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l 04, 2011 12: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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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染違犯主要之心所
1. 根本煩惱
略稱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義
貪 貪、 《伽論》卷8:「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
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
貪欲、 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大30,313c18)
貪著 「云何貪欲﹖謂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污心,
若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
業。」(大30,317b21)
卷58:「貪者,謂能耽著心所為性。」(大30,621c14)
《成論》卷6:「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
生苦為業」(大31,31b19)
欲求五欲、名聲、財物等而無厭足之精神作用。即於己所
好之物,生起染污之愛著心,引生五取蘊而產生諸苦。又
作貪欲、貪愛、貪著。略稱欲、愛。《佛光辭典》(以下
簡稱《佛光》)p.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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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佛菩薩神境智通能辦二事:一者,示現種種神通,引諸眾生入佛聖教。二者,示現
種種神通惠施無量受苦眾生,眾多品類利益安樂。」(大30,493c14ff.)
頁30
瞋 瞋恚 《伽論》卷8:「恚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
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非愛境
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大30,313c21)
「云何瞋恚﹖謂於他起害欲樂﹐起染污心,若於他起
害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大30,
317b24)
卷58:「恚者。謂能損害心所為性。」(大30,621c16)
《成論》卷6:「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
不安、惡行所依為業。」(大31,31b21)
指對有情(生存之物)怨恨之精神作用。據俱舍論卷十六
、成唯識論卷六所載,對違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使身
心熱惱,不得平安之精神作用,名為瞋。《佛光》p.6114
慢 憍慢 《伽論》卷8:「慢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
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若分
(包含憍) 別不分別高舉為體。」(大30,313c23)
卷58:「慢者。謂令心舉心所為性。」(大30,621c19)
《成論》卷6:「恃已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
苦為業。」(大31,31b26)
比較自己與他人之高低、勝劣、好惡等,而生起輕蔑他人
之自恃之心,稱為慢;亦即輕蔑、自負之意。《佛光》 p.5812
疑 疑、 《伽論》卷8:「疑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314a]聞非正
疑蓋 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所知事唯用分別染污異覺為體。」
卷58:「疑者,猶豫二分不決定心所為性。」(大30,622a17)
《成論》卷6:「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
業。」(大31,31c1)
謂對迷悟因果之理,猶豫而無法決定之精神作用。即對於
佛教真理猶豫不決之心。[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成唯識論
卷六〕《佛光》p.5841
頁31
2. 隨煩惱──小隨煩惱
略稱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義
忿 忿或 《成論》卷6:「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障
忿恨 不忿,執杖為業。」(大31,33b9)
對不順自心之對境,引生氣怒之情,而發為暴惡之行動,
稱為忿。忿由瞋而生,剛烈而強猛,然無餘勢,非長久持
續者。〔大乘廣五蘊論、品類足論卷三、雜阿毘曇心論卷
二、順正理論卷五十四〕《佛光》p.3222
恨 嫌恨、 《成論》卷6:「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為性,能
恚惱 障不恨,熱惱為業。」 (大31,33b12)
(包含
「惱」) 恨即指對忿怒之事永遠不忘,乃結怨之精神作用。據順正
理論卷五十四所述恨與忿之差別(大二九‧六四六下):
「如樺皮火,其相猛利,而餘勢弱,說名為忿。如冬室
熱,其相輕微,而餘勢強,說名為恨。」故知恨雖不如忿
怒之猛烈,但餘勢極強,歷久不滅。[成唯識論卷六、百法
問答鈔卷一〕《佛光》p.3811
誑 《成論》卷6:「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
障不誑,邪命為業。」(大31,33c5)
欺詐之意。即以種種手段迷惑他人之精神作用。據成唯識
論卷六載,「誑」即為得利養而現矯德,以詭詐為性,能
障不誑,以邪命為業。唯識宗以之屬二十隨煩惱之一,謂
誑以貪、癡之部分為體,係由貪、癡之一分而假立者,離
此二者即別無誑之相用。〔成唯識論述記卷六〕《佛光》
p.5919
嫉 嫌嫉、 《成論》卷6:「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忌為性,能
嫉、 障不嫉,憂慼為業。」(大31,33b26)
憎嫉
指對於他人之善、美等生起不悅之精神作用。〔成唯識論
卷六〕《佛光》p.5440
慳 《成論》卷6:「耽著財、法,不能惠捨,祕吝為性,
能障不慳,鄙畜為業。」(大31,33c1)
即對財施、法施慳吝之心理。唯識宗以之為隨煩惱之
一,係以貪愛之一分為其體,離於貪則別無慳之相用。[成
唯識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九]《佛光》p.5810
頁32
3. 隨煩惱──大隨煩惱
略稱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義
不信 不信解 《成論》卷6:「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
障淨信,惰依為業。」(大31,34b4)
指內心污濁之精神作用。於四諦三寶等,未能忍許愛樂,
自相渾濁,內心不澄淨,稱為不信。唯識家以之為八大隨
惑之一。〔成唯識論卷六〕《佛光》p.979
惛 惛沈 《成論》卷6:「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毗
舍那為業。」(大31,34a19)
指使身心沈迷、昏昧、沈鬱、鈍感、頑迷,而喪失進取、
積極活動之精神作用。唯識宗則納為二十種隨煩惱之一。
與睡眠合為「惛沈睡眠蓋」,為五蓋之一。〔成唯識論卷
六〕《佛光》p.4578
掉 掉舉 《成論》卷6:「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
摩他為業。」(大31,34a7)
指心浮動不安之精神作用,為「惛沈」之對稱。此外,惡
作與掉舉合稱掉悔蓋,為五蓋之一。就此心所之所障,有
部及阿毘達磨雜集論、成唯識論皆以之障定;經部及瑜伽
師地論之說,則以之障慧。﹝成唯識論卷六﹞《佛光》
p.4586
(二)非染違犯主要之心所
1. 隨煩惱:大隨煩惱
略稱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義
懶懈 懶惰懈怠 《成論》卷6:「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
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大31,34b11)
*於輕戒
「第一、不 為「勤」之對稱。即指懶惰之狀態。除意謂不積極修善
供三寶戒」 行之精神作用外,並有積極行惡之含義。唯識宗則以此
、「第二十 為二十隨煩惱之一。為勤(即精進)所對治。〔成唯識
、耽著睡眠 論卷六、成唯識論述記卷六下〕《佛光》p.6221
戒」是「染
違犯」,其
餘的戒條是
「非染違犯」。
頁33
放 放逸 《成論》卷6:「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
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大31,34b17)
即放縱欲望而不精勤修習諸善之精神狀態。唯識宗謂此
屬八大隨惑之一。〔成唯識論卷六〕《佛光》p.3276
忘 忘念(→失 《成論》卷6:「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
念) 正念,散亂所依為業。」(大31,34b22)
為「念」之對稱。指對於所緣境及諸善法不能明白記憶
之精神作用。唯識宗將其視為二十隨煩惱中八大隨煩惱
之一。關於其體,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說,以癡之等流
為體,依此之故而為癡之一分。〔成唯識論卷六〕《佛
光》p.1880
(三)無違犯:出現兩次以上之因緣(依出現次數排序)
略稱 定義或內容
調 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病 重病或疾病
無力 無力氣
護 護僧制
治 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遮遏而為猛利性惑所
蔽,數起現行。
外 外道
多 將護多有情心、為護他多嫌恨心
狂 狂亂
善 無間修諸善法,欲護善品令無暫廢
持 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
心 或有違犯說正法者,為欲將護說法者心
其餘出現一次者,於後注解分別說明之。
四重名稱 主要防止之心所
1.自讚毀他戒 貪求
2.故慳戒 慳
3.故瞋戒 忿
4.謗菩薩藏戒 慢
瑜伽菩薩戒本與其他菩薩戒本(例如:梵網菩薩戒本或勝鬘經等)一樣,重視四重
頁34
戒的貪求、慳、忿、慢等心理作用的防止。為考察瑜伽菩薩戒之四十三輕戒所重視的心
理作用,以下將四十三輕戒條的「染、非染」心所,及「無違犯」因緣整理如下。又,
若與六度配合,則1-7屬施度、8-14屬戒度、15-18屬忍度、19-21屬精進度、22-24屬定
度、25-32屬慧度。33以下與四攝法有關。[35]
"○" 表示該戒條缺「染違犯」的情況
"●" 表示該戒條缺「無違犯」的情況
〔四十三輕戒〕 染違犯 非染違犯
1.不供三寶戒 不敬、嬾懈 忘
2.貪求名利戒 貪求、
3.不敬有德同法戒 慢、 恨、恚 懶懈、 忘
4.不應供受襯戒 慢、 恨、恚 懶懈、 忘
5.不受重寶施戒 恨、恚 懶懈、 忘
6.不施其法戒 恨、恚 懶懈、 忘
7.棄捨惡人戒 恨、恚 懶懈、 忘
8.遮罪共不共戒 恨、恚 懶懈、 忘
9.性罪不共戒 恨、恚
10.住邪命法戒 詭詐
11.掉動嬉戲戒 掉、不寂 忘
12.倒說菩薩法戒 著
13.不護雪譏謗戒
14.不折伏眾生戒
15.瞋打報復戒 瞋
16.不行悔謝戒 慢 恨 懶懈、放
17.不受悔謝戒 恨
18.懷忿不捨戒 忿
19.染心御眾戒 貪染
20.耽著睡眠戒 嬾懈
21.虛談棄時戒 染 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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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詳參:釋體韜。《六度四攝與<菩薩地‧戒品>之關係》。台北:法鼓文化。1997。
頁35
22.不求禪法戒 慢 恨 懶懈
23.不除五蓋戒 貪 瞋 痴
24.貪味靜慮戒 貪
25.不學小法戒
26.背大向小戒
27.捨內學外戒
28.專習異論戒 愛著
29.不信深法戒 不信
30.愛恚讚毀戒 愛 恚
31.不聽正法戒 慢 恨、恚 懶懈
32.輕毀法師戒 輕
33.不助伴戒 恨、恚 懶懈
34.往事病戒 恨、恚 懶懈
35.非理不為說法戒 恨、恚 懶懈
36.有恩不報戒 恨 懶懈
37.患難不慰戒 恨 懶懈
38.希求不給戒 恨、恚 懶懈、放
39不如法攝眾戒 恨 懶懈、放
40.不隨順眾生戒 恨 懶懈、放
41.不隨喜讚揚戒 恨 懶懈、放
42.不行威折戒 染 懶懈、放
43.不神力折攝戒 ○
〔四十三輕戒〕 無違犯
1.不供三寶戒 狂[36]
2.貪求名利戒 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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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心狂亂(k.sipta-cetas)。(以下皆同)
[37]指「對治」,即「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遮遏而為猛利性惑
所蔽,數起現行。」(以下皆同)
頁36
3.不敬有德同法戒 病[38]、狂、眠、說[39]、餘[40]、聽[41]、心[42]
、調[43]、僧[44]、多[45]
4.不應供受襯戒 病、無力[46]、狂、遠[47]、道[48]、餘、善[49]、未
[50]、聞;議擇[51]、詐[52]、調、僧、多
5.不受重寶施戒 狂、染[53]、悔[54]、亂[55]、貧[56]、塔[57]、劫[58]
6.不施其法戒 病、狂、未[59]、惡[60]、鈍[61]、非[62]、外[63] 、 調
-----------------------
[38]遭重病。(以下皆同)
[39]自為他宣說諸法論義決擇。
[40]與餘談論慶慰。(以下之「餘」,意思與此類似,故省略不再一一作註)
[41]他說法論義決擇,屬耳而聽。
[42]有違犯說正法者,為欲將護說法者心。(以下皆同)
[43]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以下皆同)
[44]護僧制。(以下皆同)
[45]為將護多有情心。(以下皆同)
[46]無氣力。
[47]處懸遠。
[48]道有怖。
[49]為無間修諸善法,欲護善品令無暫廢。(以下之「善」字,意思與此類似,故省略
不再一一作註)
[50]為引攝未曾有義。
[51]為所聞法義無退;如為所聞法義無退,論義決擇當知亦爾。
[52]知彼懷損惱心,詐來延請。
[53]觀受已心生染著。
[54]觀後時彼定追悔。
[55]知彼於施迷亂。
[56]知施主隨捨隨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匱。
[57]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
[58]或知此物劫盜他得。
[59]於是法未善通利。
[60]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
[61]知彼是鈍根性,於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當生邪見,增加邪執,衰損惱壞。
頁37
7.棄捨惡人戒 狂 調、僧、多
8.遮罪共不共戒 ●
9.性罪不共戒 慈[64]
10.住邪命法戒 治
11.掉動嬉戲戒 治、解[65]、遣[66]、彼[67]、猜[68]
12.倒說菩薩法戒 ●
13.不護雪譏謗戒 善行[69]、忿、 他嫉、心倒 外
14.不折伏眾生戒 少利多惱[70]
15.瞋打報復戒 ●
16.不行悔謝戒 罪[71]、■[72]、忍[73]、 外、調
17.不受悔謝戒 不如法
18.懷忿不捨戒 治
19.染心御眾戒 不貪[74]
20.耽著睡眠戒 治、病、無力、疲、
21.虛談棄時戒 彼[75]、奇[76]
22.不求禪法戒 病、無力、倒[77]、多聞[78]、已得[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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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
[63]諸外道伺求過短。(以下皆同)
[64](慈心不犯)。
[65]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
[66]欲遣他所生愁惱。
[67]若他性好如上諸事,方便攝受,敬慎將護,隨彼而轉。
[68]若他有情猜阻菩薩,內懷嫌恨,惡謀憎背,外現歡顏,表內清淨。
[69]因修善行,謗聲流布。
[70]觀由此緣,於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
[71]彼希望要因現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謝。
[72]若彼有情性好鬥諍,因悔謝時倍增憤怒。
[73]知彼為性堪忍,體無嫌恨,若必了他因謝侵犯,深生羞恥。
[74]不貪供侍,無愛染心。
[75]見他談說,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
[76]若事希奇,或暫問他,或答他問。
頁38
23.不除五蓋戒 治
24.貪味靜慮戒 治
25.不學小法戒 度[80]
26.背大向小戒 ●
27.捨內學外戒 聰敏[81]
28.專習異論戒 ●
29.不信深法戒 不謗
30.愛恚讚毀戒 信[82] 外、調
31.不聽正法戒 病、不覺知、無力、知倒說、心[83]、數,多聞[84]、善[85]、愚[86]
32.輕毀法師戒 ●
33.不助伴戒 病、無力、自,依[87]、非[88]、餘、轉[89]、善、愚 調、僧、多
34.往事病戒 病、無力、轉[90]、依、持[91]、善、愚、餘
35.非理不為說法戒 無知、無力、轉、餘友、恨[92] 調
36.有恩不報戒 無能、不受、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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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知其師顛倒教授。
[78]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
[79]若先已得所應教授。
[80]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81]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若經久時能不忘失,若於其義能思能達。
[82]欲令其未淨信者發生淨信,已淨信者倍復增長。
[83]為欲將護說法者心。
[84]若正了知彼所說義,是數所聞所持所了: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
[85](指修善法)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若勤引發菩薩勝定。(以下皆同)
[86](指「鈍根、愚鈍」)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
緣心令定。(以下皆同)
[87](3)若了知彼自能成辦,(4)若知求者自有依怙。
[88]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
[89]轉請他有力者助。
[90]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以下「轉」字」,意思與之類似,故不再各別作註
解)
[91]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
[92]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若復知彼性弊龍
悷。
頁39
37.患難不慰戒 病、依、非、餘、轉、善、愚
38.希求不給戒 無財、不宜[93] 調、僧、王[94]
39不如法攝眾戒 病、無力、轉、能[95] 外、 調、僧
40.不隨順眾生戒 病、無力、不宜 外、 調、僧、多
41.不隨喜讚揚戒 病、無力、彼[96]、染[97]、似[98]、竟[99]
外 調 、僧、
42.不行威折戒 恨[100]、時[101]、■[102]、壞[103]、慚[104]
43.不神力折攝戒 外
其它:
缺少心所的說明 共計4
缺染違犯: 14.不折伏眾生戒、43.不神力折攝戒,共計2。
缺無違犯:8.遮罪共不共戒、12.倒說菩薩法戒、15.瞋打報復戒、26.背大向小戒、28.
專學異論戒、32.輕毀法師戒,共計6。
四、染、非染違犯心所及無違犯因緣出現次數分類表
以下將整理「染、非染違犯心所及無違犯因緣出現次數分類表」,使菩薩行者覺
察,當某一種心理作用生起時,可能會引起那些行為,而違犯菩薩戒條。希望藉此表方
便掌握菩薩心行。
-----------------------
[93]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
[94]來求者,王所匪宜,將護王意。
[95]知徒眾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資身眾具:若隨所應教授教誡,
皆已無倒教授教誡。
[96]知其人性好少欲,將護彼意。
[97]若知由此顯揚等緣起,彼雜染憍舉無義,為遮此過。
[98]若知彼德雖似功德,而非實德,若知彼譽,雖似善譽,而非實譽,若知彼說雖似妙
說,而實非妙。
[99]為待他言論究竟,不顯揚。
[100]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
[101]待時。
[102]因此鬥訟諍競。
[103]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
[104]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淨,而不訶責,乃至驅擯。
(一)染違犯
心所 出現次數 心所 出現次數 心所 出現次數 心所 出現次數 心所 出現次數 心所 出現次數
恨 19 貪 8 慢 6 忿 3 瞋 3 掉 2
懶懈 2 嫉 1 慳 1 疑 1 不信 1 昏 1
諂 1
由以上的統計可知,在瑜伽菩薩戒本中,與「染違犯」相關的心所,以「恨」──
嫌恨 (aaghaata)、恚惱 (pratigha) 出現次數最多,達19次。若包括相關的忿
(kroda) 3次、瞋恚 (vyaapaada;pratiro.sayati) 3次,則總共有25次,約占58%。可
見「瞋恨心」是瑜伽菩薩戒主要對治之心理作用。
(二)非染違犯
心所 出現次數
懶懈 19
放 6
忘 9
可知在瑜伽菩薩戒本中,與「非染違犯」相關的心所,以「懶惰、懈怠」
(aalasya-kausiidya) 出現次數最多,達19次之多,約占21%。在輕戒「第一、不供三
寶戒」、「第二十、耽著睡眠戒」是「染違犯」,其餘的戒條是「非染違犯」。可知
「精進」是瑜伽菩薩戒本所重視的心所。
(三)無違犯
因緣 次數 因緣 次數 因緣 次數 因緣 次數 因緣 次數 因緣 次數
調 15 病 10 力 10 護 9 治 7 外 7
狂 6 多 6 善 3 持 3 心 2
可知在瑜伽菩薩戒本中,與「無違犯」相關的因緣,以「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
處,安立善處」出現次數最多,達15次,約占35%。換言之,這十五條本來是菩薩所不
應作的行為;但是,若動機是出於善意,希望藉此讓眾生遠離不善,安於善法,則這些
行為被認定是「無違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