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惟集諦

思惟集諦


壬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癸一、煩惱發生之理


第二、由集諦門思惟流轉生死次第,分三:

一、煩惱發生之理;

二、彼集業之理;

三、死歿及結生之理。今初:


成辦生死之因,雖俱須惑業,然以煩惱而為上首。若無煩惱,雖有宿業超諸量數,然如種子,若無潤澤及其土等,定不發芽。如是諸業缺俱有緣,亦定不能發苦芽故。又若有煩惱,縱無宿業,無間新集,取後有故。如是亦如《釋量論》云:「超度諸有愛,非餘業能引,滅盡俱有故。」又云:「若有愛,仍當出生故。」


是故開示煩惱對治極為重要。此復賴於先知煩惱,故於煩惱,應當善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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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就是煩惱,因煩惱和業產生輪迴,可是煩惱與業兩者中,煩惱為主,業為次。

理由之一,雖有種子,可是沒有因緣也不會感果。有業而無煩惱,業不會感果,因為這個業必須要有煩惱滋潤才能感果。

理由之二,即使我們以前沒有任何的業,一旦有煩惱,與煩惱相應的任何動作就會變成新業,如此就會感得痛苦。要對治煩惱就必須要認識煩惱,不認識煩惱卻想對治煩惱,十分困難,就像要戰勝敵人,必須了解敵人的軍情,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因此宗喀巴大師在此說到煩惱的因相。


其實我們最應該認知的仇敵,不是外在的仇敵,而是內心的煩惱敵。外在的仇敵,在相互認識了解之後,成為自己的好朋友,這種實例到處都有。即使沒有成為好朋友,藉由這個因緣修習忍辱,可讓自己的忍辱力增上,累積很多福報。然而無論透過什麼角度,我們都無法從煩惱中獲得絲毫利益,煩惱所帶來的,是百分之百的負面,沒有絲毫正面的功德。既然無法從煩惱中獲得利益,我們就要徹底地對治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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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正明煩惱


此中分四:

一、正明煩惱;

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三、煩惱之因;

四、煩惱過患。今初:


煩惱總相者,如《集論》云:「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極不靜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續,極不靜起,是煩惱相。」謂若何生,令心相續,極不寂靜。


各別相中有十煩惱︰

貪者,謂緣內外可意淨境,隨逐躭著,如油著布難以洗除,此亦耽戀自所緣境與彼所緣,難以分離。

瞋者,謂緣諸有情及苦、苦具,謂刀杖、荊刺等,發恚惱心,發粗猛心,於彼諸境思作無義。

慢者,謂依止薩迦耶見,緣內外之高下好惡,令心高舉,高相隨轉。

無明者,謂於四諦、業果、三寶自性,心不明了,染污無知。

疑者,謂緣諦等三法,念其有耶無耶?是耶非耶?

壞聚見者,謂緣取蘊,計我、我所,染慧為性,我、我所見。其中壞是無常;聚是眾多。為欲顯此所見之事唯是無常、非一之法,全無常、一補特伽羅,故為立名曰壞聚見。

邊執見者,謂緣薩迦耶見所執之我,計為常恆,或見斷滅,無從此沒結生當來,染慧為性。

見取者,謂緣薩迦耶見、邊見、邪見,三中隨一,及彼所依見者之蘊,執為最勝,染慧為性。

戒禁取者,謂緣壞戒,可捨之戒,及諸行狀軌則,身、語定轉,所有邪禁及緣彼等所依之蘊,見為能淨罪惡,能解煩惱,能出生死,染慧為性。

邪見者,謂謗無前世、後世及業果等,或計自在及勝性等為眾生因,染慧為性。此十煩惱,是如《集論》、《瑜伽師地》、《釋五蘊論》所出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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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的定義是什麼? 謂若何生,令心相續,極不寂靜。」當我們內心生起某一個意樂,使原本平靜的心無法寂靜、起伏變大,無法歡喜,這就是煩惱。


區分煩惱的方式有很多種,在此是以非見等十種煩惱的分類方式來做解釋。

非見煩惱和見煩惱的差別是什麼?非見煩惱,是由非理性的情緒而產生的煩惱。見煩惱,不是靠情緒,而是靠理性,只是這種理性是由錯誤思惟而產生,所以也稱為邪慧。

見煩惱和非見煩惱比較,哪種力量比較強?見煩惱的力量大於非見煩惱。若思想錯誤,連帶地情緒也會跟著錯;如果一個人的思想正確,即使先前有一些不好的惡習,也會隨著思想的正確而慢慢轉變過來,因為我們的情緒可以隨著理性而改變。


先講非見煩惱——包括貪、瞋、慢、癡、疑五種:


第一、。貪就是心緣可愛境、完全附著在這個境上,如同布泡浸在油裡面,油和布就無法分開。貪是一種心所,這種心所的作用是使心和這個境無法分離。如果貪心強烈,會使我們平靜的心變得不平靜,一直想要得到某樣東西,飯也吃不下、睡也睡不好,好像完全變了一個人似的。


第二、。瞋心的意思就是排斥所緣境,例如以一種粗暴的動機,想要做一些傷害別人的行為。


第三、我慢。由我執產生一種輕視他人、自己為上的心,叫我慢。當一個人很高傲的時候,我們從他的眼神、頸部等細微動作可以感受得到。慢心強烈,對心的寂靜有很強烈的傷害,最主要是阻礙他上進。經典裡面有說到七種慢相。


第四、無明。在此的無明不是煩惱根本的無明,不是顛倒執著,是不了解四聖諦、業果、三寶等內涵。


第五、。一般的疑不一定是煩惱疑,疑和煩惱疑不同,為了得知實相而產生疑惑,就不是煩惱疑。煩惱疑是不經思索或非理作意而產生的疑惑。如不加思索就說:「有集諦嗎?有滅諦嗎?有道諦嗎?」因為可以看到苦諦,所以不會對苦諦產生疑惑;可是看不到集諦、滅諦、道諦,就會產生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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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說見煩惱部分——

第一、壞聚見,也就是薩迦耶見。緣我和我所產生的自性執著(或真實執著),就叫作壞聚見。

為什麼取名「壞聚」?因為我和我所是壞,也是聚。

為什麼稱為「壞」?因為無常的緣故。

為什麼稱為「聚」?因為眾多因緣所聚的緣故。

由緣壞聚的我及我所所產生的真實執著,稱為壞聚見。

多加「壞聚」二字,有另外的意思:因為有「壞聚」二字,我們自然可以了解到,原來我也是無常法,因為壞故;我並非常、一、自主的補特伽羅,因為聚故。壞聚見的所緣是什麼?我與我所。

「染慧為性」,染慧看似智慧,但實際上是一種邪慧。

為什麼它具有慧的作用呢?因為它具有觀察的作用。然而這種觀察是顛倒觀察,稱染慧或邪慧。緣我和我所,執其為自性有的顛倒執著稱為薩迦耶見。緣他人,執其為自性有的執著,稱為人我執,不是薩迦耶見,因為薩迦耶見的所緣境一定是我及我所。薩迦耶見一定是我執,可是我執不一定是薩迦耶見,如緣他人或緣他人所擁有的東西所產生的自性執著,就不是薩迦耶見。


第二、邊見,也稱為邊執見。緣我,執為常法或完全沒有的這種邪見,稱為邊見。邊見緣取薩迦耶見所緣的這個我,緣我之後,執取為常恆或斷滅。它的性質是一種邪慧。


第三、見取見。把錯誤的見解像薩迦耶見、邊見、邪見,執為是最正確的見解。


第四、戒禁取見。把錯誤的戒行、邪惡的修法儀軌,執為是最殊勝的戒和最殊勝的修法,所以有戒取見和禁取見兩者,把戒、禁兩者視為是最殊勝的緣故,所以叫戒禁取見。「禁」就是行為,一般禁行分正禁行及邪禁行,把邪禁行視為正禁行是一種邪慧。


第五、邪見。此處的邪見,不一定是十惡業中減損的邪見。除了謗業果及前後世,還有增益邪見,如認為有造物主。


此處所說的十種煩惱,是依上下部共同的煩惱相來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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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如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者,譬如盤繩,略降黑暗,於繩實體不能明了,於彼遂起執蛇之覺。如是障蔽明見蘊體,由無明暗誤蘊為我,從此發生諸餘煩惱。如許彼二為一,即薩迦耶見為煩惱根本。


此復由其薩迦耶見,執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別。如是分已,貪著自黨,瞋恚他品,緣我高舉,執我常斷,於我見等及彼相屬所有惡行執為第一。如是便於開示無我之大師,及師所說業果、四諦、三寶等法,邪見謂無,或復生疑為有為無?是耶非耶?如《釋量》云:「有我知有他,執瞋自他分,與此等繫屬,生一切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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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是如何產生的呢?宗喀巴大師依兩派的說法來做解釋。認為薩迦耶見與無明相異者,認為煩惱生起次第是,如光線暗時,誤把繩看作是蛇,即先有令人看不清楚的黑暗,然後才執繩為蛇。同樣的道理,先有對於實相不了解的無明,才會產生薩迦耶見。所以先有無明,後有薩迦耶見,之後才會產生十種煩惱中的其他煩惱。這是把薩迦耶見和無明分開而論。另一派認為,薩迦耶見是煩惱的根本,與無明是一體的。所以煩惱的根本,並不是對於實相的不認知,而是對於實相的顛倒執著。即把無自性的視為有自性的這種執著,才是煩惱的根本,由此而生起其他種種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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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煩惱之因


第三、能生煩惱之因,分六:所依者,謂煩惱之隨眠。所緣者,謂順生煩惱境界現前。猥雜者,謂隨學惡友非善士夫。言教者,謂聽聞邪法。串習者,謂增長煩惱昔串習力。作意者,謂妄增益愛非愛相,及於無常妄執常等非理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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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生煩惱之因,有六:

第一、所依,有煩惱的種子。

第二、所緣,有引發煩惱的許多因緣,如可愛境、不可愛境等。

第三、猥雜,受到惡知識或惡友等的影響。

第四、言教,聽聞邪法。

第五、串習,因為以前串習煩惱的力量,使煩惱力量增長。

第六、作意,非理作意去增長可愛相和不可愛相,或非理作意把無常執為常等。

對於初學者來講,應該如前所說守護根門,遠離煩惱境。因為我們現在還沒有足夠的能力可以直接對抗煩惱,為了不讓自己被煩惱侵害,暫時先依阿蘭若處,遠離喧嘩,遠離煩惱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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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四、煩惱過患


第四、過患者。謂煩惱才生,先能令心雜染,倒取所緣、堅固隨眠、同類煩惱令不間斷。於自、於他、於俱損害,於現、於後、於俱生罪,領受苦憂、感生等苦。遠離涅槃,退失善法,衰損受用。赴大眾中,怯懼無樂及無無畏,一切方所惡名流布,大師護法聖者訶責,臨終憂悔死墮惡趣,不能獲得自己義利。《經莊嚴論》云:「煩惱壞自壞他壞淨戒,退損失利護法大師呵,鬥諍惡名他世生難處,失得未得意獲大憂苦。」


《入行論》亦云︰「瞋愛等怨敵,全無手足等,非勇智如何,彼令我如僕,安住我心中,歡樂反損我,於此忍不憤,忍非處應呵。一切天非天,設與我作敵,彼不能令入,無間大火中。此大力惑敵,若遇須彌峰,且不留灰塵,能剎那擲我。如我煩惱敵,長時無始終,餘敵皆不能,至如是久遠。若隨順承事,悉為作利樂,若親諸煩惱,返作苦損惱。」此說過患,皆當了知。


又如阿蘭若師云:「斷除煩惱,須知煩惱過患、體相、對治、生因。由知過患,觀為過失,計為怨敵。若不知過患,則不知為怨敵。故如《經莊嚴論》及《入行論》所說思惟。」又云:「知煩惱相者,亦須聽《對法》,下至當聽《五蘊差別論》,了知根本及隨煩惱。於心相續,若貪、瞋念隨一起時,便能認識,此即是彼,今生,與煩惱鬥。」須如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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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的過患:

第一、「令心雜染」,煩惱擾亂原本平靜、安穩的心,使心一直無法靜下來。

第二、「倒取所緣」,一旦被煩惱所轉,我們就如被一個對實際狀況不了解、甚至顛倒了解的笨蛋所控制。

第三、「堅固隨眠同類煩惱」,因為先前串習的力量十分強大,修法的人明明知道不應該生氣、不應該生貪、生慢等,可是還是不自主地、接二連三地生起。

第四、「令不間斷」,煩惱真的很強大,非常地恐怖,如果沒有生起大精進,想要對治它,實在太困難了。煩惱所帶來的,不只是當下的苦而已,它所產生的痛苦又成為煩惱生起的因緣,這個痛苦又產生新的痛苦,新的痛苦又產生下一個痛苦,沒完沒了。

第五、「於自於他於俱損害」,煩惱不只是損害他人,連我們自己也受極大的損害,甚至有人因煩惱而自殺。

第六、「於現於後於俱生罪,領受苦憂感生等苦」,煩惱不僅對後世產生傷害,在煩惱生起的當下,就已經造成損害。原本平靜的心,因為煩惱生起,內心就沒有了平和。平常很理性的人,一旦生起強烈煩惱,情緒就完全失控,好像變了個人。讓人不禁懷疑:「這還是我認識的那個人嗎?」因為煩惱而喪失理性,說出氣話。等瞋心慢慢消弱,內心稍平靜時,才會後悔生氣時說了不該說的話。所以煩惱不僅對後世產生傷害,在煩惱生起的當下,也會讓自己做出很多愚蠢、不理性的行為。

第七、「遠離涅槃」。

第八、「退失善法」,佛所說的教法是用來對治煩惱的,可是因為煩惱非常強烈的緣故,我們居然把教法當成是謀取世間名聞利養的工具,這真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好不容易有善根能聽聞佛法,卻隨著煩惱而轉,說著如何對治煩惱的同時,內心裡面卻計算著自己的名聞利養,完全被世間八風所控制。對治煩惱的因緣,卻成為增長煩惱的助緣,這就是被煩惱所騙之故。煩惱就是這麼厲害,非常狡猾。

第九、「衰損受用」,一個人被貪心控制,有再多的受用也不會感到滿足;被瞋心控制,有再多的受用也沒有意義。

第十、「赴大眾中,怯懼無樂及無無畏」,一個人若被煩惱控制而做了許多難以想像的壞事,又怎麼會有勇氣面對群眾?

第十一、「一切方所惡名流布」,做了很多壞事,當然惡名昭彰。

第十二、「大師護法聖者呵責」,導師和三世諸佛會為我們的煩惱而感到遺憾,護持正法的護法們也會呵責我們。真正的護法,不需要我們去修供養護法的儀軌,他才來護我們。只要我們如實地依三藏而行三學,確實努力地聞思修佛陀教誡,這些護持佛教的護法就一定會來護衛我們。如果修儀軌他才護衛我們,不修儀軌他就不護衛我們,他就不是真正的護法。我們知道,導師釋迦牟尼佛具有大悲心,所做的事是非常正直的,不會因為我跟著修法,就保佑我,不跟著修法,就不保佑我。同樣,很正直的護法,只要我們做得對,他絕對會護衛我們,根本不用擔心。

第十三、「臨終憂悔,死墮惡趣,不能獲得自己義利」,如果這一世完全被煩惱控制,只做了一些沒有意義的事情,臨終時,反觀今世所做的一切,真的是萬分悔恨,那時想要再做些什麼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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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刻意對治貪、瞋,卻說貪、瞋是一種自然現象,認為人理所當然要有貪、瞋,如此相應於煩惱,那我們就被煩惱吃定了。瞋心等煩惱怨敵,既沒有勇氣,也沒有智慧,連手腳也沒有,但它卻不需要花費任何的力氣,就能讓我們死心塌地去做它的奴僕,而且還在內心深處皈依它,使它安住在心中。


我們如此地供奉煩惱,它唯一的作用是什麼呢?高興地傷害我們。不只是現在傷害我們,還鼓勵我們去造惡業、感受果報。在承受果報之時,又去造業,又帶來新的煩惱…這就是煩惱的作用。所以《入行論》中說:外在的敵人,除了傷害我們之外,還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如填飽自己的肚子、找衣服穿等。可是煩惱不需要吃飯,無須顧慮任何的事情,它只住在我們心中,唯一做的事就是傷害我們。我們居然還非常歡喜地把煩惱放在內心深處,並且皈依它,如此所得的果報就是煩惱「歡樂反損我」。一切天人和非天因為具有大勢力,若要摧毀須彌峰,連灰塵都不會留下來。但是如果他們成為我的敵人,卻無法把我打到無間地獄,能讓我入無間地獄的仇敵只有煩惱敵,可見真正恐怖的敵人唯有煩惱。而且煩惱是如此狡猾,居然可以讓我們死心塌地地成為它的奴隸。如果是外在的敵人要殺我,大不了就是一死。可是煩惱敵,不只一世、二世地害我們,從無始以來到現在都不曾放過我們,一直跟隨著我們。如果我們非常恭敬地討好、利益外在的敵人,這個敵人說不定會成為我們的朋友,來幫助我們。可是煩惱不會如此,我們對它越好,它帶給我們的傷害就越大。如果了解這樣的真相,我們還有辦法對煩惱忍辱嗎?不應該的。我們對某人修忍辱,對自己絕對會有利益。可是對煩惱修忍辱,只會傷害自己,沒有絲毫的利益。所以,我們應該要徹底地消滅煩惱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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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彼集業之理

子一、正明所集之業


第二、彼集業之理,分二:

一、正明所集之業;

二、如何集業之理。初中分二:

一、思業;

二、思已業。今初:


如《集論》云:「云何為思?謂令心造作意業,於善、不善及無記中,役策心為業。」謂令自相應心,於境轉動之心所意業。

第二者,謂彼思發起身、語之業。《俱舍論》云:「業謂思彼起,思即是意業,彼起身語業。」

於身、語業分為二種:有表、無表。婆沙師許唯是有色,世親論師破之,許為與身、語表俱轉之思,故二種業俱說為思。

總業有三,謂善、不善、無記,此說初二。善業有二,謂有漏、無漏,此明有漏。其中復二,謂聖人相續中有,及異生相續中有,此說後者。

其不善業者,謂非福業。福業者,謂欲界所攝善業。不動業者,謂色、無色地所攝有漏善業。如是亦如《俱舍論》云:「福欲界善業,不動從上起。」何故名為不動業耶?謂如欲界中,應於天身成熟之業,有於人畜餓鬼之身,而得成熟,果是可動。如是上界,應於此地成熟之業,除此地外不於餘熟,故名不動。《俱舍論》云:「由於彼地中,業熟不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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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可以分思業和思已業。

思業——就是思心所。思心所的作用就是役策心去發起作用。五十一種不同心所裡面,思心所的作用叫作思業。

思已業——就是身、語業,由思心所所產生的身、語動作叫作身、語業。


身、語業又可以分兩種:有表色和無表色。

身、語業是否是色法?這有兩種說法,毗婆沙宗認為身、語業是色法,而世親論師不認為是色法,世親論師認為,所謂身、語業並非是身和語的動作,而是與身、語動作同時的這個思心所,所以世親論師主張思業和思已業都是思心所。


業的另一種分法,分善業、惡業和既非善也非惡的無記業。善業又可分二:有漏、無漏。有漏的善業又可分聖者的善業和凡夫的善業。此處是在說凡夫的有漏善業。


業還可以分成福業、非福業和不動業,這是針對三界而說的,由福業投生於欲界善趣,由非福業投生於欲界惡趣,由不動業投生於色界和無色界。所以不善業一定是非福業。但是善業就不同,善業可分聖者的善業、凡夫的善業,欲界所攝的善業和色界、無色界所攝的善業。福業是欲界所攝的善業,欲界所攝的善業就是由欲界心所做的善業。欲界人所攝的善業不一定就是欲界心所做的善業,比如我雖然是欲界人,可是我獲得了初禪,我的心就變成初禪心。即雖然人處在欲界,可是因為有禪定的關係,使心遠離了非常粗糙的欲界心狀態。由於禪定的力量,使心變得越來越細微、越來越明晰,所以具有很多初禪心的功德,在這種初禪心攝持的情況下造業,叫作初禪界所攝的善業。福業是欲界心所攝的善業,不動業是色界和無色界所攝的有漏善業。


為什麼稱不動?以欲界心所攝的業來講,它會隨著外緣轉變,如許多的滿業,我們原本應該在天道當中成熟的善業,後來隨著因緣轉變到人道和畜生道中享受。前面也說過,因由行善的關係,本來要去地獄受苦,以在人道中暫時頭痛等、或修法時身感不適來代替。所以欲界心所攝的善業和不善業,很容易隨著外緣動搖。而色界和無色界所攝的業,不會像欲界心所攝的業一樣容易動搖,所以叫作不動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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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如何集業之理


第二、集業之理者。總諸聖者,於諸善業發生增長。預流、一來,亦有造集不善業者。然諸聖者,定不積集善趣、惡趣引生死業。《中觀論》云:「生死本為行,故智者不造,故愚為造者,非智見性故。」世親論師亦云:「見諦無能引。」


是故乃至自隨補特伽羅我執而轉,爾時容造能引之業。現證無我真實義已,雖於生死由業煩惱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業。預流、一來,亦能不忍斷除我執,譬諸強力制伏羸劣,《瑜伽師地論》作此說故。是故造集能引生死業者,謂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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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道位以上的聖者,已現證了空性,但因為無始以來的我執非常深厚,不是現證空性就馬上可以斷除,出定後,因由過去我執的串習,還是會產生我執,由我執而造惡業。雖然沒有完全斷除我執,可是因為已現證空性,所以我執的力量變得非常微弱,由此產生的煩惱的力量也非常微弱,由此煩惱所產生的業,力量也很微弱,所以沒有辦法引生後世,不足以成為引業。也就是,一般人因為被真實執著控制,所以會造引業。聖者因為已現證空性,所以他不再被真實執著控制。雖然隨著業和煩惱還是會使他輪轉於後世,可是不會再造新的引業。如同一個力量非常強大的人制服了力量低弱的人一樣。因此,加行道以下才會新造引業,見道以上就不會新造引業了。「預流、一來,亦能不忍斷除我執」,這句話從藏文直接翻譯過來應該是:預流、一來也不會刻意去執有我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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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若由染污無明薩迦耶見,他自在轉,三門作行殺等不善,集非福業。若行捨施、守護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業。若修靜慮無色地攝奢摩他等,是為積集諸不動業。


若爾,於三有中一切盛事,見為過患,希求解脫欲樂,發起修眾善業,又於無我義如理觀察慧相應思諸善淨業,是否集諦生死因耶?總資糧道、加行道者,雖集庸常能引之業,然由如斯意樂所起,及於無我觀慧相應諸善淨業,是後有愛能對治品,與生死本我執行相相違而轉,故非尋常真能引之集諦。然能隨順引後有集,故立為集攝。如是亦如〈攝抉擇分〉云:「問:若世間諸法,厭患後有,能背後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諦所攝?答:雖彼自性,厭背後有,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是故當知是集諦攝。」


此說善思生死過患,厭離生死意樂所起,引出世道諸善淨法,為隨順集故,當勵力引此意樂及無我慧。


由是因緣,若未由多異門觀察修習生死過患,於生死盛事破除貪愛,獲得對治;又未如理以正觀慧觀無我義;又離修習二菩提心,餘諸善行,唯除少數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攝,轉生死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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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問:先前說由染污無明薩迦耶見所轉,所造的惡業叫作非福業;施捨、守戒等欲界善法,是福業;由色、無色的奢摩他所攝的善業為不動業。如果將三有一切享受視為過患,有非常強烈的出離心,以此去累積的善業,及認知空性相應所累積的善業,這是否是集諦、是生死因緣呢?


宗喀巴大師回答:資糧道、加行道時,雖然會新造引業,可是是由強烈的出離心所發起的善業,及由無我見所發起的善業,因為與真實執著相違,所以並不是真正的集諦,然而有隨順集諦的作用,所以也可以被集諦所攝。


攝抉擇分〉說:「厭背後有,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是故當知是集諦攝。

厭背」——有對治或相違的意思;

「後有——就是生死輪迴的意思。

這句話是說,由出離心所累積的善業,因為是由強烈出離心所發起,所以與集諦有相違的作用,所以不是集諦。這種獲得輪迴的增上生,產生各種身、語、意的妙行,雖然不是真正的集諦,但可以說是隨順集諦,故說被集諦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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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因緣,若未由多異門觀察修習生死過患,於生死盛事破除貪愛,獲得對治;又未如理以正觀慧觀無我義;又離修習二菩提心」,無法成為真正的解脫之因,更不要說是成佛之因了。只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唯有依靠福田的力量,能把我們所行的善業轉為解脫之因或成佛之因。除此以外,平常我們所做的善行,幾乎都是由自性執著所攝的情況下去做的,最後都變成生死輪轉的因緣。所以我們要特別小心,尤其我們唸誦經文時、或每天做早晚課時,要盡量以空正見,或以強烈的出離心、菩提心攝持下來做,沒有這三因,我們所做的善業幾乎都變成了生死輪轉的集諦,都是流轉生死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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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增長業分為二類:

一為樂受義故增長;

二為捨受義故增長。初中復二:

一為受用色、聲等欲塵,所生諸樂。

二於外樂,厭捨貪著,為定生樂受,而增長業。初復有二:

一、正緣未死以前現 法樂故,造非福業;

二、正緣來世諸欲樂故,增長福業。

正緣定生樂受者,謂集能生第三靜慮下至初禪諸不動業。若於諸欲捨離貪著,復由樂受令意厭患,為捨受故而作業者,謂集能生第四靜慮乃至有頂諸不動業。此是世親論師意趣。由此正理,若普厭棄一切諸有,為解脫故,三門行善,則能漸遠生死,漸近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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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今世的安樂而造的業幾乎都是非福業;

為了後世的安樂而造的業是福業;

為了生起由定所生安樂而造的業,是能生初禪到三禪的不動業;

為了捨離一切的苦受、樂受,讓自己安住在捨受,是能生四禪至有頂(即非想非非想天)的不動業。

由不同的情況而造不同的業。所以意樂非常重要,為了解脫而去行善,才能成為解脫之因;否則,所做的一切善業,都變成生死輪轉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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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死心


第二、死心,分三:善心死者,謂由自憶,或他令憶,乃至粗想現行以來,信等善法現行於心。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或自憶念,或他令憶,昔於何法多所串習彼便力強,由此令心於彼流注,餘皆忘失。若於二事平等串習,先憶何法便不退捨,不起餘心。又作善者,如從暗處趣向光明,臨命終時,猶如夢中見有種種可意之色,非不可愛,安祥而逝,臨死其身無重苦受。造妙業者,解肢節苦亦極輕微。


不善心死者,謂由自憶,或他令憶,乃至粗想現行以來,追念貪等現行不善,臨死其身受重苦受。造不善業當死之時,現受先造不善業果,所有前相,謂如夢中多怪色相,於彼顯現,如從光明趣向暗處。諸造上品不善業者,由見彼等不可愛相,身毛恐豎、手足紛亂,遂失便穢,捫摸虛空,翻睛咀沫,此等相現。若造中品不善,彼諸相中有現、不現,設有不俱。作惡業者,解肢節苦,最極尤重。又解肢節,除天、那落迦,所餘生處,一切皆有。


又一切人臨命終時,乃至未到昏昧想位,長夜所習我愛現行,復由我愛增上力故,謂我當無,便愛自身,此即能成中有之因。此中預流及一來者,雖其我愛亦復現行,然慧觀察制而不著,譬如強力制伏羸劣。諸不還者,我愛不行。


善心死者,是於有粗想時,若細想行時,善心即捨,住無記心。彼於爾時,於曾習善亦不能憶,他亦不能令其憶念。不善亦爾。故細想行時,一切死心皆是無記。《俱舍釋》說:「善不善心行相明了,不能隨順當斷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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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死心的認知很重要。

如果一個人平常所行是惡行,他後世能轉生善趣的唯一機會就是他死亡時的意樂,所以在死亡之前生起善心是非常重要的。當親友將往生時,要盡可能在他的面前擺放他平常相信的上師像或佛像,讓他能夠看到。在舒適的角度下,能夠看著佛像或上師像死去,這樣對他絕對有幫助。若是非佛教徒,也要盡可能讓他在安寧的情況下死去。對臨終者而言,在強烈的情緒起伏下而死,非常不好。


死心分三:善心死、惡心死、無記心死。

先憶何法便不退捨,不起餘心」,臨死時的心,無論緣善法或緣不善法,一旦緣住,就不會再緣其他的內涵,所以此時的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臨終者自己平日有串習善法,就由他自己憶念善法,如果沒有,我們要盡量幫助臨終者,使他憶念善法。


若是由惡心而死亡,無論是自己生起惡心,還是因他人之故而生起惡心,在臨終時,會隨著先前的惡業陷入種種的幻想而產生畏懼,如從光明趣入黑暗。有些臨終者,因為病得非常嚴重,所以臨終時,隨著業力會看到一些奇怪的幻相,無法解釋。如夢境般的異象是絕對有的,因為都是由業力所現。如果犯了極大惡行,會由業力看到什麼呢?「由見彼等不可愛相,身毛恐豎、手足紛亂,遂失便穢,捫摸虛空,翻睛咀沫,此等相現。」如果由中等惡心而死亡,上述所說的相,有現、有不現,不一定。


臨終的時候,想到「我」會消失,由這種強烈的我執而成辦了中有之身。雖然初果、二果也有我愛,可是因為有空正見,雖有我愛,但是力不強。第三果(不還果)就沒有我愛了,臨終時不會有我愛現起。我愛不只是我執,是一種貪著我的貪心,這在不還果的時候是不會有的,可是在預流果(初果)和一來果(二果)的時候還是會有。


無記心死者,就是並非由自憶念或由他令憶念而生起善心或生起惡心,是在一種既非善也非惡的心態中死亡,所以在臨終時也沒有苦、樂的感受。「善心死者,是於有粗想時,若細想行時,善心即捨,住無記心。彼於爾時,於曾習善亦不能憶,他亦不能令其憶念。不善亦爾。故細想行時,一切死心皆是無記。」在此是引用《俱舍論》的說法。以顯教的角度而言,我們細微的心只有無記的狀態,無法轉為善行。尤其在死亡的時候,心處於非常細微的狀態,雖然死前由善心而死,可是在最細微時都會轉為無記。同樣地,雖然一開始由惡心而死,可是在最細微時也轉為無記。以密教的角度而言,可以透過瑜伽的力量讓它去緣空性,將這種很細微的死亡光明轉為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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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從何攝煖


第三、從何攝煖者。造不善者,識於所依從上分捨,上分先冷,乃至心處。造善業者,自下分捨,下分先冷。二者俱從心處識捨。識最初託精血之中,即為肉心,最後捨處即最初託。如是先從上身攝煖至心,或從下分收煖至心。次雖未說,從下或上亦攝至心。然當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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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死的時候,身體會漸漸冰冷,煖會慢慢收攝,怎麼收攝呢?雖然經典裡面沒有明說是收攝到心,只說從上收或從下收,但是因為父母精血和我們前世的意識融合結生的地方是心,從這點可以知道煖最後是收攝至心。意識是從哪裡離開身體呢?就是一開始精血結合的地方。


行惡業的人,以惡心而死亡,後世會到惡趣,他的煖是從上往下收攝,從頂部漸漸地變冷。若是由善心死亡,後世決定到善趣,他的煖是從下往上收攝。這是善心死與惡心死的不同。若是由無記心死亡,雖然是由無記心死亡,最後還是得決定是去善趣還是惡趣,如果是到惡趣,他的煖同樣是從上收攝到下,如果是到善趣,是從下收攝到上。「從上分捨」的意思是從上漸漸冷卻,遠離了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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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


第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者。

如前所說識從何舍,即於彼處無間而成,死與中有,如秤低昂。依二種因,謂我愛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已熏習故,善、不善業已熏習故。又此中有,眼等諸根悉皆完具,當生何趣即彼身形,乃至未受生有以來,眼無障礙,猶如天眼,身無障礙,如具神通。《俱舍》亦雲:「為當本有形,此謂死以前,生剎那以後,同類淨眼見,具業神通力,根全無障礙,不轉為尋香。」此說中有是同類見,及修所得離過天眼能見。成辦何趣中有,次定不可轉趣餘生。《集論》中說容有轉改。本有者,《俱舍論》中總說四有:死已未生是為中有,當正受生初一剎那是為生有,從此第二剎那乃至死有最後剎那以前是為本有,臨終最後剎那是為死有。此望將來受生之死有,是其本有。有誤解此說為前生身形,又有見說是後形故,說三日半為前生形,次三日半為後生形。此說全無清淨依據,唯增益執。《瑜伽論》說識不住故,於前世身不起欲樂。故有說雲:見前世身而生憂苦,亦屬增益。造不善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暗夜。作善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見已同類中有,及見自等所當生處。《入胎經》雲:「地獄中有如燒杌木,旁生中有其色如煙,餓鬼中有色相如水,人天中有形如金色,色界中有其色鮮白。」此是顯色差別。從無色沒生下二界則有中有,若從下二生無色者則無中有,於何處沒,即于其處成無色蘊。堪為根據諸教典中,除此而外,未說餘無中有之例。故說上、下無間,皆無中有,亦不應理。經中又說天之中有頭便向上;人之中有橫行而去;諸作惡業所有中有,目向下視倒擲而行,意似通說三惡趣者。《俱舍論》說:人、鬼、畜三,各如自行。壽量者,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若得生緣,則無決定。若仍未得則易其身,乃至七七以內而住,於此期內定得生緣,故於此後更無安住。堪依教典悉未說有較彼更久,故說過此更能久住,不應道理。如天中有七日死已,或仍生為彼天中有,或轉成辦人等中有,謂由餘業轉變勢用,能轉中有諸種子故。餘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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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講到中有的部分。

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

父母精血和我們的意識結合的第一刹那就叫——生有,

從第二刹那起,一直到死亡意識現起之前——都屬於本有,

在死亡的那一刹那叫——死有,

死亡刹那之後,生有之前——叫中有。

死亡之後,如果沒有遇到銜接後世的因緣,沒有辦法生,這中間稱中有。

中有的模樣是怎樣的?不是依照前世的模樣,是依後世將投生到哪趣來決定。如果後世投生到人道,就是人的模樣;後世投生到天道,就是天人的模樣。中有有神通,如天眼通等,這是由業力所感得的緣故。


中有形成的因緣有二

一是由貪著我的我愛而執著身體,

二是由善業或惡業的熏習。

中有會不會轉道?這有兩種不同的說法。假設我們後世是投生到狗道,那中有的模樣就會變成狗的樣子。如果以《俱舍論》來說,狗的中有一定是會投生到狗,不可能投生到其他道,可是《集論》說可以轉變。


中有的壽命,一般是以七天為一次。這個七天又有兩種不同的演算法。貢唐仁波切說,以後世轉生的這一趣來計算,如後世轉生為天人,就以天人的時間來計算七天。但是宗喀巴大師的一位大弟子,在他的抄錄中曾說,是以人的時間來計算七天。七天之內,如果沒有遇到投生的因緣,還會再有七天的壽命。最長是四十九天,所以稱七七四十九天。依據教典,宗喀巴大師未曾看過有比四十九天更久的中有時間,所以有人說中有能住更久是沒有依據的。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一定會遇到投生的因緣,所以四十九天內是絕對會投生的。如投生於天道的中有,七日過後,隨著因緣轉變可能會轉為人道的中有,所以即使在天道內沒有遇到生緣,還是會隨著因緣而轉變。反正在四十九天之內,絕對會投生。


有些人認為,中有七天的壽命中,前三天半是前世的形狀,後三天半是後世的形狀,這是沒有依據的錯誤解釋。因為《瑜伽師地論》有說「識不住故,於前世身不起欲樂」,所以有人說在中有時,會看到前世的身體而產生憂惱,這種的解釋也是錯誤的。


宗喀巴大師說:

如果是惡心死亡,後世決定投生到惡趣,在中有時,所看到的大部分是黑暗;

如果是善心死亡,決定到善趣,會看到白光或晴明月等;如果是投生地獄,會感覺自己好像在已燒的木林旁邊。《入胎經》裡面說:「地獄中有如燒杌木,旁生中有其色如煙,餓鬼中有色相如水,人天中有形如金色,色界中有其色鮮白。」所以中有的身形隨著後世投生之趣的不同而有差別。比較特別的是,從色界到無色界,或從欲界到無色界,不需要中有,因為無色界不依靠色法。沒有一個地方可以投生形色,所以叫無色界。所以色界、欲界的眾生,後世決定要往生無色界的話,是瞬間投生,立即形成無色界的心蘊。可是從無色界投生到色界或欲界,就有中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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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五、次於生有受生道理


第五、次於生有結生之理者。若是胎生,則彼中有於當生處,見有自己同類有情,為欲看彼及戲笑等,遂願往趣當生之處。次於父母精血,起顛倒見。爾時父母未行邪行,猶如幻變,見行邪行,便起貪愛。此復若當為女,欲令母離,貪與父會;若當生男,便欲父離,貪與母會。《瑜伽師地》是說非實見其父母,誤于精血,見行邪行。生此欲已,如如漸近,如是如是漸漸不見男女餘分,唯見男女二根之相,於此發憤,中有即沒,而生其中。此復父母貪愛俱極,最後決定各出一滴濃厚精血,二滴和合住母胎中,猶如熟乳凝結之時,與此同時,中有俱滅,與滅同時,即由阿賴耶識力故,有餘微細諸根大種和合而生,及餘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爾時識住,即名結生。諸有不許阿賴耶者,許為意識結生相續。若薄福者,當生下賤種,彼于死時及入胎時聞紛亂聲,及自妄見入諸蘆荻稠林等中。造善業者,當生尊貴族,聞有寂靜美妙音聲,及自妄見升於高閣宮殿等處。


又住胎者,凡經七日,有三十八,胎中圓滿一切肢節。次經四日,當即降生。如《入胎經》雲:「此經九月或過九月,是極圓滿,住八月者雖亦圓滿,非極圓滿,若經六月,或住七月,非為圓滿,或復缺肢。」此等廣說如《入胎經》,應當了知。


若於生處不欲趣赴,則必不往。若不往者,定不應生。故作感那洛迦業及增長已,謂屠羊、宰雞,或販豬等諸非律儀中有,猶如夢中,於當生處見有羊等,由先所習憙樂馳趣。次由瞋恚生處之色,中有遂滅,生有續起。如是于餘似那洛迦、癭鬼等中受生亦爾。


若生旁生、餓鬼、人間、欲天、色天,便於生處,見己同類可意有情。次由於彼起欣欲故,便往其所,瞋當生處,中有遂滅,生有續起。此乃《瑜伽師地論》說。若非宰雞及販豬等不律儀者,生那洛迦,理同後說。《俱舍論》云:「餘求香宅舍。」謂濕生欲香,化生求舍,而受生也。復如《釋》說,若是當生熱那洛迦,希求暖熱,生寒地獄,希求清涼,中有遂往。諸卵生者,《俱舍論》說亦同胎生。


死歿及結生之理,無特外者,皆如《本地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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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說結生之理。

如果是胎生,中有會先看到自己的同類有情,為了能跟他們在一起嘻笑或看他們,所以心會往同類有情的方向去。生緣具足時,就會看到父母的精血,隨著業力起顛倒見。什麼顛倒見呢?雖然父母並不一定有行淫行,但卻會看見父母行淫,於是產生貪愛。如果投生於女身,會遠離母親、貪著父親,感得女身;如果投生於男身,會遠離父親、貪著母親,感得男身。《瑜伽師地論》裡面說,這並不是真正看到父母親,而是由業力看到精血上的景象,於是產生貪欲,慢慢就不見男女而只看到男、女生殖器,由此產生厭離父或母,之後,中有就結束了。「與滅同時,即由阿賴耶識力故,有餘微細諸根大種和合而生,及餘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有沒有阿賴耶識有不同的說法,如果認為有阿賴耶識,由阿賴耶識和非常濃厚的精血和合,四大就由這裡產生,這稱為結生。如果認為沒有阿賴耶識,是由意識與精血和合結生。


如果福報不夠,就會生在比較低賤的種族,而且入胎時會聽到一些紛亂聲,或自己看到入諸蘆荻稠林裡面。如果是具有福報的人,入胎時,「聞有寂靜美妙音聲,及自妄見升於高閣宮殿等處。」住胎情形,如《入胎經》中說。


如果我們不想投生於這個地方,中有就不會過去,那就絕對不會生。戒體的產生,是自許下承諾「乃至盡形壽之前,我要做什麼善事」,只要未破除這個承諾,或承諾的時間尚未到之前,就會隨著這種承諾而有戒體。像殺羊、宰雞的屠夫或非律儀者(非律儀者,就是下定決心要做某壞事,許下這種承諾的人),如果許下承諾要造惡業,像一定要殺某個人,「不殺他,我就無法報仇」等,許下這種承諾就叫作非律儀,它類似戒體,但卻是不善的戒體。因先前所造墮於地獄的業成熟,就像在夢中看到有羊、有雞,便歡喜地想要去宰羊或殺雞,當想要過去時,就不想待在自己原有的地方了。因為有這種貪瞋作祟,依由瞋心使中有消滅,依由貪心續起生有。中有和生有,在這個瞬間中,一者消滅,一者生起,而銜接到後世去。


其他像癭鬼等的中有如何消滅,下一世的生有如何產生,結生的方式是一樣的。同樣地,如果是投生到畜生、餓鬼、人道或天人,我們會看到和自己相同的同類有情,在某個地方現可愛相,於是我們就會厭離原來所在的地方,朝可愛相的方向去。由瞋心使中有消滅,由貪心使生有生起,這是《瑜伽師地論》裡說的。如果不是殺羊、宰雞等的屠夫及非律儀者,是如何生地獄呢?宗喀巴大師說:理同後說,即會看到與自己同類的可愛有情,產生貪、瞋而去投生那洛迦。之前所說是胎生,「濕生欲香,化生求舍,而受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