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文化的生物基礎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易經.十冀.序卦傳》

本文是筆者在同類題目下的繼續探討。

筆者曾於一年級選修「哲學概論」課程學期論文〈物質、心靈和道德-論心靈和道德的科學基礎〉中,討論心靈的物質基礎和自私基因下的道德。又在二年級大學通識「大自然與文化」課程學期終報告〈人與大自然-演化和人的心理〉中,討論人類心靈和心理的演化。

在〈人與大自然-演化和人的心理〉中,筆者特別騰出章節討論人類生殖策略和戀愛心態的關係,並認為愛情是為了穩定配偶關係以增進子女照料的演化產品。

今年,在這篇「性與文化」課程的學期論文中,筆者將繼續探討另一個與愛情和性有關的問題﹕性擇。

自古皆知,「女為悅己者容」,但為何愛打扮的是女性,而不是男性呢﹖這個問題聽起來很無聊,但其實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為這和其他動物都很不同。究竟作為生物性原則的性擇,如何導致文化結果(女生愛美)的結果﹖筆者尚未發現明確的答案或記載,但會嘗試在本文中加以討論和提出一己之見。

人類也是一種動物,他們的形態和行為自然會反映出他們在演化過程中所受的影響。我們會發現,人類不少的文化現象,都有生物性的基礎。我們自以為是萬物之靈,往往忽略了自己的動物性,只有智者才體察到﹕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孟子,《孟子.離婁下》

可是,承認自己的動物性並不可恥,這是了解我們自己所必須的。正如某心理學家所言﹕「受到壓抑的衝動,和壓抑它們的力量,一樣都是人性。」

祝各位閱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