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当拒绝与撒谎造假者互为肢体

作者:小草

目睹着一个又一个“基督徒”造假和撒谎的行径,且在被揭露后,还没看到有一个公开认罪道歉和悔改的。有的是把博客关闭,比如周雁羽,张学勤(云和月),有的虽不关闭博客,但也不再公开在博客上露面,比如天国蜜女(张文文),张老四,而大剽客和撒谎者耶米玛则是关闭评论和留言,不让任何人评论,但照样在博客上自言自语,继续拼凑她的“原创”。这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在自己撒谎造假的恶行被揭露后,竟然会是这样的反应,让我深感他们对罪恶的麻木,甚至是连一般普通人的那一点羞耻心和愧疚之心都没有。他们这样的行为显明了他们根本就不像是基督徒,甚至比一些非基督徒的品德还低贱!

虽然这些自称为基督徒的撒谎者,还常自称是属基督的肢体,是与别的基督徒互肢体的。但经上说,“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弗4:25)如果真是互为肢体,就当弃绝谎言,这是圣经明明的教导和命令。但现实是,这些在基督教界里的撒谎造假者,他们撒谎和造假的对象还正是基督教界,是面对教会,面对基督徒,他们是对自己所称为肢体的人撒谎,这是何等的可憎可恶!

试想看看,如果眼睛看到前面是一只狼,但却对手说,那是一只可爱的狗,可以把它抱在怀里,眼睛对手发出这样的谎言,后果可能就是让别的肢体被狼所咬伤或咬死。如果耳朵听到了火警长鸣,但却当作没听见,不报告险情,或者谎报是某电视里传来的声音,不需要逃离,那么后果就是让别的肢体被烧伤或烧死。可见,互为肢体的,是不可以撒谎,是要诚实忠心地报出实情,否则就会给别的肢体带来危害,这是显而易见的常理。

一个真基督徒,真是属基督的肢体的,必然是爱基督,爱互为肢体的基督徒,就不可以对其他的肢体撒谎。那些会刻意地、处心积虑地在基督教界里撒谎造假的,显然就是不真爱基督,不真爱别的基督徒,否则怎么可能这样刻意地、长期地在基督教界里撒谎和造假呢?所以,在面对基督教界里这些长期撒谎造假者,我们无法制止他们的恶行,但我们可以拒绝与他们互为肢体,不要以他们为基督徒,否则,把他们这种撒谎造假者接纳进教会,以他们为肢体,就是把危害带进教会,对教会对基督徒都是个危害。

大卫说,“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裏。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诗101:7 )“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诗26:4)大卫不允许说谎的人立在他的眼前,也不和他们同坐或同群,这样就不会听到他们的谎言,以免受骗上当以致犯罪或在别人的罪上有份。所以,面对虚谎之人,我们也当效法大卫,不仅拒绝与他们互为肢体,更是不与他们同群,保守自己远离虚谎。

对于那些无视,甚至于是无所谓这些撒谎造假者的,还乐于与他们同群同工的,只能说,至少是,他们对罪也是无所谓的,对圣经的教导也是不在乎的。至于是不是有更隐深的原因,也是有可能的。当今的世代邪恶堕落,混在基督教界里的恶人也是不少的,基督徒当小心谨慎分辨,不要轻信那些把自己装得好像很敬虔和属灵的样子的人,越是满嘴属灵的高调,喜好自夸,自我表现的,越是要小心防备。真正的敬虔是不自夸,只亏基督的十字架,也不自我表现,而是隐藏自己。但那些要赚取个人名利的人,就会不断地炒作自己,粉饰自己,喜好自夸,还特别受不了自己的恶行被曝光,也听不得不同的意见,因他们要的是自己的荣耀,是来自人的夸奖,是自己私欲的满足,而这些都是属世之人所追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