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只教宗教平等,但絕口不提基督教嗎?

張貼日期:2011/5/27 下午 12:53:50

來源: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作者:李淑珺,輔仁大學翻譯學碩士,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研究生

教育部原定八月在國民中小學原有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加入「認識同志」的議題,以幫助學生了解性傾向不同的族群或同儕,而能尊重他們,避免歧視與霸凌。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5/5在真愛聯盟強力主導下,暫緩實施依據性平法精神制訂出來的100年新課綱,甚至要求日後教材課綱必須先向立院報告才可以實施,還把宗教團體列入修改課綱會議的出席代表。

基督徒朋友們紛紛連署反對認識同志教育,而根據發起的「真愛聯盟」說法,理由包括:「我們尊重且不歧視個人之性別傾向,但是反對在國中小教育階段中,加入多元情慾、多元家庭、多元婚姻之教材」;「教材中將多元的性別特質引導為性別多元,恐怕造成國中小學童對自己及別人的性別模糊化與不確定感。甚至可能進而引發孩子的好奇並模仿各種性別形態」等。

這些說法看似冠冕堂皇,但真正用意或實際的結果,仍是要繼續否認同志的存在而強化歧視。我想提出一個類比,或許會讓基督徒朋友們比較能夠同理。

假設我們仍處在絕大多數人抱持多神信仰,認為崇拜山川河流才是正統的社會,而基督教或天主教信仰則被視為異端,信徒更是少數族群。在過去或此時,有許多社會都是這樣,曾備受壓迫的基督徒們應該記憶猶新。

此時,若這個社會的絕大多數多神信仰者自稱尊重信仰自由與宗教平等,但是,中小學的教材中只提土地公與媽祖等,卻絕口不提耶穌基督、聖母或天父,更不說世界上有基督教的存在,理由是「尊重多數人共識的社會圖像」,「避免孩子對信仰產生『混淆』、『不確定感』,或『進而好奇與模仿』」等。基督徒們會認為這是合理的理由嗎?會認為這是真正在教導宗教自由與平等嗎?

在這樣的社會與教育裡,若有一個孩子在強勢的多神信仰包圍下,仍虔誠相信上帝,那麼當他碰到困難低頭禱告時,其他孩子會了解這對他的身心靈有多麼重要嗎?還是會對他揶揄嘲弄,甚至歧視霸凌?當孩子們從來沒聽過基督教,或只聽到大人用隱諱厭惡的口氣提起這種宗教時,他對這個宗教的信徒能有多少尊重?

許多教徒會說基督信仰何其神聖,怎能與同性戀類比?但我們其實可以毫不費力地想起,在很長遠的時代裡(或許甚至在現代),基督教的一神信仰在多神教社會裡就是罪大惡極的偏執與邪說。就像今日同性戀在許多異性戀者眼中一樣。

或許基督教徒會說,同性戀是惡習與墮落,只要努力就可以改變。那麼,多神教的信徒也可以說,基督教也不過是一種習慣與想像,只要願意努力,你們也可以跟我們一樣,加入多數人的行列,就不必被邊緣被歧視了。

但教徒會說,信仰是我們生命的力量,是我們寧死也不能捨棄的。而且我們信仰上帝,守護自己與家人,甚至將天父的愛擴及他人,我們傷害了誰?那麼同樣的,對於同性戀者來說,那互相扶持不離不棄的情感,也是他們生命的力量,是他們寧死也無法改變的。而他們的愛情又傷害了誰?以致於他們必須為此付出永遠隱藏或被嚴厲打壓的代價?

再舉幾個「真愛聯盟」的質疑來對比,或許基督徒朋友更能了解我的意思。

真愛聯盟說,教材中不該教:「我覺得班上有個同性別同學很可愛,我可能是同性戀? 」那麼我們是否也不能教:「我喜歡去教堂聽講道,我喜歡看聖經,我可能可以成為基督徒?」

真愛聯盟說,教材中不該教:「人人都可追求自己的自由、權利,包括婚姻以及情慾的表達方式。」所以我們是否也不該教:「人人都可追求信仰的自由,與表達信仰的權利。」

真愛聯盟說,教材中不該教:「多男或多女結合的婚姻形態,都可以是幸福的。」所以我們是否也不該教:「除了多神教外,基督教或天主教信仰,都可以是心靈力量的來源。」

真愛聯盟還質疑:「教材中完全沒有推動傳統家庭觀點的網站或書籍資源,僅鼓勵同學們上網進一步認識這種違反當前法令及傳統家庭倫理的婚姻形態」。但事實是,整個社會,包括電視電影書籍網路,都鋪天蓋地歌頌著異性戀一夫一妻家庭,而中小學教育中所有語文與社會教材也無時無刻不在倡導這樣的「傳統家庭」。這次的教材只是在補足缺乏的一塊,而不是要全面取代原本的其他教材。至於同性戀的婚姻在我國不合法,只是更凸顯了同性戀者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讓我想再說一次,我們可以教宗教自由,但是只提土地公與媽祖,絕口不提上帝或基督嗎?我們可以只說尊重性別性傾向平等,卻大力頌揚異性戀,絕口不提同性戀、跨性別嗎?這是真正的尊重嗎?還是企圖以忽視,達到歧視的目的?

在人類歷史上,有色人種、基督徒、女性、勞工等都曾經是飽受歧視的族群,都曾是不平等的受害者。但是當這些族群歷經血汗交織的抗爭,而終於享有自由發聲,平等對待的果實時,是否能以同理心對待仍被多數欺壓的少數?

眾多的基督徒朋友們,在冷靜思考之後,你是否能夠真正傾聽自己的良知,感受他人情感的真實?不再以道德之名,行壓迫之實?我深切地盼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