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和合眾—理和、事六和。
解 僧者,具云僧伽,此翻和合眾。同證無為解脫,名理和。身同住,口無諍,意同悅,見同解,戒同修,利同均,名事和也。
僧,梵語具足說叫僧伽,和合眾,事和、理和。
理和。出家弟子受具足戒後,有一個共同的目的,統統要證無為之理,解脫生死苦縛。無為者,無所作為;不生不滅。
道家昇仙,雖云長生。詎知有生,仍必有滅。故屬有為,以有生滅故。
唯有念佛生西,華開見佛,證無生忍,無生則無滅,故能解五住煩惱,脫二種分段、變異生死。
事和,六和合。僧團;叢林制度。
身和同住。出家弟子行住坐臥住在一起,身和,才能在一起修行。叢林制度,平等。
口和無諍。共同修行,不起爭論。四依法。
意和同悅。意和大家心裡才歡悅。發菩提心。
見和同解。大家解釋佛理都一樣,見地相和。見理不謬,同得解悟。八萬四千法門,僧團都有自己的修行宗派,要選擇和自己相應的參加;參加後,不要另有意見。叢林制度,宗派。
戒和同修。大家受具足戒的數目都一樣。叢林制度,規矩、規定。
利和同均。大家受的利養一樣多。叢林制度,常住。
現在雖然是末法時代,但是傳戒的時候,還是可以看見過齋堂時,上面坐了一位大和尚,是本寺的住持,他坐的位子高,但是和大家吃的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