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隱形人;女同志成家路迢迢

張貼日期:2011/8/12 上午 01:47:45

是個活潑的大孩子

文/陳逸咪

今天跟同是拉子的朋友H講電話,談到彼此的家庭對自己是同志的想法,H的家人對這件事的看法是很隱晦的、似乎知道但情願裝做什麼不知道的那種,彼此辛苦維持著表面上的和平;我媽則是很久之前就知道我和一個學妹在一起(回想已經是前幾任的事情了),所以在家裡獲得出櫃身份的我,可以不需要隱瞞任何事情,光明正大帶現任回家、我媽會煮飯給她吃、只有我在時會問候她近況的那種狀況。

不過今天電話裡跟H談到,對我現任A的家庭而言,我倒像是個「存在的隱形人」。存在的隱形人?明明存在、卻被刻意忽略的人、被當作隱形人的人,就是「存在的隱形人」。

我「我覺得那是很難被接受的一種狀況,就是當她家人可以把她的兄弟姐妹的另一半當作親人看待時,我卻無法獲得那樣特別的位置。」

H「對啊」

明知自己女兒正在跟另一個人談著火辣辣的愛情,卻寧可這件事沒有發生,甚至曾經因為無法接受自己女兒是同志的A的母親吵嚷著為此要跟她斷絕母女關係,那我在這件事情中的角色呢?大概是隱形人吧。(縱使是在我存在的前提下,才知道了一整串她們不想接受的事實,但到頭來還是寧可當作我不存在,當作她們的女兒是「正常人」)

我「在她家人眼裡,我就像是個隱形人啊。」

H「恩,存在的隱形人。」

然後H說她那個年紀的朋友(近三十)不少人已經結婚有小孩了,她說她不在乎有沒有老公或者是結婚這件事,可是她喜歡小孩,她想要個屬於自己的房子、屬於自己的小朋友,想要有那種家的想像。

H「我每次在外面晃,看見那些房屋廣告都會一直想,想要有自己的房子。可是好像辦不到,我不能搬出去吧,無法看見父母感覺被拋棄的表情,又會捨不得。」

我「但又會想要有屬於自己的家」

H「對啊,我是不在乎有沒有結婚什麼的,可是為什麼大家到這個年紀在做的事情,好像都還離我很遠?」

我「對啊,女同志成家真的還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H羨慕每次妹妹帶男朋友回家,母親熱切招待的景像,羨慕另一個男生可以以這樣的名份坐在家裡的餐桌上,與家人一起共度有趣的夜晚;而在母親的眼裡,H的伴就是個H的好朋友而已,除此之外,沒別的(至少母親心裡這樣期待著)。

純然的不被接受(我在A的家人眼裡)跟以一種忽略的方式接受(H的伴在她家人眼裡),哪種比較好呢?戳破了事實的我被當成存在的隱形人,隱晦不說出口的H與她的伴被視為多年的好朋友。我們有的共同點是,女同志要被放入家庭結構之中的困難重重。

也難怪我在拉子圈裡很少聽聞什麼「跨代戀」、「跨越階級之戀」等,因為「女同性戀」本身就已經夠禁忌了,階級或者是年齡的距離成為次要需被突破的困難,或者相較之下,一點也不困難了。女同志要怎麼成家呢?如果家庭的結構如此的異性戀中心,稱謂總是圍繞著相對的性別 (舅舅/阿姨、叔叔/嬸嬸、爸爸/媽媽、外公/外婆),同樣性別的結合就很難放進這樣的結構之中,當兩個媽媽被同時放進族譜時,彷彿接著下來的譜系都會大亂,像是世界大亂一樣。

同志教育的公聽會裡,有人提出過這樣的質疑「如果同志可以結婚,那小孩要叫誰爸爸、叫誰媽媽,不行嘛~這樣小孩子的家庭觀念會扭曲!」家庭觀念會「扭曲」?我才覺得現有的家庭結構很扭曲、很不符合人體工學、很異性戀中心呢!倘若扭曲後的家庭結構可以容納同志雙親在家族中的角色,那還好辦事,但我想家庭結構的無堅不摧離可以被扭曲的說法還有一大段距離。

不只女同志,男同志、跨性別者都面臨類似的問題,無堅不摧的家庭結構,何時才會有容納多元家庭想像的柔軟度?我們爭取的的確不是同志權,是很基本的身為人、想要在社會中與其他人享有平等權利的基本人權哪。

H說的好:「我們也是有在繳稅,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