督教從約基督死後四十年開始進入羅馬,然後逐漸蓬勃發展,大概到了第四世紀時便成為羅馬最主要的宗教信仰。但因為基督教跟羅馬原來的公民宗教有非常大的衝突,因此中間尚經過基督徒被迫害的階段。重點是,羅馬人原來的宗教對整個帝國的組織非常重要的,諸位不要以為希臘、羅馬的宗教好像是比較淺顯、比較人性化的神祇概念而不重要,事實上不然,因為希臘的神衹如之前所說,基本上代表人性各種嚮往、情感、欲望、甚至於理想的極致展現。在這情況下,希臘跟羅馬社會中的道德跟宗教原本有密切的關係。他們所提倡的種種道德,並非我們後來那種高度倫理化,以犧牲、奉獻、對人好等作為中心的道德;而是去強調人對於有可能達到的極致狀態之追求與肯定,並認為領袖階層往往富有這樣的特質。這尤其展現在帝國時期之後,他們將「奧古斯都」本身封神,之後許多皇帝也都被賦予一定的神性,皇帝本身就是神、是一種極高的能力本身的代表。後來基督教不承認這一點,對於羅馬的的整個基礎有重大挑戰。另一方面,神明總讓人知有所敬畏,所以羅馬帝國道德的基礎,一方面在其原來素樸的農民跟戰士團體那種樸實、勇敢、對長老敬重、對合作看重的習慣;另一方面,跟希、羅的宗教其實也有密切關係。

3.文學與藝術

簡介羅馬在文學、藝術、哲學、科學等方面的發展。大抵而言,羅馬的文學、藝術主要受希臘的影響,從紀元前80年到17年是他的全盛時期,其中有名的作者如西塞羅、Vergil、李維、塔西陀,都以優美的拉丁文作品著稱,其作品一方面繼承共和國時期的道德,也有一些新輸入的、主要是希臘的哲學。以西塞羅為例,他的作品非常優美,也是斯多噶學派的重要信徒。斯多噶學派是泛希臘文化的重要學派,強調節制、中庸之道、還有人間該注意到的集體道德,最終則指向內心的理性及諸天神明。他們認為內心的理性跟諸天的神明有一個共通的道理——Logos——能夠貫串,這是古代西方非常重要的概念,有點類似中國人的「道理」,但比較理性化。另外,凱薩的拉丁文作品也非常優美,還有受到荷馬史詩影響的Vergil,其詩作描述特洛伊戰之後的英雄如何歷險,還跑到地獄裡頭,透過冥間知道羅馬的未來,而其後裔最後創建了羅馬城,這個故事把羅馬城的源頭跟特洛伊戰爭的英雄連結。西塞羅所提倡種種共和國道德、公民道德、內在理性與諸天神明的共同道理,Vergil所提倡說明的淵源於荷馬史詩之豐富神話內涵,帝國時期的Celica寫詩,還有如凱薩的《高盧戰記》、李維的《羅馬史》、塔西陀的《史記》等等,在當時都是優秀、優美的拉丁文學作品,後來成為現代西方文學作品的重要基礎。這裡有個基本的常識:拉丁文是一切現代歐語的母親。現代歐語都是印歐語系的一支,屬於印歐語系各地不同的方言,當它要構成文字的時候,最重要的參考基礎就是拉丁文,尤其所謂的Romance Langrage,就是從Roman這個字來的,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法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如果跟拉丁文做個對照,就會發現基本的文法結構幾乎一模一樣,很多的字彙──尤其是比較文化性的字彙──直接就從那裡過來,還有動詞、名詞、各種時態的變化與位格的設定。整個南歐以下的語言系統幾乎都從拉丁文轉過來,北方的語系叫日耳曼語系(Germanic),包括英文、德文、荷蘭文、丹麥文、瑞典文等等。大部分北歐、中歐以上是German,受到日耳曼語系的影響,跟Romance Language比較不一樣,但各方面來講,其語法結構其實仍非常像拉丁文。比方說,拿英文和拉丁文做比照,會發現其中的結構非常像,而拉丁文和希臘文的結構重複性也很高,只是希臘文的文法更複雜一點。這表示西方的文化、整個印歐語系的文化其實是一脈相承的,從希臘文到拉丁文、到現代語言──歐語。這影響當然非常巨大,西方人在讀書識字的階段裡都要讀拉丁文跟希臘文,所以就將這整套移到現代西方來。/[L3]

4.哲學與科學

哲學跟科學方面,羅馬有輸入的斯多噶學派、伊比鳩魯學派,有代表人物如西塞羅,還有新柏拉圖主義的興起。……大體而言,羅馬人在哲學跟科學方面都不太有原創性成就,他們受到希臘哲學影響,然後不斷想要跟自己的共和國精神結合,後來更要適合帝國的需要,所以他們所提的都是現世的、倫理的學派,不像希臘人對自然界,或說世界本質的問題有那麼大的興趣,所以羅馬人的哲學,倫理性與實用性較強。但這樣講並不完全,因為像西塞羅最後還是要通於神明,有神的界域。/與儒家還是頗有差異。到了帝國後期的新柏拉圖主義,其較強調事物的原初是精神性的,但最後受到世界性、物質性的影響而逐漸墮落,這學派其實也不是他們原創,原初是泛希臘文化。羅馬後期會開始流行新柏拉圖主義,跟那時一些迷信開始出現有一定聯繫。易言之,一方面基督教被立成國教,但另一方面,人精神上的嚮往事實上仍有他複雜的一面。羅馬後期基督教大興,新柏拉圖主義式的哲學廣為流行,到了帝國真正最後的階段,各種東方迷信跟信仰、崇拜跟魔術也大興,這也是發人深省的一面。

5.工程

羅馬工程(Roman Engineering)對於後代的影響非常巨大,大家可能聽過羅馬的引水道、浴池、城市建設,羅馬留下的城牆、引水道之巨大讓人驚嘆,羅馬城十幾個水道,一天可以輸送兩億加侖的水,是非常了不起且巨大的工程。他們的廟宇也非常巨大。羅馬建築就是以巨大、宏偉著稱,這成為後來歐洲建築很重要的模式,尤其所謂的「新古典主義」,如巴洛克建築就再再地模仿希臘、羅馬,受羅馬的影響尤其大。羅馬的城市規劃基本上是種共和國的展現,跟北京大不相同。北京的中心就是紫禁城,是一個帝王之都;可是羅馬的城市規劃往往是以人民聚集的聚會廣場、大家共同信仰的廟宇、看戲的劇院還有公共浴室(羅馬建立很好的公共浴室,讓每個人都可以去洗)作為中心,為什麼?要有很好的公共福利,才能維繫很多城市的遊民們,還有由戰爭退下、失掉原來土地的羅馬公民們之需要,所以城市的規劃本身也展現出共和國的特質。

羅馬人與漢人的比較

把羅馬人跟漢人做比較,一開始會看到表面上的類似性──當然是帝國時期的類似性,共和國時期是不成比例的,共和國時期的羅馬,最大不過是義大利,大概只有一個省的大小(若將共和時期定為奧古斯都前,則凱薩死亡前夕其大小已涵蓋義大利半島、高盧、西班牙、小亞細亞以及北非沿海一帶,此處描述有誤)——。漢朝帝國時期大概是紀元前一百九十幾年,羅馬大概就是紀元前後,奧古斯都統治的時期開始,中國大概早個將近兩百年,雙方的幅員大小、疆域、人口比較類似,所以羅馬人跟漢人是不是有很多的類似性?比較後發現,這兩個大帝國,事實上有根本性的不同。首先,羅馬帝國是單一城邦經過五百年的征服以及拉攏許多的盟邦,建立許多的殖民地,至於最後擴大形成帝國。羅馬的底子還是這個城邦,所以其他民族——尤其義大利以外的——對他而言都是風俗、習慣、背景截然不同的異民族,通常羅馬也只是派總督到地方遂行統治,而地方上的風俗習慣都還是原來的,不統一的,絕無所謂「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情況。秦漢帝國恰恰相反,它是數千甚至上萬的城邦經過數千年的融合,發展到最後成為七個大的不同國家,由秦始皇統整起來的,像個倒三角形。這個統整當然不是平地起高樓,是經過長期的交通融合,也透過彼此互相地爭鬥、互相學習,經歷種種複雜的interaction而形成,所以這兩個根柢大為不同。底下的老百姓也大不同:羅馬人基本上是作為羅馬公民的戰士與農民團體,加上一群被他征服的人。被征服的人很多成為奴隸,或者就留在原來的地方過他自己的日子。所以核心的羅馬公民人數一直比較少的,到帝國的中、後期,羅馬大概也只有十分之一的人是公民,和漢朝「編戶齊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有人都是天子子民的情況大不相同。對漢朝這麼大一統的國家,敵國外患的問題不是太大,乃至於後來中國始終有個講法:只要中國自己搞好,周圍這些外患問題就不是太大,雖然北方有匈奴、鮮卑等世上最強大的游牧民族,但它是以自己內部為主的;而羅馬最重要的是要維繫自己原來共和國強大的底子,以能統治他人。羅馬人的基本性格始終歌頌戰士精神跟純樸的農民精神,他們的圖騰是狼;漢人則是安土重遷、安居樂業的老百姓,基本形象大不同。漢人主要靠著儒家倫理、家族的倫理,所謂孝、友、睦、淵、任、恤這些良好的家族跟人身的倫理來維繫;而羅馬是要靠法律,是以城邦為基礎的法律,而中國早就不是什麼以城邦為基礎的法律,中國是以倫理道德來維繫,而羅馬是靠著法律來聯繫的。

羅馬的共和國民、帝國之民,跟漢朝大一統王國底下的人民性格大不相同,因為他國家的基本組織早就不一樣。就政治制度來講,羅馬在被征服的地方設行省,是總督制,總督通常橫徵暴歛,因為他們行包稅制,只要定期交錢給羅馬,其他事情就隨你,只要罩得住、管得定就可以,所以總督一職多半都是些厲害的傢伙在作威作福,享盡榮華富貴,能撈多少撈多少,地方上的人往往有苦說不出。好在至少還有萬民法做基本保障,因此他們至少還會尊重當地習慣。可是基本上,所謂總督制,君臨於上,跟當地沒太大關係;中國秦漢以後是郡縣制,中央派遣經過慎重挑選,有德行、有才能的官吏到地方上。羅馬的政治核心是軍事貴族,中國是孝廉士大夫;羅馬組個元老院,中國根本沒有元老院,只有中央的侍從跟博士弟子員,所以基本組織完全不一樣。羅馬用來維繫的是法律制度,輔以強大之軍隊;中國是儒家基礎,加上上層法家的制度,還有道家、陰陽家作為天命、宇宙論的組成,跟羅馬用希臘、羅馬宗教,還有希臘化文化的哲學也完全不同。所以兩個帝國表面類似,但仔細比較可知,從人的性格、組成方式到文化的內涵,實在是差得非常之遠。當然也有一些類似的地方,如其文化表現主要繼承前代,漢代是繼承先秦,羅馬是繼承希臘,他們自己的創造力並不特別突出。兩個帝國的家族跟父權都很明顯,坦白說這是古代的社會所難免的。另外,他們都有長城,除了中國萬里長城,羅馬人在奧古斯都的時代就覺得:「我們不能一直擴張下去」,於是好幾個皇帝都接連建長城。他們也都有蠻族入侵問題,羅馬是日耳曼蠻族和北方蠻族,秦漢是匈奴與後來各族群,到東漢的時候,匈奴、鮮卑、羯、氐、羌……各族都來。還有所謂蠻族內化問題,剛開始因想把蠻族趕到外頭而築長城,但蠻族都想進來,最後沒有辦法,只要蠻族乖乖的不鬧事就讓他們進來,而這些進入帝國疆域的蠻族,就是後來造成帝國崩潰的最主要原因。在羅馬,這些蠻族先是參軍,變成軍隊的主力,最後就是整個端去,反而羅馬人自己不太愛當兵;漢代也是北方蠻族進來後,慢慢地越來越難治理,而後當帝國本身內部出現問題,便有所謂「五胡亂華」,所以這倒也有其類似性。經由這樣的對比,可以看到羅馬的特質。

課堂問答

(助教問問題,錄音檔聽不清楚。接著老師回答:)東方宗教大概是這樣:三世紀之後,羅馬人主要信仰所謂希、羅宗教,就是將很多希臘神明變成羅馬神明,然後跟原本的神祇結合,並加以信仰。東方宗教則大概在共和國後期(紀元一世紀到帝國初期)輸入的,像是埃及的對於Isis的重生信仰、摩尼教、原來波斯地方流行的一些宗教傳過來。其主要特色就是冥想和神秘主義,波斯許多宗教都帶有神祕主義的氣息,他們要透過一些修煉,希望對宇宙終極的事物有所認知。另外還有一些苦行的宗教,甚至也帶進苦修的概念。大體而言,東方宗教跟希、羅宗教較大的差異,在於較突出信仰者本身主體性,會從事一些修煉以追求某些教義、透過冥想認識一些原來不認識的事物,甚至於埃及式、關心個人死後生命是否能重生的信仰。不同於原來希臘、羅馬那種較重集體性、多神、重視其間集體關係而不強調個人的宗教,東方宗教的個人性似乎比較突出,這跟共和國本身道德衰落,屬於個人的追求跟嚮往的興起有關係。

[1] 《羅馬文化史》,7.

[2]波利比烏斯著、翁嘉聲譯,羅馬帝國的崛起(Historiae-The Rise of The Roman Empire),台北:廣場,2012,導讀,LX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