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pic-ing the riots: Analysing images shared on Twitter during the 2011 U.K. Ri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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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以學術體例詳填資料,網路來源提供超連結及檢索日):

Vis, F., Faulkner, S., Parry, K., Manyukhina, Y. & Evans, L. (2014). Twitpic-ing the riots: Analysing images shared on Twitter during the 2011 U.K. Riots In K. Weller, A. Bruns, J. Brugess, M. Mahrt & C. Puschmann (Eds.), Twitter and society (pp.385-398). New York, U.S.A.: Peter Lang Publishing, Inc.

 

導讀者:          區國強                    

原作摘要:

 

本文透過分析英國2011年暴動事件時Twitter上的圖片,探討Twitter攝影活動(Twipic-ing)之不同類型與可能內涵。另外本文也提出,不管媒體環境或情境如何改變,攝影的「目擊」(witnessing)特性將是值得被關注的重點。一方面,在重大事件中,影像的目擊功能仍扮演重要角色,另外一方面,這種攝影目擊活動也構成了一個社會技術網絡,值得未來更多研究。

 

 

 

重點整理:

前言

         災難事件,不管是天災或公民抗議事件,經常有大量視覺素材。我們總是透過這些素材認識與記得這些事件。在上一個世紀的早期與中期階段,攝影開始成為記錄災難事件的重要媒體工具。而當數位相機日漸普遍,並伴隨著社群媒體發展後,大量有關災難的使用者產製影像流傳在更廣闊的媒體環境(media ecologies)中。可攝影手機更進一步推動這進程,如Cruz & Meyer(2012)所說,它不只是攝影機而已,更是傳播連結工具(communication-connection device)。越來越多災難事件的目擊者可把影像寄給主流媒體或上傳網路分享平台。在2005年7月的倫敦爆炸案中,許多目擊者拍下照片,上傳網路,給予hashtags,或寄給BBC等媒體。Flickr在此扮演了重要的影像分享平台角色。不過,以即時與影像上傳的角色來說,Twitter後來逐漸取代了Flicker的角色。

 

         有關Twitter上的災難影像討論已經廣受討論,並且擴大了有關線上照片分享的研究,分析了許多案例(e.g. 2009美國航空失事、2010海地地震,研究者發現85%的推文是與上傳片或連結到影像有關)。在有關2012年Pukkelpop音樂節的研究中,研究者的強調了被推的照片(tweeted photographs)之即時與事後(after-the-fact)證據價值。Reuter等人(2012)有關德國2011年愛的大遊行(Love Parade)電子音樂節21人死亡事件中,相對地指出由於行動電話網絡之崩解,該事件的影像只能在死亡事件發生後才能上傳。Burgess等人透過分析2011年昆士蘭水災的Twitter角色,對於每五張被連結的照片的其中一張進行觀察,提出照片當該事件中的重要性。本文認為,我們應該就Twitter影片( Twitter images)本身進行更多分析,包括其內容、功能與意義。本文是一個初探研究,計劃透過分析2011年英國暴動時Twitter上出現的影像產製與分享實踐提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重要議題。

 

         一名年輕黑人Mark Duggan在Tottenham被警察殺死,引起2011/8/6的抗議與暴動事件。事件在警察車輛與一部雙層巴士被放火後越演越烈,共發生四次警民衝突,並包括倫敦等地財產被破壞。由於並沒有公家機關就事件原因進行探究,衛報與部分英國學術機構(包括本文三位作者)進行了一個名為「閱讀暴動」(Reading the Riots)的計劃案。研究分析了Twitter的角色,包括兩百六十萬則推文(由Twitter提供)。但由於本文是以一系列的hashtags來觀察其中的推文與相關照片,因此本文所選取討論的照片可能受到此hashtags限制。為了改善這情形,我們使用了Topsy搜尋引擎撈取資料,比較照片之分享數目。(區:http://topsy.com,社群媒體搜尋引擎,可搜索照片與影片)

 

方法

         本研究首先就10001則照片相關貼文(其中大部分為短網址)進行編碼。這些照片貼文在四天之內被分享了19315次。其來源包括:

 

 影像分享平台(image-sharing platform)

 動態影音分享平台(video-sharing platform)

 社群媒體平台

 主流媒體 — 暴動相關報導

 主流媒體 — 其他報導

 另類媒體

 部落格(包括在Technorati前100名的Blog)

 部落格(其他)

 網站 — 新聞為主

 網站 — 其他

 機器帳號(SPAM)

 斷連結(Broken link)

 

         本研究再根據影像之內容進行分類,編碼為以下類別:

 

 警車(燒車、攻擊,與事後)

 公車(燒車、攻擊,與事後)

 其他車輛 (燒車、攻擊,與事後)

 建築 (焚燒、事後、之前與之後(before and after shots))

 搶劫(行動中、事後、得手(trophy shots))

 翻拍螢幕(翻拍電視)

 街頭景象

 警察

 逮捕

 有關文字的影像(包括電視標題、符號、報紙頭版)

 清理暴動(Riot cleanup)

 難以辨認

 其他

 可刪除(包括那些與暴動無關、非單張靜照、斷連結、已移除圖像等)

 

         另,過去文獻強調社群媒體可能出現冪次分佈,本研究也針對被多次分享(n=433,分享4620次)與單次分享(n=374,分享374次)分開處理。資料經過雙重編碼,也針對編碼信度進行分析(0.824&0.838)。(區:單次分享應指某一張照片,每次只被分享一次,但卻有多次單一分享情形) 

 

         最後,本研究特別針對燒巴士的影像進行分析。我們關注如何在「巴士」這個類別下再進一步分類,並且也思考這些影像如何被生產、由誰生產,以及他們如何與攝影見證(photographic eyewitnessing)之普遍概念產生關聯。Cruz與Meyer(2012)重新定義攝影為「社會-技術網絡」(socio-technical netwrk);若以燒巴士之影像來看,這將牽涉到事件、科技(它讓生產與流程成為可能),與意義之間的關係(這樣的一組意義(a set of meanings)不只有關事件本身,也牽涉到視覺再現的實踐)。我們認為該重新思考攝影一直以來普遍地被認為是一種記錄與見證的關鍵媒介之概念。攝影被賦予證據與見證之信念,但人們究竟又如何使用相機去記錄那可被看見的周圍環境呢(visible surrounding)?可攝影手機又如何影響了攝影之行為呢?Mortensen(2011)說,手機的攝影見證已經不再是道德義務,而更是一種以照片之觀看的形式來作為個人經驗一部份,以及為線上觀看行為流通(online circulation of acts of seeing)給予貢獻的欲望(desire)。Mortensen認為,在當今超中介時代(age of hyper-mediation),見證/目擊(eyewitnessing)更是經常透過中介而取得的視覺經驗(相對於直接地目擊)。這將有關實際空間與線上空間之間的複雜關係,並牽連到Twitter影像的生產與流通。災難影像首先發生在某個實體空間地點中,再被上傳到Twitter,接著讓許多非場者所看見。這些旁觀者又可以透過retweet來進行另一種目擊行為。

 

研究發現 

 

         在我們的樣本中,26%為影像分享平台的靜態照片,10%為動態影像。下圖為最常被分享的影像連結之前10名,以及與Topsy搜尋平台比較之結果。本研究結果與Topsy平台有不一致情形。例如在我們樣本中排名第二的照片,是一張搶劫者的自拍照,這張照片在我們的計算中只有被分享303次,但Topsy的計算卻有3761次。

 

         本研究共保留了3466則多次被分享的暴動影像,以及235單次被分享的影像。我們發現在不同類目都有所差異。火燒警車、燒巴士與建築的影像被分享次數最多,而強劫行為與得手自拍照大多單次被分享。綜合各種類目,燒建築的圖片(特別是燒Tottenham的Carpet Right地區)是最多被被分享的類目(794次)。這經常伴隨著「案發前」與「案發後」影像(其中有一張「案發前」照片是使用Google Street View,這引起一個有趣問題:災難事件中Google Street View被使用之方式)。另外,一張火燒雙層巴士的影像在單次分享中排名第二(545) 。

 

 

 

 

 

燃燒吧!巴士!(The Burning Bus) 

 

         本研究找出所有有關火燒巴士的照片(共57張),列印出來貼於牆上,再進一步歸納為更仔細的類目。

 

         在此過程中,我們發現一些重要的事:所以有電視翻拍影像都是翻拍自Sky News(大部分是現場連線)。另外,由於翻拍影像上有時間表示,因此我們能看出這些影像原本在電視上是從22:56pm到23:23pm的27分鐘內播出。此外,也出現一些裁剪過的新聞影像,包括「冒煙巴士」、「巴士被火燒」,以及「決戰時刻」(Call of Duty)。從這些影像中,我們看出了某些確實是翻拍電視(因為影像中拍到了電視機),但某些卻難以確定是翻拍電視機上的螢幕或是電視網站。(若是翻拍自網站,或取自網站的Screenshot的話)這指出了某些影像的產製與分享是很可能在同一台裝置上進行的(區:e.g.  手機、電腦、ipad,看新聞,翻拍螢幕/另存照片,上傳Twitter)。下表顯示了我們對於巴士影像之分類,包括同一影像的url數目,以及在我們資料庫與Topsy上所顯示的分享數。透過這樣比較,會發現其中出現某些數量上的差異。

 

         這是分享次數最多的照片,標題為“the moment the bus went up in flames”,貼文者叫

@Heardinlondon(檢視其account,可發現他是街頭攝影業餘愛好者),他有一個Flickr上的“pro” account,而這張照片也在Flickr上廣被分享。在Flickr上,這照片是一組照片中其中一張,整組照片標題為“Tottenham Riots August 2011”,共有8月6號和7號共29張照片。另,從Flickr資料可得知其中九張照片是用iPhone 3Gs拍,20張是用Canon Powershot 3X10IS拍。這組照片中有三張出現在Twitpic,兩張經由email上傳,以上這張則是直接張貼於Twipic,更被瀏覽17555次。他另外也透過Twipic上傳兩張有關暴動的照片。在此案例中,我們發現Flickr上的照片主是用Canon的類單眼相機拍攝,而iPhone卻能讓拍攝者直接上網,數位分享出去,的確是一種「多合一傳播連結工具」(communication-connection device)。我們因此推論出有別於單純作為旁觀者以外,另一種有意識地把自己視作記者(reporter)之身份。@Heardinlondon另一組標題為“Tottenham Riots, the morining after”的照片,共86張,全部被上傳到Twipic,可進一步確認這事情(主動當記者)。Flickr上面有關這些照片也有許多正評論,例如「報導攝影」、「卓越新聞攝影」、「第一時間報導」等,也似乎對應了近期有關「公民記者」之相關討論。同時,這些資料也確認人們對於攝影圖像在記錄與目擊現實之信念。 

 

         翻拍電視也呈現了另外一種見證模式。在本資料中還包括媒體記者用電腦或ipad截圖翻拍電視新聞後上傳的圖片(e.g. “Here is the bus on fire in #Tottenham yfrog.com/kiqi4bxj”,shared 12次,Topsy上分享數139)。這樣的影像產製方式讓我們注意一種「同時性、分離式的見證」(simultaneous, removed eyewitness),以及將電視直播轉變為靜態,可分享的照片之重要性。John Berger說過,攝影行為隱含了一句話:我決定了這觀看是值得被記錄下來的(I have decided that seeing is worth recording) ,他也提出攝影是一個給予個人有意識的觀察之過程(the process of rendering observation self-conscious)。這種觀察更要讓我們注意到,所被記錄於照片之中的,只是媒體旁觀者(media spectator)作為影像製造者的一部份。在此,目擊者同時包括了觀看主流媒體的人,以及使用手機產製影像(翻拍電視新聞)並在Twitter中傳播出去的人。人們如何透過Twitter來作為觀看電視新方式,或他們如何使用這第二螢幕裝置(second screen devices)在有關娛樂的研究中廣被討論。而本研究也想提出,在重大事件發生時,也出現類似主動影像產製(區:複製?)電視螢幕圖片與分享情形。 

 

         最後,我們也發現一些重製影像。例如其中一張命名“Call of Duty”的影像翻拍自電視,並直接在照片加上標題,如同電腦遊戲Call of Duty一樣。在這張照片上有一條黃色的警察「禁止通過」的橫標,照片上則加註了Call of Duty與 Tottenham Warfare字樣。這照片似乎指涉了上有第二或第三個拍攝者/射擊者在場(如同Call of Duty遊戲多人一起進行攻擊行動)。這些照片存在著互文關係,需要進一步分析。

 

結論

 

         本研究發現Twitter上的影像有不同類型。包括用照相機拍攝、手機拍攝(並即時上傳)、翻拍電視,與重製影像等,這反映出Twitter上有多種不同的影像使用經驗與想法。未來研究將可針對Twitter作為影像上傳、觀看,與互動之平台。有時候,Twitter是作為重大事件的即時工具,另一些時候則提供事件發生後的觀看。

 

         有關攝影目擊的討論也將牽涉到Twitter影像與攝影現實主義的長期討論。不管數位攝影與社群平台多複雜與多動態,攝影影像的真實性(veracity)仍是其中重要部分。Stiegler(2008)曾出,照片將繼續作為現實的影像再現(visual reflections of reality),而當前媒體情境仍不會改變這一點。這將要求我們進一步探討攝影中介作為一組歷史性生成的實踐與論述(historically generated practices and discourses);它影響了Twitter影像之產製與使用,並同時也牽涉到Twitter如何把攝影活動重構為一個社會技術網絡。

 

 

與本研究問題意識相關的概念與延伸對話:

 

 

延伸閱讀:(請用學術體例將參考文獻中值得延伸閱讀之文章、書籍或網址列於此處)

 

 

 

 

與危機傳播相關之關鍵字及其概念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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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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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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