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20110713國教司公聽會南部場

張貼日期:2011/7/15 上午 02:11:55

出處:Samuel Liu 臉書

為了這場「戰爭」,其實我有些焦慮。一來,我不清楚這樣的場合形式是否真會造成什麼影響,如果在論辯上「我方」輸了,那課綱的1-3-3(國小階段的「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和1-4-3(國中階段的「瞭解自己的性取向」)就真的要拿掉嗎?這對我而言,是無法想像的事情,太可怕了。假若真的拿掉了,我就真的不能在課堂上進行「性傾向教育」了嗎?二來,發言的時間很短,只有三分鐘,那麼,我們應該主攻還是主守?攻擊對方,好像只能得到快感;緊守底線,似乎又不夠基進。到底應該怎麼擬定策略?

幸好,我有一群很棒很棒的夥伴,性平輔導團。她們都是超級nice的直同志,其捍衛力道,甚至比我更為強烈(其中關鍵是,教育環境中我有出櫃的壓力,哭哭)。面對這第一戰(又不是在演【X戰警】@@),我們很早就有一些討論,可是大家事情都忙,於是,擠壓到今天下午一點,我們才集合在咖啡館,擬出一些對應策略。

我們從老師的角度去發想,共決出幾個「堅持課綱維持不變動」的必要理由:

第一,依法行政。歷經好幾年的討論,已經成就了性平教育法的內容,既是如此,就該依現有規定去實施,重點只在於如何操作(此牽涉到教師專業能力),而非質疑它的存在。

第二,呼應性霸凌入法。處理學生的性霸凌,不應該只是以「處罰」(記警告、退學…)為主要手段,身為老師更應該教導學生「為什麼要尊重弱勢同儕」,而不是「不教而罰」,然後讓學生心生不滿,促成後續更多問題。【這裡我想回應今天有位反方的發言。她說支持者都把性平法想得太「神奇」了,好像實施了就會讓校園中的性霸凌消失不見。事實上,我也沒這麼大的信心,因為影響學生言行的因素有太多太多了。反過來看,我倒是懷疑,反方又憑甚麼理由,把性平法想成是「同志養成教育」呢?】

第三,現行教科書全為「異性戀中心」產物。既然說「尊重」,既然承認「多元」,那為什麼所有教材只講異性戀的種種呢?要嘛就並陳,讓學生自己去選擇是否深入理解,而不是以保護之名,行弱化之實。

第四,回應國際趨勢。北歐的性別環境友善程度如何,大家有目共睹。成因當然是他們極早就在學童養成過程中,加入了完善的性別/同志教育。而台灣呢?

想出四點論點後,我們各自認領了一道。甚至,我們還安排了一位夥伴擔任「錄音師」,要把國教司的說法記錄下來,以免「死無對證」。

到了左營國中,排隊進場時,莫名有種緊張感湧上心頭。登記發言時,心裡盤旋的,盡是待會兒要說些什麼的猶疑不決與小小恐慌。上四樓前,我聽Amy說她因為早到,所以看見一群婦人圍聚禱告,霎時頗為驚訝。這件事真的要動用到上帝嗎?如果他願意「下來」,我們是可以會一會他。

進到會場,氣氛還算平和,空氣裡沒有什麼劍拔弩張的感覺。開場完,聽過國教司長(他的大名是「黃子騰」)的「推卸言論」,我心裡就有個底了。(容後分享)

緊接著,就是「意見交流」了。說是交流,其實完、全、沒、有,兩方就是各自表述。本來,我們輔導團還準備了一些文宣要發,但是想到可能被丟到垃圾桶,便默默壓著,想說之後再發給到校諮詢的現場老師好了。資源不要浪費嘛。

交流過程中,聽到我方的分享,總是很動容;聽到反方的意見,我就動怒了。其中最荒謬的,是有位媽媽,說到對同志們應該進行「專案教育」,他們才能活得比較好。當場我超想大笑一番,然後丟個鞋子過去之類。其他還有什麼「同志教育就是教孩子怎麼選擇性伴侶」、「提倡同志教育就會性濫交啦愛滋啦(還亂舉烏干達為例)」…,無知言論族繁不及備載啊。聽著聽著,我又生氣又難過,同時,我更不解,不解這些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孩子好的家長們,到底還要鴕鳥多久,還要躲在自以為安全的世界裡多久?我很替他/她們的孩子感到擔憂,因為,在這麼保守的環境下成長,絕對是件極為辛苦的事。孩子如果是異性戀也就罷了,因為他/她應該可以很快樂地跟著他/她的爸媽一起恐同,一起訕笑、欺壓所有不合主流的族群;如果真的是LGBTQ呢?他/她的處境會有多艱難哪,我完全可以想像,因為,我能感同身受。

全部發言過後,國教司長又登場。此時,他的立場表露無遺。他明說「性傾向」是真實的存在,不容質疑,很多反對意見的爭論點,其實是在「教材」那邊,跟課綱顯然沒有直接關聯。他甚至還鼓勵大家要去訓委會公聽會表達意見。這就是官僚啊。因為,他覺得他很無辜,為什麼會被捲入這場風波,明明是「教材」那邊的問題啊,立委幹嘛來施壓呢?好吧,要辦公聽會我就辦哪,只是,表面效度做到之後,之後我就不改啊。還要回頭改課綱,那會多麼大費周章啊?你們正反兩方就去吵吧,反正我瞇起眼睛狂摳眼屎,底下的紛擾跟我又有何干?

再說一次,他的名字叫黃、子、騰。

最後,我把我的發言整理一下。因為很是緊張,所以沒有講好,不過,這種場合,重點不在影響、改變對方的想法;至少,多我一個上台,就少一個真愛聯盟大發謬論哪。

********************

我是一個小學老師,年資已經超過十年。在學校,我教鄉土語,希望學生懂得本土化的意義;我教英語,希望學生也懂得國際化。我想從國際化的角度切入,來談這件事。

剛剛司長以兩則美國的資料,重新定義性傾向。既然我們這麼喜歡以美國為尊,那大家知道6月24號美國紐約州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嗎?由保守的共和黨掌控的紐約州參議會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地位的「婚姻平等法」,未來紐約州的同性戀者將享有和異性戀一樣的婚姻權,也禁止當地公職與神職人員拒絕同性戀結婚申請,這項法案也提供同性戀者可以針對「反歧視法」,控告反同性婚姻的宗教團體與相關組織。

美國如此,對應我們台灣,前幾天有則新聞,說到十月將要出爐的「國家人權報告書」,要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列為願景。總統府層級的想法已經進步到這裡,而教育部卻想改掉課綱,這不是一種退步嗎?

今天進場後,我看到長官席的椅背有一張紙,上面寫著:「愛,就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我很感動。因為,我們可能教到同志學生。大家以為中小學裡不可能會有同志學生嗎?根據同志諮詢熱線的內部調查,發現有50%的同志朋友,在小學以前就有喜歡別人的經驗,若把國中時期算進去,則超過7成。剛剛很多同志朋友也分享了自己的生命故事。身為老師,就應該看見這些有需要的學生。剛剛司長說了一句讓我很感動的話:「一個都不能少」,我們不就應該秉著這樣的理念去教育每個孩子嗎?

********************

離開後,我想到有段話沒有說,實在太可惜了──

要是把課綱的1-3-3和1-3-4拿掉了,我還是要教「同志教育」,如果這算違法,請教育部長把我抓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