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luentials, networks, and public opinion 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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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以學術體例詳填資料,網路來源提供超連結及檢索日):

Watts, D. J. & Sheridan, P. (2007). Influentials, networks, and public opinion formation,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 Vol. 34, No. 4, pp. 441-458

導讀者: 鄭雅云                             

重點整理:

在1940、50年,美國總統大選時,研究有哪些因素會人們的投票行為,其中一個因素是人際傳播的親身影響,因此從大眾與個人直接傳播,發展成兩級傳播是大眾媒介與個人的關係,通常是透過意見領袖或俱有影響力的人中介。此兩級傳播影響了創新使用、市場消費和行為科學等等研究。

但到底誰才是有影響力的人?實際上如何影響那些不受電視影響的人們?是本篇討論的問題,透過數學算數模型的比較,意見領袖的影響力得到支持,因為他們會影響了關鍵多數的串聯,但本研究強調造成社會改變的人並非原本就有影響力的人(influential),而是一大群容易受影響的人去影響他人。

何謂意見領袖?Katz and Lazarsfeld(1955)在不同社會環境(immediate environment)之中會容易影響他人的個人。雖然稱作領袖,但不是某些常見于媒體、正式組織的領導、或公眾人物等,雖然稱作意見,但不是真正提出公共意見的人,而是參與形塑意見的過程。Burt(1999)形容意見領袖是訊息傳遞過程中,屬於領導者與追隨者中間的中介角色。

兩級傳播影響後來的創新傳播研究, Roger所謂的「意見領袖的行為是決定了創新採用的系統」說法,然而有學者認為在創新傳佈的S曲線中,不需要意見領袖這樣的系統仍能運作,例如提出Bass曲線一種無需意見領袖、或特殊個人中介仍能達到社會擴散過程。

雖然兩級傳播或創新傳布理論都不足以解釋意見領袖存在,但仍不能否定意見領袖的重要性,在社會環境中有些人比別人俱有影響力,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假設在人際影響與人際網絡的自然情況下,他們會發揮影響力。


A sample model of interpersonal influence

 本研究假設個人i在某些議題上作出決定作為起點,比較了各種社會心理的、政治傳播、行銷研究之後,採用二元決定(binary decision)方式。


Threshold rule 

本研究以二元決定方式,造成的正面外部效果,也就是如果有影響力的“i”選擇B方案而非A方案,會影響其它多數人選擇B方案。正面外部效果通常包含網絡效果等等,且利用二元決定可以排除了選擇更多方案或其他負面的外部效果,例如與眾不同的選擇(snob)行為。

公示中選擇B方案的人數少於門檻ϕ 則i是0,選擇B方案的人大於門檻ϕ ,則i=1,其中bi表示會影響個人選擇的個人差異,包含不同的主題、意見的強度、個人特色、媒體暴露程度或採用的成本差異。


Influence networks

除了門檻法則,也可以透過「誰影響誰」的影響網絡來描述如何影響他人決定,雖然在實際經驗研究中關於真實影響網絡(influence networks)是有限的,Coleman的社會網絡研究屬於個人出發,其他大型的網絡研究則是多由社會屬性,但仍有小規模研究人們關係中網絡結構與團體協調的過程。

假設每個人是i會影響樣本數N之中的其他人(Ni),針對不同議題X中,不只知道i節點是多少個,而是他會影響多少人,包含i的熟識圈、i的個人特質、對於議題的專業,到i所處社群等。

與figure1比較,Figure2的方向是雙向的,且不只兩級傳播而是有可能多階段的,雖然過去研究中指出,意見領袖與追隨者是混合於人際傳播與媒體影響力之中,且多階段的實證研究僅限於小規模的樣本研究中。


在定義網絡中誰是有影響力者,經典研究中Merton(1968)影響四個人以上就算有影響力者,Coulter計算出前32%視為有影響力者,因為區分意見領袖與追隨者難以二分法認定,所以本研究最後是採用Keller and Berry(2003)計算出最有影響力的前10%作為意見領袖。


Dynamics of influence

在樣本數中隨意抽取i作為初始者,這些初始者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影響新鄰人,於是這些新鄰人會再影響其他鄰人,Watts(2002)稱之串聯(共現性?),分成「在地的串聯」,影響範圍比較小,Size取決于初始影響者的影響圈,相對來說,「全球的串聯」在影響力上比較重要,它是多階段傳播,影響範圍較大,影響網絡中早期採用者的「關鍵多數」,以創新傳佈的角度,關鍵多數是創新產品跨越鴻溝(cross the chasm)到達成功之位。


在圖3A絕對數值中,有影響力者的曲線是高於平均影響力者。


Implications for the influential(s) hypothesis


最明顯的看出個人容易影響一群體的方式,即是早期採用者模式。

如果將圖3A中,門檻設定為0.18,有影響力者和平均影響力幾乎無差別。有3點值得注意的:


第一是_群體的大小,如果平均影響低Navg的話,許多人容易被活躍(activation),但網絡難以連結傳播影響力,如果Navg太高的話,網絡高度連結,但多重鄰人去影響個人活躍度,Watts(2002)提出Navg位處中介區域的話,cascade window串聯視窗稱之,容易觸發全球串聯的情形。因此,在大部份的情況下,有影響力者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他在地串聯比較有影響力,但對於全球串聯沒影響力。


第二是_在圖3A,當大型多階段的群體發生,有影響力者更容易會觸發大群體。

但本研究中有影響力是處於中間者,因為在圖3B相對數值中,Navg=3的情況下,(實線)有影響力者是(虛線)平均影響力的兩倍以上,但到了Navg=6的情況下,有影響力造成了影響僅高於一倍,逐漸沒有差距了。有影響力者的影響性似乎不那麼重要。


第三是網絡密集程度_在早期採用者的鬆散影響網絡(4A),不同於密集網絡密集(4B),t=time,在鬆散網絡中,早期採用者影響力大於平均影響的人,但密集網絡中,早期採用者卻低於平均影響力的人,然而前10%有影響力者(水平虛線)都遠高於兩個網絡,表示在大規模民意的改變,並非跟有高度影響力者有關,而是那些容易受到影響的人,比較容易去影響他人,造成意見趨勢的變化。 


介紹三種模式

1.高度影響力

在隨機的網絡中,高影響力者是平均影響力的四倍,在high-variance的網絡中,高影響力者是平均的40倍之多,顯示高影響力者的重要性。而且,圖6中,6B,有影響力者串聯發揮是平均的10倍以上,同樣的直接影響也超過6倍(實線大於虛線),因此它是比之前(圖3)的影響更大,而且有兩塊區域都是串聯的影響力。但意外的是,高影響力者high-variance所串聯的群體數,卻小於變動性低的low-variance的串聯網絡,6A的高影響力引起串聯人數vs. 3A(圈圈),其原因是網絡的異質性增加,使原本處於有利的高影響力者,與不利於早期採用者傳播,兩者都需要靠著「串聯性」傳播。

 

2.團體基礎網絡

在真實社會中,影響一個人決定往往受到他認識人的影響,或其社會角色、團體屬性、同質環境或社會封閉性等,因此本研究挑選在地性結構群體作為樣本,a.熟識者會比隨機選的人更有影響力,b.人們之間會可能有重疊性。

 原團體分成兩種類型,一是整合型團體,每個人認識其他團體的人與自己團體裡的人機率相等,二是集中型團體,每個人都認識自己團體成員,等於他認識所有其他團體總人數。

 先之前的高影響力者的假設中,高影響力者會影響串聯的群體,在圖9中,9A整合型團體的平均數高於3A,9C集中型團體的串聯群體大於3A,且,兩團體所串聯的群體9A和9C的平均人數的範圍大於3A。


3.改變影響法則

改變門檻ϕ,門檻越高,有影響力者越難去影響他人。另一種方式是SIR模型,常見于病毒傳染模型,S易感染者,I被感染者,R復原者,也就是易感染者接觸I可能有B機率會得病,然後這些被感染者逐漸變成復原者。

總結來說,(1)一般的有影響力者,在低變異性的網絡中,與初始者(initiators)和大串聯群體是同樣重要的。然而,大部份情況下SIR/threshold模型中,初始者卻不太重要。(2)高度有影響力者,在高變異性的網絡中,比一般的有影響力者更重要,但仍是在控制門檻threshold的情況下。(3)在控制的SIR中,網絡鬆散的情況下,高度有影響力者會比發起者更重要,但發起者沒有差別。(4)團體結構之下會讓初始者與早期採用者變得有影響力。


Discussion

本研究觀點是,無法證實或否認「有影響力者的假設」,這樣的假設有其微觀控制(microfoundations),即是在操作上誰影響誰、如何影響必須有細緻處理才能有效率。因此本研究作出三種模擬模型,在實證經驗研究上去看是人際影響,還是網絡結構的影響來說比較“重要”。

這三個模式可能指向的是「有影響力者假說」不一定如此重要,同樣的,首初使用群體或早期採用者也無法支持。但這樣的宣稱,不是說「有影響力的個人」不存在,而是在本研究定義的普通情況或在特殊情況下,有影響力的個人不是最重要的。

摘要_Watts_2002_Influentials networks and public opinion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