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Nov 24, 2015 9:2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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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以為自己已有看經的能力,自己可以直接向佛經之中,探求他們的成佛之道,所以不必皈依,同樣可以得到學佛的受用。這在理上說,似乎可以通融,但從事相的規制上說,那就錯誤了。佛經是由佛陀所說(也有是出於佛的弟子們所說),再由佛的出家弟子們結集成編,傳之後世;如說只知佛經而忽略了說法的佛寶,以及流傳法寶的僧寶,充其量,只是皈依了法寶,這是忘恩的行為!佛教雖以法寶為主,解脫之道皆由法寶之中流出,但是法寶的產生,必須佛寶與僧寶為之完成,所以三寶是不能分開的。
一個不受皈依而又自稱是佛教徒的人,他雖或可得到一些佛法的好處,但終不能獲得身分上的印證。這不是多餘的執著,乃是必須的手續。故在佛經中說,世人雖然行善,終不能滅除先世的惡業,若能受了三皈依戒,便能滅除先世的惡業。
受皈依,既是形式上的問題,更是心性上的問題。受皈依時,不僅口中念著,身體拜著,心裡還得想著。主要還是在於心的領受──納受三皈戒體,戒體須由已先受了三皈戒的人,師師相傳,這是法統的一脈相承,在凡夫而言,不能無師自證,所以三皈依,不得在佛菩薩像前自誓自受。
什麼叫作三寶?佛法僧,何得稱之為寶?這是很要緊的。一個人要想信佛,必須先來皈依三寶,但在皈依之前,又必須先要瞭解三寶的大意,否則,莫名其妙地皈依,便不得稱為真正的皈依。正像我們投考大學而在大學之中求學,如果不知那所大學的名稱是什麼,那便成為笑話。但是,我們不用諱言,今日的三寶弟子之中,接受皈依之時,未必已經明白了三寶的大意,皈依師們也未必開示過三寶的大意。說起來,這是可恥的!
皈依詞共為三皈三結,現在照抄如下:
我某甲(法名或本名均可),盡形壽皈依佛,盡形壽皈依法,盡形壽皈依僧。(說三遍之後)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也說三遍)
前面三皈說三遍,便是三皈依戒的正授,後面的則為三皈的三結。皈依的緊要關頭,便在三說三皈的正授之時,納受三皈依的無作戒體,也就在此正授之際。最好能於正授三皈之時,作一種觀想:說第一遍三皈依文的時候,由於自己的發心功德,感得十方大地震動,並有功德之雲,從十方地面冉冉上升;說第二遍三皈依文的時候,十方湧起的功德之雲,徐徐匯集於自己的頭頂上空,結成華蓋之狀;說第三遍皈依文的時候,此一雲集的華蓋,即成漏斗之狀,緩緩下注於自己的頂門之內,遍滿於全身,並由身內擴展出去,使自己的身心,隨著功德雲的擴展瀰蓋,而充塞於十方世界──到此為止,自己納受了三皈的戒體,自己的身心,也跟戒體的功德一樣,與宇宙同等體量了。試想,如此的皈依,該是何等的神聖和莊嚴啊!
如果不能作如此的觀想,最低限度,也得將皈依詞聽得明明白白,說得清清楚楚,這是絕對不能馬虎的,所以弘一大師曾經說過一段非常懇切的話,現在抄錄如下:
「無論出家在家之人,若受三皈時,最重要點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三寶是何意義。第二,當受三皈時,師父所說應當十分明白,或師父所講的話,全是文言不能瞭解,如是絕不能得三皈;或隔離太遠,聽不明白,亦不得三皈;或雖能聽到大致瞭解,其中尚有一二懷疑處,亦不得三皈。又正授之時,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說,此最要緊,應十分注意;以後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三結,無關緊要;所以諸位發心受戒,應先了知三皈意義。又當正授時,要在『皈依佛』等三語注意,乃可得三皈。」(《律學要略》)
以此可見,三皈雖然簡單,要想如實得到三皈的戒體,卻也並不容易。我們相信,準此而論,如今有許多的三皈弟子,是沒有得到三皈的,如果自知沒有得到三皈,不妨請求各自的皈依本師或另請他人,重新增授一次。這在集體數十人或數百、數千人的大規模皈依儀式中,是最不可靠的,唯其種種善根而已。
皈依三寶,另有一個非常要緊的觀念,必須明白:我們皈依三寶之後,即是皈依了十方三世的一切三寶,所以在迴向偈之下,有「十方三世一切佛,諸尊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第一句是一切佛寶,第二句是一切僧寶,第三句是代表無上的法寶。在此三句之中,包括了理體與事相的三寶。我們現在是以事相為主,所以應該恭敬供養一切佛菩薩的聖像、一切佛教的典籍、一切佛教的出家人。不過我們的本師佛是釋迦牟尼,我們的本師僧是皈依師,為了報恩,偏重於本師佛與本師僧,也是人之常情。如若只以本師佛為佛,其他諸佛就不是佛,那是違背佛教的;同樣的,如果只敬皈依師而不敬其他的一切僧,也是不對的。正像否定了千萬樁善舉,而只肯定一樁善舉;只種一塊田,而荒蕪了千萬塊田,這不啻為愚癡的作為!
本來,戒律兩字是中國字,戒律兩字的意義,也是各有所指,戒是有所不為,律是有所當為;戒是不能如此,律是應當如此;戒是各人的持守,律是團體的活動。所以在梵文中,戒叫作尸羅(śīla),律叫作毘奈耶(vinaya),不過,有時也可將戒律二義通用的,故也不必硬把戒律二字的定義分割開來。
我們的五戒,是一切佛戒的基礎,但是五戒的戒目,並沒有什麼稀奇突出之處。在印度的古代,各宗教都有五戒,而且都是大體相同。即便基督教十誡的後五誡,也是如此,現在分別列舉如下:
佛教的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摩那法典》的五戒: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非梵行(不淫)、不貪瞋。
《包達耶那法典》的五戒: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忍耐、不貪。
《錢多佉耶奧義書》的五戒:苦行、慈善、正行、不殺生、實語。
耆那教的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妄語、不淫、離欲。
瑜伽派的五戒: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不貪。
基督教的後五誡:勿殺、勿盜、勿淫、勿妄證、勿貪他人之所有。
由上面的比較可以知道,佛教五戒的特色是不飲酒,其他各宗教沒有戒酒的。
在五戒之中,殺、盜、邪淫、妄語的四戒,均有可悔與不可悔罪;飲酒一戒,雖犯均為可悔。五戒的前四戒,皆有戒罪與性罪,飲酒一戒,只有戒罪而無性罪。所以稱前四戒為性戒,飲酒戒為遮戒。性戒是在佛法與世法中皆所不許者,佛不制戒,犯了殺、盜、邪淫、妄語(欺騙)行為的本性,就是罪惡;遮戒是佛陀制來為弟子們遮止防犯性戒於未然的,所以唯有受了佛教五戒的人不得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