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_1205 唯世俗

上士道 毗婆舍那

《略論》講記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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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了知一法為世俗諦前,必須先獲得中觀正見。

世俗諦者實本非諦,僅於實執前現為諦,是故了知其義,必須了知彼為虛妄。以瓶為例,若欲了知彼為虛妄所知——欺誑之義,則須先以理智破除執彼為諦實之耽著境,獲得正見,因若未以正理破除諦實,則無正量能成立彼為虛妄故。

正文當中,「世俗諦」者實本非諦,僅於實執前現為諦,「世俗諦」的本質並非諦實,所以「世俗諦」之所以能夠呈現出「有諦實」的這個特色,完全是在於「實執的面前」才能夠呈現出這樣的特色,是故了知彼義時,必須了知彼為虛妄。所以要了解這樣的內涵,我們必須要了解「世俗諦」的本質是虛妄的本質,它只有在實執的面前才會呈現出有諦實的這一分。所以了解一法是「世俗諦」之前,必須要能夠先了解這一法是「破諦實」的,也就是在證得一法是「世俗諦」之前,我們必須要先了解這一法是「沒有任何的諦實」。

以瓶為例,若欲了知彼是虛妄所知——欺誑之義,必須先以理智破除執彼為諦實者之耽著境,獲得正見。以瓶子作為例子,如果我們想要了解,瓶子它的本質是「虛妄的所知」,它所包含的只不過是「欺誑」的內涵,必須要先「以理智破除執彼為諦實者之耽著境」,也就是破除境是有諦實的這一點,「獲得正見」。所以簡單的來說,如果想要證得瓶子它是「虛妄」的,在這之前必須透由正理的觀察,來破除瓶子是「有諦實」的這一點。因若未以正理破除諦實,則無正量能成立彼為虛妄故。如果沒有辦法藉由正理來破除瓶之上的諦實,這時是沒有辦法在內心當中生起能夠證得「瓶子為虛妄」的一種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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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雖然內心還未成立世俗諦的內涵,但與了知瓶等並不相違。

瓶、衣等雖為「世俗諦」,然心成立瓶、衣等時,不須成立世俗諦義。如瓶、衣等雖無自性現有自性,猶如幻化,然能成立彼等之心,不須成立如幻之義。

第四個部分,「雖然內心還未成立「世俗諦」的內涵,但已了知瓶等不曾相違。」正文當中,瓶、衣等雖為「世俗諦」,然心成立瓶、衣等時,彼心不須成立彼為世俗諦義。瓶子跟衣服雖然都是「世俗諦」,但是當我們了解瓶子跟衣服的時候,是不是代表我們就要了解「世俗諦」的內涵?並不是!所以正文當中也有提到,「瓶、衣等雖為「世俗諦」,然心成立瓶、衣等時,彼心不須成立彼為世俗諦義。」因為在之前有提到,如果想要了解瓶子是「世俗諦」的話,就必須要了解瓶子是「虛妄」的;如果想要了解瓶子是虛妄的,在此之前必須要透由正理來「破除瓶子是有諦實」的這一分,所以想要了解瓶子是「世俗諦」之前,必須要先證得瓶子是「無自性、無諦實」的。所以瓶子的本身雖然是「世俗諦」,但是了解瓶子的當下,不代表我們就能夠了解瓶子的「世俗諦」。如瓶、衣等雖無自性現有自性,猶如幻化,然成立彼等之心,不須成立如幻之義。這個地方有作一個譬喻,比方說瓶子、衣服等,雖然都沒有任何的自性,但是在我們內心中顯現的同時,會顯現出「有自性」的這一分,它的本質「猶如幻化」。但是雖然它的本質猶如幻化,但並不代表我們在了解瓶子的當下,我們的內心就能夠成立這一法是「如幻」的道理,這兩點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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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立「瓶等觀待世俗的認知為世俗諦,觀待聖者為勝義諦」是不合理的。

是故有說「此宗承許觀待無中觀見之凡夫知,安立瓶、衣等法是「世俗諦」;觀待聖者,安立彼等為「勝義諦」。」不合道理,因《入中論釋》云:「其中凡夫所見勝義,有相行境聖者見唯世俗;其自性空即彼之勝義。」彼乃違背此論而妄說故。凡夫執瓶等為諦實,此亦是執彼等為勝義有,是故觀待其心,瓶等乃是勝義成立,非世俗義;於彼等前現為勝義之瓶等事,觀待聖者相續中見現象如幻之智,則成世俗。觀待彼智不可安立為諦,故說唯世俗也。

第五個部分,「瓶等觀待世俗的認知為「世俗諦」,觀待聖者為「勝義諦」的論述是不合理的。」正文當中,是故有說此宗承許觀待無中觀正見之凡夫知前,安立瓶、衣等法是「世俗諦」;觀待聖者,安立彼等為「勝義諦」,不合道理。有一類的人提出了以下的論點,認為瓶子,觀待內心當中還未生起中觀正見的凡夫之前,安立為是「世俗諦」;同樣的一法,觀待聖者則安立為「勝義諦」,這樣的安立方式並不合理。對於這一點我們之前有提到,諸法之上都有兩種的體性:一種是勝義、一種是世俗。但是諸法之上兩種的體性,並不是觀待凡夫的時候安立世俗,而觀待聖者的時候安立勝義,並不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分世俗以及勝義的這兩種體性。所以這個地方他宗提出了這樣的一個論點,對於這一點《入中論釋》當中有提到:

《入中論釋》云:「其中凡夫所見勝義,有相行境之諸聖者唯見世俗;其自性空,即彼之勝義也。」這當中第一句話「其中凡夫所見勝義」,還未生起中觀正見的凡夫,在執著諸法的時候,他會執著諸法是有勝義的。有勝義的這個法「有相行境之諸聖者見唯世俗」,這一法對於凡夫來說,雖然凡夫認為諸法是有勝義的,但是這樣的法類對於智者而言、對於聖者而言,「見唯世俗;其自性空,即彼之勝義也。」而諸法之上的自性空,才是諸法之上勝義的體性。彼乃違此而說。所以之前他宗所提出來的論點,跟《入中論釋》當中的這段文剛好是相反的,以凡夫的角度,文中提到了必須安立勝義,因為凡夫執著諸法是有勝義的;相反的,觀待聖者的同時,安立諸法唯是世俗。

對於這一點宗大師也作了以下的解釋,凡夫執瓶等為諦實,此亦是執彼等為勝義有,故觀待彼等之心前,瓶等乃是勝義成立,非世俗義,他宗認為瓶等諸法,觀待凡夫的認知前,必須安立為世俗,但實際上凡夫在執著瓶等諸法的當下,他認為瓶等是有諦實的,所以在執著有諦實的同時,也是執著了瓶等是勝義有,「故觀待彼等之心前」,因此瓶等諸法觀待於凡夫的心前,它是現為有勝義的,是勝義成立的,非是「世俗諦」;於彼等之前現為勝義之瓶等事,在凡夫的面前,顯現出有勝義、有諦實的這些法類,觀待聖者相續中見現象如幻之智,則成世俗。這些法類觀待聖者相續當中,能夠見到諸法如幻的這種智慧面前,它成為「世俗諦」。觀待彼智不可安立為諦,故說唯世俗也。為什麼觀待聖者心續當中的智慧,諸法是只能呈現出世俗的這一分,因為這些聖者的心續中並沒有實執,所以觀待這些聖者心續中的智慧,是沒有辦法安立「諦」的這個特色,「故說唯世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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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必須分辨瓶等與瓶等的自性。

然將彼等之自性說為「勝義諦」,故應分辨而說瓶等即是世俗、彼等之自性則為聖者之勝義,不可說瓶等於聖者前為勝義,因見真實義之理智不能得瓶等故;論說「見真實義之理智所得」為「勝義諦」之義故。

第六個部分,「必須分辨瓶等與瓶等的自性」。正文當中,然將彼等之自性說為「勝義諦」,故應分別而說瓶等即是世俗,而瓶等之自性則為聖者之勝義,這個地方有提到「彼等之自性說為勝義諦」,這當中的「自性」,是指諸法最究竟的本性,所以在《入中論釋》裡面有提到「其自性空,即彼之勝義也」,諸法之上的自性空是諸法最究竟的本性,也是諸法之上勝義的體性。所以正文裡面也有提到,「然將彼等之自性說為「勝義諦」,故應分別而說瓶等即是世俗」,所以這個地方必須要能夠區分「瓶等」以及「瓶等之上究竟的自性」,瓶等是「世俗諦」,但是瓶等之上最究竟的自性,是瓶等之上的「勝義諦」。所以正文當中提到,「故應分辨而說瓶等即是世俗,而瓶等之自性則為聖者之勝義」,不可說瓶等於聖者前為勝義。所以之前他宗有提到,瓶等諸法觀待於聖者的智慧前「必須安立為勝義」,這種論點其實是錯誤的。所以正文當中也提到,「不可說瓶等於聖者前為勝義」,

為什麼不能夠安立「瓶等於聖者前是勝義」的呢?

如果瓶等於聖者前是勝義的話,它必須被聖者心續當中的理智所證成,但實際上聖者心續當中的理智,並沒有辦法證成瓶等「世俗諦」的諸法。

所以正文當中更進一步的提到,因見真實義之理智不能得瓶等故,看見真實義的理智,它所證得的境,是以諸法之上的「勝義諦」為主,而不是「世俗諦」。所以聖者心續當中的理智,是沒有辦法證得瓶等諸法;論說「見真實義之理智所得」為勝義諦之義故。並且在《入中論》當中,非常清楚的提到,見真實義的理智所獲得的境界是「勝義諦」,所以聖者心續當中的理智是沒有辦法證得瓶等諸法,因為瓶等諸法它的本質是「世俗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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