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們說到唯識學在推求萬法之由來時,提出了「萬法唯識變」之宗旨。萬法是所變,識是能變。今再進一步推求:「此能變識之由來為何?」答曰:「識原於性」,謂此能變識,乃由本性而來。此一本性,在眾生曰佛性,在萬法曰法性,法性、佛性皆是本性之異名。佛說:「眾生皆有佛性」,謂一切眾生之本性,原來都是靈靈覺覺,清淨光明,與十方諸佛無二無別的。只因一切眾生,自無始來,被妄想、執著所覆蓋故,遂不能證到這個本性,因而永遠在昏暗長夜中討生活,在迷惑顛倒中過日子!這個蒙上重重的無明煩惱之本性,即叫做「識」。當本性從真起妄,由覺轉迷的初動之相,稱為「本識」,亦即是第八識,而前七識,復由本識之所轉生,因此前七識,也叫做「轉識」。
所以,唯識學之要旨,今可用一言以蔽之,即「變」而已矣!本性迷了,初變為本識,再由本識轉變為前七轉識,合此八識而變現出林林總總之宇宙萬法來。
這種「識變」萬法的情形,今簡介如下:唯識學家以為這能變的八個識,可分為三種次第說明之,即「三能變」,謂初能變,指第八識;二能變,指第七識;三能變指前六識。三能變之意義是說:一切法都要經過這三種「能變識」合作之力,才能生起與存在。
性(佛性、法性)→(蒙上重重的無明煩惱之本性)→識→一變(第八識)→二變(第七識)→三變(前六識)
【參考 http://greatbook.josephchen.org/GREATBOOK/DIC/00806.htm
三能變:謂一切法都要經過這三種識的合作之力,才能現起,才能存在。
初能變的是阿賴耶識,當某一業的種子成熟時,即具有能變境界的力量,遇到增上緣,便變現起來,名為異熟能變;
次能變的是第七末那識,這是說業的種子雖然成熟,然而也倚賴於末那識不斷的執我,發揮它恒審思量的作用,然後境界才能存在,所以名為思量能變;
第三能變的是前六識,這是說雖然七、八兩識,具有能變的性能,然而若沒有六識依六根,了別六塵,則境界亦不可能成立,所以名為了別能變。】
【參考 http://www.minlun.org.tw/old/365/t365/t365-4-8.htm
●(悟)性─智慧(寂照) Û ●(迷)識─無明(闇動)
圖上邊清亮的圓圈●代表清淨光明之「佛性」。佛性具有「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義,也就是兼具「不變」與「隨緣」兩種特性:雖恒常不變、不動不異,卻能隨緣起各種作用;雖隨緣起各種作用,卻永不變異。喻如「鏡子」,隨遇各種染淨境緣,即現各種染淨境相;雖現各種染淨相,然鏡子卻不變染或變淨。佛性所隨的「緣」,不外「迷」、「悟」兩種,不是隨「迷」緣,就是隨「悟」緣。若隨「迷」的緣,則起迷惑顛倒的作用,形成經論上所謂的「識」,如圖左邊有黑點之圓圈●,即代表迷惑無明之心「識」。既成為「識」,則「寂照」之德用不顯,而全起「闇動(無明妄動)」之倒用了。相反的,若隨「悟」的緣則「識」轉成「智」,「寂照」之德用開顯,而不再「闇動」了!如此,佛性隨迷緣則形成「識」,是名為「眾生」;佛性隨悟緣,則「識」轉成「智」,是名為「佛」。
或問:眾生個個本具之「佛性」,是什麼時候隨迷緣而成為「識」的呢?答:眾生從來就是迷著的,故其佛性從來就隨著迷的緣而成為「識」,此即經論上所謂的「無始無明」,意思是說:「無始即有,從來在迷」。故「佛性」無始,「無明」亦無始。
由此可知,眾生無始以來,其佛性就隨著迷的緣故而成為「識」,所以「寂照」德能埋沒不顯,全在心識「闇動」之中。而所謂的「佛」,則是起了一番「覺悟」的功夫,故其佛性隨著「覺悟」的緣,而轉識成「智」,「寂照」德能開顯,雖寂然不動不分別,卻能照徹宇宙萬有,罄無不盡了!】
這八個識雖然都可以叫做「能變」,但其中有二種差別:
一、因能變─第八識中所含藏的諸識及一切法之種子(此即是因),各能轉變生起現行果法,叫「因能變」。
二、果能變─諸識由第八識中之種子,轉變生起現行果法之後,復由八個識之自體分(此即是果)能變現出能緣之見分,及所緣之相分,叫「果能變」。
由上所述,可知:嚴格說起來,真正具有能變功能的,唯有第八識而已,因為不但一切外境,是由第八識中之種子所變現,即前七轉識,也是由第八識中之種子所變現的。因此,若說前七轉識為「能變」者,也不過是所變中之能變而已!唯有第八識是真正能變,所謂「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正是第八識特殊之功能!
在此我們不禁要問:「為何第八識能夠變現根身、器界呢?」其原因就是在第八識中含藏有兩類不同的種子,所謂「共相種」與「不共相種」。共相種是依一切有情共同作善惡之業(共業)所薰習成的種子,此等種子成熟時,能變現起山河大地等器世間(依報)。因為器世間是由一切有情之共業所招感的(即「共變」),所以叫「共相」。不過,在這共變的器世間中,仍有一部分具有不共的性質(即「共中不共」),譬如:各人所有的田地、房舍等,各有各的所有權,別人是不能任意侵犯的;又譬如上一期所說:「天見寶嚴地,人見為清水,魚見為窟宅,鬼見為猛火」,可知:廣大的器世間,雖然是「共變」的,但仍有「不共」的性質在─即並不是各類有情,彼此互用「共變」的世界,而是各類有情,各自變成不同的器界,即以自己所變的器界,為自己受用,此「一水四見」即「共中不共」之例。
再說到第八識中所含藏的「不共相種」,這是指依著各個有情各別之業因(不共業)所薰習成的種子。此等種子成熟時,能變現起有情眾生之根身(正報)。因為有情眾生各自之根身,是由各個有情之不共業所招感的(即不共變),所以叫「不共相」。不過,在這不共變的根身之中,又分兩種,即「不共中不共」與「不共中共」。先說「不共中不共」,此即指眼耳等淨色根(略與生理學上所言神經相似)。淨色根乃是各個有情之第八識中不共相種所生,唯自識依,非其他有情能受用。此淨色根當有情眾生生命存在時,固然能發揮其神經作用,可是一旦生命結束時,此神經作用,頓時消失!其次再看「不共中共」,此即指眼珠、耳鼓乃至肌膚等扶塵根,乃是淨色根所依之處,扶塵根雖是人人各別而有,但卻與眾人共通而共受用,因此,此扶塵根(眼耳鼻舌身等形體),當吾人生命終了之時,猶存其形體於人間,為人人所共見!
如上所說,第八識之「內變根身,外變器界」,《瑜伽論》歸納為四種,所謂「四變」:
共中共(器世間,依報)─如人類中無主山河等。
共中不共(器世間,依報)─如有主田宅等,他雖共變,不得共用。
不共中共(有情根身,正報)─扶塵根是,他人亦得緣之而受用之。
不共中不共(有情根身,正報) ─即淨色根,唯自識依,非他依用。
平素吾人眼耳等識攀緣境相時,即是依託有情眾生之第八識所變現之境相(根身、器界)為本質(本質相分),然後各個有情再依自己的眼耳等識,別變出一重相分(影像相分)給自己的眼耳等識之見分去攀緣,唯識家稱此為「自變自緣」。譬如:吾人眼見一棵樹,紅花綠葉,生意盎然,一般人皆以為這所見之紅花綠葉,即是這棵樹之本質,離心而客觀存在的實法,誰知眼所見者,不過吾人眼識之見分,借著人人之第八識所「共變」之境相(樹)作本質,再變現起自己眼識之相分(影像)而攀緣之而已。眼識緣色法如是,其他轉識之緣境,亦復如是。即吾人平素所認識到之一切境相,都只是自心所變現起的影子而已!可是愚痴眾生,由於無始來的煩惱習氣,擾濁了內心的緣故,對不知其所認識之境相,是由內識之所變現的,反而誤認彼等為離心存在之實我實法!所以諸佛菩薩為欲打破眾生的妄執,特別在諸識所變之見、相二分上,隨順世間的妄情,假施設我法的名字,實際上一切我相、法相,都是依識體所變現的,離開了識的自體,根本就沒有像凡夫所妄執的實我實法可得!
參考: 有情眾生共業→器世間(依報)、本質相分─樹(自變)→各個有情眼耳等識→影像相分→眼耳等識之見分去攀緣(自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