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ards a Sociological Understanding of Social Media:  Theorizing Twitter

書名(以學術體例詳填資料,網路來源提供超連結及檢索日):

Murthy, Dhiraj (2012). Towards a Sociological Understanding of Social Media:Theorizing Twitter. Sociology, 46(6): 1059-1073.

導讀者: 區國強

原作摘要:

       本研究以Twitter作為的例子,探討社交媒體的社會學意義。近年,利比亞、埃及、突尼斯亞,以及阿爾及利亞這些地方發生的社會運動中,社交媒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本文並不急著描繪社交媒體在當代社會運動中的新角色,而是以歷史和社會學之角度去觀察Twitter。本文並非經驗研究,也未準備提出一個Twitter的完整理論,而是透過文獻回顧提供研究者未來的研究的方向。本文借用Goffman有關互動者(interactionist)之論述,提出社會學中的既有理論除了可以幫助研究者批判性地研究Twitter,也可以幫助研究者思考如發展有關Twitter的理論架構。


重點整理:

        媒體發展史中,新媒體工具之出現總引起人們討論。十八世紀發明的電報系統,除了被認為是一種壓縮時空,並模糊人類「公領域」和「私領域」之間界線的工具外,有人亦擔心這種新媒體形式將取代舊有的書信形式。但實際上,正如後來發明的電話沒有取代電報一樣,電報也並未取代書信。新媒體之出現,反而凸顯了舊媒體之特質。在目前,Twitter也被認為對長形式的網絡寫作(e.g.部落格)造成威脅,但或許Twitter也如同其他新媒體一樣,反而賦予了舊媒體形式更持久的特質與生命力。本文以下將以Goffman等人的社會學理論,探討Twitter作為一種社交媒體之獨特性,並思考期社會學上的意義。


Twitter作為一種社會媒體

        探討Twitter前,我們要先區別社會網絡(social network)與社會媒體(social media)科技。社會網絡包括了Facebook等網路服務,使用者在限定的系統範圍內擁有公開或半公開的身份;透過這些網路服務,使用者與其他用戶產生連結。至於社會媒體,則主要指「一般人」(Ordinary people)能在社交網絡中產製「新聞」(user-generated “news”),以有別於傳統媒體。但對社交媒體來說,社會網絡是非常重要的,特別其散播之能力。Twitter是一種發文字數限定在140字內的微網誌。微網誌屬於一種以網路為基礎的社會媒體,可定義成:(1)使用者具備公開的身份,並以此身份散發資訊或更新狀態。接收訊息的人可以是特定或非特定對象;

(2)訊息會透過使用者之間公開地聚合一起;

(3)使用者可決定收到特定用戶之訊息,但並不需要限定只有特定的用戶能接受到其訊息。這也是Twitter與社會網絡相比較之特點,在這些社會網絡中,用戶之間是雙向的關係(區國強注:也就是我可以follow特定人,卻不需限定誰來follow我。)

        與實體的人際關係不同,Twitter的用戶與其他用戶之間,在實體生活中不必認識。他們會尋找有興趣的用戶進行聯結,包括名人等陌生人。Twitter是一種多對多媒體。透過retweet之方式,某推文經常能透過某用戶之retweet,連結到另一群使用者。與「電子報」(newsletter)比較,Twitter等部落格形式的網絡媒體將人際互動帶到公共領域。在Twitter上,你可以封鎖某人,以讓他/她無法follow你的訊息,但是由於你的個人頁面是公開的,因此被封鎖的人其實還是可以看到你的推文。


我推(文),故我在

        如同其他社交媒體,Twitter是一個展演自我的場所,也就是社會學上所說的「自我形塑」(self-production)。微網誌之運作依賴定期貼文,是一種身份的實踐。社會學家Bourdieu指出,寫日記這件事雖然看似無聊/陳腐,卻是一種意義之產製。Twitter可以說是一種在Bauman所說的「液態社會」(liquid modern)中確認自我身份或「自我肯定」self-affirmation之工具。透過告訴別人「看著我」,因此「我存在」。Twitter上每天或每小時進行的規律貼文行為,如同Gackenbah所稱是一種「創造自我」(inventing self)。

        Goffman 提出,日常生活溝通是一種儀式,理解「自我」與「個人感受」。在Twitter以前,有人提出發手機訊息作為一種私人溝通行為,拉近了人際間的距離或增加了親密感。也有人認為,當代美國社會中人際間的親密感越來越淡薄,但Putnam確認為網路中介溝通(internet-mediated communication)駁斥了這種說法。近年美國年輕人看電視時間減少,並轉向花更多時間使用社交媒體與網路(區:因此加強了人際互動。)。

           Gadmar提出,人類透過持續保持「自我塑造」(self-formation)的狀態,達到塑造自我之目的。在Twitter中,也出現「我推(文),故我在」,或透過推文來進行自我角色之生產。但需要注意的是,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強調人的自我與外在客體(包括身體)之區隔,主張人類作為自主的主體(autonomous individuality);但是,Twitter上的自我形塑,卻是透過人在如Bakhtin所說的「對話社群」(dialogic community)中,或者說「自我」是透過互動而形構的。


Twitter是一種民主化?

        Twitter會讓世界更民主嗎?Turner提出,當代媒體經歷一種「常民轉向」(demoticturn),也就是說,透過各種名人文化、真人秀、達人教學網站(DIY websites),以及廣播對談節目,「常民」或一般人(ordinary person)也能參與媒體內容之產製,表達意見。Gilder說新科技改變了社會中的文化平衡狀態,但這樣的情形就等於是一種民主化嗎?本文認為,以上提到的媒體形式,其實並未把「民主」當作是首要任務,反而比,而實際上,媒體工業依然掌控了我們社會中的意義經濟生產(symbolic economy)(當然,我們不能忽視社會媒體在諸如埃及政變中所扮演的角色)。

        另外,微網誌與部落格不同,常常是有關「事件」(event)。透過微網誌,人們可以推文之方式,把「事件」組織到社會生活之中。觀察Twitter上的流行主題功能,我們可以看到Twitter上很多流行的主流非常「常民」或「個人」(例如,「我」很討厭某明星,或尋找一本書)的主題,也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轉推來自主流媒體的新聞報導。但主流媒體雖然決定了什麼是重要的事件,Twitter上的流行主題卻是透過個人之推文與連結所形成。Twitter上很多的推文都包含了原報導的超連結。

        Therborn提出「事件社會」(event society)的概念,也就是社會構通經常是以「事件」作為基礎的。Huyssen說,這是透過社會傳播活動所形成的「體驗的社會」(society of experience)。在Twitter等媒體上,不管事件是短暫或膚淺的,都可能在人們之間產生了影響。Huyssen解釋,當代社會看重(privileges)這些強烈但膚淺或表面的經驗,是一種對商品的即時消費、一種文化事件,和大眾市場所形構的生活方式。

        Adorno與Bernstein認為,文化工業規範了我們使用媒體之行為,「我們所聽見或閱讀到的,都受到商業性格之媒體工業所中介」。因此,Twitter其實反映了更大的社會、政治、經濟過程。而在我們這個講求廣告行銷和知名度的時代中,Twitter雖然可能貶低了精英主義,但「到處都是名人」之情況也構成了一種「名人文化」(publicity-drivenculture)。在Twittre上,我們行銷我們自己。我在Twitter上的follower數目可能影響了我對自己的理解。當然,網路上也可能出現霸凌的行為,損害甚至摧毀人的自我形象。這些議題都是在未來值得進一步探討的。


尋求Twitter之社會學理解

        Raymond Williams提出,科技形塑了我們的社會,但並非唯一的決定性力量。Fischer也認為媒體科技改變了我們日常生活的方式,卻沒有改變我們日常生活的基本性格。以Twitter來說,它可能只是深化了人們的生活中的公開部分繼續進一步被公開與分享之情形。不過,以Goffman有關「前台」與「後台」之論述來看,Twitter可能讓我們原本不被輕易看見的「後台」,出現一種展演的情形:我們所看到的,是別人所希望我們和給我們所看見的。

        以Twitter上的談話為例,Goffman認為,對話中包括了三個主題:「儀式性」(ritualization)、「參與架構」(participation framework),與「嵌入」(embedding),分別指:「儀式性」:人與人對話時,其動作、外貌,與聲音,並非無意義的。我們生活中存在著一些「姿勢」的規範(Gesture)。

「參與架構」:事件範圍內的人們,存在著某種可被進一步分析的參與者位置。

「嵌入」:說話時,所用的字詞不是「我」的字詞,而是屬於特定群體「大家」的字詞。說話者是誰表面上可被辨認,但實際上為誰而說是值得探究的。「說話」的人把「話」說出來,但說話行為(utterances)的真正主體(subject)卻不必一定是說話者。

        在Twitter上,「姿勢」是存在的,或者說談話之間其實存在某些規範。(例如,以省略號「......」省略號表達語氣)。而且,Twitter上也存在一個「感知的範圍」(perceptual range),但對談者不必完整地理解這個感知範圍,也能進行談話。在Twitter的時間軸(timeline)上,發文者與讀文者在此範圍中占有相對位置;發文者知道為有潛在的讀文者,而讀文者可以多種方式扮演參與的角色。另外,retweet在Twitter的談話中非常重要。在推文的流通中,我們可能發現,主導某內容的人往往不是原推文者(原發聲者),透過retweet的過程 ,話語之主導者可能變成了其他人。retweet推文的人,經常被其他讀文者視作話語的發聲者。事實上,在閱讀retweet的推文時,許多人都會忽略或不重視到底誰才是原作者。讀文者、retweet者,原推文者之間的關係,可以進一步研究。

       值得探討的還包括Twitter上的時間同步問題。Twitter上的談話雖然可以同步進行,但推文經常以非同步方式運作。當一則推文被retweet時,對讀文者來說,變成了一個「現在」的推文。在Twitter中,推文的時間性並非來自於空間(例如,最開始發佈推文之頁面),而是透過互動而產生即時的效果。或個角度來看,嵌入(retweet)這件事情重新形構了被嵌入之空間。但Twitter中推文者往往難以感知其推文的傳播範圍。有研究指出,一篇推文可以達到平均1000人的讀文者。因此,某人發佈某推文時,其閱讀範圍不只是推文者所意圖接觸的對象而已,還包擴讀文者脈絡中所產生出來的新讀文者。

        Twitter上具備了reply之功能,要把Twitter上談話活動,或把推文之生產、接受,與再生產理論化變得更困難。在Twitter中,reply形成了一種對話的情境,但它與實體生活中的對話又有所不同。我們或許可以將推文者比喻成某人坐在某房間中,他/她並不知道到底誰會來敲門,也難以確定門後是否有人在偷聽。而當retweet出現時,將出現更多的新房間。若retweet中保留了原推文者之資訊,那推文者就可以透過retweet,打開自己房間的門,與更多其他的房間連結在一起。但在這個「剪與貼」的電腦中介傳播活動中,原推文者並不保證能「擁有」其原推文。

        有人批評140字以內的Twitter會對人際間的言語溝通(例如,文法,用字,拼字法)造成影響,甚至將消滅有意義厚度的溝通方式。但換個角度來看,Twitter這種簡約的溝通風格,其實與真實生活中人際間面對面的互動頗為相似,或如同Goffman所說的「剪短化口語形式」(truncated verbal forms)。本文認為,我們沒必要以「長篇大論」的談話行為作角度去研究Twitter。Goffman認為,「談話」之重點在於說話者想要進行的談話能與對話者所正確詮釋。說話者與聽話者雙方不必都「同意」(agree)或清楚訊息本身之意義,他們只需要知道他們在談什麼就可以。因此,twitter中的言語行為是值得探討的。例如,retweet之進行越廣時,是否會影響或減弱了原推文者之原意?或Twitter之簡短特性,反而可能保留了原推文者想表達的意思(因為簡短,所以完整retweet)?當非英語使用者與英語使用者互動時,原文之意義是否又遭到改變?或者是,由於twitter不用打太字,讓更多非英語國之使用者參與使用,讓推文之影響更大?在Twitter上,存在著許多「言外行為」(Illocutionary Act)與「言後行為」(Perlocutionary Act),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


結論

        Twitter增加了人際互動的方式,也讓人可以看見其他人的「後台」,或平常沒有展演出來的面向。但Twitter也可能模糊了人類私領域與公領域之間的界線。Twitter是否讓促進消費的民主化也是一個重要議題:Twitter真的讓人們有更多的選擇,不用再受精英主導之媒體工業所宰制?如同電報剛開始出現時一樣,Twitter這種媒體形式越來越普遍之同時,也遭到很多的批評。其實,Twitter之用戶就像當年使用電報的人一樣,只是想要對其他人說話。本文認為,以社會學之角度來看,Twitter向研究者提出了自我形塑、人際溝通、溝通方式、社會互動之時間性、語言使用,以及權力互動等問題。當然,我們使用媒體之行為,背後存在著更大的社會與經濟力量,這都是值得未來社會者探討的問題。

摘要Towards a hyperlinked society-A critical review of link study-朱蘊兒11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