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l 25, 2011 2:2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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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師文集—律學
大部之廣律,最初傳來的是十誦律,翻譯斯部律者,係姚秦時的鳩摩羅什法師,廬山淨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讚揚。六朝時此律最盛於南方。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三部是僧祇律,東晉時翻譯的,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劉宋時繼僧祇律後,有五分律,翻譯斯律之人,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文精而簡,道宣律師甚讚,可惜罕有人弘揚。至其後有有部律,乃唐武則天時義淨法師的譯著,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當初義淨法師在印度有二十餘年的歷史,博學強記,貫通律學精微,非至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義淨回國,翻譯終畢,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圓寂,以後無有人弘揚,可惜!可惜!此外諸部律論甚多,不遑枚舉。
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時期,以前所弘揚的是十誦律,四分律少人弘揚;至唐初四分律學者乃盛,共有三大派:一相部律,依法礪律師為主;二南山律,以道宣律師為主;三東塔律,依懷素律師為主。法礪律師在道宣之前,道宣曾就學於他。懷素律師在道宣之後,亦曾親近法礪道宣二律師。斯律雖有三大派之分,最盛行於世的可算南山律了。南山律師著作浩如淵海,其中行事鈔最負盛名,是時任何宗派之學者皆須研行事鈔;自唐至宋,解者六十餘家,唯靈芝元照律師最勝,元照律師尚有許多其他經律的註釋。元照後,律學漸漸趨於消沈,罕有人發心弘揚。
南宋後禪宗益盛,律學更無人過問,所有唐宋諸家的律學撰述數千卷悉皆散失;迨至清初,惟存南山隨機羯磨一卷,如是觀之,大足令人興歎不已!明末清初有蕅益見月諸大師等欲重興律宗,但最可憾者,是唐宋古書不得見。當時蕅益大師著述有毗尼事義集要,初講時人數已不多,以後更少;結果成績頹然。見月律師弘律頗有成績,撰述甚多,有解隨機羯磨者,毗尼作持,與南山頗有不同之處,因不得見南山著作故!此外尚有最負盛名的傳戒正範一部,從明末至今,傳戒之書獨此一部,傳戒尚存之一線曙光,惟賴此書;雖與南山之作未能盡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輕視;但近代受戒儀軌,又依此稍有增減,亦不是見月律師傳戒正範之本來面目了。
南宋至清七百餘年,關於唐宋諸家律學撰述,可謂無存;清光緒末年乃自日本請還唐宋諸家律書之一部份,近十餘年間,在天津已刊者數百卷。此外續藏經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猶有數百卷。
今後倘有人發心專力研習弘揚,可以恢復唐代之古風,凡蕅益見月等所欲求見者今悉俱在;我們生此時候,實比蕅益見月諸大師幸福多多。
三皈、五戒、八戒、沙彌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等,就普通說,菩薩戒為大乘,餘皆小乘,但亦未必盡然,應依受者發心如何而定。我近來研究南山律,內中有云:「無論受何戒法,皆要先發大乘心。」由此看來,哪有一種戒法專名為小乘的呢!再就受戒方法論,如:三皈、五戒、沙彌沙彌尼戒,皆用三皈依受;至於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則須依羯磨文受;又如式叉摩那則是作羯磨與學戒法,不是另外得戒,與上不同。再依在家出家分之:就普通說,在家如三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彌比丘等,實而言之,三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諸位聽著這話,或當懷疑,今我以例證之,如:明靈峰蕅益大師,他初亦受比丘戒,後但退作三皈人,如是言之,只有三皈亦可算出家人。
又若單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發以後,必先受五戒,後再受沙彌戒,未受沙彌戒前,止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於在家出家,有在家優婆塞、出家優婆塞之別;例如:明蕅益大師之大弟子成時性旦二師,皆自稱為出家優婆塞。成時大師為編輯淨土十要及靈峰宗論者,性旦大師為記錄彌陀要解者,皆是明末的高僧。
八戒何為亦通在家出家?藥師經中說: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為欲增上功德故。這樣看起來,八戒亦通於僧俗。
據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至於殺與妄語,有大小之分,大者雖不易犯,小者實為難持;又五戒中最為難持的莫如盜戒,非於盜戒戒相研究十分明瞭之後,萬不可率爾而受。所以我盼望諸位對於盜戒一條緩緩再說,至要!至要!但以現在傳戒情形看起來,在這許多人眾集合場中,實際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別受;我想現在受五戒時,不妨合眾總受五戒,俟受戒後,再自己斟酌取捨,亦未為不可;於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數條,可以在引禮師前或俗人前捨去,這樣辦法,實在十分妥當,在授者減麻煩,諸位亦可免除煩惱。
我有句老實話對諸位說:菩薩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彌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無論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三皈五戒,我們倘能得三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來生定可為人;既能持五戒,再說念阿彌陀佛名號,求生西方,臨終時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豈不甚好。就我自己而論,對於菩薩戒是有名無實,沙彌戒及比丘戒決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說完全,止可謂為出家多分優婆塞而已這是實話。
寶華山見月律師所編三皈五戒正範,所有開示多用駢體文,聞者萬不能瞭解,等於虛文而已;最好請師譯成白話。此外我更附帶言之:近有為人授五戒者於不飲酒後加不吸煙一句,但這不吸煙可不必加入;應另外勸告,不應加入五戒文中。
八戒:——具云八關齋戒。「關」者禁閉非逸,關閉所有一切非善事。「齋」是清的意思,絕諸一切雜想事。八關齋戒本有九條,因其中第七條包含兩條,故合計為八條。前五與五戒同,後三條是另加的。後加三者,即:第六,華香瓔珞香油塗身,這是印度美麗裝飾之風俗,我國只有花香,並無瓔珞等;但所謂香如吾國香粉、香水、香牙粉、香牙膏及香皂等,皆不可用。
第七,高勝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這就是兩條合為一條的;現略為分析:「高」是依佛制度,坐臥之床腳,最高不能超過一尺六寸;「勝」是指金銀牙角等之裝飾,此皆不可。但在他處不得已的時候,暫坐可開:佛制是專為自製的須結正罪,如別人已作成功的不是自製的,罪稍輕。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音樂影戲等皆屬此條;所謂故往觀聽之「故」字要注意,於無意中偶然聽到或看見的不犯。以上高勝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共合為一條。受八關齋戒的人,皆不可為。
第八,非時食。佛制受八關齋戒後,自黎明至正午可食,倘越時而食,即叫做非時食。——即平常所說的「過午不食。」但正午後,不單是飯等不可食,如牛奶水果等均不可用。如病重者,於不得已中,可在大家看不到地方開食粥等。
沙彌戒:——沙彌戒諸位已知道了吧?此乃正戒,共十條。其中九條同八戒,另加手不捉錢寶一條,合而為十。但手不捉錢寶一條,平常人不明白,聽了皆怕;不知此不捉錢寶是易持之戒,律中有方便辦法,叫做「說淨」,經過說淨的儀式後,亦可照常自己捉持:最為繁難者,是正戒十條外於比丘戒亦應學習,犯者結罪。我初出家時不曉得,後來學律才知道。這樣看起來,持沙彌戒亦是不容易的一回事。
我們生此末法時代,沙彌戒與比丘戒皆是不能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舉出一種來說,就是沒有能授沙彌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彌戒,須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話,不單比丘戒受不成,沙彌戒亦受不成。我有一句很傷心的話要對諸位講:從南宋迄今六七百年來,或可謂僧種斷絕了!以平常人眼光看起來,以為中國僧眾很多,大有達至幾百萬之概;據實而論,這幾百萬中,要找出一個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樣能受沙彌比丘戒呢?既沒有能授戒的人,如何會得戒呢?(如此可謂千里無僧, 可於佛前自誓受菩薩戒, 依梵網經見相好, 或如蕅益大師禮占察懺儀,求得清淨輪相)我想諸位聽到這話,心中一定十分掃興;或以為既不得戒,我們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這種極無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懷疑是大不對的:我勸諸位應好好地、鎮靜地在此受沙彌戒比丘戒才是!雖不得戒,亦能種植善根,兼學種種威儀,豈不是好;又若想將來學律,必先掛名受沙彌比丘戒,否則以白衣學律,必受他人譏評:所以你們在這兒發心受沙彌比丘戒是很好的!
菩薩戒犯相重輕,依舊疏新疏有種種差別,應隨個人力量而行;現以例說,如:妄語戒,舊疏說大妄語乃犯波羅夷罪,新疏說,小妄語即犯波羅夷罪。至於起殺盜淫妄之心,即犯波羅夷,乃是為地上菩薩所制。我等凡夫是做不到的。
所謂菩薩戒雖不易得,但如有真誠之心,亦非難事;且可自誓受,不比沙彌比丘戒必須要請他人授;因為菩薩戒、五戒、八戒皆可自誓受,所以我們頗有得菩薩戒之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