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傾聽各方意見討論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方式

張貼日期:2011/5/6 下午 12:34:36

發布日期:100-05-06

發布單位:國民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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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內容更符合教育專業及社會期待,教育部近期將邀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研修小組、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之審議小組、各立場之民間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等單位共同會商,針對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進行討論,並蒐集相關意見。

依據100年5月4日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附帶決議略以:「為避免教材發展未臻成熟,影響學生正確之性別觀念,爰提案建請教育部立即檢討國中小課綱之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能力指標,並且針對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綱要、教材內容以及師資培訓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因此,本部針對國中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中可能具爭議之能力指標,將召開會議廣納各界建議,待社會共識產生後,必要時再研議啟動課綱研修機制。

針對國中小教科書部分,教育部已請國家教育研究院檢視依據97年微調課綱編輯之100學年度各學習領域教科圖書中,與「性取向」概念相關之內容,未來將依課綱研修結果加以檢討。有關教師增能研習辦理情形方面,教育部自97年起即成立「性別平等教育重大議題輔導群」,協助地方政府成立性平輔導團,依據精進教學計畫,辦理相關教師研習或增能活動,未來亦將持續督導辦理,提升教師的性別意識及融入課程與教學之能力,並強調尊重多元授課原則。

為了凝聚社會共識,有關教育部所委託編製之提供教師參考使用的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教材─《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國小階段)、《性別好好教》(國中階段)性別平等教學示例,將分區召開公聽會邀請家長團體、教師團體、民間團體、教育人員、家長及社會大眾參與,請與會者針對課程與教材內容進行發言討論,彙整為相關建議,以作為修正審訂之參據。

性別平等教育法自93年6月23日公布施行,教育部依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其目的在於營造性別友善之教育環境、減少性別霸凌與歧視。教育部將持續依法推動,並接受社會各界的指正與支持,以落實相關法令、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讓學生可以在尊重包容的學習環境中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