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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講記第三冊 P95LL2~P99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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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滅除「掉舉」的方法分二:

一、作意厭惡的事,對治掉舉。

掉舉,由貪令心追逐色、聲等境,故應作意厭惡之事,令心向內收攝,由此息滅掉舉,滅已亦應隨即修定。《中觀心論》云:「作意無常等,能息滅掉舉。」又云:「觀散相過患,能攝散亂心。」

「掉舉」是因貪的力量,使得內心被美好的事物吸引而向外攀緣,造成內心過度亢奮;這時為了收攝自心,必須思維死亡無常、輪迴苦等內涵,生起厭離,藉此舒緩過於亢奮的情緒,等到內心恢復平靜之後再修三摩地。《中觀心論》裡也提到相同的觀念,並說:透由觀察散亂所帶來的過患,能夠收攝散亂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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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粗細不同的掉舉要以不同的方法來對治。

倘若掉舉猛厲、長時,則應暫緩所修而修厭離,此極切要,非流散時皆由攝心令心安住;倘若掉舉非極熾盛,於流散時,則由攝心令住所緣。《攝波羅蜜多論》云:「若意掉舉時,以止能遮止。」心掉舉時,不應作意淨妙、所喜之境,因彼乃是心向外散之因。

在修三摩地時,如果發現掉舉強猛或是時間長久,就應暫時停止修定,先讓 內心產生厭離,而不是每當心掉舉時,就想把心拉回原本的所緣境上,因為這麼做並無法挽回被掉舉持續干擾的劣勢;假使掉舉的情況不太嚴重,則可稍微提醒自己,藉此將心拉回並安住在原本的所緣境上。心掉舉時,不應思維自己所喜愛的事物,因為那會讓心更加散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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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二、明辨何為生起沉掉之因分五:

一、沉掉二者之共因:

不護根門、食不知量、夜間初後二分不精勤修不睡加行、不住正知。

導致沉沒與掉舉的共同因:不護根門明知自己對某些境容易生起煩惱,卻未刻意避開,依舊放任不管;食不知量飲食太多、太少都會影響修定;夜間初後二分不精勤修不睡加行在夜晚的初與後兩個時段不精勤修善,貪著睡眠;不住正知平時經常胡思亂想,甚至連自己在想什麼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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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沉沒之因:

貪著睡眠、心執所緣過於放緩、止觀不均過於修止、內心昏暗、不喜安住所緣。

沉沒的因:貪著睡眠;心在面對所緣境時過於放緩;止觀二者力量不均,偏重止修,忽略觀修;內心昏暗;對於修定缺乏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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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掉舉之因:

厭離心弱、心於所緣過於緊攝、不習精進,或於親屬起分別等,令心散亂。

掉舉的因:貪愛五欲,厭離心弱;心在面對所緣境時過於緊繃;無法持續精進修善;與親屬互動過於頻繁,都會造成內心散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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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不努力斷除細分沉掉,就無法了解正確修定的方法。

是故沉掉縱微,亦應當以正知察覺,於一切時悉皆滅除;若生此念:「初時縱欲斷除細分掉舉及散亂等,然難斷故,捨而不斷;或覺彼等既不猛厲、亦不長時,力弱、時短,不造業故,不須斷除。」此等皆是不知如何修習清淨三摩地法,已出至尊慈氏等所抉擇修三摩地法外。

修學三摩地時,縱使沉掉細微,也應該以正知觀察,並在發覺之後設法儘速滅除;有人認為:「細微的沉掉雖然應該加以對治,但因初期難以斷除,索性不予理會;或是由於細微的沉掉力量微弱、生起的時間短暫,對於成就清淨的三摩地不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所以不須斷除。」若有上述那些觀念,不僅容易養成日後難以改變的壞習慣,也表示他們還不了解要如何修學清淨的三摩地,因為那些見解已完全背離彌勒菩薩所抉擇的相關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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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應只追求僅有住分和澄淨分但沒有具力明分的三摩地。

故心流散、掉舉之時,應先攝心,住內所緣而求住分;住分生時,應防沉沒,令心呈現具力明分。此二交替修習,方能成辦無過妙三摩地,絕不可信唯澄淨分然無執持力之明分。

假如發現心已向外流散或掉舉時,應先收攝自心,設法將心安住在所緣上,尋求「住分」;心安住後,就要防止沉沒生起,讓心呈現「具力明分」。修學三摩地的過程中,住分與具力明分兩者交替修習、相互配合,才能成辦真實的奢摩他,絕對不可相信「只有澄淨分而沒有具力明分」的三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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