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an 07, 2011 1:34:51 AM
修學趣証「般若」,亦有方便施設,即經過「聞、思、修」,從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而証實相般若。如龍樹菩薩於《中論》云:「不依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 也,是以善學般若者,皆應常時讀誦,多聞薰習,觀理照事,事理相即,而後庶幾近乎,相即無相,無相實相,能所兩忘,圓融不二也。如此方可名為善於持誦金剛 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