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l 27, 2011 1:50:6 AM
過午不食稱為持齋。 日中一食稱為持午。 持午屬於十二頭陀行之一。 八關齋戒與持頭陀行區別很大,比如頭陀行要求樹下坐,塚間坐,八戒只說不睡大床;頭陀行要求穿糞掃衣,八戒只說衣著樸素。 所以不必用頭陀行來要求八戒。
故,一般而言,早晨是可以進食的。
3、如果是依《大乘事續樂道》而授的八戒,應日中一食。 因為儀軌中是明確這樣規定的。
沙彌十戒儀則經-「若受齋食時不得過中午,日出至午前可許受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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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食即是時藥,非時食即非時藥,時食與非時食是從時間上的區分。按戒律規定:每天從早晨明相出現(律中以伸 手屋外能夠辨別手紋為準),到中午的日影正中,在這階段中,允許比丘進食,所進之食,就叫食時。再從每天的日影過中,直到第二天早晨的明相出現,這一段時間裡,不允許比丘進食,然特殊原因,佛陀又同意比丘們飲果漿等,於非時中進食,叫做非時食。
時食有兩大類:即正食與不正食。正食就是主食,律中列有五種:《四分律》是面、飯、乾飯、魚、肉;《有部毗奈耶》是面、餅、麥豆餅、飯、肉。面是用米麥等磨成粉後炒熟的干糧。飯、乾飯、餅都是漢地常用的食糧。麥豆餅可能是麵粉和豆合在一起做成。魚肉,我們現在的社會裡作為副食品,在當時的印度,卻放在主食中。不正食就是副食,《四分律》說有 根食、莖食、葉食、果食、油食、胡麻食、石密食、蒸食。我想這些東西不外乎瓜果蔬菜之類,與主食一起食用的副食品。非時食:指水果汁之類,又稱非時漿,是世尊為患渴病比丘開許的。如《刪補羯磨》中說:有渴病因緣,許受非時漿,謂果漿等,澄色如水,以水諦淨,受之。喝非時漿,要因為渴病,同時把水果搗碎,榨成果汁,濾去濁滓,澄清如水,再用水滴淨,才能飲用。 時與非時是以日中為標準,比丘在時食的時間裡,正食只許一餐,正食之前可以吃粥等非正食,粥的濃度,以剛出鍋時,草畫粥面不見餘痕為準。正食時離座或捨去威儀後,便不能再吃了,除非作了余食法,才可以再食,但必須仍在午前,日中之後,除了飲水,或因特殊因緣食果漿等,不得一物進口,否則便是口口波逸提。 佛制比丘不非時食,這與印度當時的社會背景有密切關係。印度的出家僧侶,不論信仰什麼宗教,無一不是托缽乞食的,他們大多數也都實行不非時食,佛陀絕不希望有人對佛教產生反感,所以在迦留陀夷尊者夜晚乞食引起居士譏嫌後,就制定了不非時食戒。 非時不能進食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在十法界有情中,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比丘學佛自然要效法佛陀,所以在頭陀苦行中,便是規定日中一食,但這是精進法門,不是所有比丘都能做到的,在小乘中三果聖人,多住色界淨居天,這樣比丘效法天食,也是可以的。如果與餓鬼、傍生同時進食,那就未免不對了,尤其是夜晚,餓鬼聽了飲食碗缽之聲,咽中火起,飢餓難忍,從慈悲心出發,夜晚也是不應該進食的。 三、七日藥及盡形壽 七日藥及盡形壽藥是根據擁有藥物時間的長短而命名的。佛陀一向提倡少欲知足,經常讚歎迦葉尊者行頭陀苦行,終身堅持日中一食,比丘們聽了佛陀的讚嘆之後,也發心遵行一食法,但有些比丘體質衰弱,營養不良,產生種種疾病,佛陀發現後,允許比丘們服七日藥。七日藥,是指具有營養的補品,一次擁有它,必須在七日限內服完。如《四分律》所說的酥、油、生酥、蜜、石蜜。酥,由奶加工提煉而成,與今日奶油相近;油,《律攝》說種種菜油,與現在食用的豆油、花生油等相似;生酥,從酪中提煉出的,也是一種半流汁體。蜜是蜂蜜;石蜜是指冰糖等結晶體的醣類。佛陀還允許病比丘服五種脂:即熊脂、魚脂、驢脂、豬脂、失守摩羅脂,這些東西營養豐富,可以強壯身本,並在時非時中,都可以食用。 佛陀允許比丘食用酥等之後,法緣好的比丘,如畢陵伽婆蹉尊者,居士們多以五種食物供養,受用不完,裝滿大盆小盆,大缽小缽,到處擺得都是,搞得僧房之中臭穢不堪,引起居士的譏嫌。佛陀知道後,才以七日為限定,比丘接受的酥等,應在七日內吃完,如果吃不完,當提前分給大家,到第七日早晨明相出時,還有剩餘,就要依舍墮罪作懺了。七日藥原為病者開設的,佛陀後來又有開緣,許可五種人食七日藥,即行路人、斷食人、病人、守護人、營作人。就是說,除了病人之外,凡是體力勞動,缺乏營養的人,都是可以食用的。不過這五種人中,病人之外的四種人,在非時中受用是不太合適的。 盡形壽藥相當現在所說的中草藥。如《善見》指一切樹木及草根莖葉,為食不任者。盡形的含義,依《四分律行事鈔》釋,有盡藥形、盡報形及盡病形三義。是說比丘擁有這些藥,可以直到身體恢復健康了,才捨去,這類藥大多苦澀難吃,無故誰也不會想吃,更談不上貪著,所以比丘可以盡形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