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玄學

第十八講 魏晉玄學

一、 魏晉玄學(參考湯一介《郭象與魏晉玄學》第一章)

甲、玄之為玄﹕玄遠(名理、虛勝)老子第一章:「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乙、思辨範疇﹕一些成對的語詞概念─有無、體用、本末、一多、言意、動靜、自然名教

i.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以盡其言。」(《易.繫辭傳》)

ii.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猶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也。然則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則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盡意而象可忘也,重畫以盡情而畫可忘也。(王弼《周易略例》)

丙、爭辯問題﹕才性問題、有無問題、一多問題、聖人問題

i. 四本者,才性同、才性異、才性合、才性離也。尚書傅嘏論同,中書令李豐論異,侍郎鍾會論合,屯騎校尉王廣論離。(《世說新語.文學》注引《魏志》)

丁、哲學主張﹕貴無、崇有、任自然、重名教、獨化

戊、重點文獻﹕《三玄》(《老》、《莊》、《易》),以及《論語》。(有的學者認為此時期的玄學亦受到佛教般若學的影響,故有《四玄》之說。)

己、分期﹕正始(三國魏年號,240-249:何晏、王弼)、竹林(竹林七賢249-263:阮籍、嵇康、向秀)、元康(西晉年號291-299:裴頠、郭象)、東晉(317-420:道安、張湛)

二、 正始時代﹕王弼(226-249)、何晏(193?-249)

甲、聖人體無

i. 時裴徽為吏部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徽一見而異之,問弼曰:「夫無者,誠萬物之所資也。然聖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無已者何?」弼曰:「聖人體無,無又不可以訓,故不說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恆言無所不足。」

乙、聖人有情:

i. 何晏以為聖人無喜怒哀樂,其論甚精,鍾會等述之。弼與不同,以為「聖人茂於人者神明也,同於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體沖和以通無;五情同,故不能無哀樂以應物。然則聖人之情,應物而無累於物者也。今以其無累,便謂不復應物,失之多矣。」

丙、大衍之數:一多;有無。

i.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四十有九,數之極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ii. 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衆不能治衆,治衆者至寡者也。夫動不能制動,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故衆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動之所以得咸運者,原必无二也。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繁而不亂、衆而不惑。故六爻相錯,可舉一以明也。剛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是故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莫之備矣。故自統而尋之,物雖衆則知可以執一御也。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故處琁璣以觀大運,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據會要以觀方來,則六合輻湊未足多也。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夫古今雖殊,軍國異容,中之為用,故未可遠也。品制萬變,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爲盛矣。夫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衆之所宗也。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爲之主矣。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爲之主矣。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陽茍一焉,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陰茍隻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故陰爻雖賤,而爲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地也。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卦體不由乎爻也。繁而不憂亂,變而不憂惑,約以存博,簡以濟衆,其唯彖乎。亂而不能惑,變而不能渝,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乎。故觀彖以斯,義可見矣(王弼《周易略例.明彖》)

iii. 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老子注》,第三十九章)

丁、貴無:

i. 凡有皆始於無,故未形無名之時,則為萬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時,則長之、育之、亭之、毒之,為其母也。言道以無形無名,始成萬物,萬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玄之又玄也。(王弼《老子注》第一章)

ii. 萬物萬形,其歸一也。何由致一?由於無也,由無乃一…故萬物之生,吾知其主,雖有萬形,沖氣一焉。(同上,第四十二章)

iii. 有之為有,恃無以生;事而為事,由無以成。夫道之而無語,名之而無名,視之而無形,聽之而無聲,則道之全焉。故能昭音向而出氣物,包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規以之員。員方得形而此無形,白黑得名而此無名也。(何晏〈道論〉)

iv. 夫道者,惟無所有者也。自天地已來,皆有所有矣,然猶之道者,以其能復用無所有也。故雖處有名之域,而沒其無名之象;由以在陽之遠體,而忘其自有陰之遠類也。(何晏〈無名論〉)

戊、崇本息末(ó舍本治末、棄本適末、舍本逐末)

i. 夫以道治國,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國,立辟以攻末。(王弼《老子注》第五十七章)

ii.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上之所欲,民從之速也。我之所欲唯無欲,而民亦無欲而自樸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王弼《老子注》第五十七章)

iii. 崇本舉末、守本存子、得本知末、固根營末

1. 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王弼《老子注》第三十八章)

己、動靜

i. 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也。若其以有為心,則異類未獲具存矣。(王弼《周易注.復卦》)

三、竹林時代﹕阮籍(210-263)、嵇康(222-262)、向秀(227-280)

甲、越名教貴自然

嵇康〈太師箴〉「刑本懲暴,今以脅賢;昔為天下,今為一身。下疾其上,君猜其臣。」

乙、生化之本與自生自化

i. 向秀﹕「夫人含五氣而生,口思五味,目思五色,感而思室,飢而求食,自然之理也,但當節之以禮。」

ii. 人倫、恩愛(男女)、滋味聲色宣五情、達性氣,天理自然,人之所宜。(向秀〈難嵇叔夜養生論〉)

iii. 張湛《列子注》引﹕「吾之生也,非吾之所生,則生自生耳。生生者,豈有物哉?(無物也,)故不生也。吾之化也,非物之所化,則化自化耳。化化者豈有物哉?無物也,故不化焉。若使生物者亦生,化物者亦化,亦奚異於物?明夫不生不化者,然後能為生化之本。」

四、元康時代

甲、裴頠(263-300)﹕崇有論

i. 夫總混群本,宗極之道也。方以族異,庶類之品也。形象著分,有生之體也。化感錯綜,理跡之原也。夫品而為族,則所稟者偏,偏無自足,故憑乎外資。是以生而可尋,所謂理也。理之所體,所謂有也。有之所須,所謂資也。資有攸合,所謂宜也。擇乎厥宜,所謂情也。識智既授,雖出處異業,默語殊塗,所以寶生存宜,其情一也。

ii. 眾聽眩焉,溺其成說。雖頗有異此心者,辭不獲濟,屈於所狎,因謂虛無之理,誠不可蓋。唱而有和,多往弗反。遂薄綜世之務,賤功烈之用,高浮游之業,卑經實之賢。人情所殉,篤夫名利。於是文者衍其辭,訥者贊其旨,染其眾也。是以立言藉於虛無,謂之玄妙;處官不親所司,謂之雅遠;奉身散其廉操,謂之曠達。故砥礪之風,彌以陵遲。放者因斯,或悖吉凶之禮,而忽容止之表,瀆棄長幼之序,混漫貴賤之級。其甚者至於裸裎,言笑忘宜,以不惜為弘士,行又虧矣。

iii. 夫至無者,無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自生而必體有,則有遺而生虧矣。生以有為已分,則虛無是有之所謂遺者也。故養既化之有,非無用之所能全也;理既有之眾,非無為之所能循也。心非事也,而制事必由於心,然不可以制事以非事,謂心為無也。匠非器也,而制器必須於匠,然不可以制器以非器,謂匠非有也。是以欲收重泉之鱗,非偃息之所能獲也;隕高墉之禽,非靜拱之所能捷也;審投弦餌之用,非無知之所能覽也。由此而觀,濟有者皆有也,虛無奚益於已有之群生哉!

iv. 可以參考下列網頁的翻譯及評述: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510/21/5079158_115815167.shtml

乙、郭象(253-312)﹕《莊子注》

i. 適性自然:物各有性,性各有極。

1. 夫大鳥一去半歲,至天池而息;小鳥一飛半朝,搶榆枋而止。此比所能則有間矣,其於適性,一也。…鵬蜩…異趣也。夫趣之所以異,豈知異而異哉?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耳,不為也。此逍遙之大意。物各有性,性各有極。

ii. 名教與自然

1. 能令天下治,不治天下者也;故堯以不治治之,非治之而治者也。今許由方明既治,則無所代之。而治實由堯,故有「子治」之言,宜忘言以尋其所況。而或者遂云治之而治者,堯也;不治而堯得以治者,許由也。斯失之遠矣。夫治之由乎不治,為之出乎無為也,取於堯而足,豈借之許由哉?若謂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後得稱無為者,此莊者之談所以見棄于當塗,當塗者自必於有為之域而不反者,斯由之也。

2. 故堯許之行雖異,其於逍遙一也。…聖人雖在廟堂之上,然其心無異于山林之中。…雖寄坐萬物之上,而未始不逍遙也。…夫聖人之心,極兩儀之至會,窮萬物之妙數,故能體化合變,無往不可,滂礡萬物,無物不然。世以亂故求我,我無心也;我苟無心,亦何為不應世哉。然則體玄而極妙者,其所以會通萬物之性,而陶鑄天下之化,以成堯舜之名者,常以不為為之耳。

3. 臣妾之才而不安臣妾之任,則失矣。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外內,乃天理自然;豈真人之所為哉?夫臣妾但各當其分耳,未為不足以相治也,相治者,若手足耳目、四支百體,各有所司而更相御用也。

iii. 自生自然

1. 夫天籟者;豈復別有一物哉?即眾竅比竹之屬,接乎有生之類,會而共成一天耳。無既無矣,則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為生,然則生生者誰哉?塊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則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則謂之天然;天然耳,非為也;故以天言之,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豈蒼蒼之謂哉?而或者謂天籟役物使從己也。夫天且不能自有,況能有物哉?故天也者,萬物之總名也,莫適為天,誰主役物乎?故物各自生而無所出焉,此天道也。

2. 物各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則形雖彌異,自然彌同也…夫天地萬物變化日新,與時俱往,何物萌之哉?自然而然耳…,凡物云云,皆自爾耳,非相為使也,故任之而理自致矣。萬物萬情,趣舍不同,有若真宰使之然也,起索真宰之眹跡,而亦終不得,則明物皆自然,無使物然也。

3. 非唯無不得化而為有也,有亦不得化而為無矣。是以夫有之為物,雖千變萬化,而不得一為無也。…誰得先物者乎哉?吾以陰陽為先物,而陰陽者,即所謂物耳。誰又先陰陽者乎?吾以自然為先之,而自然即物之自爾耳。吾以至道為先之矣,而至道者,乃至無也。既以無矣,又奚為先?然則先物者誰乎哉?而猶有物無已。明物之自然,非有使然也。

iv. 自然、理、宜、無為與宿命

1. 物物有理,事事有宜。…物有自然,理有至極,循而直往,則冥然自合。

2. 夫工人無為于刻木而有為於用斧,主上無為於親事而有為於用臣。臣能親事,主能用臣,斧能刻木而工能用斧,各當其能則天理自然,非有為也。若乃主代臣事,則非主矣;臣秉主用,則非臣矣。故各司其任,則上下咸得而無為之理至矣…無為之言,不可不察也。夫用天下者,亦有用之為耳。然自得此為,率性而動,故謂之無為也。今之為天下用者,亦自得耳。但居下者親事,故雖舜禹為臣,猶稱有為。故對上下,則君靜而臣動。…然各用其性而天機玄發,則古今上下無為,誰有為也!

3. 其理固當,不可逃也。故人之生也非誤生也,生之所有非妄有也。天地雖大,萬物雖多,然吾之所遇,適在於是,則雖天地神明、國家聖賢,絕力至知而弗能違心…苟知性命之固當,則雖死生窮達,千變萬化,淡然自若而和理在身矣。

v. 獨化

1. 請問夫造物者有耶?無耶?無也,則胡能造物哉?有也,則不足以物眾形。故明眾形之自物,而後始可與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雖復罔兩,未有不獨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無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無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

五、參考書目

甲、湯一介:《郭象與魏晉玄學》;一到五章

乙、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

丙、牟宗三:《才性與玄理》