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l 19, 2016 2: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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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問答20140907(38)
三十八,問:弟子給員工發放的福利,經常讓他們用發票來沖抵(就是給他福利,但是你要拿發票回來沖抵),那就不用計稅,算不算犯盜戒?
答:這一方面比較細,基本上來講,我們就是要正常,不要拿員工的發票來自己沖抵稅金,這都有漏稅的情況,當然就會犯戒。我們做佛弟子,老老實實的,該繳我們就繳。
?可以參考公務員的國民旅遊卡消費模式, 規定員工要在固定商家消費, 拿發票影本做為請款證明, 發票還是給員工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