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基督徒面对逼迫:让步,逃
作者:小草
主耶稣对门徒说,”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太10:23)主耶稣的这句话,是基督徒如何面对逼迫的原则,就是让步,或逃,而不是坚持,不是抗争,更不是敌对。 基督徒的使命是往普天下去传扬福音,而不是与掌政者敌对,也不是向掌权者争人权,或搞什么维权。
使徒时代,使徒彼得曾被下到监里,也没见教会有人为此去跟掌权者抗议,而只是为他祷告,“于是彼得被囚在监里.教会却为他切切的祷告 神。”(使12:5)而保罗被逮捕送到罗马去,在那里被监禁了两年的时间,但这完全是出于神的旨意,要让保罗以这种方式把福音传到罗马,所以保罗顺服、忍耐地接纳被监禁,并以被软禁的身份在租房里传福音。“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使23:11)“进了罗马城、保罗蒙准、和一个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处。”(使28:16)“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了足足两年。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胆传讲 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 ”(使28:30-31)
经上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罗13:1)既然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且基督徒的生死和一切所遭遇的,都掌管在神的手中,那为什么还要反抗?对于人世间不公不义的事,抗争得完吗?抗争到一生都耗尽了,也抗争不完。更何况,有些表面看起来不公义的事,背后却有神的美意。所以,为什么不让步,等神自己报应恶者呢?神说了,“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在这城被逼迫,不让传福音,那就逃到别城去,或不让以这种方式传,那就以别的方式传,这样福音也得以在别城传扬,或以别的方式传扬,为什么非要争在某地、或非要以某种方式聚会才甘愿呢?使徒时代,当保罗和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传道时,遭到了逼迫,被赶出境外,他们没有抗争,而是就转到别城以哥念去了,“但犹太人挑唆虔敬尊贵的妇女、和城内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罗、巴拿巴、将他们赶出境外。二人对着众人跺下脚上的尘土、就往以哥念去了。”(徒13:50-51)
在以哥念,保罗他们二人传讲神的道,又遭到逼迫,他们就逃到别的城去,”那时、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一齐拥上来、要凌辱使徒、用石头打他们。使徒知道了、就逃往吕高尼的路司得、特庇、两个城、和周围地方去,在那里传福音。“(徒14:5-7)所以,逃到别城去,福音也随之被传到别城去。
17世纪初期,英国的不从国教的清教徒,在遭到英国国教和政府的逼迫时,有的逃离到荷兰,之后,有的又从荷兰和英国,陆续逃离到美洲大陆。这些逃到美洲来的清教徒,他们在面临信仰逼迫时,没有留下来与政权抗争,而是选择逃离,逃到有信仰自由之地,可以按照圣经的教导,来敬拜上帝。清教徒在美洲大陆建立教会,脱离了英国政权对他们的管制,让属世的权柄从属灵的领域里分离出去,属灵的领域是独尊上帝为元首,是以圣经的教导来管理的。所以,清教徒的逃离,不仅不是妥协,反而是持守了纯正的信仰,建立起了不受世俗政权辖制的教会,得享崇拜上帝的自由和权力,也给教会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属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