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包办的婚姻也是婚姻,离婚再嫁娶是淫乱

作者:小草

亚当和夏娃的婚姻就是包办的,而不是他们自己自由恋爱的结果。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也是包办的,雅各和利亚的婚姻也不是他们两厢情愿的,但圣经从来没有说他们这样的婚姻是神不喜悦的,相反的,这些婚姻都蒙神的祝福、保守、和看顾。成婚的方式可以有不同,但结婚后就是在婚约里了,就不能随便离婚,更不能以某种成婚的方式为离婚的理由。

中国现代包办的婚姻是比较少了,主要的都是自由恋爱。但自由恋爱而成的婚姻并不能保证就一定是美满幸福的,现代的离婚率就远远高于包办婚姻时代的离婚率。当然,有人会说,在包办婚姻的时代,很多不幸福的婚姻也都只能是勉强维持着,不离婚并不能说明就是幸福美满的。这没错,但也不是绝对的。在当今,很多印度年轻人的婚姻还是父母包办的,他们这种包办的婚姻主要是看门当户对,婚后家庭相当的稳定,离婚率不高,这是从我所认识的一些印度人那里观察和了解的。所以,包办婚姻并不一定会有问题,更不能成为离婚的合理借口。

由于现在中国人包办婚姻少了,以致有人认为包办婚姻可以作为离婚的好借口,但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包办,父母为子女包办是以他们过来人的经验来做选择,他们选择错的可能性不见得就会比年轻人自己选择错的可能性大。那种认为包办婚姻一定不幸福的说法等于是说,父母的选择一定不如年轻人的选择,而这命题并不总是对的。

圣经对婚姻的教导是一视同仁的,而没有对包办或不是包办婚姻作不同的处理。无论是什么方式进入了婚姻,就是进入了神所设立的男女配合的婚姻里后,那就不可以分开,“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6:6)如果离婚再嫁娶那就是犯淫乱罪,因主耶稣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可10:11-12)

一个女人嫁一男人后,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嫁的,是包办的,还是自由婚嫁的,就不能再嫁别人,除非丈夫死了,否则离婚再嫁别的男人就成了不贞的淫妇。所以,别以为“挣脱父母包办的婚姻”再嫁人是无可厚非、可喜可贺的,没有的事,照样是犯奸淫。这种“挣脱父母包办的婚姻”的说辞其实是在粉饰罪恶,把离婚说得好像是在挣脱什么罪恶似的,这纯属就是颠倒黑白,以恶为善,是可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