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治—一個香港教師的觀察

(註﹕本文刊登於台灣中華學生事務學會《學生事務與輔導》第57卷第2期第1至5頁,DOI:10.6506/SAGC.201809_57(2).0001。歡迎讀者利用超連結前往「華藝線上圖書館」網站下載同刊其他文章。此處僅為方便讀者,補回一些刊登時不便累贅加上的參考連結。)

—方富潤 (香港中學圖書館主任)

壹、前言

由於曾經參與學生會工作的關係,筆者曾於2003年撰寫兩篇文章,分別是大學學生報校慶特刊邀稿(2004),和師訓課程的功課(2003),都是討論學生自治問題。下文將嘗試向讀者簡介香港中學和大學學生自治的概況和主要問題,並提出對近年現象的一些看法。由於筆者大學畢業已有十多年,不復以學生身分親自感受,只能以中學教師身分旁觀,並提出個人意見。當中錯漏之處,還請熟悉情況的讀者不吝指正。

貳、中學的學生自治

香港大部分中學都設有學生會, 另有少數中學則只由領袖生組成的「Prefect Board」(1)負責與校方溝通和籌辦活動(邱兆麟,2014)。學生會幹事一般為學生直選,但筆者(2004)得知個別中學的老師不只有分投票,而且比重甚至占總票數三成,這樣的學生會就很難說是學生「自治」了吧?

雖然不少人會認為學生會應該是學生與校方之間的橋樑,但筆者(2003)引述過一份1982年的小規模研究,發現18間香港中學的學生會會章當中,絕大部分重點都是福利和德育,提及「與校方溝通」的連一半都沒有(44%),當中提及「培養自治和領導能力」的也只是過半(61%)。筆者未能發現近年有更新研究,有些中學甚至連學生會會章都沒有公布(蘋果日報,2011-2-16)。個人觀察部分學生會的選舉政綱,福利似乎仍是中學學生會的主要工作。何況就連福利事務,學生仍然受校方很大掣肘。

學生會和所有學生社團都有設置顧問老師乙職,負責監察和提供意見。學生活動自由度有多大,除了視乎學生能力是否足夠和主動與否外,校方的包容度也很重要。因為中學學生會活動通常都需要校方配合,如果幹事不夠主動或者能力不足,又或者校方比較保守且不願嘗試的話,就很難說服顧問老師來支持活動計畫。筆者(2004)在學時,甚至連一場聖誕舞會也要學生會爭取了多年才得以舉辦,學生會也很少向學生交待工作,通常只會在選舉時提出政綱讓同學們質詢,但工作報告和財政報告卻很少交給同學們討論,似乎都是依賴顧問老師的監察。

至於筆者現職學校的學生會報告,則由四社(見下文)之主要幹事組成代表會審視。學校每年劃定一次週會為學生會選舉論壇,似乎就是一般學生質詢會務的主要機會。由於學生未必對選舉有興趣,作為公民參與訓練,校方還會要求各班事先擬備問題。儘管已另設自由發問環節,仍然引來部分學生在社群媒體上質疑校方操控提問。可見學生政治意識提高,但未必瞭解教育考慮,代表校方的顧問老師動輒得咎。

除了學生會, 所有學生都要參加的還有「社」(house),此安排可能仿自英國。全體學生被分成數社(一般中學最少有四社) , 用以鼓勵內部競爭。每個「社」都有顧問老師出任社監,並由學生選出的社長和社幹事帶領。「社」通常用於組織學校運動會啦啦隊和競賽,還有一些校內活動,較為偏向體育性質,福利工作較少。學校通常會在每年的校曆表上預留日期用作「社」選舉和週年大會用途。由於「社」學生人數較少, 任務亦較單純,學生主動發問較為容易。

其餘的學會或服務團隊,部分可能因為專業性質較強、或者學生較為主動,而享有較大的自由度(2)。由於這些會社都是以興趣為導向且為自願參與,其活動並非與全體學生相關,未必算是「學生自治」的討論例子。何況在很多學校中,學生未必有足夠能力帶領學會活動,仍要靠顧問老師的領導。

近年通識教育科的落實令學生對時事政治議題有較多接觸和討論,關心時政的學生比筆者就學時為多,社群媒體的興起亦有助意見相同的學生互相支持(明報,2014-9-8b)。例如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爭議期間(3),就有中學學生會公開要求校方交代立場,並獲得回應(謝潛,2013)。去年甚至有學生會會長在開學禮致辭談及政治取向,並提及背向國旗這類爭議性的行動(明報,2017-9-2)。這類活動算得上實踐了「與校方溝通橋樑」的目標,而容讓學生於校方儀式發表政治言論也是校方尊重學生自治的姿態。可是,這類比較「政治性」的活動在中學並不普遍。除了學校主管心態是否開放之外,校方頭上還有兩大陰影。

第一個陰影是法律上的。香港政府對於國共在學校的政治煽動相當警惕,《育條例》禁止學校從事政治宣傳和政治活動(葉建源,2013), 六七暴動後學校對政治討論更為敏感(郭恩成,2016)。直至1989年北京民運牽動全港,學校亦無可避免捲入其中(4),政府才於1990年修改相關法例(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2014),沿用至今。1996年陸恭蕙議員以條文「邀請當局進行政治審查」為由,於最後一屆立法局動議廢除不果(陸恭蕙議員辦事處,1996)

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第84條(m)規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對在學校傳布或表達顯然有偏頗的政治性質的資料或言論的管制」訂立規例。其附屬法例《教育規例》第98條(b)則規定「常任秘書長可就任何學校傳播政治性資料或表達政治性意見方面,向該校的管理當局給予書面指示或其他指引,以確保該等資料或意見並無偏頗。」違反這些指示有可能被教育局作為取消教員身分(《教育條例》第47條),甚或是關閉學校(第83條)的理由。中學學生會都是校方附屬組織,校方亦要為學生會的行為負法律責任。儘管英國案例對於怎樣才構成偏頗和政治灌輸已有討論(余惠萍,2014),但對於不熟悉法律的教育界人士而言,自然感到避之則吉、可免則免。

第二個陰影是政治上的。眼見反對陣營有不少群眾抗議行動,近年親共陣營亦建立自己的行動組織。試圖在爭議事件中不缺席,在媒體的「平衡報導」中展示支持政府的聲音。他們的身影甚至漫延到學校門口,例如在林慧詩事件(5)中,他們就在林老師任教的學校門外抗議,對師生造成滋擾。在這種背景下,校方自己舉辦時事教學活動還容易控制(例如平衡地邀請各方嘉賓演講討論),學生自發的政治活動就後果難料,隨時引火焚身。除非校方管理層對於控制事態發展有足夠自信,否則自然是繼續「非政治化」,對學生政治活動可免則免。

參、大學的學生自治

香港的大學學生會可分為兩類。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為校董會批准成立的校內組織,而其他大學的學生會都是獨立於校方、向警方登記的註冊社團(維基百科,2018)。大學學生會的自治範圍亦比中學學生會廣闊許多,甚至可自行聘請福利中心員工。而且大學各類學生組織一般都需要向學生會申請註冊才可使用校內設施,不同於中學的會社都是直屬校方。而且,很多校方行政事務委員都會有學生代表(筆者,2004)

雖然大學校方往往因為不信任學生,因此在校務行政上會忽略學生意見,或者透過種種規則來架空學生代表的權力,這些現實經常導致校方和學生會之間關係緊張(筆者,2004)。如果我們忽略學生參與校政方面的掣肘,只看學生自治的話,除卻一些非常「政治化」的題目如「港獨」以外,學生自治範圍內的活動自由一般都會得到校方的尊重。

大學的學生自治問題,反而主要在學生方面。筆者大學時期之前,恰好是八九民運後的學運低潮,中文大學學生會和書院學生會都經常發生「缺莊」(6)問題。學生參與意願不足,但學生會又要繼續運作,就只能依賴少數願意參與的人維持會務。這些人大多被視為異類,想法與一般學生不同, 容易變成與廣大同學脫節的小圈子。而小圈子印象又進一步影響到其他學生的參與意願,形成惡性循環。也因為參與不足、工作繁重,更衍生出不顧規章、便宜行事的風氣。不少同學甚至認為,完成工作比遵守會章更重要,對法治精神欠缺尊重(筆者,2004)

筆者畢業後接連發生大型社會運動(7),增加了學生對社會事務的關注,學生運動亦轉為活躍。惟不久後,即又出現「本土派」和「左翼」的傾軋。傳統上,學生會幹事多思想左傾者,是維持學生會運作的「小圈子」主力。自從2011年中港矛盾越熾後出現本土思潮,認為社會主要矛盾是族群衝突,左翼傳統的階級鬥爭思維無法保護香港。本土派傾向質疑,新移民對香港多用福利少有貢獻,並譏諷維護新移民權利的左翼為「大愛左膠」。

2012年中文大學善衡書院讓星巴克開設咖啡角,遭一向質疑連鎖集團的中大學生會反對。善衡書院學生會質疑這是侵犯書院學生會的權力(8),並舉辦學生公投支持星巴克留下(網絡大典,2018)。這似乎是左翼視角遭同學直接否決的開端。而由各大學學生會派出代表組成的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同樣抱持傳統左翼取態,自然也成為本土派批判的目標。2014年占領運動中,學聯和中學生組織學民思潮主導金鐘占領區的活動,但學聯被質疑策略不當及與學生脫節,及後更被質疑組織陳舊僵化。

雖然觀乎後來,各院校學生會陸續有本土派組閣參選,並成功當選取代左翼,自然可以派出本土派代表改革學聯。但有些本土派學生認為,不需要學聯作為大學學生會的合作機構,並於各院校學生會發動「退聯」公投。2015年最終有四所大學公投通過退聯,學聯剩下四個成員學生會。(維基百科,2016)

退聯對學運其實弊多於利。占領運動失敗和隨後的拘捕潮,都影響了學生的參與意欲,令學生運動又陷入新低潮。又因學生出現本土派和左翼分裂無法合作,更令學生會重現「缺莊」危機(蘋果日報,2018-1-25)。再加上學聯無法繼續充當全港大學學生會的合作平臺,令發動較大型的聯校學運更形困難。退聯潮後2017年各校「港獨標語」(9)、教大「涼薄標語」(10)和浸大「反普通話畢業試」(11)事件中,各校學生會都自顧不暇、無法團結互相聲援,抗衡校方與外界壓力,便是顯例。

肆、結論

面臨學運新低潮, 大學學生會的合作平臺更為重要。因為個別學生會行動力已不足夠,再繼續各家自掃門前雪,結果只會勢孤力弱然後被逐個擊破。為了堅持學生自治,無論是本土派或左翼,跨校合作的重要性都不會改變。改革學聯回應質疑,應儘速推行。

此外, 在政府越趨高壓之下, 為避刑責,大學學生會可能會減少參與社會運動,回歸福利路線。可是從浸大「反普通話畢業考試」事件可見,校務行政仍有很多值得商榷的空間。只要策略得宜、小心行動,仍有望喚起同學關注,延續學生會應有的角色。

無論大學或中學,管理層都應該瞭解學生自治對公民教育的重要性。經過學生自治的訓練,學生才會成為關注和參與民主社會的現代公民。重視公民教育,就要提供協助、營造環境,讓學生在安全的校園環境中,實驗與實踐民主自治。學習民主當中輕微失序和耗費時間,都是必經的歷程,教師們應有足夠的耐性去引導。只有以真誠和尊重的心態面對學生,學生才能學會互相尊重(筆者,2004)。至於中學學生會受校方影響更大,現時社會政治壓力越加沉重、人心躁動, 更需要有胸襟的師長循循善誘。

香港教育改革口號, 希望學生做到「樂善勇敢」(12)。如果當學生運用所學批判校政以至社會政治,以創新科技和溝通技巧組織活動並承擔責任,校方管理層和社會人士卻視之為「鬧事者」,打壓唯恐不及。那麼他們口中的教改目標,豈不是葉公好龍?

註釋﹕

(1) 「Prefect」是由校方挑選學生出來,協助校方督促其他學生遵行校規。於小學和臺灣一樣稱「風紀」,於中學又稱「領袖生」。在大多數有學生會的中學,領袖生只負責協助執行校規。部分沒有學生會的中學,則以較高年級的領袖生組成「Prefect Board」代行學生會角色。一些中學的「Prefect Board」也是由學生選出,但選舉過程被質疑不公。(明報,2014-9-8a)

(2) 香港中小學一般都有參與外界制服團體的活動,例如男女童軍、聖約翰救傷隊、交通安全隊之類,這些活動(尤其步操和一些專業項目,如急救訓練)都是由校外教官指導。顧問老師的角色主要是監察和協助與校方溝通之類,相對不及在學生會和一般會社當中那麼重要。

(3) 香港一向有《公民教育指引》,但沒有設置為獨立科目,主張滲透於各科及其他學校活動當中。2012 年梁振英政府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諮詢文件,要求全港學校設置獨立科目,但課程內容引來教育界和各界質疑是政治灌輸,甚至引發中學生組織「學民思潮」,連同家長關注組等組織抗議。最後政府宣布擱置課程,只提供額外撥款鼓勵學校推行國民教育活動。

(4) 筆者當時就讀小學,六四屠殺後也有悼念會。日後觀乎朋友書寫的六四回憶,似乎都有類似片段,例如目睹老師在臺上泣不成聲之類。

(5) 林慧詩事件發生於2013 年。某日法輪功和香港青年關愛協會(一個反法輪功的親共團體)於旺角西洋菜街發生衝突,林慧詩質疑警方執法不公,期間說出一個英文粗口,過程被人錄影放上互聯網。其後網民發現林慧詩為小學教師,於是親共人士紛紛聲討林慧詩違反教師操守,要求政府懲治。政府亦施壓要求校方提交報告,最後由校方向林慧詩發出書面警告了事。四年後林慧詩因政治問題再與校方發生磨擦而辭職。(蘋果日報,2018-1-27)

(6) 香港大學生術語中,學生組織的內閣稱為「莊」。組織候選內閣的活動就是「組莊」或「傾莊」(「傾」指商討參選政綱)。如果某組織欠足夠人數組成候選內閣、或者候選內閣無法當選,則為「缺莊」,現實中通常以前者居多。各組織會章通常規定此時只可組織「臨時行政委員會」(臨政)負責日常會務,如招收會員或維持會室開放等工作,不能行使正式當選內閣的其他權力。

(7) 例如2003 年反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2004 年反對領匯上市、2007 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2009-2010 年反高鐵運動(衍生2011 年菜園村事件)、2011 年起的版權條例修訂爭議、2011 年開始的大陸人搶購奶粉、雙非和自由行爭議(引發日後的本土派活動和港獨運動)、2012 年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2012 年開始的新界東北發展爭議、2013 年貨櫃碼頭工潮及免費電視發牌爭議、2013-2014 年占領運動、2015 年香港大學任命副校長風波、2016 年旺角騷亂、銅鑼灣書店事件、及六名立法會議員遭取消議員資格等。可見幾乎每年都有重要社運。

(8) 中文大學實行書院制,大學由九間書院組成,教師和本科生都歸屬其一。雖然大學後來已控制大部分教學活動,書院只管宿舍和非正規課程等次要工作,但書院聯邦制於學生會保留至今。中文大學學生會會章規定其權力為各書院學生會所授予,星巴克事件主要是大學學生會反全球化政綱和書院學生會對書院事務保留權力的衝突。

(9) 當時部分大學民主牆先後出現港獨標語,屢遭校方擅自移除,無視學生會管理民主牆的權利。

(10)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的兒子自殺後,香港教育大學民主牆出現嘲諷標語。校方為懲治張貼學生展開調查,期間閉路電視畫面遭外洩。

(11)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反對以普通話考試及格為畢業要求、並質疑考試標準不公,學生會會長於教學中心抗議期間說了句粗口,校方對涉事學生進行紀律聆訊,校長並曾下令涉事學生停課。

(12) 「樂於學習、善於溝通、勇於承擔、敢於創新」。

參考書目﹕

1. 陸恭蕙議員辦事處(1996-10-8)。立法局參考資料摘要﹕1996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立法局教育事務委員會文件﹕CB(1)132/96-97(01)。香港立法局。(https://www.legco.gov.hk/yr96-97/chinese/panels/ed/papers/ed1810-4.htm

2. 方富潤(2003)。學生會的隱藏課程。香港大學學位教育證書課程功課,未出版。(可參閱﹕https://sites.google.com/site/fongfuyun/home/docfile/docacad/hidcur

3. 方富潤(2004)。由「學生自治」到「師生共治」—從中學到大學的觀察。中大四十年(頁294-296)。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可參閱﹕https://sites.google.com/site/fongfuyun/home/docfile/docpoli/govern

4. 民主種花遍地開花,皇仁學生會公投爭自主。(2011-2-16)。蘋果日報。(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10216/14979109

5. 謝潛(2013-4-14)。學生會。香港﹕輔仁媒體。(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4/14/35870

6. 葉建源(2013-4-19)。香港殖民地教育。致知。(https://sparkpost.wordpress.com/2013/04/19/colonial-education/

7.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2014-9-4)。學校教育與政治(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秋季號2014)。香港獨立媒體。(http://www.inmediahk.net/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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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校政民主多形式化,小事可以傾,校規無商量。(2014-9-8 b)。明報。(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40908/s00011/1410112327541

10. 邱兆麟(2014-9-25)。學生會應該有多民主﹖。通識網。香港電台。(http://www.liberalstudies.hk/blog/ls_blog.php?id=2349

11. 余惠萍(2014-12-10)。普通法中有關「政治灌輸」的一個有趣案例(二)。教協報。香港﹕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https://www.hkptu.org/5764

12.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退出風波。(最後修改於2016-8-1)。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香港專上學生聯會退出風波

13. 郭恩成(2016-8-19)。「港獨」與教師操守有關﹖。立場新聞。(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港獨-與教師操守有關/

14. 學生會主席﹕學習做一個不夠體面的人,網上熱播近3萬人瀏覽。(2017-9-2)。明報。(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902/s00001/150433606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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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搞學運隨時坐監,大學爆斷莊潮。(2018-1-25)。蘋果日報。(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25/20285048

18. 罵中共捱校方轟,林慧詩辭職。(2018-1-27)。蘋果日報。(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27/2028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