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l 19, 2016 2:48: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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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問答20140907(21)
問:受戒以後,家裡面的財務是我在打理,有時候瞞著先生拿錢去做善事,因為先生沒有學佛,這樣算不算偷盜?
答:盜戒裡面有一個情形,你們二個人同夥共財的,不分彼此的,這個時候你自己去做善事你拿錢出去,這是無所謂的。我們就問,妳買菜的時候有沒有告訴他?沒有。妳處理一些家庭瑣碎的事有沒有告訴他?沒有。妳做善事是什麼?修福,護持三寶,也是為了他,為了這個家庭能夠好一點,能夠有福報,所以基本上這不算偷盜。妳要拿去買化妝品怎麼辦,妳有沒有告訴他?也沒有。所以這一些就是說,妳護持三寶做善事給他增加福報,那也是好事,所以這個不算是偷盜。盡量就能夠漸漸的,我們自己學佛,把本分事做好,在家人也要這樣子,不能一學佛就鬧革命。就是家裡面你要守本分,把自己本分事做好,另外家裡的人就會感覺學佛很好,沒有變怪人,反而很正常,他感覺學佛很好,漸漸的也把他給度了,那就是全面性的,大家都學佛,那就非常好。
?那如果家人明確表示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