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_20190117

上士道 毗婆舍那

《略論》講記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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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說明於此介紹實執無明的方式是龍樹父子所承許。

龍樹父子亦說此義,《七十空性論》云:「因緣所生法,分別為真實,佛說為無明,彼生十二支;見真知法空,無明則不生,由滅無明故,十二支皆滅。」分別諸法為真實者,即執彼為真實成立或為諦實;此與《寶鬘論》云:「若時有蘊執,爾時有我執。」說未滅除蘊實執前,不能破除薩迦耶見,其義亦同。《四百論》中亦云:「如身根遍身,癡遍一切惑,故由滅愚癡,能滅一切惑。若見緣起理,則不生愚癡,故於此勵力,專宣說彼語。」此處所說「愚癡」,是明辨三毒中愚癡之時,故為染污無明;又說滅此無明,定須通達空義現為緣起義之緣起深義。是故染污愚癡,應如其論釋中所說,是增益諸法為諦實之執。此道理為月稱論師依循《佛護論》中所釋聖者意趣而作明白闡釋。

龍樹父子也主張實執為無明。龍樹論師在《七十空性論》中說到:一旦執著由因緣所生的緣起法是真實成立的,佛說這種執著就是無明,並由無明而引生十二緣起支,導致眾生流轉輪迴;當澈見真實義而了知諸法是自性空後,便能遮除無明,遮除無明連帶也能滅除十二緣起支,而使眾生脫離輪迴。《寶鬘論》也提到:假使對於「我」的施設處──蘊體──生起實執,自然也會對於「依蘊假立的我」產生實執,而這種實執即是薩迦耶見。由此可知,在還未滅除實執前並不能斷除薩迦耶見,所以執著蘊體實有的法我執也是輪迴的根本。此外,聖天論師在《四百論》以及《四百論釋》中也提到相同的內涵。佛護論師在《佛護論》裡將龍樹父子的意趣無誤地解釋出來,之後月稱論師便以《佛護論》為依據,清楚闡釋了以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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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示彼即流轉輪迴之根本分六:

一、必須安立「俱生我執」為輪迴的根本而非遍計執。

內外諸宗義師不共假立常、一、自主之補特伽羅;承許極微塵無東等方分、由彼聚合而成粗色所取外境,並許無剎那分之心無前後等時分,連結彼所成心之續流能取內心;如此二取空之自證知為諦實。於前所說二種我執無明,非執彼等之遍計補特伽羅我執與法我執,而是心為宗義所轉與否者所共有,|不待宗義所染,無始隨行之二種俱生我執,此乃輪迴根本。《入中論》云:「有生畜生經多劫,彼亦未見常不生,然猶見彼有我執。」由此道理可知,於輪迴中束縛一切有情者即俱生無明;遍計無明,唯彼等宗義師方有,故非輪迴之根本也。

「我執」除了可分為補特伽羅我執與法我執外,又可分為「俱生」與「遍計」兩種:「俱生我執」,是指與生俱來、在對境時就會自然現起的我執;「遍計我執」,則是後天透由學習宗義所產生的我執。之前所謂的「我執輪迴的根本」,是指「俱生我執」,而不是遍計我執

內、外道的宗義師以錯誤的方式安立諸法:外道將「我」認定為常、一、自主的;經部宗承許「外境」是由眾多無方分的極微塵聚集而成的粗分色法,「內心」則是由諸多無剎那分的心連結而成心的續流;唯識宗推翻了上述的所取境與能取心,並且主張自證知是諦實成立。透由學習以上的宗義而對補特伽羅及法所產生的錯誤認知,屬於遍計補特伽羅我執與法我執,這與之前所說的兩種我執大不相同;之前所說的兩種我執是俱生我執,也就是不論是否學過宗義而被宗義影響、無始一直伴隨而來的我執,才是此處所強調的輪迴根本。

對此,《入中論》說:有些眾生多生多劫持續投生在畜生道,並不是因為牠們執著常、一、自主的我所造成的,而是牠們心中存有俱生我執的緣故。由此可知,俱生無明才是束縛一切有情流轉生死的關鍵;而遍計無明只會在宗義師的心中生起,所以不是輪迴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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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俱生執執著境的方式中沒有遍計執執境的內涵,所以即使斷除遍計執也沒有任何幫助。

於此分辨而獲定解極為重要;若不如此了知,則於抉擇見時,不知以抉擇無俱生無明所執之境為主,後破彼之支分遍計我執之境,棄捨破除俱生無明所執境已,破二我時,唯破如前所說諸宗義師假立之我,抉擇無我,故於修時,亦必唯修彼義,因以正見抉擇即為修故。

之所以要學習不同的宗義,是希望藉此能更清楚掌握自心生起俱生我執的狀態,因此在學習宗義時,應該經常將所學的道理拿來反觀自心,而不是只在字面上探究各宗各派不同的主張、設法斷除遍計執著;因為俱生執著與遍計執著二者對於境的認知不同,所以即使透由學習宗義能夠遮止遍計執著,但這對於斷除俱生執著而言毫無幫助。

總之,了解遍計執著僅是認清俱生執著的方便,而非所要破除的重點,所以分辨上述兩種執著的差異至關重要;由於透由正見抉擇法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修,假如無法善加辨別這兩種執著,就會在抉擇正見時,忽略應以破除俱生無明所執著的境為主,而將焦點放在破除遍計我執的境上,但此時所破除的只是宗義

師們假立的法我及補特伽羅我,以致在正修時所修的「無我」也僅止於此,實無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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